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虚拟货币充值
1. 虚拟货币的管理方法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三)企业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此类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营运情况,适量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预付资金占用为目的的恶意发行行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虚拟货币总量等情况,须按季度报送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七)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保存用户的充值记录。该记录保存期自用户充值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九)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上显著位置进行说明。
(十)用户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
(十一)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30天的,视为终止。
(十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变更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单位购买价格,在新增虚拟货币发行种类时,需根据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内容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十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
(十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在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服务时,须规定出售方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要求其绑定与实名注册信息一致的境内银行帐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保留用户间的相关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保留期自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十五)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要建立违法交易责任追究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甄别交易信息的真伪,禁止违法交易。在明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为非法获取或接到举报并核实的,应及时删除虚假交易信息和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十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十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记录。
(十八)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用户间虚拟货币转移服务的,应采取技术措施保留转移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80天。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的要求,配合公安机关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
(二十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采取技术手段打击“盗号”、“私服”、“外挂”等。
(二十二)对经文化部认定的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网站上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由文化部通报中国人民银行。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商 务 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2. 充值虚拟货币不能提现 。客服也联系不上怎么办
选择平台真的很重要,首选全球排名前十的。 中币不管怎么样客服也不会联系不上的。 所说有时候回复的慢,但是24小时在线的。
3. 我们被人以游戏虚拟充值为由诈骗二千多元人民币。该怎么处理
诈骗2000元,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 自己在网上充值了虚拟货币,这些货币该怎么弄出来
引言:现在网上各种APP软件都需要自己进行现金的充值,兑换成虚拟货币才能够使用,这是在网上兑换虚拟货币的货币,怎样能够弄出来重新成为自己的现金呢。其实只有大部分AP P来源,一旦充值是没有办法退还的。
随着近些年来虚拟货币的风声越来越大,一些人盲目跟风进行空巢,导致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向虚高,这一现象也引发了相关部门的监管,相信后来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会越来越到位,减少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让国内的虚拟货币市场走向一个健康的循环。
5. 虚拟货币电子钱包 状态 发现冲突,充进的币无法到账怎么办
充进去的币无法到账需要去找运营团队去解决,自己是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的。毕竟钱包的问题和网络是存在非常大的问题的。不过,现在主流的数字货币很少会出现这种问题。一般情况下优化做的都是比较不错的。
比如,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等主流的数字货币基本上现在不会遇到这种问题。
6. 我自己通过火币平台购买usdt然后充值到一个虚拟币app,被骗了怎么办
参加线下虚拟币投资讲座后,多位市民买入不知名的虚拟币。当初号称短期收益几十倍,如今跌幅超过90%。项目运营者否认此前有盈利承诺,声称亏损“很正常”。多位投资者说,将一起报警。
昨天,多位投资者拨打热线说,希望更多人知道此事,防止投资时落入陷阱。
没收到“币”
在群里质疑被“踢”
去年4月,林先生从朋友潘某处获悉,对方正在运作一个名为“达斯币”的虚拟币项目,潘某邀请其参加投资讲座。
潘某在市区海坛山庄租有店面,经常举办虚拟币投资讲座。“我听了一次,他说‘达斯币’前景好,几个月收益可能会有几十倍,他还给我看手机上别人打款投资的记录,很多都是花几十万元买。”林先生说,他对虚拟币了解很少,曾听说有人炒“比特币”赚了钱,听了潘某的宣传后就打算试试,“当时一枚达斯币价格是1元多,我用支付宝转给潘某7000多元,买了5000枚。”
“潘某说币要等3个月后才能到账,还给了一个类似网银U盾的东西,说是‘虚拟币钱包’,要通过那个登录账户买卖虚拟币。”林先生说,他等了大半年,也没收到虚拟币,“因为是朋友,我不好意思催他,到了今年3月,我在投资群质疑了几句,结果被他踢出群。”
等一年多收到“币”
结果“很难卖出去”
从事五金生意的郑先生对虚拟币是一知半解,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潘某,先后分4次投资近25万元购买达斯币。“潘某说虚拟币要分批铸币,让我耐心等。”郑先生说,一等就是一年多,在此期间,他眼看着1枚达斯币的价格从1元多跌到如今的8分钱。
潘某提供给郑先生的查询网站显示,达斯币是去年5月发行的,发行之初最高价曾达1.5439元一枚,此后整体呈下跌趋势。
6月27日,潘某通知郑先生,虚拟币全部铸完,已打入他账户。“我25万元买的达斯币,按照最近的价格已经只剩2万元了。”林先生问,为何亏损如此严重。“潘某说行情不好,这是正常的市场波动。”
7月1日,郑先生带着“虚拟币钱包”找到潘某,要求对方现场展示如何卖出虚拟币。他说,潘某告知他,“达斯币”国内交易量较小,很难卖出去,“他说国外可以交易,我说能卖就行,结果他又说要通过英文界面操作,他不会搞,反正意思就是说我的这些币卖不掉了。”
面对问题回答“不知道”
还把记者拉黑了
拨打新闻热线的投资者说,在一个“达斯币”的投资群中,有近百名投资者,大多为温州人。目前,由其中10多人组成的维权小组已经成立。小组成员粗略统计,仅他们的投资金额就超百万元,目前都没有取得对方当初承诺的收益。
“潘某只是一个头目,他上家是个姓廖的女子,我们怀疑还有更多的投资者被蒙在鼓里。”林先生说,在达斯币项目之后,廖某还设立了其他类似的虚拟币项目,他想提醒投资者,小心落入陷阱。
昨天,记者联系了潘某和廖某。面对上述投资者的质疑,潘某一口回绝“我不知道!”随即挂断并拉黑记者的电话。
廖某否认曾经许诺投资“达斯币”可以获取高收益,“投资本来就是有风险的,有涨有跌很正常的。”
业内人士表示,虚拟币行业鱼龙混杂,在投资前务必做足功课,切勿盲目跟风。投资时最好选择从知名的大型平台购买主流币种。该人士提醒,虚拟币市场行情波动巨大,经常暴涨暴跌,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量力投资
7. 如何充值比特币
登录ZB,点击财务--充币,选择对应的币种,点击获取地址,转币到对应的地址上。
温馨提示:每个币种会有对应的一个收币地址,请注意核查不要充错地址,如若币种充错地址会造成资产丢失将无法找回。
8. 我被诈骗了说买虚拟币,充钱进入提不出来怎么办
如果是诈骗,去报案吧,自已协商是没结果的。
9. 淘宝上做虚拟货币充值怎么做求教!
你好我教你
10. 开网店经营一些虚拟货币充值业务有哪些手续及注意事项
你好~~注册淘宝账号,开通网银,实名认证,然后购买了软件就可以开店做虚拟了。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我可以教你,我已经教了一百多个徒弟了,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