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货币的看法
『壹』 网络虚拟货币的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
税务总局批复出售虚拟货币创收开征个人所得税
新浪科技讯 10月30日上午消息,国家税务总局28日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意味着国内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上述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强调,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贰』 如何认识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交易面广,虚拟货币面小,所学知识有限,语言表达能力一般,但是已经竭尽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叁』 周小川对虚拟货币的看法
周小川,认为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是一种非常有潜力的。周小川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比特币不是由央行发行的,央行无权取缔。央行也计划推出数字货币,把比特币定义为成了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
其它知名的数字货币还有莱特币、瑞泰币、狗狗币等等。
『肆』 对数字货币有什么看法
数字货币是未来发展的需要。人类从动物牙和贝壳类货币到金属币,再到纸币,本都是发展商贸需要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也并非政治集团想出来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货币发行权是政治集团从民间抢走的,这是为某些益利、经济政治集团利益而强行抢走的。(货币并非都是政府发行的:比如港币、欧元等为银行和政治集团发行的)数字币对抗美国这类利益集团剪羊毛和操控的产物。也是对抗想印就印想发就发贸币的必然。更是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产物,因而是发展的必然。我认为数字类币是未来的贸易交换介质。分享来源区视网。
『伍』 虚拟货币的现实风险
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 对于以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否冲击人民币的讨论自2004年以来一直被各方人士所关注。但官方对此一直没有明确说法。虚拟货币的交易方式也由此迅速扩张。一连串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的关注。人们纷纷对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虚拟货币会对人民币产生冲击,应该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虚拟货币的发行;也有人持保留的态度,认为虚拟货币不会对人民币产生冲击,不应该过早扼杀了商业组织的发展活力。华为集团的张洁便是这样认为的。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支付(包括电子货币)在改变人们支付习惯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促进消费信贷的扩大。对这种新兴事物,密切关注其形式的创新,性质的演变,运作方式的差异以及对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可能造成的冲击,适当加以监管,自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给市场主体相应的发展空间,避免在市场发展初期扼杀相应商业组织的发展活力。因此,对待电子货币最好的方法是静观其变,加强研究。在面对类似“Q币冲击人民币金融市场”的言论时,需要在认清科技进步的大背景下进行讨论,懂得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设计相关政策,鼓励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工具的发展,而非暴炒虚拟货币、电子货币的危害,呼吁加强监管。
『陆』 现在入手虚拟货币前景怎么样
个人认为,现在可以入手BTC等主流价值币,从BTC近一年的走势看,现在基本上处于谷底,即使还有可能再跌一些,但是也不会跌太多。10年的历史说明BTC肯定是有价值的,并且BTC将来肯定还是要升值的,毕竟是币圈的黄金,稀有且共识最大。以上仅是个人一家所言,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需谨慎!最后声明,如果你投资虚拟货币亏钱了,本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柒』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对虚拟货币的看法
在今年四月份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捌』 请问大家对于虚拟货币是什么样的看法,
虚拟货币比较方便,有时候现金携带不方便,虚拟货币在生活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有负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