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市值管理团队违法么
『壹』 去虚拟货币交易公司上班会违法吗
很多传销公司打着区块链, 虚拟货币的幌子搞传销,要注意分辨,感觉你这个应该不太正规,小心提防
『贰』 电子商务公司做虚拟货币交易是违法的吗我们公司最近拉了一个电子商务公司进来,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东北人
电子商务公司做虚拟货币交易所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而且,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基本上都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项目,其宣传的应用场景也是不存在的,不靠谱的。这些币和瑞泰币、比特币、莱特币等主流的数字货币是不同的。
『叁』 币值管理是否合法
价值管理原本来源于西方股市,在交易所分散化,没有网络化的时期,上市公司每天派出交易员去各个交易所,遇到自己的股票被低估就买回,遇到被高估就卖出,以达到与产业匹配,合理估值的目的。
这个经营理念后来被称为市值管理引入中国,因为当时中国的很多上市公司只知道一门心思的做大做强自己的产业,获取更多的产业利润,根本不懂得在股市这个资本市场中去维护公司的合理估值,也就是股东的权益。这样的坏处就是虽然你产销两旺,现金充沛,行业内的竞争者或许规模不如你,产值不如你,现金流不如你,可是市盈率高过你,他就可能用股市融资来的钱进行产业并购最终超过你。甚至可能会引来门外的野蛮人恶意收购你,曾经的万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在很多例子的教育下,在国内的大环境下,上市公司逐渐形成了:市值是终极目标,产业利润是过渡性目标,市值管理的本质就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个看似正确实则荒谬的观念。
在这种观念下,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实质就是股票价值最大化!股价和市值就成了上市公司实力大小的标准;也就成了考核高级管理层绩效好坏的标准;在这种观念下,追求短期效应,对员工吃干榨尽,对业绩弄虚作假,对分红能省则省就成了普遍现象,只要公司股东能高位减持套现,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这套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又被带进了处于蛮荒之地的币圈,币圈本来就是一纸白皮书,发个币的模式,哪里有什麽产业,哪里又有什麽估值?这个市值管理就又成了币值管理。加密货币大多不属于证券,自然也没有什麽股东,直接面对的就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所以币值管理的本质就是控盘的项目方的利益最大化。通过养套杀的策略,通过洗盘,拉盘,砸盘的手段,一波一波的割韭菜。
所以每次当我听过有人问项目方为啥熊市不拉盘,不做币值管理,我就很想笑,币值的波动逃不脱资本市场的波动与牛熊转换的周期。币市周期不可以左右,但可以利用;波动幅度越大,利用价值越高,但难度也越大。这利用的话,具体来说:它为什么要在熊市的下跌周期拉盘让你逃跑呢?只能是在BTC下跌时它跌的少,BTC稳定期内它涨幅高,用这样的表现来吸引新韭菜接盘的过程中让你有借反弹割肉的机会而已。
所以说:价值管理也好市值管理也罢,只要做到产业和估值匹配还有可取之处,毕竟价格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至于币值管理就不靠谱了,既没有成熟的产业,也没有稳定的成长,更没有合理的估值。即使它仅仅只是做维持某个区间的波动,比如BTC的5760--6800USDT区间,ETH维持的205--225区间,EOS维持的5--6USDT区间,实际还是一种割韭菜的行为,因为它的投资者的买入理由仅仅是未来会有新高这个似是而非的依据,真的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毕竟历史只能参考,而非未来的必然!
『肆』 四大虚拟货币违法吗
私发虚拟货币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4)虚拟货币市值管理团队违法么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市场形成
互联网引致了一个新的市场的出现,这个市场就是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市场。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沟通场所,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经营市场,企业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服务为核心,必须转变为以客户为核心。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便利地搜集顾客的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变企业经营策略,实时掌握经济动脉。
电子金融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
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要理解电子金融必须从金融电子化和电子商务谈起。所谓电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业采用除互联网技术以外的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进而提升金融企业是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
电子金融是对金融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与金融电子化有所不同,电子金融运行的主要技术基础是日益完善的互联网技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连通性、开放性、快捷性和边际成本低廉的特征,电子金融更加强调整个金融服务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使客户不受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种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随着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伍』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5)虚拟货币市值管理团队违法么扩展阅读: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陆』 虚拟货币的交易违法吗你怎么看
朋友很明显的告诉你是违法的,你只要看了新闻就知道,国家几个部门和协会联合起来发表声明,地址虚拟货币的炒作和交易,这难道还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吗?因为虚拟货币本来就存在欺骗性,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货币,如果交易的话,当然是违法的了,而且有关规定,只要给虚拟货币提供了定价,兑换,还有买卖业务的,还有为这些虚拟货币提供交易场地的,全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是查起来了一个都跑不掉。
所以说虚拟货币交易违法不违法,现在你该知道了吧,虚拟货币本身就是一种骗局,各种山寨币和空气币横行,已经让不少人损失了钱,我们难道还要为了这一夜暴富的梦想去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吗?虽然说有人在虚拟货币里面赚了钱,但这也只是少数人而已,大多数人都是在这里面作为一个韭菜任人宰割。所以奉劝各位还在做虚拟货币交易的朋友,远离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