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送虚拟货币的账务处理
㈠ 虚拟货币怎么做账
注册资本一般是以货币方式注资的,因此通常也就是以各股东现金送存银行的现金缴款单作为实收资本入账的原始凭证了。
㈡ 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8〕818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㈢ 求助,货币兑换公司的账务处理。
不能发链接,转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1.主要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l)外币兑换业务。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发生时的交易汇率)
财务费用(永远在借方)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2)外币购销业务。
借:资产类科目
贷:应付账款(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借:应收账款(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3)外币借款业务。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市场汇率)
贷:短期借款等(发生时市场汇率)
(4)接受外币资本投资。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市场汇率)
借或贷:资本公积(差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约定汇率)
注:若公司没有约定汇率,应按发生时市场汇率折算。
2.期末汇兑损益的处理
(1)汇兑损益产生的两种情况。
1)外币兑换。由于银行总是低价购入、高价卖出,企业总是产生汇兑损失。
2)持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汇率变动产生:在月末计算汇兑损益时,应对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以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折算金额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
外币货币性资产。汇率上升时,产生汇兑收益;汇率下降时,产生汇兑损失。
外币货币性负债。汇率上升时,产生汇兑损失;汇率下降时,产生汇兑收益。
(2)处理方法。
1)对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2)筹建期间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计入损益。
3)其他情况,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调整为期束外币余额×汇率)
应收账款
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3.外币会计报表折算的方法
(1)现行汇率法。
1)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来分配利润按利润分配表数额列示。
2)其他项目采用现行汇率。
3)损益类项目也可采用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列。
(2)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
1)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采用现行汇率。
2)长期资产,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配利润按利润分配表数额列示。
3)损益表项目中,折旧费和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其余采用当期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
1)货币性资产项目(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和货币性负债项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采用现行汇率。
2)非货币性项日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配利润采用平衡数。
3)损益类项目中,折旧费、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销售成本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成本=期初存货(历史汇率)+本期购货(平均汇率)一期末存货(历史汇率)
不同的汇率折算后计算,其余采用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4)时态法。
1)货币资金、应收项目和应付项日采用现行汇率。
2)现行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市价计价的存货、投资等)采用现行汇率,其余非货币性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配利润采用平衡数。
3)损益类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或平均汇率本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折旧费和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销售成销售成本=期初存货(历史汇率)+本期购货(平均汇率)一期末存货(历史汇率或现行汇率)
按不同的汇率折算后计算。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4.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
我国外币报表的折算方法,基本上是采用单一汇率法,即现行汇率法。
(1)资产负债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类项目按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按现行汇率)。
2)所有者权益项月中除“未分配利润”外,以历史汇率折算。
3)“未分配利润”抄利润分配表中数据。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递延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单列“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并逐年累计下去。
5)年初数按上年折算后资产负债表有j∈项目金额列示。
(2)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折算。
1)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按平均汇率或现行汇率)。
2)利润分配表“净利润”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金额填列。
3)利润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润”按上期折算后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日期末数填列。
4)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根据折算后利润分配表其他各项目金额计算填列。
5)上年实际数按上年折算后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有关数字填列。
今日小记
(1)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2)外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可获得性、可换性。
(3)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币间的比价。
(4)汇率的标价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5)为规范外正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或者说是两国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6)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7)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中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8)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9)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10)外汇业务核算原则:外币账户采用双币记账、外币核算采用折算入账、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外币分账制的账务处理、外币账户月末余额的账务处理。
㈣ 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
1.外币交易核算的基本程序
外币交易的核算,首先应设置外币账户。企业应设置的外币账户主要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账户,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预收账款等债权债务外币账户。注意,应付职工薪酬是可以设置外币账户的,但是应交税费不能设置外币账户。在外币业务核算中涉及到的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实收资本等账户,属于非外币账户。企业应在涉及外币业务的账户中按外币种类分别设置明细账户,详细反映外币账款的收付结存情况。
不允许开立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设置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外币账户。
其次,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波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但前后各期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当期的近似汇率。
再次,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后,再计提减值准备。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除其外币价值发生变动外,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相应的汇率变动的影响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兑换业务
外币兑换业务,包括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向银行结汇、购汇以及用一种外币向银行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等。
(1)企业把外币卖给银行
企业把持有的外币卖给银行,银行按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企业按实得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按实际兑出的外币额与按企业选定的折算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外币户)”科目,因银行买入价与折算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2)向银行购汇
企业向银行购入外汇时,银行按卖出价向企业收取人民币。企业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企业选定的折算汇率折合的人民币之间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
3.借入或借出外币资金业务
企业借入外币资金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4.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企业发生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时,应按企业选定的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期末(月末、或季末、年末),对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5. 外币投入资本
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㈤ 一个关于虚拟货币的会计处理的问题
借:其他货币资金 借:无形资产
贷:库存现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
㈥ 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㈦ 购买虚拟货币的入账问题
如果是购买Q币卡的就可以用卡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如果是网上支付购买的就把购买时网页上的流水帐号等信息打印出来做原始凭证入账。
㈧ 卖虚拟币的时候,如果收到了黑钱的话,需要返还吗
本想买币赚一笔,但不想发币方竟成了传销组织,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资金都将面临收缴。这时,买币款能否追回,就成了买币人最关心的问题。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的上下层之间通常成立共犯关系;所募币款通常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被骗加入后又推荐他人加入并因此获得代币、返现的,所获利得通常也将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那么被骗加入组织,是否还能追回自己曾经缴纳的“入门费”?
文章脉络:
一、追缴不一定没收,可获退赔;
二、 追缴的范围:成罪范围内的违法所得;
三、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买币款谁退谁:“违法所得”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只有“违法所得”才应当被追缴、退赔。违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过违法(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获取的财物。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涉案财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
根据前述规定,违法所得依据产生违法所得的犯罪分为两类: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中的盗赃物品、贪贿财产等;
(2)经营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转贷罪。
可见,违法所得不仅包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即,原生的违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这些财物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该财物而经营所获得的财产性利益(即,派生的违法所得,经营利益型)。对于前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本身即是违法的;收益就是违法行为的对象或结果。对于后者而言,产生收益的活动是合法的;只是用以产生收益的本金涉嫌违法。
前述两类违法所得产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缴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取得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财产本身即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而对于经营利益型犯罪的违法所得而言,,则应当扣除正常经营所获利益。例如,在高利转贷罪中,违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并非全部转贷款的金额。
规范上,法律规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指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 违法所得数额”, 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从字面意义看, 这里的“ 违法所得”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为:实际购买产品的金额是合法经营的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务等没有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非法行医等场合下的人力投入),相应成本不予扣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存在“人头计酬”等向“上线”返现的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可见,向上线缴纳的“抽头”不是传销组织中本层级当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线的收入,应予以扣除,并计算入上线的违法所得数额中。在作为上线的违法所得收缴后,依据前文所讲,及时向下线进行返还。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㈨ 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外币账户的设置
外币统账制方法下,对外币交易的核算不单独设置科目,对外币交易金额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汇兑差额”反映。该科目借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失,贷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期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后,一般无余额。
二、会计核算基本程序
发生外币交易时,其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第一,将外币金额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第二,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金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第三,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三、主要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兑换业务的会计处理
外币兑换业务是指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购入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卖出外币)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售出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买入外币)。企业卖外币时,一方面将实际收取的记账本位币(按照外币买入价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入账;另一方面将卖出的外币实际收到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付出的外币按当日市场汇率(或当日平均汇率,又称当日市场汇率,下同。不包括外币资本折算)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例14-1】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将50 000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的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6.25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
本例中,企业应当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同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售出的美元折算为人民币,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人民币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记录人民币的增加,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的财务费用。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50 000×6.25) 312 5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5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50 000美元)(50 000×6.35)317 500
企业买入外币时,要按外币卖出价折算应向银行支付的记账本位币,并记录所支付的金额;另一方面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买入的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并登记入账;同时按照买入的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实际付出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收取的外币按照当日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汇兑损益。
【例14-2】甲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因外币支付需要,从银行购入10 000美元,银行当日的美元卖价为1美元=6.40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0元人民币。
本例中,应对银行存款美元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对该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人民币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实际付出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账户做减少的记录。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 000美元)(10 000×6.30) 63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10 000×6.40) 64 000
(二)外币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从国外或境外购进原材料、商品或引进设备,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以确定购入原材料等货物及债务的入账价值,同时按照外币的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例14-3】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境外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设备价款为250 000美元,购入该设备时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款项尚未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0 000美元)(250 000×6.35)1 587 5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50 000美元) 1 587 500
【例14-4】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其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美国购入某种工业原料500吨,每吨价格为4 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6.3元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 660 000元人民币,支付进口增值税3 104 20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由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500 吨×4 000美元×6.3+1 660 000)14 2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104 2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 000 000美元) 12 600 000
银行存款 4 764 200
企业出口商品或产品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外币销售收入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对于出口销售取得的款项或发生的债权,按照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入账,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账户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三)外币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外币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例14-5】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中国银行借入港币1 500 000元,期限为6个月,借入的外币暂存银行。借入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9元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90)1 350 000
贷: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50 000
6个月后,乙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向中国银行归还借入的港币 1 500 000元。归还借款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88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88)1 320 000
贷: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20 000
发生的汇兑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四、外币账户的期末调整
各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与账面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发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例14-6】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月初的余额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外币余额60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376 500元;
应收账款——外商外币余额36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225 900元;
应付账款——外商外币余额28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175 700元。
本月月初的美元汇率为6.2750,月末的美元汇率为6.2950。本月发生以下涉及外币的业务:
(1)3日,偿还以前所欠某外商的应付账款 16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3250。
16 000×6.3250=101 200(元)
借:应付账款——某外商(16 000美元) 101 2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16 000美元) 101 200
(2)15日,收到某外商偿还欠款一笔,金额为2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2850。
20 000×6.2850=125 700(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20 000美元) 125 700
贷:应收账款——某外商(20 000美元) 125 700
(3)21日,以10 000美元支付专项工程设计费用,当日的美元汇率为6.3000。
10 000×6.3000=63 000(元)
借:在建工程(10 000美元) 63 000
贷:银行存款(10 000美元) 63 000
(4)月末,各有关科目的美元、人民币余额分别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科目:
美元余额=60 000-16 000+20 000-10 000=54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376 500-101 200+125 700-63 000=338 0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54 000×6.2950=339 930(元)
差额部分=339 930-338 000=1 930(元)
“应收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36 000-20 000=16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225 900-125 700=100 2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6 000×6.2950=100 720(元)
差额部分=100 720-100 200=520(元)
“应付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28 000-16 000=12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175 700-101 200=74 5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2 000×6.2950=75 540(元)
差额部分=75 540-74 500=1 040(元)
产生的汇兑损益为:
1 930+520-1 040=1 410(元)(汇兑净收益)
月末调整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 930
应收账款——外商 520
贷:应付账款——外商 1 04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410
㈩ 汽车经销商收到厂家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的返利并不开发票的帐务处理
经销商返利的税务处理是冲减进项税额,正常都是开发票,否则厂家付款没有发票,他也无法做账处理,你说的肯定小厂家,大的汽车厂家不会这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