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虚拟货币
① 网上虚拟币诈骗怎么报警
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被骗过程。 这时候可以请警察陪你去银行办理冻结受害人银行卡的手续,防止骗子把钱转到你的银行。
拓展资料:
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出提醒,部分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银行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现实。它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网络化、跨界性明显。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资金收付,风险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为境内居民进行违法活动。有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获得了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这些违法活动所骗取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监管难度大。
二、欺骗、诱惑、隐瞒性强。以热点概念炒作,有的还利用名人“平台”宣传,以“糖果”空投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 ,收入高风险低”,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在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势,设置盈利和提现门槛,非法获取巨额利润。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隐蔽性和混淆性很强。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一些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黄金白银之外的避险资产”的概念,而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导致重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而且,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机和数据篡改,制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平台在诱导消费者进入后,会使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犯罪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收益)和“动态收益”(线下开发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引诱投资者和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其特点是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四、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本运作难以维持需很长时间。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承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② 一个环球币等多少人民币
大约是0.1人民币,但是不能用于提现,只能是虚拟玩。
环球币就是类似于比特币的一种币种。一种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项目进行炒作集资,甚至是用于从事诈骗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投资项目,树立正确理性的投资理念,认清风险等级,然后提高风险意识。
拓展:
比特币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不受任何人控制。比特币持有者不需要向中央政府汇报,但GlobalCoin的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与比特币不同,Facebook的GlobalCoin将由这家社交媒体公司控制。因为Facebook将有权获得所有持有其数字货币的人的身份。GlobalCoin把数字货币的匿名性抛诸脑后。
中国环球币是一种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项目进行炒作集资,甚至是用于从事诈骗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投资项目,树立正确理性的投资理念,认清风险等级,然后提高风险意识。中国环球币是一种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项目进行炒作集资,甚至是用于从事诈骗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投资项目,树立正确理性的投资理念,认清风险等级,然后提高风险意识。
③ 虚假虚拟货币可以到公安厅反诈中心报案了
虚拟货币被骗也能报警。是不是真正的货币,但是他把你骗了,你就可以报警。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被骗后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④ 火币网清退中国用户是什么意思
1. 火币网清退中国用户据悉这一举措为响应政府监管政策要求,未来将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具体清退细则将通过公告、邮件、站内信和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 同日,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被爆出已停止大陆地区注册,就连数据查询网站DeBank官网页面显示,其现已对中国地区用户终止部分功能及服务,仅保留链上余额查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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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火币网清退中国用户据火币官方公告,Huobi Global已于2021年9月24日停止了中国大陆地区新用户注册。对身份认证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存量用户,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24:00之前完成清退。
3.此轮“币圈”风暴,源自于9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因此一些企业纷纷开始调整业务应对中国大陆监管,有的中小平台直接选择了停止运营。
拓展资料:
1.此前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情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三大协会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2.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由此可见国家对对于币圈整治的决心。
⑤ 火币网为什么清退中国用户
为响应政府监管政策要求,未来将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
数据查询网站DeBank官网页面显示,其现已对中国地区用户终止部分功能及服务,仅保留余额查看功能。
此轮“币圈”风暴,源自于9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拓展资料
最强监管风暴来袭,币圈产业链机构风雨飘摇。自9月24日央行等十部门对虚拟货币非法业务活动重拳出击后,截至9月26日,通过求证了解到,已有多家交易所作出行动,其中,火币已于9月24日晚停止中国大陆新用户注册,此后,BHEX全球站也在9月25日晚宣布永久关闭平台服务。此外,还有一些海外交易所相继暂停营销活动。
不过,停新、清退的另一面,小编也注意到,仍有一些交易所面向国内用户开放,甚至顶风奖励拉新。在业内看来,新规再次表明监管态度,将过去一段时间市场上没有明确的“灰色地带”进行了厘清,涉币企业要按照规定调整业务,炒币者也要有风险意识,不要再由此可见,有些国内虚拟货币企业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纷纷开始规避。熊大可以大胆的猜测,接下来肯定还会有相关企业交易所发布停止或者关闭的消息,后续影响大不大就看狗庄会不会利用这消息来波大洗盘。
前有禁止合约降低杠杆,现有禁止新用户注册,那么接下来会不会全面禁止交易?根据2022年的下发的通知,个人炒币不违法,如果想全面禁止,看来只有全面禁止投资者炒币?但是你认为可能吗?早在18年,币安也宣布过停止国内用户注册,但是停了没多长时间,又重新开放。火币这次行为应该只是为了避避风头。
综上所述,就是币圈子对于2021年火币网清退中国用户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希望币圈子小编的这篇关于火币网清退中国用户的文章能够帮助各位投资者更好理清楚这件事情的缘由。币圈子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投资者,就算停了火币也还会有更多的“火币”出现,2022年国内是需要区块链技术的,所以对于这次的整顿动作,我们其实可以理解为国家为了让区块链更加安全、合规发展的一个举措,这并不是要全面禁止数字货币交易的意思,所以各位投资者也不必太过担心。
⑥ 国家最虚拟币交易所最近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规定:监管严格,明令禁止: 2018年6月,在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中国央行表示,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ICO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 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强调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的活动实则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中国现在对虚拟货币的政策很严格,明令禁止。望采纳。
⑦ 怎么举报别人挖虚拟货币
到公安机关举报,根据你掌握的情况,尽可能详细提供线索,对于这种违法犯罪会追查的,如果你举报属实,可能还会给你一定的奖励,以资鼓励。
虚拟货币注意:
新年到来的第二天,银保监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要针对区块链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行为。这距离上次银保监会提示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风险仅仅过去一个半月。此前,央行等多部门,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监管机构都就虚拟货币交易所发布了风险提示。
⑧ 最近老听说CXC虚拟货币,CXC究竟是什么有人说还能赚钱,是真的吗
CXC虚拟货币是一种违法、诈骗行为,是不赚钱的。
因为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指出,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部门又联合发出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旗号,发行“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8)银保监会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特征
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设施,没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体的区块链本身,通过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 。
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
独立性。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类似比特币采用的哈希算法等各种数学算法),整个区块链系统不依赖其他第三方,所有节点能够在系统内自动安全地验证、交换数据,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干预 。
安全性。只要不能掌控全部数据节点的51%,就无法肆意操控修改网络数据,这使区块链本身变得相对安全,避免了主观人为的数据变更 。
⑨ 虚拟货币合法吗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本质上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目前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当时盛兴的“代币发行融资”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8 年 8 月 24 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2021年5月18日,针对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的客观形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了虚拟货币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的本质,并且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再次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新增的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国家对金融领域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禁止,但是由于比特币又具备虚拟财产的属性。因此,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例对于以比特币作为商品或财产而产生的契约式纠纷,法律仍予以了保护。
所以大家要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⑩ 目前中国有多少种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在中国是否合法
在物质丰富的年代,金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充实生活,因此人们心中都有一个实现财富自由,走进美好人生的梦。这样的梦有很多,常常被利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交易变得方便快捷,人们的理财思想也提高了,就会拿闲钱去投资,但银行利息低,基金不会选,股票水太深,总的来说就是收益不能够给贪婪的人诱惑。
1、没有被证监会、银保监会认可的金融交易平台是不合法的。随着区块链的概念被提出,虚拟货币开始盛行,在中国就有比特币、莱特币、瑞泰币等,这些虚拟货币的收益被吹得神乎奇乎,听了的人都会眼红,新生幻想,殊不知这只是一个庞氏骗局,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就会忽悠投资者请君入瓮,将投资者的资金骗进去之后就是一串数字,有的一买就狂跌,聪明的人还可以止损,有的买进开盘疯涨,投资者不断加入筹码,最终无法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