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
㈠ 个人收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之后再卖,合法不
正常买卖,网络虚拟货币不算货币是一种货物,可以自由买卖。不触犯法律
㈡ 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㈢ 2008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
D
㈣ 现在,个人之间买卖虚拟货币是否违法
不算,钱是自己的,想买什么都可以,除非枪支弹药,毒品,嫖娼,其他无所为
㈤ 虚拟货币交易应缴纳个税吗
国税总局近日在对北京市地税局的回复中表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计征方法为,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㈥ 网游运营商变相出售自己游戏里的虚拟货币算不算违法
不算违法,属于正常的买卖,理论上需要收税,但是实际上很难行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81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㈦ 公文改错题 北京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 网络买卖虚拟货币答案
改什么错误啊?
是修改标题吗?还是正文?
标题不全,正文更没有啊。
㈧ 虚拟商品交易的基本信息
国家正在逐步加强对虚拟商品交易的监管;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内容包括: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该规定只涉及了虚拟货币的交易,没有涉及其他虚拟物品,比如虚拟商品交易的主力军:虚拟装备和游戏帐号的交易。也没有专门针对虚拟商品交易的法律条文。
2008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意味着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
该批复也没有涉及其他类的虚拟商品交易税收。
㈨ 热血传奇.电信百区《投名状》2009年2月26日-2009年2月27日
这是虚拟财产的问题,现在国家的法律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模棱两可的,我也是位传奇的骨灰级玩家,也出现过像你说的问题,但是现在好想没办法把官司打赢!!!
你可以试着联系联系你们当地的律师,他不应受理!!!
㈩ 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收入应缴税
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所有取得收入的网络交易行为都应缴税 通过网络进行的实体商品交易行为(如C2C\B2B模式),只要是因交易获得收入,原则上讲都是应该缴税的,所有取得收入的网络交易行为都应该缴税。除上述原则外,还应根据卖家是经营行为还是偶尔转让行为,按不同项目征税。如果是纯粹经营行为,应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如果是偶尔转让物品,则按照“财产转让”税目征税。网上广告代理业务也应缴税 纳税人从事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时,应按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委托广告发布单位制作并发布其承接的广告,无论该广告是通过何种媒体或载体(包括互联网)发布,无论委托广告发布单位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纳税人都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计税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向广告发布单位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可以从其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