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挖矿需要什么手续
Ⅰ 农村从农户手中租地搞养殖,种植需要什么手续
与农户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就可以了。在租赁合同中注意要有租赁时间,租赁亩数,租金等。
Ⅱ 私人采矿要什么手续才是合法的
你好,谢谢,望采纳!采矿权授予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3度带坐标标定各拐点);(3)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生产矿山还要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4)法人工商业执照或个体工商业执照;(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6)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还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批文件[生产矿山有偿出让的:非煤矿山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煤炭矿山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的为: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矿山改扩建批准文件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符合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9)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原件)、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证书复印件;(10)县(市)局有关矿权设置情况的证明(11)市(州)国土资源局审核责任表;(12)相邻矿山之间的邻界协议(要求带拐点坐标的邻矿协议);(1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14)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相关费用:持有勘查许可证,不需要缴纳价款,只需缴纳办证工本费200元、采矿权使用费1平方公里/1000元(≤0.5平方公里500元)。谢谢,望采纳!
Ⅲ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什么证件及手续!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证件(以湖南省为例):
1、采矿权申请报告及申请登记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原件);
4、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原件);
6、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7、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备案证明(原件);
9、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审查认定表(原件);
10、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或探矿权有偿处置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11、资金、技术人员等资质条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报件,纸质文件按顺序排放,复印件应由复制单位签章,纸质文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图片,按照相应报件类型制作成PKG格式电子报件。
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手续(以湖南省为例):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资料。对申办资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资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初审
(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地勘处、财务处(新立)、信访处和矿产执法处室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矿管、地勘、财务(新立)、信访处和矿产执法处室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会审;(10个工作日)
②矿管处经办人员根据相关会审处室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核。(9个工作日)
(3)时限:19个工作日。
2、审核
(1)岗位责任人:矿管处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矿管处分管副处长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初审经办人审查意见进行复审;(7个工作日)
②矿管处处长对经复审后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办材料,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办资料,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决定。(7个工作日)
(3)时限:1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②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署准予许可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
3、时限:7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负责人:厅政务中心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将决定情况告知申请人。
(3)租地挖矿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矿山开采的许可依据(以湖南省为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四)《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五)《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
是否收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经省政府审改办同意按法定期限办理)
矿山开采许可条件(以湖南省为例):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国务院第152号令和第241号令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省政府257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
参考资料: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及运行流程
Ⅳ 开采矿山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获得采矿权限,并办理相关的证件。
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
必须具备的条件:
(1)开采范围与其开采能力、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
(2)对拟开采的矿产资源实施合理的开采方案;
(3)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
(4)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的能力;
(5)承担与开采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的其他连带责任能力。
(4)租地挖矿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这表明取得采矿权应当通过严格的行政程序来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采矿权只是一种行政特许权而非民事权利。
矿产资源因其不可再生性及对国计民生的不可或缺性,国家应当运用行政之力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对采矿权人的资质、开采顺序、方法和选矿工艺等条件做出强制性规定,并通过审批等行政程序授意申请人采矿权,这是一种必然。
Ⅳ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2、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一切前期工作的前提。
3、划定矿区范围,作为采矿权审批程序中的第一个环节,须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划定。具体工作分为以下3个层序。
采矿权申请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按开采登记办法规定的发证权限和地矿主管部门对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的授权,申请人将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5)租地挖矿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Ⅵ 个人采矿需要办什么手续
(一)应提交的资料 1、矿区范围图; 2、经评审的矿区占用储量报告及开发方案; 3、个体采矿登记申请表(意见栏应签署意见,加盖相应公章);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矿区范围划定、办理采矿登记申请书及采矿权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按照有偿方式,经招拍挂依法取得申办区开采资格的有关资料; 7、泰和县非煤矿山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书; 8、按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办理程序与时限 程 序: 提交申请→国土部门初步审核符合矿区设置条件→通过招拍挂方式确定采矿权受让人→受让人提交办理采矿登记资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受让人缴纳有关规费→颁发采矿许可证 时 限: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采矿权的受让人,应当在30日内,向国土部门提交申办资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清有关规费。 受让人提交资料齐全,缴纳清有关规费,国土部门在20日内,为其办理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Ⅶ 在农村租地种植需要办什么手续
看情况。若是自己种着玩,熟悉的地方租地,商量一下就行,可以不用合同。如果大面积的最好要有合同就行。
因为没有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很好办的。
Ⅷ 开办大型采石场占用农用耕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吗
为了服务家乡高速公路建设,大量向高速公路工程提供石料,决定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组建一家规模较大的采石场,在采石场选址的地方,需要新修简易公路、混石土堆放区、采石作业区、碎石堆放区、办公场地等需要占用农用坡耕地和水田合计超过50亩以上耕地面积数量。 需要向您请教的问题是:占用如此规模的农用耕地需要办理农用土地转用审批手续吗?如需要审批,属于哪级人民政府审批?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转用审批手续,先行通过向当地村民直接签订《租地合同》,以租代征使用耕地进行采石生产,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另外,采石场生产的石料是提供给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特殊政策照顾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吗?是否不需要向国家交纳耕地占用税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请您解惑。 回复:你好!1、采石场属于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需要办理农用地和土地征收手续。2、《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石场生产的石料虽是提供给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过程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照顾政策,须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保护司)
Ⅸ 农村土地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全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农村土地可以出租吗?通过阅读上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应该了解到,在我国农村,土地出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Ⅹ 在农村租地,需要明白土地什么性质和什么手续
需要明白,那么如果说你大面积的出租图那起码要。好协议,那么那么这个徒弟要签收多少年?人家是种什么的?比如说种水果呢?这都一年两年。么可能是长期二三十年,那么因为他的树苗长成也需要一点是。而且他等结果了,那么你在时间再收回。有一种系列形式,这是政府批准的,所以说你不能私自。私自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