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特币挖矿可以关门
❶ 四川开始清退加密货币挖矿,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矿工都是觉得还有一个丰水期的时间可以慢慢准备,一些人甚至是就打算挖完丰水就不做了。但是没想到这波监管执行力之强,力度之大远超想象,即使是已经正规化的消纳园,也被一刀切,不少今年刚投产的矿场主甚至可能血本无归。
他们其实不知道,中国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将能源过剩西部地区的电能传输到能源紧缺的东部地区,传输中的损耗率非常低,所以已经不需要用“废能再利用”的理由来为挖矿辩解了。
❷ 什么是以特币
比特币(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它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2013年,美国政府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币价格大涨。而在中国,2013年11月19日,一个比特币就相当于6,989元人民币。
❸ 以特币是个骗局
你就把以特币当作一种稀有矿产吧。这个矿产看不见摸不着,但是能在互联网上传输。目前价格波动大,被人投机炒作。现在不适合作货币。但是有一部分人非要把它当货币对待。就像黄金,很多人认为不是货币,但是特殊场合还是用黄金做支付。
❹ 自己在家挖比特币违法吗
目前没有任何明文规定说挖比特币是犯法的,所以它是不犯法的。只不过因为挖矿的成本大,耗电量多,因此我国出文不允许设立矿场挖矿而已,主要原因还是耗电量大,这样给社会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才会出此政策。
一、比特币矿机为什么用电量那么大
因为矿机显卡的用电量大。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计算机。这类计算机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安装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耗电量较大。
每张显卡额定功率大概250W,稍微超频大概300W,4张显卡1200W。主板、CPU、硬盘等等这些加起来不超过200w显示器,矿机是基本不要显示器的。总计功率在1400w左右。
比特币挖矿机用于赚取比特币的计算机。这类计算机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安装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耗电量较大。计算机下载挖矿软件然后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可得到相应比特币,是获取比特币的方式之一。
二、挖矿的收益
矿工们在挖矿过程中会得到两种类型的奖励:创建新区块的新币奖励,以及区块中所含交易的交易费。为了得到这些奖励,矿工们争相完成一种基于加密哈希算法的数学难题,也就是利用比特币挖矿机进行哈希算法的计算;
这需要强大的计算能力,计算过程多少,计算结果好坏作为矿工的计算工作量的证明,被称为“工作量证明”。该算法的竞争机制以及获胜者有权在区块链上进行交易记录的机制,这二者保障了比特币的安全。
矿工们同时也会获取交易费。每笔交易都可能包含一笔交易费,交易费是每笔交易记录的输入和输出的差额。
❺ 禁止数字货币流通却又允许其挖矿,中国这样做的目的是啥
中国政府禁止比特币在所有平台上的流通,并关闭了所有交易比特币的平台,并认为比特币是洗钱等犯罪活动的避风港。
此外,比特币还会在不久的将来取消中间商的作用——例如银行,因此,任何机构或政府都无法控制或垄断这种分散化的货币。
比特币的交易是以直接方式完成的,不需要任何金融中介,这就是说,比特币可以直接在买卖双方之间完成交易,而无需第三方或以其他传统纸币作为中介。因此,比特币将对银行系统构成主要的威胁。
基于两大特征,中国政府允许开采比特币。根据加密数字货币专业公司Bitooda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加密货币挖矿沃土,并超过了全球采矿总量的50%。
据悉,一枚比特币的价值目前相当于3.1万美元,这就是说,中国从挖矿过程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因此,可以说中国政府正在按照符合其国家利益的方式来对待比特币,同时也保障了数字人民币不受任何竞争对手的侵害。这表明中国在对待比特币时充满了智慧与理性,并使之符合国家利益。
❻ 虚拟货币挖矿犯法吗
不违法,违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拓展资料:一.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
二.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福源币(F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
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福源币是珠宝行业的商业应用积分系统,是一种创新型的加密数字货币。
三.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❼ 以特币挖矿,以特币怎么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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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虚拟货币挖矿违法吗有多严重
虚拟货币挖矿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
当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所以虚拟货币挖矿是不违法的,我国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是持不支持态度。就目前的政策来看,我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是必然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虚拟货币的交易特点,将其作为洗钱工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
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后期将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请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 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不得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以及反洗钱调查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机构使用反洗钱信息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❾ 以特币是否是骗局
挖矿需进行大量的数据运算。但没人知道运算的是什么数据:内容、用途、目的。
我有一个猜想:打个比方,有一家大公司,进行天气、气候研究,建立了一个大气环流模型。但公司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或处于成本考虑,将模型变成一个矿区,发布。于是大家都来挖矿。其实就是分布式数据处理。完毕!矿工分到以特币作为报酬。
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其实根本不知道。
投入了电费、硬件费用、时间,得到可消费的以特币。或许有人挣到钱,有人挣到大钱,但从全体矿工角度考虑,是否收益大于支出?
不知道坑有多深,底下有什么东西。谨慎!
有人说是庞氏骗局、传销性质,首先他们的显著特点你要把握住,简单说就是拆东墙补西墙,靠的是接力。你对比一下以,结果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