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挖矿要办什么手续
A. 矿产 开发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采矿企业的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
(6)、其他资料;
(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提供河道管理部门的批文。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
(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B. 开采矿需要办哪些手续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将采矿权的审批、领取采矿许可证分为以下两个程序:划定矿区范围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1、划定矿区范围: 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2、矿区范围是采矿权人从事开采活动、履行法律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的空间区域范围。因此,矿区范围的划定是申请人从事矿山建设一切前期工作的前提。
3、划定矿区范围,作为采矿权审批程序中的第一个环节,须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划定。具体工作分为以下3个层序。
采矿权申请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按开采登记办法规定的发证权限和地矿主管部门对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的授权,申请人将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2)私人挖矿要办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C. 采矿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
2、申请采矿权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原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
(5)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6)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使用费减免文件;
(7)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
3、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书;
(2)州(地、市)、县(市、行委)关于延续、变更的审查意见;
(3)延续、变更申请登记书;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采矿权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文件;
(4)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转让人符合转让条件的书面材料;
(5)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报告;
(6)国有矿山企业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7)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须提交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减免文件;
(8)采矿权再次转让的,须提交上一次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9)转让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
(10)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5、办理时限
(1)新立采矿权40日;
(2)延续变更采矿权30日;
(3)转让采矿权40日。
6、需交纳的费用
(1)采矿权价款:按价款确认及减免文件收取;
(2)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每平方公里1000元;
(3)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D. 私人采矿要什么手续才是合法的
你好,谢谢,望采纳!采矿权授予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3度带坐标标定各拐点);(3)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生产矿山还要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4)法人工商业执照或个体工商业执照;(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6)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还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批文件[生产矿山有偿出让的:非煤矿山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煤炭矿山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的为: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矿山改扩建批准文件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符合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9)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原件)、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证书复印件;(10)县(市)局有关矿权设置情况的证明(11)市(州)国土资源局审核责任表;(12)相邻矿山之间的邻界协议(要求带拐点坐标的邻矿协议);(1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14)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相关费用:持有勘查许可证,不需要缴纳价款,只需缴纳办证工本费200元、采矿权使用费1平方公里/1000元(≤0.5平方公里500元)。谢谢,望采纳!
E. 开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矿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证件如下:
1、工商局申请名称
根据个人或者公司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开办,需要携带身份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如果是企业开办,需要在工商局领取信息表,并且需要持有企业股东类人员的签字。
5、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准名称,公司提交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方式、资金数额、负责人等相关的资料,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合法生产的证明,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不许营业。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有纳税的义务,公司注册之后需办理税务报到,提供一名会计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会计须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上述给大家介绍了开矿需要办理的手续,如果以上回答对您有用,请鼓励我为我点赞,让我能帮助更多的人,谢谢!
F. 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6)私人挖矿要办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矿产资源法》
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G. 私人可以承包矿吗。如果要承包一座矿山,需要和哪些部门接触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咱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H. 采矿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审批告知单
<安监局窗口>
一、办事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
二、适应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三、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
四、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每证50元
六、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报市安监局批复
七、办理时限
15天
I. 矿产开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矿产开采需要办理的手续证件是整个过程的关键,只有保证合法生产,才有可能避免后期出现强制关闭或罚款的情况。只要公司或个人相关证件齐全,制砂手续的办理并不困难。
1、工商部门申请名称并审核:
企业需携带工商局领取的信息表,并由股东签字才可办理,个人携带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
2、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
由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规定可开采的范围以及进料原料等,这一点非常重要;
5、工商局营业执照:
首先核准名称,然后提交名称、地质、负责人、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济方法等相关的资源,最后领取合法的营业执照。
6、税务登记证:
无论是个人或是企业都具有纳税义务,公司完成注册后需提供会计信息,成立一个月之后,会计需记账并申报纳税。
上述给大家介绍了矿产开采需要办理的手续证件,如果以上回答对您有用,请鼓励我为我点赞,让我能帮助更多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