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比特币挖矿
Ⅰ 安哥拉挖比特币合法
安哥拉挖比特币不是合法的,比特币开采合法的国家名单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芬兰 、比利时 、大不列颠联合王国 、保加利亚 、德国。安哥拉没有本地的比特币交易所,安哥拉有没有比特币交易所并不影响当地的人们购买比特币,世界上一些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均有国际版,当地的人可以使用美元购买比特币,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场下交易。
比特币开采被视为非法的3个原因:
1、人们认为比特币开采就像是伪造货币,这一点都不是真的。
2、一些政府认为比特币是一种威胁,因为它与国家货币竞争。
3、比特币也可以被非法挖掘,这是通过使用恶意病毒来劫持人们的计算机系统,并使用他们的处理器来挖掘比特币。
虽然比特币现在已经有近10年的历史了,但有些国家仍然没有明确的制度来限制、监管或禁止加密货币。比特币的非集中化和匿名性使许多政府在如何允许其合法使用的同时防止犯罪交易方面面临挑战。然而,许多国家仍在分析规范加密货币的方法。总体而言,比特币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仍然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在投资加加密货币之前,请您先做市场调查,仔细斟酌。布道财经及作者本人对您个人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世界上的少数国家宣布比特币是违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比特币就是法定货币。
拓展资料:
1、截止目前,日本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即使出于某些原因,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但也不能阻止比特币成为一种支付手段。这主要是因为比特币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商家来说,都没有严格的保障措施,而且比特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来讲完全是随意的。
2、世界上还有一些官方机构在认真考虑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应对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在其他国家,摆在面前的另一个相关问题就是: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对加密货币(数字货币)进行金融监管。在大多数国家,进行金融调控和对比特币进行监管的是同一机构;但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不同的机构分别对金融和比特币进行监督。
Ⅱ 比特币挖矿是怎么回事
比特币挖矿是一种利用电脑硬件算出比特币的位置并获取的过程。
接下来就重点介绍一下到底什么叫比特币挖矿、及其他的意义:
1、挖矿是在比特币系统中进行记录数据的一个激励过程,在比特币系统个人用户通过利用CPU或者GPU进行哈希运算,当计算出特定的哈希值之后便拥有了打包区块的权利。
而为了奖励这个用户进行打包区块,系统就给予一定的比特币作为报酬。因为这个过程很像现实生活中“挖矿”所以大多数人就把这个过程叫做挖矿。除了比特币外,其他的电子虚拟货币也可以通过挖矿奖励获取,如以太坊、门罗币等等。
2、指争夺记账的权利,然后获得比特币奖励。比特币是有限的,系统每10分钟左右会进行一次记账,用户需要用自己的挖矿机争夺这个记账的权利,挖矿机是指专门用于挖比特币的计算机,这类
计算机有专业的挖矿芯片,运行特定的算法来进行计算,就是耗电很大。
书面定义理解起来很困难是正常的,我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解释到底什么叫挖矿:
无论现在我们有多少钱,都是有专门的人记账,例如你卡里有10000元的话,银行第一个会帮你记账,你花了多少钱,你花在了哪里,这些都会有记录。可是古时候就不一样了,没有金融体系,他们的货币很简单,就是找一些大型的石头摆在那里当货币,每次要进行交易的时候都要喊上所有人来宣布一下,这块石头现在归谁了。
也就是说,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要记账,都要记得每一个人的交易情况,也要记住货币属于谁。其实挖矿也是一样的性质,比特币的总量是2100万枚,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无限接近2000万枚却达不到2000万枚。以前是人工记账,而“挖矿”则是用计算机记账。这里我说了“计算机”而不是“电脑”,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综上所述,比特币挖矿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希望我可以帮到你
Ⅲ 比特币有什么用
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1、比特币(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它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
2、 2014年1月7日,淘宝发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等商品。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
3、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发比特币病毒疯狂袭击公共和商业系统事件!全球有接近74个国家受到严重攻击!
4、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币交易平台将暂停充值、提现服务。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9月30日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3)非洲比特币挖矿扩展阅读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Ⅳ 科普:比特币是什么,“挖矿”是如何进行的为何耗电量越来越大
2021年中旬,剑桥大学的一项研究数据表明,因为比特币挖矿导致的耗电数已高达134.89太瓦时,如果把比特币挖矿比作一个国家,那么它在全球所有国家中的耗电排名高达第27位,相当于马来西亚全国一年的耗电总量。
比特币挖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它需要消耗这么多电力呢?
我们知道要获取比特币就需要“挖矿”,在现实生活中,挖矿要用到挖掘机,钻井机等大型设备;而在虚拟世界里,挖矿就是指使用电脑计算获取比特币。按理来说,电脑计算也不需要消耗这么多的电吧,为什么挖比特币就这么费电呢?
确实,在比特币刚刚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它的创始人中本聪仅仅使用了一台家庭电脑就开发出了50枚比特币,所消耗的电力自然不多。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比特币市场,其开采难度却越来越大了。这个和比特币的发行模式有关。那么,比特币是如何发行的呢?
首先,比特币矿场在诞生之初,它的储量就被限定死了,总共只有2100万枚,分布于各个矿区里面。最开始,矿工们每发现一个矿区,就会被奖励50枚比特币。但是每产生21万个“矿区”,奖励的比特币数量就会减半一次。
简单来说就是,当初我们挖一个比特币只要用一台电脑挖上一天就可以了,但是后来慢慢变成两台电脑两天,四台电脑四天。挖矿的难度成倍增加,需要消耗的电力自然也是成倍增加的。这个过程将一直持续到2140年,2100万枚比特币才会全部发行完成。如今自比特币诞生才仅仅过去了13年时间,就耗费了这么多电力,可想而知,未来的比特币市场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无底洞。
正是因为这样的机制,所以作为一个矿场主,要跑赢其他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购进更多、运算速度更快的矿机,这样才能抢在别人前面挖到更多的比特币。
而作为初代矿机的家庭电脑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挖矿的需求了,因而矿工们的生产工具也是不断革新,从一开始的CPU计算、进化成为GPU运算,再到产生专门的矿机运算。矿机搭载有专门的“挖矿晶元”,通常以燃烧显卡和芯片的方式运行。
这个过程中不仅有硬盘运作带来的电力消耗,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热能,也会导致整个矿场宕机(死机)。因此,这其中还包括电源风扇和机箱风扇消耗的电能。目前,仅仅是单台矿机的运作耗电量都在35度左右,一个矿场一天的电力消耗甚至可以满足普通人一辈子的用电需求。
那么,矿工们“辛辛苦苦”,耗费无数电力资源挖掘得来的比特币,究竟有怎样的价值呢?我们不妨看看比特币诞生的背景,2008年次贷危机全面爆发,美联储不得不启用宽松量化政策来应对接下来的危机。面对美元的不断加印,贬值成为了它的定数。
同年底,一位“屠龙少年”——中本聪,发布了一则白皮书,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明确阐释了比特币的概念,他试图用电子货币来挑战美元的霸权。次年1月,在他的一手操办下,比特币的“创世区块”也由此诞生。
由于比特币在当时,知道的人很少,只在程序员群体中小范围流传,所以并不值多少钱。其中还流传着这么一个经典故事,某程序员通过挖矿,获得了1000枚比特币。于是,他用这些比特币买了两块披萨。
但是后来,由于比特币自带的反叛精神,它很快就在Geek圈(即,技术发烧友)获得了认可。在他们的拥护之下,比特币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逐渐站稳了脚跟。甚至在暗网世界里,人们把它当作是虚拟世界里的“美元”,用来进行各种黑色产业的交易行为。
随着知名度和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价格也逐渐魔幻起来。一路突破了3000美元的大关。时间来到2020年,美联储再次“放水”,光是这一年发行的货币量就占到了美元总发行量的21%,比特币也迎来了它“币生”中的高光时刻,一举突破单价68000美元的大关。
但是,与中本聪的初始理念相悖,随着比特币拥趸数量的增加,它已经逐渐脱离了货币这个概念,甚至从劳动价值论来讲,比特币的价值只能被认定为“0”。首先,在比特币诞生之初,人类 社会 并不需要这样一个东西,它不是刚需。第二,矿工们掘金的过程,也无法通过劳动力衡量。总之,比特币诞生的13年来,它一直是游离于我们的商品流通体系之外。
一句话就是,比特币没什么实际价值,现在的高价不过是炒作出来的泡沫而已。
如果非要说比特币有价值,只可能是因为它拥有去中心化、匿名性、难以丢失等属性,致使它具备了人造数字资产的价值。一旦它回归初始属性——货币,面临的必将是被主流货币绞杀。所以,比特币最大的价值恐怕就是挖矿时浪费的电费和矿机的账单了吧!
去年中旬,央行发布公告,约谈了一众主流金融机构,重申了我国打击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炒作行为。我国为什么一定要打击比特币炒作呢?
首先是消耗电力资源。 我们在前面说过,比特币市场的耗电量只会越来越多,而且是成倍增加,如果让它在国内泛滥,必然会压榨其他产业的电力,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
实际上,比特币早已入侵我国,并且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据报道,在2021年5月以前,全球近7成的比特币矿场都在中国。矿场主们会在丰水期前往云贵川一带的水电站购买廉价电力。枯水期则会前往大西北,诸如内蒙古、新疆等煤炭相对便宜的地方购买火电。有人预测到2024年,中国比特币挖矿每年会消耗3.5个三峡大坝的年发电量。好在,经过我国的全力打压后,目前比特币矿区已经逐渐退出国内。
其次,比特币应用场景一般都是非法资金运作,它的匿名性成为了洗钱、毒品交易、诈骗所得等黑色产业天然的保护伞。 我国严厉打击扫黑除恶的风气,首先就得打击其中利益往来的工具,也就是斩断比特币的传播链条。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捍卫我国货币主权。 现在世界范围内,经济局势动荡不安,比特币会增加国家甚至世界的金融风险。甚至这些小小的比特币,足以拥有让一个国家破产的能力。
比如,2021年9月,中美洲小国萨尔瓦多,因为钦定比特币为法定货币,在世界范围内,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可是今年以来,比特币的大熊市,却让萨尔瓦多亏损了上千万美元,
甚至有人说,它极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因为“炒币”而破产的国家。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普通人来说,“炒币”的行为和赌博的性质没什么两样,它会腐蚀一个人的精神,消耗掉一个民族勤劳的美德。所以,我国坚决打击比特币绝对是明智之举。
Ⅳ 比特币有什么用
移动支付更轻松
比特币手机客户端仅需两步就能完成付款——扫描、支付。无需注册, 无需刷卡, 无需输入密码,无需签字。当接受比特币付款时,只需让你的朋友扫描你比特币钱包手机应用中的二维码, 或者轻触两个手机(利用NFC射频技术)即可。
资金的安全性和控制权
比特币交易受到军用级密码技术的保护。没人可以收取你的钱,或以你的名义付款。因此,只要你采取了必要的步骤保护你的钱包,比特币让你可以掌控自己的资金,且针对多种形式的欺诈提供强大的保护。
随时随地都可用
就像电子邮件一样,并不需要你的家人使用相同软件或服务供应商。大家可以按自己的喜好选择比特币客户端——这完全没问题;因为使用的是相同的开源技术,所以它们完全兼容。比特币网络不分节假日全年无休!
快捷的跨境支付
比特币可以在10分钟内从非洲转移到加拿大。没有银行拖慢进度,没有离谱的手续费,转帐也不会被冻结。你可以用这种方式给国外的家人汇款,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付钱给你的邻居。
零或极低费用
比特币允许你以极低的费用付款和收款。除了非常小额的支付等特殊情况外,比特币没有强制性征收的手续费。当然,我们鼓励你自愿支付一笔稍高的费用以加快交易的确认以及酬谢比特币网络的运营团队。
保护你的身份
比特币没有类似信用卡卡号那样容易被心怀不轨的人收集,并用于身份假冒的东西。事实上,就像使用实体货币一样,你甚至不用透露身份也可以进行支付。尽管如此,还是需要注意多花一些功夫去保护你的隐私。
目前,比特币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庞大的产业链,例如交易平台,商城,支付平台,矿机研发生产销售等等。其中以矿机的产业链最为著名,因为比特币是由挖矿产生的,而挖矿又必须需要比特币矿机,比特币的获得机制是根据你为全网算力贡献的大小,因为比特币矿机更新换代的速度及其迅速。就拿市场上主流的矿机厂商阿瓦隆为例,自从阿瓦隆生产出世界上第一要ASIC矿机到现在已经更新换代了3代芯片,据说四代芯片业即将问世。
Ⅵ 为保护环境,内蒙正式叫停挖矿机,为何挖矿机能消耗巨大电量
要说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品是什么,那一定是近几年的比特币,成几十倍的价额翻番令许多人心动不已,纷纷投身挖矿。但众所周知,比特币挖矿并不简单,需要高配置多数量的电脑连续工作,消耗的电费也可想而知。近期,内蒙古就要求在4月末前关停所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近期,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Ⅶ 萨尔瓦多,这个弹丸之国为何看上了比特币
萨尔瓦多,在这之前估计很少有国人听说过这个小国的名字,但就在这几天这个国家却做出了令世界震惊的事情。就在刚刚过去的6月9日,萨尔瓦多国会投票批准总统提交的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提案,萨尔瓦多成为全球首个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的国家。
对于比特币,虽然经历了十年的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但是大多数国家依然对其保持足够的警惕甚至实施打压措施,而萨尔瓦多率先宣布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无疑是比特币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可能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像比特币这样波动较大的数字资产,如何能作为法币来使用?接下来我们就从多方面去了解一下,为何萨尔瓦多会看上比特币。
萨尔瓦多虽然是一个主权国家,但是一直都没能建立自己独立的货币体系,一直沿用美元作为自己本国的法币。近十几年来,美元在国际 社会 的信用度逐渐下降,次贷危机之后美元成为了美国想全球转嫁危机的工具,萨尔瓦多自然也是受害者之一。而在这次新冠疫情冲击之下,美联储更是史无前例的大放水,美元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萨尔瓦多不得不考虑退路。
在种情况下,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莱选择了比特币来应对接下来可能面临的金融危机。比特币,是一种无主权的加密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计算产生,总量恒定,这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被某些国家所操控。同时,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为抵御经济危机而生,这可能也是纳伊布·布克莱看上比特币的原因之一。
当然,这次法案只是增加了比特币为法币,并没有取消美元的法币地位,美元依然是本国比特币的定价工具。在当前美元信用度不断下滑,全球被金融危机笼罩的国际环境下,纳伊布·布克莱通过比特币法币法案给了本国民众金融危机之下更多的选择机会。看起来也像是一次豪赌,寄希望于比特币能够帮助萨尔瓦多躲过一次金融危机。
萨尔瓦多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相对落后。国内70%的民众没有银行卡,主要还是依靠现金进行支付,银行业在移动支付上的发展还处于相当早期的状态。如果直接接入比特币支付系统,无疑是最快的解决方案,给民众的生活带来便利。
现任总统纳伊布·布克莱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总统,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也是相当高。在就任之后,纳伊布·布克莱完成多种大刀阔斧的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就。这次将比特币定义为法币,也是一项新的改革尝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纳伊布·布克莱也代表了年轻一代的想法,未来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是一个趋势。
另外,萨尔瓦多与美国的关系变化也是促使纳伊布·布克莱做出这一决定的重要因素。萨尔瓦多总统曾于2月份拜访美国拜登政府,但最终却被拒之门外。
在将比特币作为法币之后,毫无疑问将削弱萨尔瓦多对美元的依赖,使得比特币的使用率上升。而萨尔瓦多总统则想吸引更多的比特币相关企业进入萨尔瓦多投资。萨尔瓦多总统宣布了四大政策鼓励区块链相关企业入驻,并给企业家们提供永久居留权。
同时,萨尔瓦多总统还给比特币挖矿提供了更好的能源解决方案。萨尔瓦多拥有丰富的火山能源,被称为火山之国。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莱表示,他已指示国有地热电力公司LaGeo制定一项计划,利用来自该国火山的可再生能源进行比特币开采。比特币挖矿一直因为能源消耗巨大而饱受诟病,而利用火山能源挖矿如果实现,则无疑是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比特币相关企业入驻萨尔瓦多,则会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地作用。
随着萨尔瓦多将比特币定位法币,比特币也迎来了新的 历史 性阶段,许多类似于萨尔瓦多的小国家也已经跃跃欲试。在美元的汇率冲击之下,许多小国家的法币都已经崩盘,眼看着自己的经济果实被掠夺。在萨尔瓦多的示范效应之下,比特币未来或许也开始将比特币当成救命的稻草。
比特币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 历史 ,现在终于开始了与法币的正式较量,虽然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始终相信 历史 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Ⅷ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或 集资诈骗罪 。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Ⅸ 非洲比特币挖矿合法的国家
南非。
南非是目前唯一正式接受和监管比特币的非洲国家。
比特币在非洲的法律地位,是合法的,就像纸牌筹码一样。
暴走时评:南非一家法律公司支持比特币支付的新闻迅速占领了全球头条。
南非是数字货币用户最多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