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不取缔虚拟货币
1.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政策是什么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1)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货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将泰达币即USDT划入虚拟货币的范畴,同时指明虚拟货币并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违法,未来会被取缔。《通知》第二条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可见,即便是只为虚拟货币做“定价服务”也被认定为一种非法行为,从而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
(3)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寿终正寝,不再灰色,已归于非法范畴。与“定价服务”相同,《通知》也明确将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行为认定为一种非法金融活动,肯定了违法性。
(4)境外交易所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通知》不仅认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也规定对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5)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通知》指出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因为一旦该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则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6)加密资产概念,将成为“敏感词汇”,在本轮规制中被重点关注。《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可见,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加密资产等名词已经成为“敏感词汇”。
(7)重点打击罪名,由之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逐渐向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更迭。相较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知》将相关虚拟货币交易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其重心逐渐向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这说明未来打击的虚拟币产业类型和业务类型均会有所变化,据此,飒姐认为DeFi业务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2.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
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有可能,但就目前来说政府还没有禁止。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全球各主要的国家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虚拟货币严重的冲击了现有的货币体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图;
2、虚拟货币爆出知名的弱点和缺陷,在一定时间内是无法克服的;
3、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政府无法忍受。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瑞波币、元宝币等等。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虚拟货币本来就不是央行批准的货币,也谈不上取缔。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 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承不承认虚拟货币_******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国家为什么不取缔虚拟货币****** 1.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2. “虚拟”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3. 鉴于问题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发点上,需要站得更高.货币问题是现代性范畴的问题,虚拟货币问题则是后现代性范畴的问题.它们之间并不共享同一基础范式.而正是范式的差异,而非虚拟现象,导致了二者的不同.
虚拟货币中国为什么不制止_****** 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有其进步性的一面,中国对待新事物的态度一项是法不禁止则可为,但如果虚拟货币对现有的金融体系造成威胁,政府就会出手.在2013年下半年比特币曾火爆一时,一度飙升至8000元大关,随之而来的是民众...
有哪些国家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地位 世界各国承认_****** 日本目前已经承认比特币合法了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_****** 不.因为涉及洗钱,容易崩盘等要素.最著名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虽然不能说受到打压,在国外有寥寥无几的实物与虚拟币的交易,其前景依然有待观望.如今的现况是很多恶党骗徒打着虚拟币的旗帜敛财,那种纯金字塔的结构是不会受到国家认可的.
中国有什么政策禁止买卖虚拟货币的吗?******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好反洗钱工作.杨行长周小川在博鳌论坛采访中把比特币比作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吗?_****** 虚拟货币可以在中币网交易比特币 莱特币 以太币....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_******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
中国将禁止所有虚拟货币商业交易?虚拟货币会被禁止吗_******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后,怎样才能买卖虚拟货币?
2017年国家对虚拟货币如何对待?****** 我国目前还没有官方正式承认虚拟货币的价值,只是在部分涉嫌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的领域,部分承认它的存在价值.
3. 金融业三大协会发声整治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为什么不被政府所认可
因为虚拟货币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地位,而且虚拟货币现在也没有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再加上虚拟货币不是任何国家组织发行的,而是由私人发行的一种加密型虚拟货币,因此虚拟货币不可能被政府所认可。
但是从目前虚拟货币的市场交易情况来看,我认为整体的交易价格有一些偏高,而且很多虚拟货币的知名度也并不高,但是金钱价值并不低里面存在严重的泡沫化现象,一旦外来的现象,把这个泡沫打破之后,虚拟货币将会出现大幅度缩水。这种情况一般国家和政府肯定不能接受,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不被政府认可的。只有这样每个国家和政府才能保证自己的金融安全,让自己的经济更加坚实有效。
4. 为什么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合法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加大了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此举导致比特币交易价格暴跌。
此后网络和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和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一、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
央行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是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二、比特币交易尚未崩盘
一位比特币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低到导致交易崩盘的地步。比特币的价格仍然高于比特币的成本价,即挖矿的价格。
三、交易渠道并未堵死
虽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经停止支持比特币交易,并且银行也不乐观,但是比特币交易平台还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接口,或者用国外的支付接口支付。有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考虑将服务器转到国外。
上述比特币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现,是个人账户给他汇款。也就是说,比特币交易存在绕过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时,现金交易也是一种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币交易最大风险不是监管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过目前来看,比特币的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总体风险加大
必须承认,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门槛较之前显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质上说,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而只有有限的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5. 虚拟货币被我国判为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呢
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活动是违法的。比特币在中国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在此阶段,金融机构不允许提供比特币相关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也不应该被用作货币。有效遏制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等部门将继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控的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掘、交易、交换的全链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财务管理部将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资金的监控。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台账,维护过程主要是通过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虚拟货币是市场中自发形成的零星交易。形成规模后,第三方逐步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
6.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币
法律分析: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为什么中国政府不支持虚拟货币,是为了方便管理吗
首先,要了解究竟什么是货币;
货币,就其本质而言,是所有者之间关于交换权的契约,不同形式的货币在本质上统一的。过去,由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认识不清,错误地从不同角度来将货币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 [2] 根据是否约定贵金属的兑换比例分为可兑换货币和不可兑换货币等等。
形式上,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可分为实物货币和形式货币,实物货币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包含价值量,比如羊、贵金属等;而形式货币本身没有价值量,它的价值是契约约定的,只有契约价值。两者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上是统一的,即都被约定作为交换媒介, 都存在契约价值。货币的购买力决定于货币的契约价值,但实物货币的购买力也会受到自身商品价值的影响,通常实物货币的商品价值小于其作为货币的契约价值。
高中教科书当中,货币的本质被解释为一般等价物。 [3] 这个定义仅仅从职能出发,实际上并没有说明货币的本质,也无法回答内在的逻辑问题,即货币为什么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
关于货币契约本质的问题可以查看货币契约。
其次,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8.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法律分析: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9. 国家为什么打击虚拟货币
法律分析: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0. 雷达币是传销,那国家为什么不封他们
去货币的话基本上都是诈骗的国家不方便,那是因为第一个取证很难,第二个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