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虚拟货币
A. 央行行长关于"虚拟货币"答记者问
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B. 由于比特币被用于恐怖主义活动而宣布宣布禁止使用其支付的国家是
印尼
比特币其实就是跟赌场里的筹码一样,自身价值超低价格超高,除了在赌博中使用不具备真正的使用价值,比特币的各种交易场所其实就等于是赌场里的筹码兑换处。
C. 比特元跟比特币有什么区别
比特元诞生于2014年1月,并在2014年9月份升级为第二代比特元,初始发行总量为2亿。第二代比特元无论是从算法上、功能上、还是安全性上,都有了巨大革新,特别是能在多重签名、短信验证机制下挖矿、交易,为用户的虚拟币资产提供了有效的安全防护,这也许是世界首创。
多重签名:
比特元新钱包引入了比特币的多重签名机制,重新定义一种新的存放方式,从而达到一个更高的安全级别。这是比特元本次更新钱包的最核心内容,使得支付和挖矿都能非常安全的进行。
在多重签名的机制下,一个比特元地址有2个私钥,而要从这个地址中转账,需要这2个私钥共同签名后才能完成交易。其中在客户端比特元钱包内有1个私钥,比特元官网(或其他托管机构)服务器存放第2个私钥(只有用户的密码才可以解密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才能使用),黑客必须同时攻克这2台电脑并获取用户用于解密服务端私钥的密码,才能盗取用户的虚拟币,难度大幅度增加。比特币(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它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
D. 如果不能汇出美元 恐怖分子怎么有美元
问题是要先判定为恐怖分子才能汇不出美元。
如果在没有被定为恐怖分子的时候就汇出美元,不是也可以么?
何况如何认定,这就很难说了。
如果被某国认定为恐怖分子,可美国不这么认为,那汇美元也可以吧。
E. 目前那些国家承认比特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持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特币
德国
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
美国
2013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
合法地位
比特币目前依然可以认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围内,比特币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虚拟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比特币不能被法律正式确认为一种货币,那么可能会给接受它的商家和个人带来税收申报上的不便,因为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将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这类交易在税收申报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烦一些。
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和货币高度类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钱的需求。比特币需要在交易、占有等方面纳入个人财产申报、银行业反洗钱系统、反内幕交易、反市场操纵等体系,比特币的交易所和存储机构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发放牌照。一些发展较快的比特币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在积极地探索和监管机构合作,通过申请牌照、积极同监管部门沟通等方式,将比特币的支付纳入到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等监管框架之中。
在欧洲, 欧洲央行发表“虚拟货币架构”报告,法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取得PSP资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该报告中写道:“本报告是为讨论虚拟货币体系提供基础的第一次尝试。尽管这些体系可能在金融创新和为消费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它们显然也会产生风险。”该报告补充道:“由于虚拟货币体系的规模小,除了这些体系的用户,这些风险不会影响到任何人。”该报告回顾了比特币的历史,评论了其基本特征,包括货币方面和技术操作方面。
F.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G. 虚拟货币比传统货币会更好是谁说的
很多人都说过,下面是央行行长周小川的观点:
财新记者:1月20日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周小川: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怎么取代呢?有几个思路:一种是模仿纸币,比如纸币之间的交易是匿名的,数字货币也想做成匿名的,这就促成了它的技术选择。但是纸币之所以匿名,最初并不是有意设计的,而是没有别的技术能保证大量小额交易的方便。当然也有人认为,未来的数字货币交易也是匿名更好,因为假设政府是有可能有失误的,则私人的财富和财富运用的隐私要绝对保护。
从央行的角度来看,未来的数字货币要尽最大努力保护私人隐私,但是社会安全和秩序也是重要的,万一遇到违法犯罪问题还是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也就是说,要在保护隐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两种动机和之间平衡点的掌握也使得技术选择上的倾向不一样。
财新记者:对数字货币的发行和管理,央行有什么设想?和现行市场自发出现的数字货币有什么区别?
周小川: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认可的是央行主导的数字或电子货币的构架,跟民间的是可能有区别的。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主要体现这么几个原则: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二是上面提到的,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三是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四是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为此,我们认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
财新记者:数字货币的推出有时间表吗?最终是不是要替代纸币?
周小川:现在还不能说数字货币的时间表。中国人口多、体量太大,像换一版人民币,小的国家几个月可以完成,中国则需要约十年。所以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后期现金的交易成本会慢慢升高,比如过去让银行点数大量的硬币,点不完不下班,也不收费,后来可能就需要收费了,有了激励机制,大家自然会更多使用数字货币,不过两者仍会在较长期共存。
不过,虚拟货币还有其它很多的应用存在。例如,欧陆众筹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把数字货币和实体资产结合的众筹新模式。
H. 比特币是谁发明的
比特币的概念创始人是中本聪。
2010年12月12日当比特币渐成气候时,他却悄然离去,从互联网上销声匿迹。
作为武士的后裔,中本聪出生于1949年的日本别府,母亲诠子是个佛教徒,把他辛苦拉扯大,过得很贫穷。
1959年父母离异,中本聪的母亲改嫁并带着三个儿子移民到加州。中本聪和继父处的不好,但根据他弟弟Arthur的说法,中本聪很小就展现出了在数学和科学上的天分,但也展现出了“薄情且兴趣怪异”的一面。
中本聪毕业于加州州立理工大学,专业是物理。一毕业,他进入了休斯飞机公司(Hughes Aircraft),从事防御和电子通讯方面的工作。后来,中本聪为美国军方工作,他的这段经历被列为国家机密,现在搜他的档案,他的这段人生是一片空白。
2008年中本聪在互联网上一个讨论信息加密的邮件组中发表了一篇文章, 勾画了比特币系统的基本框架。2009年他为该系统建立了一个开放源代码项目,正式宣告了比特币的诞生。2010年12月12日当比特币渐成气候时,他却悄然离去,从互联网上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