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
Ⅰ 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8〕818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Ⅱ 2008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
D
Ⅲ 网游运营商变相出售自己游戏里的虚拟货币算不算违法
不算违法,属于正常的买卖,理论上需要收税,但是实际上很难行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81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Ⅳ 个人收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之后再卖,合法不
正常买卖,网络虚拟货币不算货币是一种货物,可以自由买卖。不触犯法律
Ⅳ 针对‘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件事大家觉得好不好,广大网友有什么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这样下去,肯定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税率也TEI高了吧?
这是针对网络交易所收取的税金,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件好事,如果你不愿意交这个个人所得税就不要在网络上进交买卖交易喽,我觉得征收这个税是可以接收,但是税率会不会太高了点儿....这是个问题,国家税务局是否应该考虑考虑怎样才能两全其美.
Ⅵ 如何通过收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再转卖从而挣取差价
通过收购网络游戏虚拟币再转中儿正娶穿插叫你可以找去其他的资源,或者找许其他的人收取网络货币,这样就可以再卖给别人,这样就可以争取拆家了
Ⅶ 有关对虚拟物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卖的人要缴税,买的人不缴税(不过是间接承担者)。
Ⅷ 虚拟物品交易要交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Ⅸ 我们公司购买个人持有的网络虚拟货币,支付的价款需要代扣个税吗
参考《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