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挖矿
❶ 有关土地非法挖矿
1.协议是直接证据,可以起诉并胜诉。
2、将协议中规定赔偿的主体列为被告,镇长有股份是违法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3、需要查明被告的财产线索以便利执行。股东有抽走财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❷ 土地法中对采矿占用可耕地是怎样规定的
14.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对破坏耕地行为的认定
一是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二是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
三是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碱化的。认定破坏耕地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耕地质量受到破坏。
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处罚
a.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b. 罚款。对于破坏耕地的行为,可以并处罚款,
c. 刑事责任。当破坏耕地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时,即构成破坏耕地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5.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认定
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二是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三是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行为。四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土地的行为。
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
a.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b. 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c. 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d. 罚款。
e. 行政处分。
f.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时,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等。需要说明的是,构成此罪,必须是非法占用耕地。
❸ 采矿用地不一定要招拍挂
【问题】
某矿业公司取得了一矿山的采矿权,在采矿过程中,占用集体土地堆放采矿废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非法占用土地为由对该矿业公司进行了处罚,要求其退回占用土地。矿业公司不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其的处罚。
问: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业公司的处罚是否正确?
2.如果该矿业公司申请采矿用地,是否需要招拍挂?
【分析】
在我国,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都是通过登记获得的,采矿权申请人取得采矿权并不以先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同时,取得采矿权也不当然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把取得采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工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所以采矿需要使用土地的,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矿业公司没有取得采矿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业公司的处罚是正确的。
关于采矿用地的取得方式。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对采矿用地都未作详细规定,只是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四款,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随着近年来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发展,目前我国采矿用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是出让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对于申请采矿用地的,凡不符合划拨目录的,都以出让方式取得,对于原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国家征收转为国有后再以出让方式取得。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物权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都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在原来的土地分类里,采矿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的范围,这就使得采矿用地也被纳入了招拍挂的范围,但由于采矿用地与采矿权紧密相连的特殊性,使得采矿用地招拍挂很难实现,这为实践土地招拍挂制度和有效保障采矿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带来了很大困难。2007年8月10日开始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将工业用地定义为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将采矿用地从工业用地中独立出来,定义为采矿、采石、采砂(盐)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并将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以及仓储用地统一划为一类,即工矿仓储用地。这样采矿用地就不是必须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
另外,采矿用地也有一种较为特殊的取得方式,即自用自营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集体组织自办企业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采矿权人可以通过与集体经济组织联营的方式取得采矿用地,但占用农用地的需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❹ 农村土地因挖矿原因被掏空,矿上土地下沉,无法继续使用,村委会按移迁处理,移迁之后土地产权归哪方
首先我是搞工程施工的,希望以下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目前中国土地均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存在私人化。即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个人。
第二,对个人不进行补偿,纯属违法行为,国家明文规定,永久用地补偿款大致分以下三块: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各省标准不同,一般情况,地上附着物和安置补助费给予使用人补偿。
第三,国家现在不允许强征强拆。没有签字就推地,就拆房肯定是违法的。
建议:多联合一些村民,采取有力措施,如上访、阻工、请求采访报道等。多了解政策,合理要求,正常诉求一般不难被答复的。
另外如果手上没太多资源的话,不建议采取过激措施。(呵呵,你懂的)
❺ 政府是否可以强征土地采矿
韩国政府为劳工争取利益
❻ 耕地用于采矿
应该是可以的,这要从当地的经济和环境保护角度来讲(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当地政府的态度),由于采瓷泥(主要成分是高岭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大,基本上是整片土地被挖空,露天矿一般要求复垦,还原耕地。如果当地对环保的要求很高,是不允许开矿的。如果当地对农田的依赖性高,可以考虑承包,这在于双方之间的利益分配。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土地的使用权还是在自己手上的
❼ 有开采证就可以用来开采私人土地里的矿石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个“私人土地”。
所谓"私人土地",其实应该是指“个人有土地使用权”,是地表的使用权。
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开采矿产资源要办采矿证,但采矿权中仅含有地下使用权,并不必然包括地表的使用权,所以要合法的使用矿地就必须再取得以地表为客体的土地使用权——矿地使用权。
原则上讲,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开的,矿业权并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但是行使矿业权必须占有使用土地。所以仅有开采证是不能开采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❽ 持有采矿证并不等于取得矿区土地使用权吗
以前我们开矿,需到地质矿产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再到土地局办理采矿用地手续。自从地质矿产局和土地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局后,开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矿用地手续都向国土资源局申请。有人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视为同时取得了矿区范围采矿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必再办理用地手续。请问,这种说法对吗?广东读者 邝四
答: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办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认为只要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同时取得矿区范围采矿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
在取得采矿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权利,该条第二款规定,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矿山建设的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权利。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可见,从事非农业建设(包括矿山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进行建设。
从上述规定可知,矿产资源开采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由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和土地管理法律规范进行调整。需要取得采矿权和采矿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分别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采矿权后,采矿权人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事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虽然国土资源局集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和土地行政管理职能于一身,但其行使地矿行政管理职权时,充当的角色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依据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权时,充当的角色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采矿权一样,土地使用权是经申请、批准取得的,取得采矿权后不申请使用土地,是不可能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建议你们根据采矿生产需要,及时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范俊明
❾ 挖矿对土地有影响吗
对土地影响还是有的,地震倒不会引起,倒是会引起地面塌陷、地下水抽空等,这两个都影响土地的,洪涝灾害也没有直接的影响
❿ 利用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采矿合法吗
情况没说清楚,我简单说一下吧。土地和矿产是两个概念,矿产资源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权利的变化而变化。想采矿要取得采矿权,想利用土地的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是能私自改变土地类型的,耕地更是国家保护的重点。听你的意思感觉像是小矿山,这样的小矿山基本上是不可能合法征用耕地的,手续办不下来。多数都是私自改变土地性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