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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比特币挖矿集中区域

发布时间: 2025-01-30 00:21:22

1.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2. 当区块链不再需要矿机挖矿时比特大陆会沉底吗

今年3月底,比特大陆推出了一款基于ASIC的蚂蚁矿机X3,主要是针对门罗币(XMR)以及依赖CryptoNight算法的加密货币,门罗币随即发出反制声明,将改变核心算法以对抗ASIC算力的入侵。

如果这个出现在数字加密货币的世界里会是什么结果?就是错误的计算结果可能被带入到整个网络而无人发现。

而更关键的是,如果一家“计算器生产厂”垄断了计算器市场,它还可以故意生产出这种带错误的计算器改变数学规则。

毕竟,在加密数字货币领域的“计算”可不是1+2+3这么简单,你不可能拿纸币对比特币进行手工验算。

比特大陆算力垄断的现实意义

关于基于51%算力的攻击,我们已经在各种文章中了解了。

但现实是,虽然之前全球约有78%的算力在中国大陆,但所幸他们分散在不同的矿池里,被不同的人所掌控。

尽管所有基于PoW的加密数字货币都存在被51%攻击的风险,但由于算力的分散导致很少有人能真的发动攻击。

但是如果矿工本身不想发动攻击,但矿机生产厂商发动攻击呢?

依然用刚才的比喻来说,就是虽然每一个矿工主观上都想独立的做题验算,但他们手中的计算器被远程动了手脚给出了一致的错误答案。这就可能对数字加密货币造成极大的威胁。

而偏偏,拥有矿机绝对话语权的生产厂商比特大陆又曾经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2017年4月,比特大陆矿机曾爆出Antbleed后门。尽管在中文圈这被描述为一个“漏洞”,但Antbleed更像是一个被实现设计好的功能。

匿名人员发现,一台比特大陆生产的蚂蚁矿机连上网络后,会定期与比特大陆持有的一个域名进行通信,将矿机的序列号、MAC地址和IP地址回传给比特大陆的服务器。而如果比特大陆的服务器给出否定的信号,这台矿机将终止运行。

尽管比特大陆回应称,他们不能关闭任何不属于他们的矿机。但比特币Core团队则在实验中证明,这个功能其实没有任何验证,任何人可以通过伪造DNS来关闭矿机——但这同时也意味着,比特大陆是有能力关闭任何已销售矿机的。

之后,比特大陆修复了这一“漏洞”,但却在社区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而这也奠定了几乎所有PoW区块链社区对比特大陆都存在偏见的基调。

几个月后,在比特大陆的主导下ViaBTC挖出了第一个区块,对比特币区块链进行了硬分叉,从此世界上有了比特现金BCH(BitcoinCash)。

矿机垄断是否会破坏分布式系统?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应该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那就是矿机垄断一定会影响PoW数字加密货币的安全运转。

这一问题并不在于比特大陆和创始人吴忌寒是否值得信任,而是在于任何一个区块链系统的价值之一就应当是在排除对任何单个公司和单个个人信任的情况下安全运转。

即便是ASIC矿机没有被比特大陆垄断,ASIC矿机本身也会加重算力的集中度。

用于挖矿的ASIC对通风、电力和场地有很大的要求,除了用于挖矿之外没有任何用途,同时由于算力强大而拉高了全网的计算难度。

这导致外部玩家很难像5年前那样,在电脑上下个软件就开始挖矿。而最近的中心化交易所被黑事件频发导致,也证明在这个没有监管的市场中集中绝对会导致不安全。

假设比特币网络运行在100万个矿工之上,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关闭它。而如果比特币网络运行在20个大型矿场上,那么关闭它就容易多了。

而截止到2017年末,已经有78%的算力集中在中国大陆,这导致中国监管部门事实上有对比特币发起致命攻击的可能性。

并且,大多数数字加密货币的使用场景都与“去中心化”有关,一旦中心化,将意味着这些使用场景不复存在。导致一个原本可能有价值的项目变成纯粹浪费算力的空气币。

那么,我们面对这一状况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首先是作为项目方,也许是时候放弃纯粹的PoW机制了。事实上,在许多发行加密数字货币的项目中,尤其是在资产证券化类的项目里。类似于现实世界中股票概念的PoS本身就比PoW更为合理。

在不了解区块链的媒体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比特币浪费了大量的算力还毫无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基于PoW的区块链很难将项目本身的价值与所发行的数字加密货币进行绑定——因为货币的价格背后真正的价值并非来自于项目,而来自于维持算力的成本。

而PoW+PoS的混合模式更像是未来,在混合模式中,持币用户和矿工都可以参与到这一社区的重大决策中。而如果一个决策被广泛认可,那么无需开发者过分干预,区块链就会软分叉到最新的状态,几乎不会有矿工或矿机私自抵制的状况。

其次,作为散户矿工,如果你现在还在挖一种纯粹的PoW机制货币,那你应该无条件的支持社区发起的为了抵御ASIC矿机进行的分叉活动,哪怕这会导致你的矿机失效。

这听起来有些自相矛盾,但是从长远利益考虑在一个被算力垄断控制的币种中竭泽而渔,不如促进社区的改革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在许多过去的算力与社区的冲突中,最终的结果是算力主会强行保留旧有算法对区块链进行硬分叉。

而一如ETH和ETC一样,属于算力主的经典以太坊(ETC)由于失去了开发者的支持,变成没有活力、不可能发展出应用的空气币。

作为散户韭菜,你应当谨慎交易比特大陆矿机所支持的非主流数字货币(比特币除外),避免掉入一个完全由比特大陆控制算力的区块链中。

最后,如果你就是比特大陆,你应该怎么办?

比特大陆的目标是成为Intel、AMD和Nvidia,为整个计算机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成为一家伟大的公司,而不只是纠结于挖矿的眼前利益。

华尔街的金融家们早就已经看透Nvidia显卡挖矿所带来的暴力,这家公司的股票价格涨跌已经和比特币的价格走向一致,甚至说是受数字货币行情的影响。知名做空机构香橼近日已看空Nvidia,认为这家公司将太多精力放在了为数字货币矿工提供服务,而不是把重点放在人工智能、游戏和无人驾驶等正经业务上。

芯片厂家的使命是提供更强大的芯片来驱动更智能的服务,最后为现实世界做贡献,而不是成为虚拟世界的垄断大亨。当大家再也不走进虚拟世界的大门时,剩下的只是一片无人的荒地。

在去年接受美媒的采访时,吴忌寒曾透露将以数十亿美元的市值进行IPO。作为一家即将上市的企业,比特大陆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还要接受投资人对业务的可持续性的质问,“如果你的矿机上市就遭遇分叉,该怎么办?”

而这个需要上市后才会问的问题,已经出现:门罗比团队分叉后的分叉币XMO目前一个的价格是7.5美元,而真的门罗币XMR目前一个的价格是194美元,分叉币被门罗社区彻底抛弃。

在比特大陆成为所有区块链社区唾弃的名字之前,完全可以靠这几年积累的巨额资本沿着此前的规划向人工智能芯片公司的转型,而不是继续开发各种各样数字货币矿机来榨取生态崩盘前的最后一滴油。

内容来源:凤凰网

3. 现在是否该全球禁止虚拟币挖矿和交易

就目前区块链市场而言,已经是无法阻挡,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合法化规范化即可,股票不也是由不规范逐步规范合法化的吗?如果中国能够引领定制区块链交易所规则,我相信对中国一定是有利的。当然现在国外一些机构也在开放部分合法化,但却没有具体的规范规则,区块链交易市场中国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且很多大平台也都是中国的,如果不能合法化而一味往外推,无异于对区块链闭关锁国,对国家长期发展是不利,还不如进行引导规范合法化。比如对发币机构代码等建立审核标准,是否具有真正上链资格,是否有资产抵押比如btc等主流币作为发币等值抵押等,只有具备这些资格才能上交易所。对交易所进行规范管理,对于非合法的暗箱操作坚决打压,交易所技术软件部分源码进行监管,还能获得税收收入岂不美哉。

首先,不该。

因为这是当下人类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谁不拥抱,谁就会被未来的坚船利炮打死。

其次,禁不了。

人们总是高估自己的力量。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是禁不了的,分散的区块链挖矿也是禁不了的,人类现在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去禁止。

区块链正在颠覆和取代整个人类世界的传统金融系统,世界正在变天。

所以,我们应该去拥抱,而不是去反对和逃避。

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国家主权法定货币产生了冲突性,但是存在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就比如中国人所熟悉的阴阳八卦,有阴卦就一定有阳卦。我们这里先不讨论虚拟货币是否应该存在,只来单纯的讲一讲当前全球范围内很多国家电力丰富地区存在着虚拟货币挖矿行业。

在2020年以前,国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占到了全球算力的70%以上。像知名的比特大陆,都是在四川内蒙和新疆这些电力丰富地区有很大的矿场存在,只不过目前为止很多的地方开始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行业,因为他们的耗电能力确实是非常大的。

现在政策没有反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业的国家基本上集中在俄罗斯,越南,东南亚以及北美部分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电力丰富地区,目前汇集着越来越多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业,所以从技术面上来讲代表着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它的应用性是非常广泛的,并不仅仅局限于虚拟货币,技术面上也很难完全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因为只要有网络就可以交易。

目前为止,我们能够看到的宏观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了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行业中来。不再让这个野蛮生长的投资市场像之前那样暴跌暴涨,但也依旧有像印度那样全面封杀逊货币交易的国家存在,所以说国家和地区的政策不同,导致的结果和情况也是不同的。

一个国家想禁止比特币交易,很难。三天前,印度宣布禁止比特币交易所,今天比特币突破59000,创 历史 新高。

不可能,这个是全球新的蓄水池,而且对美国有利,这个最大的经济体也是全球发动机,他支持,你禁止有用吗?就像你想象人民币取代美元一样,可能吗?

国家不会支持,目前也不会责令禁止。目前我国是希望与世界各国有一个良性以及积极合作的关系。区域链数字货币虽然大多是垃圾币割韭菜的。但是也有各别币种类似filecoin等币种背后是有一定技术的。

目前国家也有涉及ipfs这项技术中

全球的事,作为中国禁止不了,

但明确的是,中国是不提倡的,不支持的。

国家不开放这一块,就是要保护国民钱包的。

只要是有底层技术支持实体经济应用场景的国家会大力支持,对于无应用且目的单纯仅是为了割韭菜的币种严励打击,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你有这个本事赶紧去禁止,顺便直接把人类带入神级文明,这样我就不用干活了

面对新技术新发展,实行全面禁止的,基本上是保守思维。

4. 矿场:挖矿用的数据中心

矿场是为矿机提供托管(Hosting)服务的数据中心。矿场的作用在于将矿机物理集中在电价较低的区域,利用低电力成本获取更大收益。在中国来看,一般会选择内蒙古、四川、云贵高原、新疆等电力资源丰富且电价便宜的地方。

根据blockchain.info的统计,2017年全球比特币耗电量达到227亿度,其中中国矿场约占全球70%。2017年9月4日,央行限制比特币交易所在中国的运营;11月互联网金融整治办开会讨论引导矿场退出问题,央行要求各地政府从电力供应入手,逐步削减比特币矿场规模。在政策不利的情况下,很多矿场开始向海外转移。

由于矿场选址的两个条件:1)电价低;2)温度低,加拿大、俄罗斯、冰岛等地区逐渐成为挖矿首选地区。莱比特和微比特两个中国较大矿场已经在加拿大、冰岛和美国设立分部。

矿场经营的另一个压力来自比特币价格的不断下跌。2018年12月4日比特币价格为3859美元,和年初最高点相比已经下跌70%,这意味着挖矿获得的收益已经不足以支付电费、管理费等挖矿成本,很多中小型矿场迫于成本压力将会选择退出市场。

主要交易所:Coinbase、Circle、火币、币安

交易所交易包括币币交易及法币与加密资产的交易,主要有两种获利方式:交易费和上币费。1)交易费:概念类比证券交易所,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四的交易费不等,根据交易实际情况而定;2)上币费:数字资产若想登录交易所,需要支付百万至千万人民币的申请费。

我们认为交易所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交易所重视合规,仅支持法币与加密资产兑换,如Coinbase和Circle;另一类重在提高交易量,提升交易所活跃度,比如币安、火币等。我们认为,未来合规化是大方向,交易所将努力拿到更多的国家牌照来拓展业务。

5. 什么是挖矿

挖矿就是利用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

用户用个人计算机下载软件然后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可得到相应比特币,是获取比特币的方式之一。

比特币为一种虚拟的货币,比特币挖矿制度为通过计算机硬件为比特币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的过程,提供服务的矿工可以得到一笔报酬,因为网络报酬依据矿工完成的任务来计算,为此挖矿的竞争十分激烈。

挖矿实际是性能的竞争、装备的竞争,由非常多张显卡组成的挖矿机,哪怕只是HD6770这种中低端显卡,“组团”之后的运算能力还是能够超越大部分用户的单张显卡的。

而且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有些挖矿机是更多这样的显卡阵列组成的,数十乃至过百的显卡一起来,显卡本身也是要钱的,算上硬件价格等各种成本,挖矿存在相当大的支出。

(5)中国比特币挖矿集中区域扩展阅读:

比特币挖矿流程:

1、找到矿池

开始挖矿必须要有一个操作方便、产出稳定的矿池,它的作用就是为各个终端细分数据包,可以通过精密的算法将终端计算好的数据包按照比例,支付相应数量的比特币。

2、下载比特币挖矿器(软件)

其实这种挖矿器也有很多种,大家可以去官方网站下载。

3、设置挖矿软件

GUIMiner是个绿色软件,安装完成后我们可以先设置下语言,以便更方便进一步设置。接下来需要对采矿器设置服务器、用户名、密码、设备等。一般服务器从BTC guild系列里面选一个网络较好的就行,用户名和密码就是我们之前自己设置的。

4、比特币挖矿开始

当我们确认都设定无误后,点“开始挖矿”按钮之后就开始挖比特币了,随之显卡很快就会进入全速运行状态,温度升高、风扇转速提高,你可以通过GPU-Z或显卡驱动来监控状态。

6. 东亚不再是加密世界的中心了吗

2020年,加密分析公司Chainalysis把东亚列为"世界上最大的加密市场",31%的加密货币交易发生在东亚,同时,仅中国就占了比特币全网算力的三分之二。

与此同时,富达数字资产(Fidelity Digital Assets)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说法。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间,富达数字资产调查了位于美国(408家)、欧洲(393家)和亚洲(299家)的共计1,100家机构投资者。调查显示,亚洲的加密资产采用率(71%)远远高于欧洲(56%)和美国(33%)。

2021年3月,Statista对全球74个国家进行了加密货币的持币和使用情况调查,亚洲国家越南和菲律宾分别排名全球第二和第三位。


但过去并不代表未来的序章,谁也无法保证未来的东亚仍是加密世界的中心,中国的监管环境还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中国即将推出的数字人民币可能会在整个地区引起反响。

事实上,与全球的其他地区相比,东亚的加密采用率正在大幅下降。6个月前,中国的加密活动开始减少,今年5月开始,中国多地相继出台加密货币挖矿和交易禁令,各大交易所纷纷关停衍生品交易。尽管一部分衍生品活动迁移到了DeFi市场,但这部分市场规模并不足以弥补衍生品市场流失的交易量。

当我们在谈论亚洲市场时,我们会自动将注意力集中在中国上,中国在比特币挖矿领域的主导地位使其自然成为一个庞大的加密市场,但随着中国监管收紧,众多中国的比特币矿工纷纷出海,将业务转移到加拿大、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美国。

中国的数字人民币也很可能会对东亚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亚洲国家将会复制数字人民币模式,很可能会限制或打压加密资产市场,以保障本国的央行数字货币能够迅速发展,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加密采用的中心将会转移到其他地方,以下是一些将有可能填补这一空白的地区。


北美洲

在过去的12个月内,美国的加密采用率一直在稳步上升,美国头部传统银行,包括摩根大通银行、花旗银行、高盛银行、美国道富银行都进军了加密市场。

在矿业方面,早在中国5月份针对矿业的监管打压之前,美国就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矿业国家。2019年9月,中国占比特币全网算力的75.53%,但最近,这一比例已经下降到46.04%,而美国的份额则扩大到16.85%。

美国已经成为加密领域势头最强的国家之一,政策法规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为加密市场带来了大规模的增量资金。

与此同时,北美的另一个国家,加拿大也开始了在加密领域的创新,加拿大于今年2月推出的比特币ETF,这是北美首个加密交易所交易基金,随后又在4月推出了以太坊ETF。

此外,加拿大拥有丰富的水电资源,随着越来越多的矿工开始在全球寻求可再生能源,许多人认为,加拿大成为矿业大户只是时间问题。

拉丁美洲

拉美地区已经成为了加密采用的一大热点,今年6月,萨尔瓦多发布比特币法,宣布比特币将成为该国的法定货币。

汇款是拉美经济的一大支柱,这些海外打工者汇回家的钱占萨尔瓦多国内生产总值的23%。在洪都拉斯,汇款额也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20%。在墨西哥,汇款虽然仅占GDP的3%,但其总额却不少——429亿美元,这个数字仅次于中国和印度。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可以为海外打工者提供一个更有效的跨境支付方式。

同时,拉丁美洲还有许多人没有银行账户,加密货币为这些人创造了一种成本很低的金融产品,这能大大促进金融服务的普及。

萨尔瓦多的戏剧性行动也鼓励了该区域的其他国家制定自己的加密战略。例如,巴拉圭立法者已经在7月向国会提出了一项加密货币法案。

该地区政府对央行数字货币也没有太多热情,这意味着政府不太可能因为与央行数字货币形成竞争关系的原因,而打压加密货币。拉美国家对数字货币监管持比较开放的态度,许多金融机构与加密资产公司达成合作,通过加密资产来促进自身更好地运营。

委内瑞拉在全球加密货币采用指数涵盖的154个国家中排名第三,这充分说明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将推动加密货币的采用。委内瑞拉的法定货币体系很脆弱,极易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并爆发疯狂的通胀,当法币因通胀而贬值时,越来越多的委内瑞拉人转向使用加密货币以保护自己的积蓄,相同的模式也出现在了拉丁美洲的其他国家。

欧 洲

与北美一样,欧洲机构对加密市场的兴趣也在增长。如今,近80%的欧洲机构投资者认为加密资产应该成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欧盟委员会提议的加密资产市场(MiCA)监管方案正在欧洲议会上进行第一轮审议,该方案将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加密资产市场,这无疑将吸引更多大型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对冲基金、养老基金等。出于政策的担忧,这些机构此前一直对投资加密市场保持警惕。

一旦MiCA生效,获得欧盟27个国家中任一国家授权的加密公司将能够在所有其他欧盟国家提供服务,这将能大大促进加密资产在欧洲的主流采用。

非 洲

在那些公众对法定货币不信任的国家里,越来越多能够上网的年轻人开始转向使用加密货币,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进步。

三个非洲国家——肯尼亚、尼日利亚和南非在全球加密货币采用指数中名列前十,汇款是这些发展中国家加密经济的早期用例,因为非洲的许多国家都饱受严重货币贬值和经济不稳定的困扰,这也是为什么当地居民更青睐比特币的原因,因为比特币供应量固定,能够抗通胀。

这些地区里谁将占据上风?有些人认为应该是拉丁美洲或非洲,因为那里的需求很迫切,而且似乎已经有了可行的方案,不过这也只是他们的猜测。

#比特币[超话]# #欧易OKEx# #数字货币#

7.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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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

8. 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它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2013年,美国政府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币价格大涨。而在中国,2013年11月19日,一个比特币就相当于6,989元人民币。

2014年1月7日,淘宝发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等商品。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2017年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等对比特币中国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或无牌照开展信贷、支付、汇兑等相关业务;反洗钱制度落实情况;资金安全隐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也在北京进驻“火币网”、“币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发比特币病毒疯狂袭击公共和商业系统事件!全球有接近74个国家受到严重攻击!

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币交易平台将暂停充值、提现服务。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9月30日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当时有人用“中本聪”的化名发表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比特币的模式。

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谁都有可能参与制造比特币,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2009年,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比特币是一种“电子货币”,由计算机生成的一串串复杂代码组成,新比特币通过预设的程序制造,随着比特币总量的增加,

新币制造的速度减慢,直到2014年达到2100万个的总量上限,被挖出的比特币总量已经超过1200万个。

每当比特币进入主流媒体的视野时,主流媒体总会请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分析一下比特币。早先,这些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是不是骗局。而现如今的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能否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而这其中争论的焦点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币的通缩特性上。

不少比特币玩家是被比特币的不能随意增发所吸引的。和比特币玩家的态度截然相反,经济学家们对比特币2100万固定总量的态度两极分化。

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应该积极调控货币总量,用货币政策的松紧来为经济适时的加油或者刹车。因此,他们认为比特币固定总量货币牺牲了可调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通货紧缩,进而伤害整体经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却截然相反,他们认为政府对货币的干预越少越好,货币总量的固定导致的通缩并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9. 四川比特币矿场集体断电,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比特币挖矿太耗电了,我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消息,比特币挖矿的电量每年可以达到一个中型国家以上,这个数据非常夸张。

我们在谈虚拟货币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谈到比特币,我们可以把比特币当成虚拟货币的数字黄金,而比特币也是虚拟货币的代表货币。之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明确禁止比特币挖矿,主要就是因为比特币挖矿太耗电了,这是一种非常浪费资源的表现。

比特币矿场集中断电是因为太耗电了。

最开始比特币挖矿非常简单,只需要个人电脑就可以了,但随着全网算力的不断增加,挖掘比特币的难度也逐年上升,现在挖掘比特币的矿机基本上都是专用的矿机,只能用来比特币挖矿。我们要知道挖矿的耗电量特别高,很可能会进一步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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