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搞虚拟货币用我的银行卡
1. 朋友非要用我的银行卡开户做期货
除非是特别可以信任的
不然别同意
用你银行卡,其实开户的姓名也就是你的了
这样会有隐患
2. 朋友用我的身份信息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开通网银支付宝,支付宝用于虚拟币网上交易收款,
这事不靠谱。用你的身份证办开通支付宝,就可以用支付宝的花呗和借呗,如果不及时还,会找你还的。而且,你的身份证办电话卡,他可以在网上办信用卡,到时银行会找你追债的。不要为了小便宜而吃大方。
3. 把银行卡接个朋友,结果朋友用我的银行卡去诈骗公司的钱。我不知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将银行卡借给别人,他人利用银行卡诈骗,只要有证据证明本人未实际参与诈骗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的,以共犯论处。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3)朋友搞虚拟货币用我的银行卡扩展阅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4. 别人用我的银行卡洗钱,如果出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身份证属于唯一的个人身份的证明,依法不能出租出借,如果故意借给对方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涉嫌洗钱罪)。
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4)朋友搞虚拟货币用我的银行卡扩展阅读:
洗钱罪:
(一)违法的构成要件(法益侵犯性)
1、行为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
本罪在行为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3、行为对象
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4、结果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5. 我朋友玩比特币然后用我支付宝收款然后转到余利宝在转到银行卡给他算不算洗钱一共222000没有佣金
如果比特币的来源有问题,可能就不止限于洗钱的问题了。他自己没有支付宝么?为啥不用自己的呢?这个事对你没一点好处。
6. 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洗钱30万,自首的话可以争取缓刑吗
你再不去处理,被查出就不算自首了,这是分秒之间的事啊!你肯定有收受利益,你懂的
7. 别人让我用我的身份证注册用我的银行卡 他转钱给我让我去帮他买虚拟币犯法吗
犯不犯法暂时看不出来
但强烈建议不要搞,风险太大
8. 把银行卡给别人拿去用,说是做游戏的,什么虚拟货币的,还开了u盾,后来发现银行卡黑户了,请问怎么办
先问清楚拿你银行卡的人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不清就报警经公处理!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