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联系
他们都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啊,一些已经被打家接受了的虚拟货币,但是虚拟货币有很大的风险,在用之前都得考虑清楚,不要自己一时跟风。
『贰』 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之间的区别和联
等只是电子支付方式,交易时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而来,也就是说里的钱实际上还是对应着一张张钞票,而数字货币就是钱。在实际使用体验中,数字货币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感受类似,但是两者从本质上还是有着较大区别。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也不相同。比如大家熟知币和各类游戏中充值的货币就是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只能用真实货币购买,而不能转化成真实货币。
在全球范围内,最有名的数字货币可能当属“比特币”,此外还有“莱特币”、“狗狗币”、以及我国民间的“元宝币”等。
『叁』 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的关系(一)数字货币 来自欧阳
1、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
特点: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2、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严格意义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 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与传统货币的相等价值,以电子形式储存在消费持有的电子设备中。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把钱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时,银行账户里就会多出一个数字,表示我们存了多少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把手中的纸币给了银行,银行给我们银行卡里加了一个数字,这个数字就是我们的电子货币。
特点:
电子货币与纸币(或者说实物货币)是可以很容易直接相互转换的;
电子货币的数据对应着同等数量的实物货币;
我们需要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实物货币才能换取等量的电子货币。
3、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相似点: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4、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不同点:
电子货币有发行机构,而且对应的该机构里相等数量的实物货币,可以跟实物货币相互兑换;而数字货币没有特定的发行机构(去中心化),只能存在于网络数据中。
目前,对于数字货币到底是不是货币还没有一个国际统一的结论,所以在目前的我国,数字货币的主要存在形式是“投资产品”,而且是一个相当有风险的投资产品,仅又极少数的商家愿意接受数字货币消费;当然,一些国家(德国等)也正式承认数字货币的货币地位。
『肆』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与联系
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电子商务的产物,并非真实的货币。
类型不同。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总量较小,且为不可无限制造类型的货币。虚拟货币有三种类型,即游戏币、门户网站或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如Q币)、虚拟货币(如贝宝货币)。
特点不同。数字货币具有无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的特点。虚拟货币具有不兑换法定货币、可在虚拟网络中购物或增值的特点。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
『伍』 什么是虚拟货币 阐述它和电子货币的联系和区别
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的区别是:安全性传统货币:易伪造,随身携带易遗失和被偷窃;电子货币:使用现代密码技术,只限于合法人使用,可避免重复使用,防伪能力强,无须随身携带,可减少遗失和被偷窃的风险。匿名性传统货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可跟踪性;电子货币:使用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保证支付交易时的匿名性和不可跟踪性。方便性传统货币:必须定时、定点使用;电子货币:支付过程中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使用更加方便。成本传统货币:发行成本、运输成十、交易成本高;电子货币:不需要运输成本,发行成本、交易成较低。分解性传统货币:不可分解;电子货币:现金支付单位的大小可自行定义,不受实际现金系统的限制。
『陆』 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电子货币各有什么区别
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货币的契约本质决定货币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一般等价物,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其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一般等价物。——摘自网络
法定货币:是指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义务;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法定货币的价值来自拥有者相信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货币本身并无内在价值,也就是说,当纸币产生之后,法定货币实质上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流通的纸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摘自网络
电子货币:实际上是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存在状态是无形的,我们讨论的狭义层面的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发行者的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游戏币等、Q币、点券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
数字货币:应用了区块链等最新数字网络技术的数字货币,具有分布式记账、独特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当然,具有这些特点的数字化工具要成为主权化的货币或者法定货币,还必须获得国家信用的支撑。
所以,数字货币必须是货币;而货币在当今社会制度下还必须是主权货币或者法定货币。其次,数字货币必须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和主要职能。
央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春节后央行旗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将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央行将成为首个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
所以,对照货币的内涵,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比特币、莱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 只能是一种“数字产品”。如果这些数字产品引起投资者关注,其交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具有了一定的投融资功能,那就是“数字资产”,即数字化的金融资产,但不是数字货币。
真正的数字货币,应是法定货币与分布式记账、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这些数字网络技术结合之后的数字化法定货币。
数字资产网络给的定义是:数字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处在生产过程中的非货币性资产。
数字资产与数字货币的区别在于,数字货币有可能取代有形货币,而数字资产只是经济体的一部分。
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完全由货币当局控制。可是目前很地方还是将比特币等数字资产成为“虚拟货币”或“数字货币”广义上讲,非真实的货币都能称为“虚拟货币”而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也常被认为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无论怎么称呼,自己对每种货币或者资产形式的概念明确即可,现在市场对这些概念并没有官方的精确定义,笔者解释的内涵外延是为了厘清这些概念便于理解,也并不一定精准,供参考,更多可以留意微宽。
『柒』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是一个概念吗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不是一个概念。
电子货币的定义是,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电子货币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与传统货币相等价值的法币,以电子形式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
电子货币是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但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之后出现的比特币,通过区块链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问题,实现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追捧。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
『捌』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一个概念,虚拟货币包括电子货币。
1.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二类: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虚拟游戏数据购买草药和装备,或在某些特殊游戏场次作为计分单位,以增加游戏乐趣,是玩家级别的一种体现方式。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是指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等数字加密货币。
2.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
『玖』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有何异同
电子货币是真实货币的电子支付方式,可以正常购物、转账并提取现金;
虚拟货币是通过一定换算关系模拟的货币,不能用于一般购物和直接提取现金.
『拾』 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以及网络货币有什么关系
关系:虚拟货币与网络货币的概念是相同的,都是指以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以电子信息传送形式实现功能的货币。
虽然电子货币同样也是在网络中进行交易,但不同于虚拟货币与网络货币的是,电子货币的本质是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或者通过银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务。
(10)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联系扩展阅读
严格意义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使用银行的网络银行服务进行储值和快捷支付,通过媒介(二维码或硬件设备),以电子形式使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货币。
纸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或者特定的金融机构垄断发行。中央银行承担其发行成本,享有其利润。而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有所不同,发行机构既有中央银行也有一般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且更多的是后者。
而网络货币就是采用一系列经过加密的数字,在全球网络上传输的可以脱离银行实体而进行的数字化交易媒介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网络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电子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