虚拟货币抓人
① 厘米秀为什么不能领免费抓人币了啊
厘米石吧?能啊
② 我被诈骗了38万元人民币,已经报案立案了,我昨天在阿曼那资本平台不能提现,这钱还能拿回来吗
我也是,就在9月11日~16日之间被他们诱导一共投了29万多!已经报案立案了!!这些诈骗犯,希望警察能赶紧帮助抓人!!
③ 为什么2019年新版人民币里独独五元面额的没有换新
理由是现在的五元人民币已经足够好了,亮瞎了我们的眼睛,真的是超越不了!实在没有必要重新设计了,设计的不好会被骂的,所以设计师不敢重新设计。
仔细看现在的五元人民币,真的是颜色和混搭都没得挑的!特别地能抓人眼球,是所有面额人民币里面最出色的,紫色和藏青色的渐变,都是非常有活力的,我想每个人都喜欢把你这么好看的人民币放在钱包里面而不是拿出去花吧。
这个五元的人民币有点像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就是从各个角度看都是亮晶晶的,我们知道蒙娜丽莎的微笑是结合了对比和类比的方法,主要是不同颜色的相互衬托再加上光的作用下,从各个角度看都是一样的效果,让你目不转睛爱不释手。
④ 忘记拿卡被人冒领2000元人民币,算什么类型的案件 现在警察说看了录像了,
个人觉得应该属于盗窃罪。
至于查案的问题,是这样的,有人像不假,但没有个人信息,这样就会查起来产生很高的办案成本,远远超过2000元,通缉令不是随便发的,只有社会影响恶劣的人,才有那个待遇。不能因为冒领你2000元,就通缉。监控的截图不是很清晰,你发通缉,没姓没名,会给跟他长相相似的人也造成影响,从实际考虑,是不好办,不能每天拿着不清晰的照片,满大街乱抓人吧?
我有个办法,兴许能找到他。马路也有监控,你跟警察好好说说,调调周围的监控,看那人在那一块消失的,然后要张他的照片,找附近的居委会,街道办,请他们帮忙留意或者看看,兴许能找到,因为这不是有预谋的犯罪,所以是本地人也说不定。
每天都会有很多案件发生,办案有个轻重缓急,很多案件社会影响很恶劣,有些则不是,恶劣的要优先办理,消除社会影响;不是的呢,只能往后排,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警力不足。
题外,请不要随意辱骂警察,他们也是人,没有分身术,你能见到的大部分警察,每年只有几天的假期,就这几天,一打电话还是得赶回来上班,我上班3年多,从来没有按照正常上下班的时间度过一天,毫不夸张,有时半年都回不了一趟家看看老妈,有次在地下室看嫌疑人,1个月都没见过太阳长什么样。哎,工资更是少的可怜,顾不着家,拿不回钱,武的你得会,文的也得能来,看看国外警察和老百姓的比例,再看看国内警察的数量,看看人家的技术、装备,再看看我们自己的,真的,不容易了。
不否认警察也有害群之马,无能的领导,动不动哪个林业局的啊,哪个什么乱七八糟的领导,都塞到公安局当局长,对公安业务狗屁不通,还爱指指点点,公安业务性强,你就不能从基层提拔吗?每年大力宣传的优秀民警,难道没资格当领导吗?他没资格,宣传什么?
想想我牙都痒痒。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哪个行业,哪个领域没有败类?混日子的?可又能怎么办?体制就在这里摆着,你想想,跟你打交道的,都是最底层的民警了,是最辛苦的民警,他们的生命,可能随时都会消失。退一万步讲,警察也是个职业,是份工作,警徽神圣,民警的切实利益就无所谓?他们也是人,也要生活,也有自己的家庭责任。
越说越远,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请不要随意拿一个个案伤害一个群体,这样,会伤到有职业道德的警察的心,也是对每年因公牺牲民警的侮辱。
⑤ 公安为什不管菲特币是骗局吗
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现在好多这样的类型都是骗子!没人管!
⑥ 莱特币传销怎么挣钱
莱特币是一种虚拟电子实物,不能搞传销。
DK币可以,还有很多虚拟币都可以。
注意,被告后公安会抓人啊,千万小心。
⑦ 在网络交易平台被骗2000多元人民币.有证据。报警警察会去抓人么
你好,我是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周雷,经过分析:可以报警,警察会处理。祝你顺利,满意请支持
⑧ 火币网交易平台安全吗
火币网交易平台具有一定的风险。
央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驻“火币网”、“币行”等比特币交易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并指出了上述平台融资融币等存在问题。
公告称,根据初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决定将继续围绕支付结算、反洗钱、外汇管理、信息及资金安全等方面情况开展进一步检查。同时,检查组提示投资者应当关注比特币平台交易的法律合规、市场波动、资金安全等风险,审慎参与比特币投资活动。
(8)虚拟货币抓人扩展阅读:
火币网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数字货币交易服务,拥有全球比特币交易市场50%的份额,是全球交易量领先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火币网在全球范围内开展5大业务,包括火币全球专业站,火币韩国,火币中国,火币钱包,火币全球美元站。其中,火币中国偏重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类资讯信息,而火币韩国和火币全球美元站将继续提供当地法币对数字货币的数字资产交易服务。
2017年9月15日,火币网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并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同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的交易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北京火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火币网
⑨ 银元之战的时候是只抓人么有没有没收银元
银元之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在上海发生的一场经济风波。由于部分拥有大量资产的投机者试图通过银元的投机来阻止人民币进入上海市场流通,并获取如同在中华民国时期的暴利。事件最终演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上海民族资产阶级的对抗。不久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行政干预手段,平息了这一银元风波。中国政府称此次事件的意义非常重大,毛泽东本人评价“银元之战”的作用不亚于一场淮海战役。
50年代初期的中国
当1949年5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务院替代国民政府控制上海时,上海市军管会依照发布《关于使用人民币及限期禁用金圆券的规定》,这份文件中规定人民币1元收兑金圆券10万元。6月5日起,并严禁国民政府发行的金圆券在市场上继续流通。但是最早的人民币发行机构并没有足够的贵金属保证,加上20世纪初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和金元券政策的失败对上海商界的打击影响依然存在,因而人民币在上海发行流通时遭到了抵制。
银元投机风潮
出于各种心态,人们开始将手中的纸币换成贵金属,加上部分投机商人利用这个时机抬高白银价位,令市场上白银和银币的价格开始非正常走高,在6月5日最终期限到来前,银元的价格从5月27日最早的1银元兑换100人民币,变成了6月4日1银元兑换1100元人民币的比价。这样在上海,在实际上的流通本位币已经是银元,而不再是人民币了。同期上海的人民币发行量仅有20余亿,人民币只能用于购买小额货物,无法用于大宗的商业活动。上海部分商店商号还拒绝以人民币作商品标价,企图把人民币排斥在市场之外。
这件事情引发了上海市政府和中央华东局的关注。为了尝试将银元风波压制,上海市委决定在6月5日抛售了10万枚银元,6月6日又抛出31万银元。希望借此能够弥平银元上涨的压力,但这批银元却很快被上海市场所吸收,仅仅起到了延缓升值速度的效果。6月7日,银元涨到1800元。这令中国政府感到极大压力,因为上海作为经济大都市和中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存在少量国际贸易的城市而言,人民币无法流通和银元的疯狂上涨带来的物价上涨,将被外界视为政府的无能,并且上海的举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其他城市——北京也出现了少量抵制人民币流通的商业者。这些影响将令政府快速失去民心。6月8日,中央华东局会议上决定采取政治手段干预市场,当时主持会议的上海市长陈毅用电话向中共中央报告了这个决定,并得到毛泽东许可。
政府活动
上海市政府得到授权后,由掌管财经活动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负责了活动。市政府动用行政力量在政府控制税收、交通及其他市政公用事业内强制以人民币作为唯一许可使用的货币,并发行人民币公债来增加人民币的使用量。在这之前的6月7日,市军管会宣布以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银元买卖、流通,取缔银元投机活动。并警告了银元的投机分子。
这些行政手段并没有对银元市场造成足够的影响,因为这对于真正掌握银元市场的投机者而言并不造成根本性的损失。在上海市委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的紧急磋商后决定,采用更为强硬的手段来解决这场银元之战。
1949年6月10日,上海市军管会派出便衣警察封锁了上海最大的银元交易市场——位于汉口路422号的上海证券大楼,并拘捕了250名投机者,收缴了数万枚银元。并发动上海市的群众进行宣传,散发传单,宣传建立新的金融新秩序的作用和意义。这场活动对资本家和投机者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很快市场上银元对人民币的比价由6月8日的1:2000降至1:1200,并不断下降。由于银元的贬值,人民币很快便取得了在上海的主导货币地位,令政府有能力对市场进行更强有力的干预。
影响
事后中国政府将此次行为定性为政府与敌视政府的资产阶级的实力较量。并称之为一场影响“不亚于淮海战役”的战争。这次中国政府的活动也顺利稳定了上海市和其他省市的物价,安定了民心,为中国政府取得了威信。
但投机活动也并没有完全停止,不少投机者依然没有感受到政府解决投机问题的决心,而继续活动,直至不久后又一次由陈云主导的“米棉之战”后,才彻底解决了中国市场上的大规模投机现象。
不过有人认为上海解放后,真正敢于同政府敌视的资本家已经离开了上海,银元之战中参与投机的资本家,更多的可能出于追求巨额投机利益的考虑,并非是有意与中国政府公然对抗。因而政府将事件高调定性为阶级性问题是不妥的。
⑩ 我老公弄得游戏工作室,收了韩国游戏币,在卖给韩国人,这期间大概挣了10万左,警察没收了卡里得钱,
这里是关于非法经营罪的一段节选, 关于认定和处罚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此,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条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二、认定
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三、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万元不知道是否属于严重或数额巨大,应该最多5年。根据刑法中的描述,最轻也有可能只做行政处罚,这样的话最多就是拘留15天,并处罚款。最好找专业的律师进行申诉辩护!警察抓人也要讲究证据和法律程序,没上庭判刑前都只是嫌疑人,在律师接手之前不要随便交待认罪,以免以后上法庭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