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新闻
内蒙古将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这件事情也是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不得不说的是说起虚拟货币,我们现在也是非常的了解了,都知道虚拟货币因为特斯拉的加入,所以才会一路拉升,让人感觉到非常的震惊,不得不说的是这一次矿工也需要转战云南,四川等水电充足的地区才可以继续自己的挖矿事业。
我们也希望每个人能够认清楚这一点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我们都知道地区的水电有。风水期和枯水期之分,风水期雨水是特别多的,电力自然也就非常的充足,价格方面来说自然也就非常的便宜了,因此也有非常多的矿工选择去云贵川等地继续挖矿,进行自己的挖矿大业,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枯水期的时候就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了,枯水期的时候水少电的价格还高,为了减少成本,这些矿工需要在风水期的时候将矿机迁移到云贵川,在枯水期的时候迁移到火电或者风电丰富的新疆内蒙古等地。
⑵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你了解虚拟货币吗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虚拟货币其实就是一种没有信用背书的商品,虚拟货币没有任何实在价值,它的价格都是通过炒作得来的。
蔚来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一年才被发现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人觉得这名员工做得很过分,毕竟这本身就是侵占了公司利益的一种行为。然而大家关注点更加在虚拟货币上,虚拟货币在去年年中的时候曾经有过一股下跌潮,随着马斯克在虚拟货币市场的退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一下就跌到了上涨之前的水平,不少的人都站在了山顶上——风吹屁屁凉。实话说,虚拟货币的涨跌是由市场炒作者们追捧导致的,虚拟货币没有任何价值,我们千万要慎重投资。
⑶ 山西一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你认为挖矿都存在哪些风险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据说当天井下值班人员总共有91人,安全出来的有86人,还有五人被困,事故发生之后,政府派出上百名搜救人员展开了搜救行动。事故发生地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事后经过调查人员发现,之所以会发生透水事故,就是因为工人在作业的时候无意中打通了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流入矿井当中,矿工一直以来都是高危工作,在挖矿过程当中都存在哪些风险呢?
日常对身体的损害
出现意外固然影响矿工的人身安全,但是矿工在日常工作当中,因为工作条件差,对身体健康也有着巨大的影响,首先在采矿过程当中,有大量生产性粉末,这些粉末会进入人体当中,增加矿工尘肺病的可能性,在采矿过程当中,还有可能遇到各种不明物体,地下的固体液体气体都有可能是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进入人体,也会改变人的体质,采矿过程需要伴随高强度的噪音,噪音对人体的危害也十分严重。采矿的机械大幅度的振动,会让人的记忆力,视力,血压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地下环境潮湿阴暗,冬冷夏热,照明不良,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影响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就算一生幸运没遇到意外事故,也有可能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疾病缠身。
⑷ 内蒙古发布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措施,国内矿业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国内矿业或将面临“大撤退”。
近日,国务院金融委发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后,记者发现,距离金融委发声仅4天,已经有不少矿商有所反馈。
部分平台暂停了相关服务。5月23日,莱比特矿池创始人江卓尔宣布停止中国大陆境内客户矿机代购服务;24日,火币发布英文版公告,称目前将暂停为中国大陆的新用户提供相比特币矿机的商城服务;25日,算力蜂平台宣布将暂停比特币、以太坊系列相关挖矿产品的销售。
也有部分平台选择屏蔽大陆境内IP访问。当前,已有名为火星云矿、比特富富、BitDeer比特小鹿等矿商衍生服务提供平台宣布择时屏蔽所有中国大陆地区IP。
不过,国内矿业向海外转移,仍然成为业内预测其长远趋势的共识。此前,在金融委宣布打击挖矿的政策新闻发出后,就已有不少矿场主陆续在朋友圈发布海外矿场招商信息,地点包括加拿大、非洲、伊朗、美国等,并因此诞生了新的生意。
有投资机构运营人员对记者表示,之前虽有海外资源但并无海外矿场招商计划,嗅到商机之后已经开始分发招商信息,目前也的确收到不少问询。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矿场转移至海外难度不小,不仅需要重新找地、建厂、招人,还需要面临矿机转移的高昂费用,“小矿场也折腾不起,猜测会有一波抛售潮。”
内蒙古《八项措施》加大挖矿打击面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规定不仅划定了比特币挖矿的非法主体范围:对“挖矿”提供场地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存在“挖矿”行为的主体包括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网吧等,且明确了各个主体的追责形式。
如对于提供虚拟货币挖矿的工业园区,将采取核减能耗预算、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追责形式;对于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则采取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追责形式。
同时,《八项措施》还将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界面新闻-第一枪!内蒙古八大举措严打虚拟货币挖矿,国内矿业面临大撤退
⑸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关注
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
⑹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或 集资诈骗罪 。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⑺ 货殖列传|95后比特币矿场主的蓝用房地产逻辑经营矿场
【编者按】
《史记·货殖列传》是最早专门记叙从事“货殖”(商业)活动的杰出人物的史书著作,司马迁阐释的经世济民的经济思想和商业智慧,被誉为“ 历史 思想及于经济,是书盖为创举”。
新一轮 科技 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重构全球创新版图。在这场大变局中,所有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企业家、创业者、打工人的故事,都值得被铭记。即日起,我们推出《澎湃 财经 人物周刊·货殖列传》,讲述全球化时代大潮中的商界人物故事。
他们为时代立传,我们为他们立传。
成都郊区的一处会所里,一场比特币“矿圈”的小饭局正在开场。
坐在主位的大田是一名“95后”,圆圆脸,穿着印有哆啦A梦的Gucci T恤,脚上是一双潮鞋。
“都是我的朋友”,大田高兴地说道。
在座的8个人或多或少都与比特币挖矿有关。时下价格约6万美元的比特币,正是通过“矿机”凭借算力抢夺记账权后被一个个挖出来的。购买矿机的挖矿者叫做“矿工”,帮“矿工”托管矿机并提供电力的地方称为“矿场”,矿场的老板就是“矿场主”了。
大田就是一个矿场主,在四川、新疆、云南等地拥有七八个虚拟货币矿场,总负荷超过80多万千瓦,规模在国内算比较大。
在这场饭局中,大田年龄最小,但大家叫他“大田哥”。他也被一些年纪稍长的矿工私下称为“矿圈新贵”。
“麻烦给我换个绿色的打火机,红色对我们来说不太吉利。”饭局中有位矿场主对服务员提供的打火机颜色不是很满意。在加密货币市场,绿色才代表上涨,红色则代表下跌。
去年以来,比特币迎来了一轮大牛市,最大涨幅超过10倍。对矿圈人士来说,当下正是春风得意时。像这样的饭局,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大田在其中如鱼得水。
(一)热气升腾
比特币挖矿最重要的成本就是电费,因此矿场首选电力资源充足而电费便宜的地区。四川水力资源丰富,是目前中国最重要的比特币矿场集中地。
拥有小算力矿机的矿工有时也被称作候鸟,在南方枯水期来临时,他们把矿机拆下来运到内蒙古、新疆等地使用火电来挖矿;当南方丰水期到来后,又将矿机运到南方来利用水电挖矿。如此往复,一年又一年。
今年2月发生了一条震动矿圈的新闻。内蒙古发改委官网发文称,为了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拟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月底前全部退出。
内蒙古煤炭资源丰富火电相对便宜,因此,内蒙古也是四川进入枯水期后,比特币矿场的重要集中地之一。
在大家开始讨论下一个枯水期何处去时,大田相对淡定,他在内蒙古的矿场已在去年关了。
厂房里的隔离墙根据矿机大小整整齐齐地剪开了密密麻麻的散热孔,屋顶则装满了排风扇。为给矿机降温,在厂房的外侧还建有“水帘”,摸上去有硬纸般的粗糙感。在矿机工作时,工作人员便会打开机器,抽取消防水池的水让其从水帘流下,达到降温的目的。
当前空荡荡的厂房内部,两侧是剪开的矿机散热孔
厂房两侧是水帘,用于物理降温
大田的矿场人员配置一般是:一个场长,一个主管(也可以理解为副场长),每1万千瓦负荷配一个电工、4个运维。大田七八个矿场的场长都由其亲戚担任。场长负责整个矿场的管理调度,包括跟电站打交道。
矿场人员简易的工作环境
“原来对电没有概念,后来发现电费如果是一度电2毛钱,挖矿收益就可以提升一倍”,大田说。其实对大田这样的矿场主来说,主要收益就是赚取电费差。
比如矿场的电费是0.2元,它可以向矿工收取0.3元的电费。对于矿工来说,0.3元的电费相对于城里的0.6元还是很便宜的,因此他们愿意将矿机托管给矿场。
(二)校园矿工
今年26岁的大田出生于山东菏泽下面的一个小县城,父母都从医。他从初中、高中开始就想着怎么赚钱,而挖矿的 历史 可以追溯到他的大学时期。
大田中学时期的赚钱项目包括为别人充值QQ会员,买黄钻、绿钻、红钻,卖充电宝、手机卡,倒卖手机等等。
在一家985高校就读时期,大田也曾在学校试着开超市,与同学合伙做 “宿舍便利店”创业项目,一度融资到B+轮。
大田自称,在大学期间已“小有积蓄”。
他接触比特币还是因为有一位朋友向他借钱。那是2014年,这位朋友开口要借50000元,并保证一周后还55000元,周息10%。
在电脑、电动车、身份证的抵押下,大田最终借给他30000元,一周后果然收到了连本带息的33000元。
原来他朋友入了一个国际传销资金盘,只收取比特币入盘。大田也想入盘试试。
于是,在比特币还是800元、900元的时候,大田买了20多万元的比特币,但还没开始投入,该传销资金盘就崩盘了。
“我手上就留了一堆比特币也不知道卖给谁。”大田一度认栽。出乎意料的是,两三个月后,比特币竟然涨至2000多元,他和朋友反复确认后赶紧转手卖出。
就这样莫名其妙进入“币圈”,大田开始认真研究起了比特币,包括白皮书、论坛,不懂就上论坛搜攻略。到最后,大田还组装了一台矿机。
“那个时候到处抱着机器,去自习室插上电,回宿舍也插一会儿。”大田说。彼时,市场上矿机很少,全网算力也比较低,大田一个月也有一两千元可赚。
2017年,大田成为青岛一家知名企业的管培生。出于对区块链领域的了解,他在集团内部与人合伙创建了区块链方面的小微企业,也由此认识了一家云南虚拟货币矿场的矿场主。
起初,他买了一些矿机托管在云南的矿场里。后来大田认识了马鞍山的一位矿场主后,发现矿场收益不错,双方成为了合作伙伴。
大田的挖矿生涯算是正式开启了。
(三)刀口舔血
每一个矿场主的职业生涯可能都是从找电开始的,一路上可能还会面临很多危险时刻。
2018年中,大田与合作伙伴前往四川考察矿场。所谓考察矿场,主要就是前往“穷山恶水”中,找到愿意合作的水电站。这些地方在丰水期,也极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那时正值雨天,考察完四川的一个矿场后,大田和伙伴急匆匆沿着盘山公路驱车往回赶。由于急着下山,大田逆行驶到了上山的车道,结果在某个拐弯处迎面撞上了一辆大货车。
“车直接原地转了三个圈,安全气囊都出来了,就差这么多就掉山底下去了。”大田伸手比划了20厘米的距离,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所幸的是,大货车是空的,车体没装货,因此大田的车所受作用力没那么大,从而避免了摔下山的悲剧。
这样的险境大田不止碰到一次。例如有一次赶往云南的路上差点120迈撞上塌方的石头,例如泥石流就在眼前冲毁了公路……
道路一侧的泥石流痕迹
大田在考察过程中,还遇到一个难题,就是大多数水电站的人不知道比特币挖矿是干嘛的,以为他们是骗子。
不过,当先吃螃蟹的电站赚到钱之后,越来越多的电站愿意与矿场合作。
在矿场运营过程中,大田也曾遇到过令其哭笑不得的窘境。
那是在云南的一个小山村,大田的矿场雇了两个当地人看门。由于看门的当地人总说他们在“挖矿”,忽然有一天,一群村民冲进了矿场,愤怒地指责大田在偷挖村里的矿。
大田解释称,他们挖的是比特币,但村民并不理解也不想管,只是表示“反正在我们村挖的,就是要分我们一份”。于是,大田让村民派几个代表进矿场查看。
“他们还拿着锄头在地上戳来戳去,想要找出地上是否有个矿洞,怎么也解释不通”。他无奈说道。
报警后,当地公安局的民警也不懂虚拟货币挖矿是怎么回事,大田他们用了一天的时间让民警明白,他们挖的“矿”是虚拟的,并没挖村里的“矿”。
“后来达成协议,每户每家50块钱一个月,估计到现在也是这样的。”他说。
(四)血亏2000多万
大田的真正危机发生在2020年。
这一年年初,大田的矿机开始陆陆续续运到了位于内蒙古人烟稀少处的一个新矿场。那是半年前,他经朋友介绍开始建造的,总负荷不到6万千瓦,投资了1800多万元。
之所以来此处建矿场,还与一项电费补贴有关。在招商时,大田的这个矿场按照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存储中心的形式引进,因此可以获得每度电0.12元的补贴,即电价0.38元,加上补贴返还0.12元后,实际电费0.26元。
令大田没想到的是,矿场运营的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由于施工偷工减料,变压器功耗太大发生爆炸。
检修了大半个月后,电缆又炸了。好不容易矿机开始运行,紧接着而来的是蔓延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
全国各地都实行了封锁政策,大田的矿场留了四个值班的人。冰天雪地里,饥饿、缺水,是摆在这四人面前的头等大事。
内蒙古的冬季,室外温度最低可至零下几十度,工人们只能靠在水缸里每天砸冰获得水源。由于矿场处于人烟稀少地区,当地社区防疫人员只是偶尔巡视,巡视时往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塞箱泡面带给矿场值班工人。
“他们吃了同种口味的泡面整整一个月。”大田苦笑着回忆道。
另外,由于其他回乡的工人被封在老家,留下来值班的四个人的工作量陡然上升。
“4个人3万多台机器,每个人就要负责近1万台,如果矿机太冷容易掉线。那个时候零下40多度,需要人工拿鼓风机一台台吹。”大田说。
熬过封城期,以为可以正常运转的大田却等来一则通知:电费补贴无法审批通过,大田仍需按照0.38元一度的电费缴纳。
祸不单行。
新冠疫情外加原油价格大战,比特币价格也遭遇滑铁卢。2020年3月12日,比特币一度跌破4000美元,较2月最高价已是腰斩。
“币价8000美元的时候能保证不亏钱,3月12日的时候就扛不住了,绝望了,赶紧打电话让兄弟把变压器拆了把矿机发回来,电费0.26元我都跑不起来。”大田回忆道。
矿机从内蒙古的矿场拆运回来,意味着这段时间矿机无法运营,大田就需要赔给客户算力。
“以当时0.34元、0.35元的电费,每跑一度电要倒贴3分钱,跑得越多亏得越多。”大田说道,这一次,他来回亏了2000多万元。
(五)因祸得福
去年上半年,比特币价格一度还跌破了一些矿机的“关机币价”。
所谓矿机“关机币价”,是指矿机挖矿的收益不足以支付消耗的电费。一旦比特币价格跌破“关机币价”,矿工需要关闭矿机,否则亏损更大。
最严重的时候,大田所有的矿场中60%的矿机都关机了,只剩下大功耗的大算力机器仍在运行。好在比特币急剧下跌后,出现了反弹。
“其实没关几天,矿场本身算力是个平衡状态,大部分人关机,算力难度就会下降,挖的币就会越多,收益就越多,然后就会开机了。”大田说道。
像大田这样的矿场主与矿工还是两种不同的收益模式。做矿场是赚电费差,无论币价的涨跌,可以赚取一个相对稳定的收益。但是,如果矿工们不看好后市,不增加矿机甚至减少矿机,那么矿场的生意也会淡下去。
去年5月,比特币四年一度的减半时刻来临,矿工挖出的每个区块中比特币奖励数量由12.5个比特币下降至6.25个比特币,这意味着矿机的收入也随之减半。那时,币价为5000多美元。
“5月丰水期很多人对行情很失望,大家觉得涨到5000美元,是一个反弹就跑的状态。机器没人买,大家都在卖机器,都觉得比特币反弹到6000美元已经很高了。”大田说。
作为矿场主,大田也曾想过退出,但他与水电站签了合同,必须在年内承接原本签订的负荷才能退。
因此,他只能咬着牙买矿机自己填负荷,“很多差了一两万千瓦负荷”。好在那时大家都在卖矿机,所以大田买入的矿机成本很低。
比特币行情在去年下半年彻底反转,启动了一波超级大牛市。
回忆起这些,大田笑称自己是被动致富:“我买了很多芯动矿机T2T,那时候蚂蚁矿机S9是200元买的,现在1500元。T2T 700多元,现在8000元。神马矿机M21那个时候一台3000多元,现在2万多元。”
蚂蚁矿机S9
2020年5月至今,矿机平均价格几乎涨了10倍。而大田的矿场在2020年1T(算力单位,是比特币网络处理能力的度量单位)的收益是0.5元、0.6元,现在1T的收益能达到2元。
(六)去接管三线矿场
一轮牛市下来,挖矿行业也出现了新趋势,一些机构也做起了矿工。
在进入挖矿行业早期,大田的客户全是散户,一个客户需要托管的矿机基本在10台以内,少的也就5台左右。
随着比特币日渐进入主流视野,越来越多的机构资金开始进入矿圈,并在现如今的比特币牛市下垄断了市场上新制造的绝大部分矿机。
“我现在不接纯粹的散户。”大田表示,目前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业投100万也就十几台机器,对他来说是“散中之散”。
截至目前,大田矿场80多万千瓦的负荷,自有矿机占2万多千瓦,60%-70%体量为上市公司、集团托管的矿机,剩下的负荷则对接一些云算力平台,集中散户托管。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下半年以来,传统融资租赁公司也开始进入矿机市场。
大田的矿场也在扩大,新疆的矿场刚刚建设完成,四川的一个矿场丰水期之前可能还要再扩10万千瓦负荷。在矿机上,他逐渐把小算力机器淘汰,换成大算力机器。不过,目前市场上矿机难买,他预订的矿机11月才能发货。
在厂房外,仍可以运行的小算力蚂蚁矿机S9随意堆放着
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的扩大,原本野蛮生长的矿圈也开始逐渐走向垂直领域细分,走向精细化。
大田也在 探索 矿场新的商业模式,“像房地产的逻辑一样发展”。
在大田看来,矿场的第一个阶段是“只要有关系,就能拿地”,拿到地就能赚钱。第二个阶段是矿场建设越好、越美观,招商能力越强。第三是发展阶段,比拼的是管理能力和品牌,矿机主买服务,而不是买电费。
“所以我现在要做一个矿场一站式服务,去接管三线矿场,就是那种可能运营不是特别专业的矿场。” 大田兴奋地说起自己的蓝图,“我来给你接管,可以用我的品牌去招商,但是要重新翻修一遍。这些矿场自己招商0.2元左右的电费,我给你招0.24元,拿30%收益分给我一点都不亏。”
内蒙古宣布清退虚拟货币挖矿后,《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4月6日刊发了一篇来自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学者的研究论文。论文称,中国的矿工占比特币网络算力的75%以上,如果没有适当的干预措施和可行的政策,密集的比特币挖矿将可能破坏中国的减排努力。
“挖矿终究来讲还是要用能源的边角料。绿色挖矿肯定是趋势。”他说道。
校对:刘威
⑻ 内蒙古八大举措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其他地方会跟进吗
内蒙古八大举措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此前内蒙古禁止挖矿时其他地区并未大规模跟进,但近期金融委首提“挖矿”或将成为一种信号,不排除后续其他地区顺应监管形势进行跟进的可能性。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志诚也认为,很多省市可能会跟进,而且也应该跟进,特别是内蒙类似的火电地区,“挖矿”与能耗控制和碳中和的目标相反。
“即使是水电地区,也只是丰水季节电能有富余,而一旦设立了矿机,在枯水期也不可能完全停止,如果币价高的时期正好赶上枯水期,肯定也会占用火电资源。”他说。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孙扬也提到,其他各个地方肯定也会出台类似的政策,但会在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如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东北等地出台类似政策,还有那些经济很不发达但是电力资源充沛的地区。
此前内蒙古就曾提出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早在今年2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就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并且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此后,内蒙古的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就开始转战四川等地。
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发布通知宣布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举报范围包括四类: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实际上,火电丰富的内蒙古一向是耗电成本高的虚拟货币矿场聚集地,因此内蒙古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一走在前列。内蒙古对虚拟货币挖矿一直持有打击态度。
2017年底,内蒙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以支持。
据此,请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迅出,鼓励转型到国家支持类的云计算。
不过,在此次《意见稿》中,包装称云计算的虚拟货币挖矿也将被彻底清退。此外,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区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将加快清退“挖矿”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2019年9月再次公告称,将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其中提到,挖矿产业属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以支持的精神,对该类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2019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内蒙古八大举措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其他地方会跟进吗
⑼ 韩国约两成网吧关门挖比特币:挖矿15个小时赚5800元
2 月 25 日,“韩国约 2 成网吧关门挖比特币”冲上微博热搜榜。
据央视 财经 ,随着虚拟货币行情持续看涨,疫情下营业受重创的不少韩国网吧近期转向 " 挖矿 ",即利用网吧装有高性能显卡的电脑,依据特定算法程序,运算获得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 就以一家拥有 200 台电脑的韩国网吧为例,每天挖矿 15 个小时可获利至少 100 万韩元左右,约合人民币 5800 元,远高于很多网吧平时的营业收益。据业界透露,目前韩国约有两成的网吧已转营挖矿。
今年以来,比特币价格直线上升,2 月份以来更是“高歌猛进”,突破 5 万美元大关,一度大涨至 58335.10 美元 / 枚。22 日和 23 日,连续两天,比特币价格大幅回调,跌至 5 万美元以下,跌幅超过 8000 美元,超 50 万人爆仓。24 日,比特币没能重新站上 50000 美元 / 枚关口,收报 49705.33 美元 / 枚,日内涨 1.78%。
周一美国财长耶伦在谈及比特币时表示,比特币往往被用于非法融资,其应用效率偏低;其波动性非常大,具有极高的投机性,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潜在的损失,人们应当意识到这一点。数字货币可能导致更快、更低成本的支付,但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包括消费者保护、洗钱。
每日经济新闻
⑽ 你如何看待内蒙古将全面关停虚拟币挖矿这件事
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位在内蒙古建有矿场的矿场主对澎湃新闻表示:“现在是要限能耗,还没有收到关闭的通知。”
《若干措施》可以视为内蒙古多年对虚拟货币挖矿清理整顿动作的延续。内蒙古地广人稀,风能丰富,因充足的土地和便宜的电价成为虚拟货币挖矿的“主要阵地”之一。
虚拟货币挖矿产业还曾险被列入淘汰产业列表中。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将虚拟货币挖矿定位为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原列入淘汰类产业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删除。
尽管有人认为,这一变动或意味着虚拟货币挖矿的合法性或可能性得到承认,但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公告内容看,其清理退出的方向并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