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公司挖矿
⑴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4月7日,有蔚来汽车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事属实。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违规“挖矿”此前已有先例。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1
蔚来员工,用公司服务器挖矿。
就在刚刚,一位微博博主曝出了这么条消息。
据称,涉事人张某是蔚来汽车员工,此前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
而他在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司服务器挖虚拟货币。
事件一出,立即登上了微博热搜: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发出感慨:
可真刑啊,越来越有判头了呢。
用公司服务器挖矿
虽然对于这件事情,蔚来汽车官方并没有出面做回应。
但是从流露出来的内部消息图片中,可以获取到些许事件详情。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9月1日,蔚来汽车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投诉称:
研发部门员工张某疑似利用其服务器管理的便利,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进行虚拟货币数字挖掘操作。
而后,蔚来内部经授权,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张某从2021年2月开始,便开始了这样的违规操作。
其所挖的虚拟货币,从爆料中的图片中可以看到,是以太币。
并且消息还称,张某在调查期间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而张某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据了解,犯此项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还有网络员工
蔚来员工的事情一经曝出,很多网友纷纷联想到了之前的那位网络工程师。
早在2020年,一位网络员工在短短7个月内便走完了从“挖矿”、“变现”到“被判3年”的三部曲。
其挖矿所用的,便是网络搜索服务器。
在判决书中,也对这位网络员工“薅羊毛”的细节做了公布:
从2018年1月底到5月底,安某薅了155台服务器的羊毛,用来挖比特币、门罗币,卖掉一部分之后获利10万元。
事发之后,不仅这笔钱被没收,还额外被罚了11000元,另外还有3年的有期徒刑。
……
而从国内外来看,近年来公然用公司服务器挖矿的事件时有发生。
虽然截至发稿,蔚来汽车方面并未做出更详细的回应。
但还需从此事中了解一点: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为了牟利而赌上未来和自由,不值得!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2
近日,网传蔚来汽车一份内部处理通报称,一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便利挖掘虚拟货币,并从中获利,引发热议。4月7日,有蔚来汽车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属实。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蔚来汽车内部处理通报透露,2021年9月,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研发部门一员工疑似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掘虚拟货币的相关投诉。后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利用其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自2021年2月开始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算力资源违规进行虚拟货币以太币的数字挖掘作业,并从中获利。
处理通报还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蔚来汽车公司规定,并涉嫌违反《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和商业信息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调查访谈中,该员工亦对其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尚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根据规定,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违规“挖矿”此前已有先例。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月至7月期间,网络前高级运维工程师安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技术手段在网络公司服务器上部署“挖矿”程序,通过占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网络资源获取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后将部分虚拟货币出售并获利人民币10万元。截至调查前夕,其账户仍有约2.94个比特币。
法院认为,鉴于安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量已超过100台,其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最终,安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1万元。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此前也有先例3
4月6日消息,据财经博主@比特肥爆料,蔚来汽车员工张某使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虚拟货币。此人原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挖虚拟货币,在调查中,张某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初虚拟货币价格一路飙升,不少矿商疯狂抢购显卡挖矿,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偷电挖矿。与自己买显卡和付电费相比,这类盗取资源的方案利润高不少,只是危险性也高不少。
之前就曾报道过,江苏一男子偷用体育馆的电挖矿,由于体育馆耗电量高,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发现。直到2020年疫情封城,体育馆没有人了,负责人发现电费仍在蹭蹭往上涨,该男子盗电挖矿的事情才曝光。
至于这种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的行为,2018年网络也发生过。2018年网络搜索运维部员工安某将自己开发的程序部署到网络服务器上,并借此盈利10万余元。被抓获时,安某的哈希钱包还有1.4枚比特币。
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堪称空手套白狼,或许在他们眼中,自己只是违规,哪怕最终被抓到了,也不过是开除而已。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反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将面临有期徒刑。
脱胎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至今没有表现出任何积极作用,浪费了大量电力和CPU、GPU资源,只得到了一些压根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只是这些虚拟货币不受任何国家管制,所以被某些人奉为圭臬。
好在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虚拟货币带来的恶劣影响,开始出台规定整治虚拟货币行业,多个地区禁止个人或集体挖矿。
最近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价格暴跌,受此影响,显卡的价格也在下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全球经济好转,投资虚拟货币的金融大亨开始提现,去投资实体行业,毕竟谁都知道虚拟货币价格不稳定。
至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最好还是不要接触虚拟货币之类的东西,也许里面藏着发财的机遇,但大多时候,它只会让我们倾家荡产。
⑵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你了解虚拟货币吗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虚拟货币其实就是一种没有信用背书的商品,虚拟货币没有任何实在价值,它的价格都是通过炒作得来的。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一年才被发现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人觉得这名员工做得很过分,毕竟这本身就是侵占了公司利益的一种行为。然而大家关注点更加在虚拟货币上,虚拟货币在去年年中的时候曾经有过一股下跌潮,随着马斯克在虚拟货币市场的退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一下就跌到了上涨之前的水平,不少的人都站在了山顶上——风吹屁屁凉。实话说,虚拟货币的涨跌是由市场炒作者们追捧导致的,虚拟货币没有任何价值,我们千万要慎重投资。
⑶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蔚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从2021年2月开始使用公司服务器进行挖矿,从中获取利益,这个行为明显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其实利用公司资源进行非法挖矿行为早有先例,在2018年1月到5月期间,网络一个运维员工就曾经在网络公司服务器上安装挖矿程序,通过公司的资源谋取暴利,之后将挖矿所得的虚拟货币卖出,从中获得10万元人民币,后来,在网络公司的追查下,这名员工才被发现,并且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1万元,扣押违法所得10万元整。
而对于挖矿这个行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目前相关的省份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表面上只是提高了挖矿公司的电费,实际上是为了让从事挖矿的人员知难而退,因为电费一旦上涨,那么相对应的挖矿成本也就增加了。
综上所述,该蔚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挖矿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以,他极有可能会因为此罪名而被起诉。
⑷ 蔚来员工用公司服务器挖矿,已供认不讳,这位员工会如何被法律制裁
蔚来员工用公司服务器挖矿,已经供认不讳了,这个员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里面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了这项罪名的,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大家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越来越有判头。我们在那个工作岗位上面就需要做哪一份工作,做自己分内的工作,而不是超出范围之外。更不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去谋取不当之财。否则等待你们的就是一双银手镯,而不是其它的东西。
⑸ 上班用公司电脑挖矿(就是比特币),算什么水平
你用整栋公司的电脑挖矿都没用除了浪费电 使你们公司温度变高 没其他得了
⑹ 公司有权处置盗用公司电力做比特币挖矿的员工吗
可以,但是要有充足的证据。
针对利用公司网络进行挖矿是否已经达到解除劳动关系强度,并无明确规定。
1.在《员工纪律行为规范制度》中,公司常规定员工可以在一定程度内使用公司的公共资源,本是一片好心;滥用、误用公司福利,不仅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还可能因为偷电、偷数据构成盗窃罪等刑事犯罪。2.对于公司法务而言,一旦发生上述事件,做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策之前,一定要充实证据;员工的相关违约、侵害证据没有落实就贸然提诉讼,导致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将是可预期的必然。
⑺ 蔚来员工被曝用公司服务器“挖矿”,或涉嫌违法!曾有类案
蔚来 汽车 内部处理通报透露,2021年9月,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研发部门一员工疑似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掘虚拟货币的相关投诉。后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利用其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自2021年2月开始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算力资源违规进行虚拟货币以太币的数字挖掘作业,并从中获利。
处理通报还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蔚来 汽车 公司规定,并涉嫌违反《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和商业信息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调查访谈中,该员工亦对其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第285条之规定,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鉴于安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量已超过100台,其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最终,安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1万元。
⑻ 用公司电挖矿违法吗
【法律分析】
违法。“挖矿”是指用户通过计算机硬件为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的过程,提供服务的“挖矿”者可以得到一笔报酬,是获取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一种方式。“挖矿”对计算机运算能力要求较高,且耗电量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