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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国对虚拟货币如此强硬

发布时间: 2021-04-18 07:54:38

虚拟货币的发展对我国现实货币需求产生影响吗

比如QQ币,网游中的银两等等都是虚拟货币。往往现实中的货币可以直接转换成虚拟货币,虚拟货币虽不能直接转换成现实的货币,但是仍然可以通过网友私下的交易,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 货币是由国家统一发行的,但是虚拟货币是由个别运营商自己发行并且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它的发行量。当这种出于运营商个人的商业利益发行的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流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广,并部分地取代现实货币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就等于增加了现实货币供给量。 目前看来,虚拟货币有越来越盛之势,部分虚拟货币已经演变成具有一般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特征,因此容易对现实中的通用货币产生冲击,从而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

⑵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比特币及交易所等产业链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2)为何我国对虚拟货币如此强硬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其他虚拟货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⑶ 为什么要遏制虚拟货币风险

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数字货币交易;火币网、OKcoin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相继宣布下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9月15日,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虚拟货币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换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消息一经发布,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形成巨大冲击,比特币交易价格持续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关,让比特币投资者看得惊心动魄。

目前,我国已经入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者大致可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长期看好比特币,不管政策怎么变,他们都愿意继续持有比特币。这类群体如果是具有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其作出继续持有比特币的决策也无可厚非。另一类是短期的投机者,他们遇到政策的变化和价格的波动,可能就会抛出比特币变现退出。如果我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这类群体应该尽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时间之前变现或提现。作为另类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确之后,应该意识到比特币投资风险,放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非理性冲动。总之,不管是继续持有还是抛掉,都应该对比特币的风险有“愿赌服输”、“买者自负”的态度。

中国政府防控虚拟货币风险,对虚拟货币说“不”,禁止发行代币进行融资,停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竞价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币风险传染至我国金融体系,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试图挑战主权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要求货币发行去国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国对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也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央行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索主权货币数字化。经过这一轮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的洗礼之后,我们期待,在央行主导下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主权数字货币,助力我国数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时代,继续引领全球数字金融的发展。

虚拟货币存在很多不可控风险,货币数字化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⑷ 比特币“矿难”,国家为什么要对虚拟货币出手

比特币“矿难”问题,主要是从虚拟货币的本质来看。

虚拟货币,从本质上来说,它就是一串计算机代码,是人们赋予了它可用于交易的意义。
对于虚拟货币,无论是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达世币、比特币现金等等,基本上都是私人性的团队开发出的系统,然后根据定义的概念确定币种、进入市场流通交易。
但是这种虚化性质的货币,存在有一定的风险;但基本上却没有人为此提供担保。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对虚拟货币的出手,也是对投资市场监管的一种手段。

⑸ 为什么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合法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加大了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此举导致比特币交易价格暴跌。
此后网络和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和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一、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
央行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是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二、比特币交易尚未崩盘
一位比特币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低到导致交易崩盘的地步。比特币的价格仍然高于比特币的成本价,即挖矿的价格。
三、交易渠道并未堵死

虽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经停止支持比特币交易,并且银行也不乐观,但是比特币交易平台还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接口,或者用国外的支付接口支付。有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考虑将服务器转到国外。
上述比特币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现,是个人账户给他汇款。也就是说,比特币交易存在绕过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时,现金交易也是一种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币交易最大风险不是监管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过目前来看,比特币的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总体风险加大
必须承认,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门槛较之前显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质上说,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而只有有限的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⑹ 随着网络虚拟货币(例如QB、淘宝券等)作用影响越来越大,对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是什么

虚拟币只是消费者对某些年代的人
不可能那么50.60世纪的人还会用现在网络的虚拟币
但是对于70世纪之后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多
在以后可能会造成人民币跟虚拟币可以串通的现象。
甚至严重一点的话是人民币会被虚拟币比下去。
也就是降值.
因为虚拟币的泛滥,物价上涨,人民币变得更加不值钱了
这样的话也使货币在流动,防止了货币固定不流通的现象

当然,货币的使用量始终还是最大的.
毕竟虚拟币只存在在网络,人民币的运用在各个方面
像支付宝,财付通都是有人民币来支付的。
就算Q币跟抵价卷。也都是用人民币来或购物之后赠送而成的
所以人民币还是会占主导地位

这是我胡乱理解诉说,楼主的经济学的不错呀.
向你学习一下.呵

⑺ 我国现在虚拟货币还能交易吗近些年出台了哪些法规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

我国现行股市、期货等交易中,其实都是以虚拟货币进行的,有关之方面的规定太多了!

⑻ 怎样分析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就目前而言,国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处于关闭状态,不能够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虚拟货币缺乏监管性,太过于自由;所以,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仍处于严重监管范围;当然了,对于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还是值得尝试的。

⑼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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