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单位挖矿触犯
『壹』 蔚来内部员工利用服务器挖矿,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蔚来汽车内部员工利用服务器挖矿,其行为在刑事法律上应该被定性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行为在民事法律上也对其所在公司有财产侵权行为,所以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近日,有社交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未来汽车某个员工利用服务器挖矿的秘闻,不少的人都被震惊到了,原来大公司的人也需要靠挖矿来维持生计,这可真的是相当不容易。然而大家更关注的则是该员工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毕竟该员工已经在公司利用公司的电脑系统挖了一年的矿了,公司的管理人员如果不是在其他人举报的情况下可能还不会发现这种违规违法的事情。话说回来,该员工的行为肯定是涉及民事上的和刑事上的法律问题的,我们必须清晰知道这一点。
『贰』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蔚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从2021年2月开始使用公司服务器进行挖矿,从中获取利益,这个行为明显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其实利用公司资源进行非法挖矿行为早有先例,在2018年1月到5月期间,网络一个运维员工就曾经在网络公司服务器上安装挖矿程序,通过公司的资源谋取暴利,之后将挖矿所得的虚拟货币卖出,从中获得10万元人民币,后来,在网络公司的追查下,这名员工才被发现,并且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1万元,扣押违法所得10万元整。
而对于挖矿这个行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目前相关的省份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表面上只是提高了挖矿公司的电费,实际上是为了让从事挖矿的人员知难而退,因为电费一旦上涨,那么相对应的挖矿成本也就增加了。
综上所述,该蔚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挖矿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以,他极有可能会因为此罪名而被起诉。
『叁』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4月7日,有蔚来汽车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事属实。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违规“挖矿”此前已有先例。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1
蔚来员工,用公司服务器挖矿。
就在刚刚,一位微博博主曝出了这么条消息。
据称,涉事人张某是蔚来汽车员工,此前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
而他在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司服务器挖虚拟货币。
事件一出,立即登上了微博热搜: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发出感慨:
可真刑啊,越来越有判头了呢。
用公司服务器挖矿
虽然对于这件事情,蔚来汽车官方并没有出面做回应。
但是从流露出来的内部消息图片中,可以获取到些许事件详情。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9月1日,蔚来汽车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投诉称:
研发部门员工张某疑似利用其服务器管理的便利,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数字挖掘操作。
而后,蔚来内部经授权,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张某从2021年2月开始,便开始了这样的违规操作。
其所挖的虚拟货币,从爆料中的图片中可以看到,是以太币。
并且消息还称,张某在调查期间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而张某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据了解,犯此项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还有网络员工
蔚来员工的事情一经曝出,很多网友纷纷联想到了之前的那位网络工程师。
早在2020年,一位网络员工在短短7个月内便走完了从“挖矿”、“变现”到“被判3年”的三部曲。
其挖矿所用的,便是网络搜索服务器。
在判决书中,也对这位网络员工“薅羊毛”的细节做了公布:
从2018年1月底到5月底,安某薅了155台服务器的羊毛,用来挖比特币、门罗币,卖掉一部分之后获利10万元。
事发之后,不仅这笔钱被没收,还额外被罚了11000元,另外还有3年的有期徒刑。
……
而从国内外来看,近年来公然用公司服务器挖矿的事件时有发生。
虽然截至发稿,蔚来汽车方面并未做出更详细的回应。
但还需从此事中了解一点: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为了牟利而赌上未来和自由,不值得!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2
近日,网传蔚来汽车一份内部处理通报称,一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便利挖掘虚拟货币,并从中获利,引发热议。4月7日,有蔚来汽车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属实。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蔚来汽车内部处理通报透露,2021年9月,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研发部门一员工疑似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掘虚拟货币的相关投诉。后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利用其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自2021年2月开始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算力资源违规进行虚拟货币以太币的数字挖掘作业,并从中获利。
处理通报还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蔚来汽车公司规定,并涉嫌违反《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和商业信息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调查访谈中,该员工亦对其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尚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根据规定,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违规“挖矿”此前已有先例。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月至7月期间,网络前高级运维工程师安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技术手段在网络公司服务器上部署“挖矿”程序,通过占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网络资源获取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后将部分虚拟货币出售并获利人民币10万元。截至调查前夕,其账户仍有约2.94个比特币。
法院认为,鉴于安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量已超过100台,其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最终,安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1万元。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3
4月6日消息,据财经博主@比特肥爆料,蔚来汽车员工张某使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虚拟货币。此人原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挖虚拟货币,在调查中,张某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初虚拟货币价格一路飙升,不少矿商疯狂抢购显卡挖矿,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偷电挖矿。与自己买显卡和付电费相比,这类盗取资源的方案利润高不少,只是危险性也高不少。
之前就曾报道过,江苏一男子偷用体育馆的电挖矿,由于体育馆耗电量高,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发现。直到2020年疫情封城,体育馆没有人了,负责人发现电费仍在蹭蹭往上涨,该男子盗电挖矿的事情才曝光。
至于这种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的行为,2018年网络也发生过。2018年网络搜索运维部员工安某将自己开发的程序部署到网络服务器上,并借此盈利10万余元。被抓获时,安某的哈希钱包还有1.4枚比特币。
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堪称空手套白狼,或许在他们眼中,自己只是违规,哪怕最终被抓到了,也不过是开除而已。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反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将面临有期徒刑。
脱胎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至今没有表现出任何积极作用,浪费了大量电力和CPU、GPU资源,只得到了一些压根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只是这些虚拟货币不受任何国家管制,所以被某些人奉为圭臬。
好在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虚拟货币带来的恶劣影响,开始出台规定整治虚拟货币行业,多个地区禁止个人或集体挖矿。
最近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价格暴跌,受此影响,显卡的价格也在下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全球经济好转,投资虚拟货币的金融大亨开始提现,去投资实体行业,毕竟谁都知道虚拟货币价格不稳定。
至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最好还是不要接触虚拟货币之类的东西,也许里面藏着发财的机遇,但大多时候,它只会让我们倾家荡产。
『肆』 挖矿犯法吗
属违法乱纪行为,因为有些小型挖矿企业也有法律法规来严禁了,何况你是私人挖矿,犯法是可想而知的事情。请参考!
『伍』 挖矿违法吗
主要看是否采取合法的手续挖矿,违法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采矿罪的认定:
(一)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行为,是由于采矿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采矿条件而在未予以颁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矿过程时常伴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陆』 挖矿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所谓网络“挖矿”,是指计算机被植入的软件程序,会通过特定算法,在计算机上进行运算。运算完成后,自动得到特定结果,从而产生虚拟币,这些虚拟币可在第三方平台换算,获得真实货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柒』 挖矿违法吗有多严重
【法律分析】:若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违法的,且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捌』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2022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察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局竖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第三条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四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条败腊乱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六条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