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支持虚拟货币
『壹』 中国禁止数字货币交易吗
没有禁止。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
『贰』 在海外,比特币是价值最高的虚拟货币,为什么在中国不承认比特币
与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不同,数字货币是区别于传统信用货币的一种全新的数字化信用货币。
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回答有关数字货币的问题时,周小川行长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并没有得到认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认可相关服务。同时,他还指出,央行正在与市场合作共同研发数字货币。
同时,周小川也指出,数字货币或许会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传导,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动态的监管措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也曾评论称,“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叁』 我国为什么要叫停虚拟货币
善林金融表示,此次叫停的根本原因,在于虚拟代币已对人民币货币主权产生威胁。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之下不可自由兑换,即人民币换汇之后不能对外进行投资、更不能用于海外购置资产
『肆』 虚拟货币在中国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合法,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泰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衍生问题: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即非真实的货币,一般包括游戏币和数字加密货币。我们经常提到的虚拟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莱特币、微盟币、瑞泰币这些数字加密货币。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
『伍』 虚拟币在中国合法吗
合法,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泰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一、中国唯一承认虚拟货币是什么
目前我国唯一的法定虚拟货币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人民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它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央行数字货币属于央行管控的数字形式上的法定货币,它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而是电子版人民币,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Electronic Payment(电子支付),简称DC/EP。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态,它和纸币具有相同的功能,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钱。
数字人民币目前具有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四大功能。其中扫码支付就和大家熟悉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类似,只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都是金融基础设施,使用微信支付宝钱包里的钱来自于绑定的银行卡,而数字人民币支付的是实实在在的钱。除此之外,数字人民币还支持“碰一碰”支付,支付宝微信都需要依托网络才可以支付,而使用数字人民币时不需要网络,也不需要银行账户,两个装有DC/EP数字钱包的手机“碰一碰”就可以实现转账功能。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
1、降低发行货币的成本。纸币的发行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的,尤其是印刷方面,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印刷假币,我国在制造人民币时,在印刷方面会花费大量的成本,另外纸币储存、运输都需成本,相比之下,发行数字人们币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
2、有利于央行监管。数字货币可以流通可以收到央行监管,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降低了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3、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提升了央行对货币的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可以更好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的推动人民币的国家化进程。
综上所述,中国唯一承认虚拟货币就是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只不过数字货币是将纸币数字化,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发行纸币的成本,并且有利于央行监管,可以降低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陆』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政策是什么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1)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货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将泰达币即USDT划入虚拟货币的范畴,同时指明虚拟货币并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违法,未来会被取缔。《通知》第二条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可见,即便是只为虚拟货币做“定价服务”也被认定为一种非法行为,从而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
(3)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寿终正寝,不再灰色,已归于非法范畴。与“定价服务”相同,《通知》也明确将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行为认定为一种非法金融活动,肯定了违法性。
(4)境外交易所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通知》不仅认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也规定对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5)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通知》指出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因为一旦该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则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6)加密资产概念,将成为“敏感词汇”,在本轮规制中被重点关注。《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可见,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加密资产等名词已经成为“敏感词汇”。
(7)重点打击罪名,由之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逐渐向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更迭。相较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知》将相关虚拟货币交易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其重心逐渐向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这说明未来打击的虚拟币产业类型和业务类型均会有所变化,据此,飒姐认为DeFi业务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柒』 为什么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合法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加大了对比特币的监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此举导致比特币交易价格暴跌。
此后网络和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和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一、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
央行虽然不承认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是没有否认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资、买卖比特币。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二、比特币交易尚未崩盘
一位比特币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并没有低到导致交易崩盘的地步。比特币的价格仍然高于比特币的成本价,即挖矿的价格。
三、交易渠道并未堵死
虽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经停止支持比特币交易,并且银行也不乐观,但是比特币交易平台还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接口,或者用国外的支付接口支付。有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考虑将服务器转到国外。
上述比特币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现,是个人账户给他汇款。也就是说,比特币交易存在绕过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时,现金交易也是一种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币交易最大风险不是监管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过目前来看,比特币的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总体风险加大
必须承认,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门槛较之前显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质上说,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而只有有限的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捌』 为什么中国政府不支持虚拟货币,是为了方便管理吗
首先,要了解究竟什么是货币;
货币,就其本质而言,是所有者之间关于交换权的契约,不同形式的货币在本质上统一的。过去,由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认识不清,错误地从不同角度来将货币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 [2] 根据是否约定贵金属的兑换比例分为可兑换货币和不可兑换货币等等。
形式上,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可分为实物货币和形式货币,实物货币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包含价值量,比如羊、贵金属等;而形式货币本身没有价值量,它的价值是契约约定的,只有契约价值。两者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上是统一的,即都被约定作为交换媒介, 都存在契约价值。货币的购买力决定于货币的契约价值,但实物货币的购买力也会受到自身商品价值的影响,通常实物货币的商品价值小于其作为货币的契约价值。
高中教科书当中,货币的本质被解释为一般等价物。 [3] 这个定义仅仅从职能出发,实际上并没有说明货币的本质,也无法回答内在的逻辑问题,即货币为什么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
关于货币契约本质的问题可以查看货币契约。
其次,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