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变现资质
A. 经营虚拟货币交易需要什么条件
虚拟货币交易办理条件应为以下几点:
1、企业不得同时经营虚拟货币交易和虚拟货币发行两项业务
2、虚拟货币交易办理条件中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
3、虚拟货币交易办理条件中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
B. 虚拟货币u币能交易变现吗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交易变现的。
1、虚拟货币的本质决定它不可能拥有货币的信用
货币产生之初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后来出现了不足值货币,再后来进入不兑现信用货币时代。各国的货币都是由政府信用保证发行的,所以像津巴布韦为什么货币体系失败,最近在申请成为使用人民币的国家,就是因为恶性通胀,政府公信力得不到信任,所以货币体系不再被人民认可。而虚拟货币背后连国家信用都没有。没有人保兑,也没有可靠的经济实体作为支撑。所以其核心价值是不具备的。
2、我国法律规定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
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价值,居民要投资风险自负。所以如果使用虚拟货币交易体现,是不合法的。
3、我国目前虚拟货币是投资品
我国目前的虚拟货币其实都是投资品。投资人在抄“货币”,但并不在乎它的实际使用价值。
C. 数字货币怎么选择
主要应该看三点:知名度、创新性、运作模式和团队。
知名度:毫无疑问在加密货币圈,比特币和莱特币知名度是最高的,即使有诸多的不足之处,但是玩家仍是最多的,也是入金量最高的,盘子大,不容易被庄家控制。当然,相关的基础设施也是相对完善的。
创新性:狗狗币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其迎合了西方小额打赏文化,福源币之所以能成为新生代加密数字货币的佼佼者,是因为其主打的是币商圈,是一种应用型加密数字货币。
运作模式:例如,维卡币的运作模式就已经被曝光为传销,元宝币虽然之前也受到了诸多的指责,但运营团队不离不弃,元宝币仍是国产币的佼佼者。
D.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E. 游戏运营中 虚拟货币发行都需要哪些资质
办理游戏货币发行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核验后退还);
2. 公司章程调档件,须加盖工商局材料证明章(提示:携带公司执照副本原件及公章、查档人身份证原件在公司注册地工商局调取);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核验后退还);
4. 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企业形式的股东,则还须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调档件、该企业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此公司还存在企业形式股东的,则按前述材料一直往下追溯到最终的自然人股东为止。(提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股东的身份证或执照副本原件核验,核验后退还。二级或以下的间接控股的股东提供复印件即可。);
5.网站域名证书复印件(域名须备案在申请公司的名下);
6.网页须能正常访问,并设有用户注册、未成年家长监护、防沉迷等必备板块
F. 发行虚拟币都需具备什么条件
国内是不允许的,我拿新加坡为例,也是业界大佬们的共同选择地,目前是综合条件下最适合做区块链项目的国家之一。
首先,得有个项目的主体-----新加坡公众非盈利基金会(注意是能合规的)包括白皮书及相关的法律意见书,都是围绕着这个主体来撰写的。
白皮书不用我多说了吧,您自家的事应该比我清楚。
那我就详细跟您说下法律意见书,它并不是单一的某个律师文件,以区块链项目为例,想ICO合规、在交易所发行,那需要以下几类法律意见书:
1.
LEGAL OPINION 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非证券性质证明法律意见书。这样,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条例等,就不用干扰您了。
2.
2.WHITE PAPER白皮书法律合规律师意见书,证明项目合法合规,不触及或违反任何现行新加坡监管条例。这项是根据您的白皮书写的,复杂程度也是您白皮书来决定的,甚至律师认为必要时,还会进行部分修改。
3.PURCHASE AGREEMENT根据新加坡条例要求出具的该项目以发行token的方式筹集资金的私募条款。
4.SINGAPORE LAW GOVERNED TERMS.CONDITIONS FOR PUBLIC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公募条款,网站公示以及免责申明。
后两项就不用我解释了吧,私募公募看您个人情况而定,有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对您的投资者有更好的说服力,做的每项事情,都是合法合规的。另外,报备后,也不怕MAS来查您。当然,最主要一点,可以上主流交易所了。
其中,代币的包装与宣传,上什么交易所,才是体现你币种实力的地方,像前面所提的那些必要的文件费用反而不值一提了。
G. 直播间虚拟货币要资质证书么
不是太懂你的意思,直播虚拟货币相关信息应该是不需要什么资质的。虚拟货币在国内也是不需要什么资质的。虚拟货币在国内仍旧是一个灰色地带。国内缺少相关的监管。在法不禁止则可为的原则下做虚拟货币项目是合法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肯定就是违法的。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这些币种就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H. 经营虚拟货币的网站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文网文也叫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必备资质。首先虚拟货币是属于网络文化产品的,必须办理文网文。其次,虚拟货币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经营项目,所需要办理的文网文经营范围里要包含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如果以前就已经有了文网文,但是没有包含虚拟货币的交易或发行,那么现在就需要在经营范围里加上这一条,也就是做一个变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虚拟货币的发行或者交易中,公司只能经营其中的一项,也就是虚拟货币的发行或者虚拟货币的交易,是不能两个都经营的。
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按附件二的格式提供);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I. 中国政策允许虚拟币发行的公司有哪些
中国监管部门已经叫停了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中国政策不允许任何虚拟币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