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行虚拟货币司
⑴ 中国央行虚拟货币
数字人民币(Digital RMB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⑵ 中国央行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1月公开宣布尽快推出数字货币后,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时,又对数字货币进行了详细阐述,中国数字货币的发展思路或由此可见一斑。
周小川指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这也就说,Q币之类肯定不行。
至于是不是用区块链技术创造数字货币。周小川说,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但是到目前为止区块链占用资源还是太多,不管是计算资源还是存储资源,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未来能不能解决,还要看。周小川称,除了区块链技术,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还深入研究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其他相关技术,比如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等。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绝对不可能像比特币、瑞泰币、千金卡等数字货币一样。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只是货币的数字化。
⑶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叫什么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数字货币还未发行。
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历史如下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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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意义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
运营体系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文中表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运营体系。该模式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
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同时,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还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
⑷ 法定虚拟币中国国家承认的货币
中国官方没有认可任何一种虚拟货币。也没有法定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各类比特币交易场所的设立既未经批准,也未有监管,为做大交易规模,不惜提供融资融币等杠杆交易,加剧了价格的震荡和泡沫化,公众在未受任何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参与此类交易,潜藏巨大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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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虚拟货币隐藏风险多,严重影响着金融秩序。虚拟货币传销突破了传统地域空间的限制,加上如果有正规公司门面做掩护,可以大规模对公司进行宣传,传播速度惊人。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查处,会造成极强的破坏力。监管机构未来可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对虚拟货币交易相关商业模式进行研究探索,完善监管方案,推动长效监管机制。
⑸ 中国央行要发行的虚拟货币是怎么回事
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实现。未来,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中国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⑹ 数字货币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定性为传销和诈骗吗
仿佛是的。
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请广大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爱护人民币,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
央行货币金银局的职能包括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等。
⑺ 中国数字货币在哪里买
目前为止还买不到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过也很快了。
根据 8月10日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即将推出,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上层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层是商业机构。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为何会选择“双层运营体系”,穆长春解释到:
1. 央行数字货币必将是面对零售场景、面对公众,而比特币、Libra的性能并不能满足高并发,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后,决定采用双层体系。
2. 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3. 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经比较成熟,用户基础庞大,服务习惯已经养成;人才储备较为充分,IT专家众多;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4. 通过双层运营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在单一个体。
5. 单层投放会引发“金融脱媒”。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
6. 双层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7. 央行不会预设技术路线,任何一个先进技术都可能用于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电子支付与央行数字货币界限模糊;可以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
由此可见,央行已经变相承认了比特币、以太币的合法性。不过央行数字货币和传统区块链数字货币不太一样,是1:1锚定人民币,我把他当做人民币数字化,央行数字货币、纸币、硬币、债券同时存在,只是不同的方式体现,是一种稳定币,并没有炒作空间 。
今年初,数字货币影响力最大的事件就是Facebook即将发行数字货币Libra,如果成功,那将把Facebook30亿用户带入数字货币。但是Libra并没有把人民币纳入它的一篮子货币里去,加上和美国的毛衣战、汇率战,可能这就是央行这么急迫的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原因。据说,沃尔玛也将推出数字货币,加上之前的摩根大通发币,可以预见,传统商业巨头纷纷进入区块链数字货币时代。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可能对我国币圈用户是一大利好,因为某些政策原因,用户进入数字货币世界并不是很通畅,这就是入金难的问题,共识最大的稳定币USDT看起来也并不是很稳定,超发严重,加上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调查泰达等原因,可能随时存在暴雷的风险。据统计,使用USDT的用户80%左右是中国用户,而美国直接用USD,很少部分会使用USDT。如果央行数字货币推出,这将大大方便数字货币用户玩家。
最后,央行数字货币另外一个作用是跨境贸易结算,如果和支付宝、微信支付联合,打出国去,在国际上和Libra竞争。
⑻ 中国央行推出虚拟货币
中国央行推出不是虚拟货币,是数字货币。
详见:http://www.caifu178.net/news/1380.html
⑼ 在中国合法的虚拟货币都有哪些
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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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从严: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