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惠虚拟货币挖矿系统
虚拟货币挖矿一般是指获取比特币的勘探方式的昵称。因为其工作原理与开采矿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比特币勘探者也被称为矿工。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赏金,奖励获得答案的人。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这样不仅给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形成一种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同时也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销赃和洗钱的平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拓展资料】
一、自2009年发布以来,比特币已成为最知名的虚拟货币。这一虚拟货币由化名为“中本聪”的个人或组织开发(其真实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线商户使用。不过近年来,一些小型实体商户也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通过复杂的算法和大量计算资源,用户可通过“挖矿”的方式来获得比特币,当然也可通过交易所或类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务来购买比特币。可开采的比特币总量约为2100万个,而目前的开采量已超过1100万个。比特币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关注。有消息称这些服务正在评估是否允许用户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币。
二、Litecoin基于比特币协议,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确认。这一系统内可开采的Litecoin总数为8400万个,到目前为止的开采量约为20%。根据该虚拟货币发明人查尔斯·李(Charles Lee)的说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总价值约为5000万美元。他表示,并不清楚有任何实体商户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机服务提供商已接受该虚拟货币。
三、与Litecoin类似,Freicoin同样基于比特币协议,但目前仍处于发展早期。根据该虚拟货币发明人之一马克·弗利邓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说法,系统内可开采的Freicoin总数约为1亿个,目前开采量约为20%。Freicoin网络中当前的并发用户数约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线商户接受Freicoin,而该虚拟货币的发明人正在尝试更大范围的推广。
『贰』 虚拟货币挖矿
挖矿实际是计算。建议,不要参与了。因为实际上各国都已经在抵制这种行为了,因为,炒作的成分太大,泡沫太大,类似传销。
『叁』 挖矿虚拟货币违法吗有多严重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二、“挖矿”的危害
1.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一旦被“挖矿”程序控制,则会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
3.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秩序,其往往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更有犯罪团伙通过向社会公众推销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或以租赁“挖矿”算力为由,吸引投资者购买算力份额,骗取居民个人钱财,影响社会秩序稳定。
4.存在部分国有单位职工利用国家资源、公共资源谋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影响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成效。
三、“挖矿”活动违法性质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畴。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肆』 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这有何意义
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这可以有效的避免人们去进行货币挖矿,因为货币挖矿会消耗大量的电力,造成资源浪费。
当前,比特币交易的最大危机来自技术风险,即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币交易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的。开源代码不受保护,并且经常受到黑客的攻击,因此非常容易受到攻击。即使刚刚建立了一些交易平台,组织者也从服务器本身盗取了比特币,给注册用户带来了巨大损失。交易中心没有担保或信用证,该平台的漏洞经常被黑客利用,导致大量资金损失。最后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浪费,以及控制比特币的发展。
『伍』 虚拟货币怎么挖矿
用矿机开挖矿,也可以通过云挖矿来挖,其实现在挖矿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有些投入比较大,但是回报率也高,这样回本周期也短;还有一些投入比较少,回本周期较长的,不过主要还是看自身经济情况以及个人喜好,反正适合自己就好。
『陆』 内蒙古叫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是基于什么背景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同样称,内蒙古叫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是基于“十四五”能耗双控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战略举措。此次八项措施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的坚决态度,所针对的各类主体及相应惩处措施十分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吊销执照、移送机关等。内蒙古禁止“挖矿”早有预期,此前也开展过相应的清理整顿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体量小、隐匿性强,因此也给散户找到了“挖矿”的生存空间。目前仍有不少个人、商家,其中就包括网吧经营者利用配备有高性能显卡的电脑,一边“挖矿”、一边炒币;
此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营显卡、硬盘生意的商家,在监管打击“挖矿”后,硬盘销售生意受到影响,于是商家个人开始自己研究“挖矿”和炒币。
对此现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与此前仅打击“挖矿”相关产业链所涉企业不同,此次八项措施将网吧以及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有关个人,也列入在内。
其中,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虚拟货币挖矿监管砝码升级的意义:
继内蒙古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部署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后,5月25日晚,内蒙古发改委再次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在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看来,内蒙古八项措施的出台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落到了实处。虚拟货币“挖矿”耗能高、碳排放大,不利于我国环保目标的实现。
同时,过去常有企业利用国家的优惠电、免费电政策进行挖矿,变相盗取国家利益。本次八项措施对该类行为明确进行打击,充分维护了国家利益,具有实际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 凤凰网-虚拟货币挖矿监管砝码升级 网吧、个人挖矿行为同样被惩戒
『柒』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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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
『捌』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投资者参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投资者使用计算机等网络运行设备对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的数字问题进行解决,以及进行收益,和计算。
随着我国的科技不断地发展,我国在经济上的模式也在不断地进行更新。在最近几年,虚拟货币开始变得流行起来。很多人都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经济交易,以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炒股等。人们在使用虚拟货币的时候,是一定要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
挖矿是指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也要对虚拟货币的运行,进行最基本的计算。通过计算,投资者可以得到虚拟货币的数量是多少,计算的越快,投资者得到的虚拟货币越多。
比特币和莱特币就是虚拟货币中的一种,人们经常会对虚拟货币进行挖矿。但是,挖矿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虚拟货币在进行挖矿的时候,虚拟货币并不是很安全,因为支取虚拟货币需要一长串的密钥,很多人在运行这个密钥的时候,会忘记这个密钥是多少,以及这个密钥会被他人窃取。
『玖』 虚拟币是怎么挖矿的,有几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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