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開個挖礦公司
A. 加拿大礦產資源評估
趙左
一、引言
加拿大是一個聯邦體制的國家。聯邦政府、省、地區和市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都是通過個自獨立選舉產生的。因此,加拿大在國家、省、地區、市及地方政府之間,只有各政府管轄區域范圍大小的差別,沒有上下級之間的關系。聯邦政府主要是管理國家軍隊、海域、領空、屬於英國女皇的土地、各省交界部位的公益事業等。聯邦政府無權干涉各省的行政管理,包括土地及礦產資源的管理。而各省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和民眾的要求,制定個自獨立的各種法律和規章制度。因此,在加拿大沒有統一的礦業法規,省政府有權在任何時候根據各自的情況進行修改。
加拿大的礦業是以各省為單位獨立管理,學會、協會和聯合會等根據行業發展的要求不斷改進各種行業標准。甚至股票交易市場也是由所在省證券交易所自己制定各種股票上市和交易等規則。
在加拿大,各省政府管理著自己所轄區域內的一切。在礦業方面各省政府都有自己獨立的礦產(自然)資源部,執行礦產資源管理的各項職能,包括探礦權、采礦權、采礦證的登記和管理。各省也有地質調查局,負責本省區域內的公益地質測量和填圖等基礎地質工作,主要目的是為礦業開發提供或公開基礎地質數據和資料。
在稅收方面,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是分開徵收的,並且徵收的比率不同。收稅的種類和項目也是世界上最多和最高的國家之一。對各種經營、生產(包括礦業等行業),主要是依據其收益進行征稅。
二、加拿大礦業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礦產品出口國之一,生產超過60種的礦產品和金屬。在2002年,加拿大有204個金屬、有色和煤礦企業,3000個採石、砂和礫石場,50個有色冶煉廠、選礦廠和鋼鐵廠。加拿大的鉀鹽和鈾的產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鎳、石棉排名第二,鋅、鎘、鈦精礦、鋁、鉑族金屬、鹽、金、鉬、銅、石膏、鑽和鉛產量在世界上排前5名。加拿大現在也是金剛石生產國。
礦產作為加拿大經濟重要產業已有150年,其出口量超過加拿大出口總量的15%,並為加拿大公民提供高收入的熟練工作崗位36.7萬個。2001年底,在加拿大注冊的礦業權超過3000個,礦業融資超過130億加元。加拿大的礦業公司在過去的10年裡已經成為在其他國家投資礦業的主力之一,其商業地質和采礦業已經進入到150多個國家。加拿大80%的礦產及礦產品是用於出口。加拿大也是最大的礦業金融中心,其礦業融資量超過用於全球礦業開發資金量的60%。
加拿大的礦業勘探是從20世紀80年代末政府為加強礦業發展實施減稅和購買礦業股票免稅政策時開始振興。從1996年起,加拿大開始採用礦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
三加拿大礦業融資發展背景
在過去,由於礦業投資的風險性以及未來還貸所要求的現金流量不確定,礦業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用其某個礦山或有限的礦山資產為股本。由礦業公司再投入現金用於以後的勘探、擴大和開發。為了吸引投資,通過買賣和轉讓使礦業項目股份化。在加拿大,礦業公司以勘探為目的進行融資的通用做法是發行免稅股票。免稅股票就是持股人享受勘探費用中的免稅部分,即:是持股人而不是礦業公司得到免稅。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合資公司成為開發礦業項目的通用做法。這主要是能將風險分擔到各合資夥伴身上。除了合資各方投入資金或現金作為資金來源外,合資公司在融資方面也更為容易。出資方能夠從多方合資中得到保障。同時由於參與者數量的增加,也就增強了項目成功的可能性,並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由於開發大型和新礦山項目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這一點尤為重要。
四、在證券市場中披露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要求和規范
在加拿大礦業股票市場中,有一些非常詳細規范。任何上市的礦業勘探公司都有責任向股市公開其公司及公司董事會的情況,並要確保其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加拿大國家規范43-101號礦業項目披露標准(國標43-101號)就是證券市場中已經被認可的統一要求。
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都要有技術報告。報告的編寫標准就是參照加拿大證券標准43-101號及其公司政策和43-101F1號表。必須是有資格人准備這份報告,而且公司要能夠解釋報告中沒有依照43-101國家標準的部分。證券市場的作用就是向股市公開由公司披露的或是向證券市場提交的並且也是公司可以直接使用的所有技術報告。
證券市場期望公司向股市公開的技術報告包括(不是一定要)下列內容:
(1)公司正在從哪裡融資;
(2)大多數有關獲得礦權的文件都要包括股票發行內容;
(3)為獲取礦權而進行的股票發行;
(4)報告中要有對探明或控制資源進行的評估;
(5)報告中要有對探明或可能性儲量進行的評估;
(6)要概要完成初步或最終可行性研究;
(7)通過由公司公開的階段性技術報告對正在進行中的項目做出評價。
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正確分類對未來市場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披露應該包括如下內容:
(1)所有礦產資源/儲量的評估都必須是由一個有資質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來承擔,他的名字、資質及相對該上市公司或人的獨立性應該進行披露。如果這個人與該公司有著親密關系,那麼他的評價和結論就應該由一個真正有資質的獨立人進行復核和確認。
(2)真正有資質的人應該單獨准備一個評論性的技術報告對資源/儲量進行肯定。這份技術報告可用來由證券市場向公眾公開;
(3)上市公司對資源/儲量進行分類和報告時的參考標准就在國標43-101中;
(4)在披露報告中應較詳細的說明每一種類型資源/儲量的量和品位。不能用金屬含量、相當金屬量、總金屬量及未分類的或混在一起的量來表示。
(5)在披露資源/儲量時應包括用於進行資源/儲量評價時所採用的采樣點和鑽孔的距離。也應該提供報告中用到的有關其他重要假設、參數和方法。報告中,在探明和可能儲量分類或探明或控制資源分類中,應有一個用適當獨立性的檢驗和分析樣品的過程,對采樣程序和結果進行校驗。
(6)要由真正有資質的、具獨立性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估算未來現金流量數據的貼現率,並進行相應的經濟分析。這些數據應該有一個被認可的獨立的可行性研究,至少是一個較詳細的初級可行性研究作為支持性文件。重要假設和參數也應該進行披露,如較詳細的工作成本、回收率、貼現率、礦山壽命、產量、資金成本、環境保護成本、閉坑和復墾成本、金屬價格及這些數據如何確定等。這樣的估算應該嚴格地按照國標43-101號中所定義的探明和可能儲量標准。
由於礦產勘探業的多樣性和缺少一個統一的標准,加拿大證券市場為了行業和投資者的利益,對披露技術報告提出了指導性的標准。
五、加拿大與中國在礦業權概念上的不同
加拿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具有省或地區政府的主權性質。省或地區政府作為其管轄區域內的一切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並制定與礦產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和法規。例如:在紐芬蘭省,就有與其他省不同的礦業法規。該省政府為了保護礦產資源,規定開發礦產資源必須交納資源稅等。
各省或地區政府作為其管轄區域內維護公民利益的代表,在管理礦業開發方面必須以礦產資源所在地的公民利益為出發點,決定礦業權的審批和登記。
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薩德波里(Sudbury),牆橋礦業公司(Wall-bridge Mining Company Limited),為了在一個湖上進行鑽探施工,花費了一年半的時間才獲得了探礦權。在這一年半的時間里,該公司要多次邀請省內知名教授、環境保護及相關法律人士與當地政府、社會團體和當地居民以公開大會的形式,對該項目進行討論。根據意見和建議,多次修改設計方案。公司必須要給當地民眾詳細說明,這個工程可以給當地居民帶來的利益和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要詳細解釋如何避免產生不利因素和產生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也就是說,必須得到當地居民的完全同意之後,公司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在2002年冬季,該公司趁湖面結冰,租用了7台鑽機同時在湖面上開始進行鑽探。可望在2003年春季到來之前,完成施工,並取得預期成果。
中國的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具有國家主權的性質。這種主權屬性表明,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具有統一性和惟一性。國務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內一切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在可以享有所有權的礦產資源種類和范圍上不受任何限制;國務院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意味著任何一個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都不能完全擁有礦產資源所有權人的權能,每個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代表國家行使處分和利用礦產資源的權能。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性質決定了礦產資源所有權人與礦業權人之間的關系,國家可以根據需要依法對礦業權進行徵收、徵用或征購。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性質也決定了礦業權審批登記制度的重要性。
六加拿大與中國的礦權評估
在加拿大,由於是聯邦制國家的管理體制,使得礦業權的價值是由一種完全自由和開放的市場定價機制來決定,完全是以價值理論和供求關系來確定價格。政府不幹預礦業權轉讓的過程,也不參與礦業權的評估和定價。礦業主管部門只負責對礦業權轉讓產生的結果進行登記。因此,礦業權價值評估完全是一種市場和行業行為。其定價完全是根據公司在轉讓或合資時,雙方根據其遠景和可能產出的利潤議定價格。
由於礦業權是有價轉讓,而且礦業權或礦產資源評估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因此在估價方面自然就產生了方法研究。礦產資源的分類和評估方法、礦業權的評估方法,均由行業協會、學會、科研機構、咨詢公司和礦業公司等通過探討、研究、統一概念,最終達到行業公認合理的評估標准。
在中國,礦業權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既不能單一以勞動價值理論來確定交換價格,也不能單純從供求關系來確定交換價格。因此,對礦業權價值的評估,則成為礦業權市場建設的重要課題。在礦業權評估中,必須要考慮國家利益,其中包括必須交納的與礦產資源相關各種稅費,如:資源補償費、資源稅和礦業權使用費等。目前,礦業權評估主要有收益、成本、市場3種途徑。
在中國的礦業權轉讓方式主要有:出售、交換、作價出資、贈與和繼承幾種形式,其中出售和作價出資是主要的兩種方式,轉讓的只是礦產資源的使用權即礦業權,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仍然是國家,而且永遠是國家。礦業權的轉讓要經過國家礦業權管理部門審批。
七、礦產資源的分類
在加拿大,勘探權的價值就是指那些還不曾發現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勘探權在進行買賣、轉讓及合資時,都是基於可能會發現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存在。因此,礦產資源評估的內在價值就是以勘探礦產資源遠景為基礎。
加拿大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准主要是由加拿大礦業、冶金和石油協會(CIM)在1996年9月出版的「礦產資源/儲量類型:種類、定義和指南」中進行了明確的解釋。這個「指南」目前在加拿大編寫礦產資源和儲量信息和分類的報告系統中,已經被廣泛用作參考。此後,加拿大礦業和冶金學會(CMMI)也出版了與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南非和美國相同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定義和報告系統。
1997年6月,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OSC)和多倫多股票交易所(TSE)成立了礦業標准執行署(MSTF)。根據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43-101號國家規范,MSTF在1999年1月公布的「設立新標准」最終報告中,專門推薦採用CIM指南。該指南隨時間進行了改進,並在加拿大提交勘探信息、礦產資源和/或礦產儲量報告中被認為是CIM標准。CIM標准並不包括公司要提交給政府機構的報告,因為政府可能會對礦產報告的內容有另外的要求。
CIM標準是編寫勘探報告、礦產資源和儲量報告的最低標准。盡管沒有限定,上市報告中應包括:公司年報、季報、技術報告和出版物。對於CIM標准來說,技術報告就是含有對勘探報告、礦產資源或儲量報告中的計算和解釋的相關支持性文件。
以地質勘查程度增加為序,礦產資源被分為推測(Inferred)、控制(Indicated)和探明(Measured)等類型。礦產資源不包含為了最終經濟性開發還沒有進行合理勘探的礦床部分。
應該注意到,礦產資源的描述是有時間性的,它受到技術、基本建設、金屬和礦產品價格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由於隨時間各種不同因素變化的影響,礦產資源中的有些物質會增加或減少。
在加拿大,礦產資源包括賤金屬、貴金屬、煤和工業用礦物,不包括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礦產資源也是能夠通過采樣信息和地質資料勾畫出現在或未來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或礦產聚集體。
當採用數據和地質資料僅足以描述出具有經濟遠景的礦床時,所估算出的品位和量應該算是推測資源。
推測資源量相當於在我國定義的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其推斷可信度還不足以用來作為有意義的技術和經濟參數,也不足以值得將其經濟可行性評價結果進行公開披露。
探明資源指資源中,品位、量及其他如地質和礦體延續性特徵等,可以作為決定主要投資依據的那部分資源。
實測資源是指工作程度很高的資源。負責評估的人沒有理由懷疑用所述的品位和礦石量的變化作為經濟評價依據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針對上市報告中的礦產資源,還有另外的分類方法,即未發現資源。這種資源對政府長期計劃和從事最初級勘查的公司具有重要意義。未發現資源還可以再分為假定資源和預期資源。
因此,在礦產資源分類方面,中國和加拿大有很多的相似之處。從概念上來講,中國的礦產資源分類要比加拿大的分類要更詳細。
八、礦產資源評估對象
加拿大礦權評估中是將評估對象當作一種資產來進行定價。也就是說這種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Surface Property)、勘探權(Exploration Property)、采礦權(Mining property)、采礦證(Mining lease)等統稱為礦業資產,並按下述內容進行分類。
礦業資產主要有3種類型,其評價方法也各不相同。它們是開發型資產、勘探型資產、邊際開發型資產。這種分類主要是根據技術資料,而不是根據資產佔有類型。
開發型資產是那些已經顯示存在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包括生產中的礦山。這類資產的工作程度很高,可以滿足根據現有可靠資料用貼現現金流量分析法對資產進行評估。總的來說,這些資料包括具有相當可信程度的可采儲量、可實施采礦方案和生產量、選冶試驗結果和回收率、資金和運作成本預算、環境和復墾成本預算及產品價格預測。
開發型資產的價值就是依據一系列估算現金流量、反映采礦項目風險的、有適當貼現率的凈現值。開發型資產包括生產中的礦山和那些經濟型開發是可行的、已經計劃的和正在建設中的資產。
勘探型資產是指那些還沒顯示出存在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資產。勘探型資產的真實價值就在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發現和存在潛力。盡管只有少量的勘探型資產最終轉變為采礦型資產,但是只要對勘探遠景進行合理可信的評估,它們是有價值的。勘探型資產還可以再進一步分為具有或沒有可以計量的礦產資源。
邊際開發型資產是位於勘探型資產和開發型資產之間的一種。這種資產是在環境得到改善時,那些含有圈閉良好的礦產資源就會成為具經濟價值的可採的儲量。有足夠可信的數據說明這個礦產資源在評估時的技術條件下是屬於邊際經濟型。環境改善可能包括商品價格、技術改進和當地基本建設等。這種資產在這里就叫邊際開發型資產,也包括由於商品價格低而暫時關閉的礦山。
九、評估目的
礦產資產的評估目的主要包括:兼並、收購、交易、最初上市定價、資產協議、訴訟、徵用和保險索賠。
價值和評估是指市場價值或含有各種礦產佔有類型的礦業權公平市場價值,包括礦產權、開發證、采礦權和采礦證及具有礦產權的專用土地。公平的市場價值是指在某基準日,自願購買者在公開的市場中向自願出售者支付現金購買某一礦產資產的貨幣量。
在這個對礦業資產關鍵的定義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評估有效日。因為礦業資產的價值是隨時間而變動的。它取決於相鄰資產事件、市場利益、商品價格等。有效日在徵用、保險索賠和訴訟等事件中具有發生爭議問題的可能性。由於徵用或法律原因迫使在市場條件不好的情況下進行評估,所以資產的所有者會認為在將來市場條件改善時,資產會更有價值。
十、礦產資源評估
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勘探區塊包括沒有勘探歷史的區域,到那些勘探程度不夠但含有礦化(或礦產資源)的區域,到較高勘探程度但連續性不夠,或可采性及選冶性差的並在評估時還沒有進行開發利用的礦產地或礦床。這並不意味這些礦床沒有價值。
估價的目的就是確定一個「公平市場價格」。它是根據評估時點(即:市場、商品價格、經濟等等)在願買和願賣者之間以現金價或相當現金價格,通過雙方慎重考慮和相互獨立見解和行為,並在公開和無限制的市場中以最高協議價格成交來定義。
評估的目的就是採用盡可能排除主觀性的方法進行評估,達到一個公平的市場價格,使得礦權人就是在一個沒有被認可的公開市場中,仍能夠完成轉讓。
十一、評估方法
勘探權和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公平市場價格可以由4個方面來確定:地質要素;成本;市場或收益。對於沒有礦產資源的資產用收益法是不妥的。地質人員常採用下列方法來確定價格。
(1)對地質方麵包括礦山、礦床和基本建設等條件進行分級和分類(地質要素法)
(2)如果依據充分,對以前的勘探成本和結果進行評估,同時對未來勘探成本和計劃進行評估(價值評估法)
(3)在資產交易之前的而且是近期相關的、有可比性的資產交易(市場法或可比交易法)
對於已經用鑽孔探明了有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勘探權進行評估,採用收益法可能是最貼切的,即:如果在評估時點上,該礦床還沒有進行商業性開發,就要對礦床(資源)生產的可能性進行細分,並對現在進行貼現,預算從開采該礦床會得到的稅後現金流量。
在加拿大礦業權轉讓和礦業股票市場中,初級礦業公司是礦業權(探礦權和采礦權)生產和經營的主體。這些初級礦業公司就是利用自己的礦業權,通過上市融資進一步擴大勘探成果。目的是要通過礦業權轉讓獲得利潤或是用礦業權與大公司合作,進一步擴大自己公司的規模和知名度,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十二、結論
礦業融資在加拿大有30年的歷史,已經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礦業可持續發展的系統。這套系統得到了聯邦政府和大公司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加拿大在礦業融資方面有許多可取的經驗值得中國在礦業界改革和發展中借鑒。
中國作為世界上五大礦產資源豐富國家之一,已經發現了世界上幾乎所有已知的171種礦產。在中國已經發現的礦點有20萬個,其中有2萬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勘探。
目前在中國礦業公司中,隨著政府勘探投資的減少,直接用於地質勘探方面的費用很少。但是在中國有許多非礦行業公司對投資礦業開發的興趣不斷增加,這也會使勘探資金方面得到改善。
根據加拿大礦業發展的經驗,初級礦業公司在加拿大不但是礦業融資的主導力量,也是加拿大股票市場的主體。在礦業發展條件方面相比較,中國已經具備了一些建立礦業融資市場的有利因素。
(1)為了與國際礦業發展規范接軌,中國政府已經在不斷修改和更新礦產資源法和相關法規。
(2)為了進一步發展中國的西部,中國政府發布了許多優惠政策來吸引更多的投資用於中國西部的礦業開發。
(3)中國的地勘單位中有許多受過良好教育、有著豐富地質找礦經驗的人員,他們可以成為組建初級礦業公司從事商業地質和采礦業的技術骨幹。
(4)在中國特別是西部地區,有許多地方還未開發。因此有著更多發現新的礦產資源和找礦靶區的機會。這也是吸引外部投資的有利條件之
(5)在礦業發展中,中國有著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的需求。
(6)隨著國民經濟發展特別是進入WTO後,使得中國對礦產資源的需求量明顯增加。
(7)中國在礦業開發方面的投資環境正在走向成熟。按照WTO的要求,中國政府已經實現其在礦業及礦產品關稅方面的承諾。
(8)在最近的幾年裡,中央政府已經開始進行礦業管理體制的改革,並建立起了礦業權市場。公平的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將其在礦業資產方面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正在得到發展和推進。
(9)中國有需要建立像加拿大那樣的具有國際水平的跨國大型礦業公司需求。所以,需要引進國際上公司兼並和收購理論。
(10)中國大多數省級地礦(冶金)等局在其所在省內擁有礦業權,這將是這些局建立礦業投資公司(Royalty Company)、合資公司或其他類型的合作公司的基礎,從而可為礦業勘探和開發吸引更多的投資。
上述這些有利條件仍不足以吸引西方大量的礦業投資到中國。加拿大的大多數對中國礦業開發感興趣的礦業公司對他們的投資感到不放心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1)需要盡可能多的有關勘探靶區的信息。他們對中國公司喜歡展示對投資者有興趣的項目,但卻把與該項目相關的資料甚至基礎資料保密。
(2)有些與勘探和采礦業相關的法律、規定、稅和費,特別是地方規定還不明確。投資者不清楚在直接用於地質勘探或采礦項目方面的費用之外,還需要支付多少費用。
(3)對投資者來說最重的因素是如果他們的項目開始生產,他們要知道如何將他們的投資和利潤轉回他們自己國家的途徑。
十三、建議
在過去的10年裡,中國經濟快速增長有目共睹。最近幾年,在中國經濟向市場化轉變的過程中,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吸引外國投資最大的受益者,其中也包礦業。今年3月9日和12日期間,在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視的PDAC年會上,就專門為中國礦業投資安排了半天時間的專題討論會。討論會上代表們的發言引起了眾多與會者的關注和興趣。這足以說明中國的礦業開發市場已經在國際同行間受到了重視。
為了進一步推進礦業勘探和采礦業的發展,中國礦業權市場已經在政府和私營礦業公司之間發展起來。通過礦業權(勘探權和采礦產權)的轉讓,礦業公司為在新的找礦靶區開展進一步的勘探工作得到了資金。
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已經開始將其在礦業項目上的部分利益私有化來吸引新的投資和技術。這也是解決一些地勘單位缺少勘探投入問題的一個好辦法。
通過在加拿大的短期培訓,對加拿大的礦業發展有了一定的了解。為了加快礦業融資市場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議提請選擇:
(1)為了適應在中國建立礦業融資市場,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礦產資源及相關法規。
(2)將部分國有地礦項目私有化,盤活礦業資產,吸引西方礦業公司的投入和技術
(3)確定國家參與礦業開發項目的基本點
(4)與省級政府一起為礦業公司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操作系統來打破由於各種復雜規定所造成的障礙。
(5)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地方地勘單位中一些有經驗的專家出來創建私有初級礦業公司,並使其成為未來中國地質勘探業和礦業融資市場的主力,同時建立起良好的經營環境。尋求多種方式鼓勵投資公司為初級礦業公司,特別是新成立公司,提供起動資金。
(6)繼續為國內和國際投資者提供參與未來礦業開發的機會。
(7)進一步利用網路技術與國際礦業信息溝通。
(8)借鑒加拿大為促進礦業開發採取的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以及普通公民用於礦業投資部分減免所得稅等方面的經驗,使礦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得到加強。
(9)讓礦權持有者的地勘單位認識到只有讓礦業權進入市場才能體現其價值並獲得利潤。
(10)加快在中國股票市場中建立創業板塊。
(11)鼓勵引進新的地質、地球化學和物探技術和方法,用於在認為沒有開采價值的老礦中發現新的礦產地。
(12)利用國有和省級地礦(冶金)等類在其所在省內擁有礦業權建立如同加拿大的Franc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和Eur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等Royalty公司吸引投資進行勘探,公司可以按其年利潤不超過5%提取收入
(13)按礦種建立國家級礦業總公司,如中國金礦公司和中國銅礦公司等類型進入國際礦業金融市場,發行股票等。
(14)邀請國際上知名礦業企業家到中國礦業公司任職或作為顧問。這類高層管理人員的開發和管理思路將有助於我國礦業發展走向世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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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加拿大的油砂公司在中國招人么 如何投簡歷呢 薪資待遇如何
加拿大的公司要從外國招聘員工的話必須通過加拿大移民局的批准才行,就目前的形勢,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本身是石油行業的頂尖人才,搞設計的,而不是那些只會挖礦的工人。
最近有不少中介---大部分在國內沒有合法經營范圍的執照(目前全國,真正注冊合法的移民公司不超過~~900個~~),但卻說自己在加拿大有公司,實際上在加拿大開公司,只要交一百多加幣去注冊就可以,連固定辦公場所都不需要)打著加拿大省提名或稱PNP項目進行斂財。計量也比較單一,無非就是安排到加拿大打工,總共10萬元的,開始只收5000,去到當地打工後再從工資中扣。
其實這些基本都是假的,就像BC省(加拿大人口第二大省,比薩省,曼省,艾省人口基數多得多)的東北試行是要伐木工人,加拿大的伐木工人及所有技工,都是講求技術資格認證,國內除非真的在大型林業公司有工作經驗,有很長時間的伐木機械操作牌照,英語也很好,才能通過加拿大嚴格的職業經驗審核,否則都不可能去得了。
最容易理解的就是,單印度有三億人打算移民,加上菲律賓,非洲......,而加拿大的簽證是面對全球的,整個BC省面對全球一年也就不超過幾百個名額,憑什麼都給你中國人簽發。更實際點的就是,由於中國的技工不實行學徒制度(即從業到真正獲得職業資格最少需要3年學徒時間),更沒有執業制度,因此大部分技工都不能獲得加拿大移民局承認。
再舉個實際案例,目前加拿大的投資移民資產要求已經超過1000萬人民幣,而且還是名額有限,大把人爭著申請。如果你交幾萬就能達到1000萬的效果.........,除非你覺得你自己能比那些商業精英還要精明得多。
最後,區區幾萬大元人民幣,不算國內,印度大把大把的家庭能拿得出來,菲律賓就算拿不出去借都借得了。投資幾萬元,去加拿大一個月就賺回來,一年翻本十多倍。這樣的買賣,誰不會願意做。
加拿大的所有簽證政策都是公開透明的,不存在黑箱操作這樣的事情,你交幾萬能去,其它人交幾萬也能去。
~~~~~~~~~~~還有個實際的方法就是:你先查查這么好的差事,中介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姨媽表哥表弟整個家族是否都已經成功辦理了,叫他拿他們辦理好的案件資料及簽證,再逐個打長途電話落實一下。當然,別忘了問問中介,既然有那麼好的發財機會,為什麼他自己還在這里賺著幾千人民幣一個月的工資為你服務,難道他就是傳說中的雷鋒同志?~~~~~~~~~~~~~~
最後附上幾招鑒別真假中介的簡單方法:1.看企業的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無論該企業以什麼名字做的廣告,一切都以營業執照為准。目前國內正規的涉外中介,最少注冊資本在500萬人民幣以上,而且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一般能拿到正規營業執照的,都是有一定資質的。相對而言,假中介則大多沒有涉外勞務的經營范圍,常見的一般都是以翻譯、咨詢等非涉外經營范圍,持這樣牌照的企業,一旦經營中介業務即屬非法經營。
2.則是看其過往辦理經歷,任管它說的再好聽,再有實力,如果不能提供過往辦理的案子,不能逐一通過官方核查的,即實際上是毫無實力的企業。一切以成績說話。
3.最後,即看其提供的中介合同,上面的簽約單位是否為營業執照上的單位,中介款是否匯往執照上的公司賬戶而非個人賬戶,有關退款的條款是否過於苛刻等。
C. 加拿大礦業稅收政策(二)
蘇迅
一加拿大主要稅收手段
1.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加拿大聯邦政府及10省3區均開征公司所得稅。加拿大的所得稅制度規定了開征所得稅的兩個基本概念,即收入來源和住所。
(1)收入來源
加拿大所得稅法(包括聯邦和省/區)規定了4種主要收入來源:經營(所得),財產(所得),工資和資本收益。
(2)公司住所
一個公司如果在加拿大注冊成立,通常認為該公司的住所就是加拿大(或稱為加拿大公司),如果一個公司的核心管理或控制層在加拿大,即使其在國外成立,也認為其住所是加拿大。公司的核心管理或控制層的位置是決定公司住所的關鍵因素。
根據憲法規定,所有加拿大公司,不論其位於何處,對其所有收入均開征聯邦公司所得稅,省和地區只對來源於該省區的收入徵收所得稅,對不是來源於本省或區的收入不能使用該省或區的所得稅(率),而應採用較高的聯邦所得稅率。對加拿大公司的境外所得,如果部分或全部已經在國外納稅,給予相應部分的稅收減免。
2.資本稅(Capital taxes)
資本稅是對公司的資本(資產)而不是對收入征稅,資本稅的稅率因公司的規模(如大公司)和公司所處的部門(如財務)不同而不同。資本稅可以申請減免。
聯邦政府對資本超過1000萬(加元,下同)的公司徵收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 Tax),即LCT。已交納的4%的聯邦附加稅可以抵扣LCT。新斯科舍(Nova Scotia)、新不倫瑞克(New Brunswick),魁北克(Quebec)、安大略(Ontario)、馬尼拖巴(Manitoba)和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等省對盈利的公司(包括礦業)也徵收資本稅。應稅資本通常包括公司所有的凈資產和資本負債,減去貸款和投資的補貼。計算所得稅時資本稅的扣減嚴格遵守扣除法則的規定。
3.采礦稅(Mining Taxes)和權利金(Mining Royalties)
所有的礦業省份或地區對對本區的礦業公司徵收采礦稅(MiningT axes)和/或采礦權利金(Mining Royalties)和/或礦地稅(Mineral Land Taxes),這是與聯邦和省/區所得稅明顯不同的第三層次的稅收。徵收礦業稅的主要目的是對開發省或區所有的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補償。
英屬哥倫比亞(British Columbia)、馬尼拖巴(Manitoba)、安大略(Ontario)、魁北克(Quebec)、新不倫瑞克(New Brunswick)、新斯科舍(Nova Scotia)、紐芬蘭(Newfoundland)和拉布拉多(Labrador)等省和聯邦所屬的3個地區(Yukon,Nunavut and Northwest Territories)的礦山都對采礦收益徵收采礦稅。除英屬哥倫比亞礦產資源稅法(British Columbia Mineral Tax Act)外,其他省均規定采礦稅只對采礦階段的礦業收益徵收。實際上,由於對采礦階段沒有公平的產品市價而言,因此,采礦稅應稅收益的計算通常包括采、選、冶各階段,再減去選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選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根據選冶原始投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但是,該項扣除不能超過采選冶收益之和的一定百分比(通常是65%)。
在計算稅收時,每一項法令都允許采礦和選冶資產折舊的扣除(以不同的比例)以及生產前支出的分期攤銷,然而,沒有一項法令允許(購買)礦產資源產權(Mineral Property)的成本稅前扣除,發生在外省的勘探支出、損失以及利息支出也是如此。英屬哥倫比亞是目前惟一對以前年度經營損失提供救濟(允許當年損失向前或向後結轉)的地區。
表1是一個計算采礦稅應稅收入時選冶扣除的例子。
表1采礦稅計算的案例
一些省並不按照上述模型計算采礦稅,例如,愛爾伯塔(Alberta)只對金礦徵收采礦稅,但是對不同礦產品開征不同的權利金。
4.商品和服務稅、消費稅(Taxes on Goods and Services and Sales Taxes)
(1)商品和服務稅(GST)
對在加拿大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徵收7%的增值稅稱為商品和服務稅(GST),對進口商品也徵收GST,但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食品、大部分醫療服務和器械、處方葯品以及房租免徵GST。GST適用於商品生產和銷售的各個環節,但為了確保GST對最終消費只徵收一次,企業有權對生產應稅產品的進項進行扣除。
(2)營業稅(Sales taxes)
營業稅針對商品和服務最終售價的一定百分比徵收。營業稅又稱直接稅,因為其由最終消費者承擔而不能再轉嫁他人。
聯邦政府不徵收營業稅,在省一級,除了愛爾伯塔(Alberta)外,均在本行政區域內徵收,徵收過增值稅的省和區不再徵收營業稅。省級營業稅稅率從6%到10%不等。
5.財產稅(Property Taxes)
財產稅是由市政當局或地方政府徵收的直接稅,通常按照土地、建築物和其他固定資產評估價值的一定百分比徵收。財產評估值由不同因素決定,包括取得成本和公平市價。徵收財產稅的資產所創造的收入,在計算公司所得稅應稅收入時可以扣除。
二加拿大稅收征管體制
1.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憲法規定,聯邦政府既有權徵收直接稅也可徵收間接稅。直接稅直接向公司和個人徵收,不能再行轉移。像公司和個人所得稅、資本收益稅(capital-gains tax)和零售稅(retail sales tax)等就是直接稅。間接稅是指不直接向商品和服務的最終消費者徵收,而是通過費、稅或高價等手段間接徵收,關稅(custom ties)和消費稅(excise taxes)是典型的間接稅。
對於礦業,加拿大政府負責以下稅種徵收:
(1)根據所得稅法徵收公司所得稅;
(2)資本稅;
(3)商品和服務稅;
(4)工資稅(Payroll levies),例如失業保險和養老金,財產稅(property taxes);
(5)消費稅(Excise taxes),對礦業有所限制,實行選擇徵收,例如生產用油料和金剛石;
(6)關稅。
根據1985年的西部協定(Western Accord),對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開發,加拿大政府不再徵收任何形式的權利金。
2.省和地區政府(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 Governments)
省和地區政府有權徵收直接稅,例如公司所得稅和營業稅。省和地區政府徵收:
(1)公司所得稅;
(2)資本稅(Saskatchewan,Manitoba,Ontario,Quebec,New Brunswick and Nova Scotia);
(3)采礦稅和權利金;
(4)工資稅-醫療和/或中等教育稅(post-secondary ecation tax-es)和各省都徵收的工人補償(Workers' Compensation);
(5)增值稅(Quebec,New Brunswick,Nova Scotia,and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6)消費稅(尤其是油料)和營業稅(Prince Edward Island,Ontario,Manitoba,Saskatchewan and British Columbia)。
三加拿大礦業稅收體系
加拿大礦業領域的稅收體系有3個層次:
(1)聯邦所得稅;
(2)省所得稅;
(3)省或地區的采礦稅或權利金。
總體來說,上述各項稅收在計算應稅收入時,與其他領域相比並沒有什麼扣減,然而,聯邦和大部分省的稅收制度通過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的形式間接減輕礦業的負擔水平。但是,在聯邦2003年2月的預算中明確規定,在未來5年內,這種「資源補貼」將逐步取消。
加拿大的稅收規則充分考慮了礦業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體現在3個層次的稅收體系中,也體現在對礦業特點的長期認可。
盡管近年來遭到一些批評,但多數人還認為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具有國際競爭力。
從正面講,加拿大礦產資源稅收制度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1)在充分認識礦業是高風險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基礎上,聯邦和省所得稅制度以及大部分省的采礦稅制度都允許礦業公司在賦稅前先行回收其投資;
(2)所得稅制度考慮到礦業生產周期的特點,允許損失向前或向後結轉;
(3)一般地,稅收或權利金都以利潤(Profits)而不是總收入(Gross Revenues)為稅基。甚至一些省的采礦稅還以凈利潤(Net Proction Profits)為稅基;
(4)要開發一個礦山,需要承擔項目各個階段的大量義務,一個穩定的礦產資源稅收制度就顯得特別重要,加拿大的稅收制度確實穩定了很多年。重大的政策變化也是通過透明的、協商的程序進行;
(5)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體現了與時俱進。所得稅制度緊跟行業發展的重大趨勢,如全球化、避稅以及對礦山閉坑成本的推測等。
然而,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一些規定也成為人們批評的對象:
(6)其一就是聯邦和省政府越來越多地依靠非利潤為稅基的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來源。主要包括資本稅、工資稅、財產稅、使用費和關稅等。因為生產者又是購買者,這些支出不能轉讓給消費者,必須由礦業公司承擔;
(7)加拿大礦業稅收制度不容易搞明白。主要因為各省或地區都有自己的礦業稅制,並且內容又大相徑庭。
在2003年2月聯邦預算中,其中一些已經涉及,如資本稅的逐步淡出、強化投資稅收扣除規定等。
四、加拿大礦業特殊政策(聯邦)
這部分簡要介紹礦業領域聯邦公司所得稅的稅收政策。當然,省和地區也有一些關於公司所得稅和采礦稅方面的礦業特殊政策,由於各省情況差別很大加之時間有限,就不作重點介紹,附錄「稅收計算模型」中反映了安大略省的主要政策。
聯邦和省的所得稅制度通常將礦業活動劃分為4個階段:
(1)勘查和開采;
(2)選礦;
(3)冶煉;
(4)其他如製造和加工。
前3個階段是法定的礦業活動,適用特殊的政策和機制。最後一個階段在法律上劃為加工製造業適用不同的規則。
在聯邦層次,這些特殊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拿大勘探費用(Canadian Exploration Expenses-CEE);
(2)加拿大開采費用(Canadian Development Expenses-CDE);
(3)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
(4)通過股票融資減稅(Flow-Through Shares-FTS)和加拿大勘探投資稅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 for Exploration);
(5)資本折舊(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6)加速資本折舊(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7)損失結轉(Loss carry over);
(8)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9)環境保證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10)非居民投資的特殊政策(Special considerations for non-resident investors)。
1.加拿大勘查費用(CEE)
CEE是指納稅人為了確定礦產資源、石油、天然氣的存在、地點、范圍或品質,發生在加拿大境內的費用。包括:
(1)探礦;
(2)地質、地球物理或地球化學測量;
(3)打鑽(旋轉,金剛石,沖擊或其他手段);
(4)探槽、測試和取樣。
CEE的支出在當年允許全部扣除。這種扣除(期限)是可以選擇的,因此大公司不會造成非資本損失。在一定的年度中未扣除的CEE余額可以不定期地向進行結轉或申請在以後的納稅年度里抵扣。
所有的勘探支出或成本的累計成為加拿大累計勘探費用(CCEE),納稅人在資源的收益范圍內可以抵扣全部的CCEE,未抵扣的CCEE可以結轉或在以後的年度中抵扣。
2.加拿大開發費用(CDE)
CDE包括:
(1)加拿大資源財產:(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ies)的取得成本;
(2)礦硐成本、礦山巷道成本以及進入商業生產之後發生的類似地下工作的支出。
沒有申請(抵扣)的CDE余額可以隨時向以後年度結轉,無論公司是否有收入,都可以申請抵扣CDE,也就是說,納稅人可以通過申請CDE製造虧損,符合條件的虧損可以向前或向後結轉。
正向CCEE一樣,所有CDE的累計成為CCDE,在每年年底公司最多可申請30%的CCDE進行抵扣。在不足納稅年的情況下,這種申請受到實際納稅天數的限制。
通常,當納稅人要處置加拿大資源財產(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y)時,其收益可抵扣CCDE的余額,如果納稅人的CCDE的余額為負值,按收入處理。
在實踐中要確定一項支出是CEE、CDE或是可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是非常困難的。通常要區分CEE和CDE,主要根據礦山是否達到商業生產階段。
可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與CEE和CDE的區別在於,可折舊資包括實物資產和滿足特定條件的建築物。既滿足可折舊資產又滿足CEE和CDE條件的支出,按可折舊資產處理。
正像以上所述,CCEE每年100%的扣除,CCDE每年30%的扣除,而礦業公司的大部分資產年折舊率僅為25%。除了扣除率不同外,資產折舊還直接影響資源收益進而降低資源補貼,勘探費用和開發費用對資源補貼的計算沒有影響。
3.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
資源補貼按資源收益的25%來計算,此時的「資源收益」指納稅人收入中的以下部分:
(1)在加拿大生產和加工(通常包括采、選、冶)的收入,既從礦產資源到基本金屬狀態前任何階段的收入;
(2)基於礦業產值或產量所計算的權利金。
計算資源補貼所採用的收益不包括納稅人處置資源財產(權)的收益。
計算上述資源收入時,多數的扣減也會降低資源收益,除非能合理地區分該項支出與資源活動無關。在計算資源收益時,利息和其他籌資成本或與CEE、CDE有關的支出不必扣減,但是被視為加拿大勘查和開發的日常管理費用是個例外。
結果,資源補貼有效地將聯邦稅率降低了1/4,即從29.12%將到21.84%,但是對融資和勘探和開發支出並沒有降低減少納稅的效果。從某種意義上講,資源補貼政策刺激了勘察和開發行為。
資源補貼的確定非常復雜,因為區分一項支出是否與資源活動有關是非常困難的。比如,公司的合理管理支出應該與確定資源收益有關,然而,往往沒有嚴格遵守的規則,而是由加拿大稅務總局(Canadian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CCRA)根據個案處理,因為沒有法律規定。
為了降低成本或避免來自於現貨價格的變化帶來的影響,很多礦業公司使用財政衍生工具。但如何確定它們怎樣影響資源補貼還是困難的事情。考慮用會計學方法是很有用的出發點,但要附加很多的分析。從1996年開始,對納稅的資源損失實施對稱處理,即在計算應稅收入時把25%的損失加回來。
表2說明了勘探支出對資源補貼的影響和重要性。在這個例子中,兩個納稅人在賬面上有相同的稅前收益,但一個人的CEE多於另一個,在這種情況下,CEE較多的納稅人就有權申請高的資源補貼從而降低應稅收入,減少納稅義務。(利息支出也是同樣的效果,計算資源收益時也不扣減)
表2資源補貼計算比較
4.股票融資減稅(Flow-Through Shares-FTS)和投資勘探稅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TC)
FTS是一種允許礦業或石油公司獲得勘探和開發資金進行融資的機制。公司放棄或將特定的費用流向特定的股票購買者,這些費用被認為是投資者支出的而不是公司支出,因此所得稅扣減方面的優惠就交給投資者(可以是個人或其他公司)。因此,FTS機制不僅允許成本支出在其實際發生前就可申請,而且還可以申請沖減適用高稅率的所得。
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投資FTS可以有兩方面的好處:①他們可以就購買該股票的投資享受100%的稅收扣減;②在成功勘探時他們還可享受其投資增值。
FTS機制是加拿大礦業和油氣公司長期的獨特的稅收制度。
近年來,加拿大越來越多的勘探活動通過FTS融到了大量的資金。僅去年(2002)一年就通過FTS融資超過350百萬美元。
1992年出台了一項特殊規定,允許一定的開發支出視為勘探支出轉移給FTS的投資者以幫助初級油氣公司通過FTS融資。從而,FTS投資者可以100%地扣減CEE,而不是30%地扣減CDE。
在2000年2月18日的經濟分析與預算調整中,作為進一步刺激礦業勘察和開發的措施,除了投資FTS的正常稅收扣減外,聯邦政府還為在加拿大投資勘探的行為出台了15%的投資稅收扣除。
5.資本折舊(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CCA制度是建立在「資產種類」的基礎上,每一類都包括了各種不同的折舊資產。
簡單地說,個別資產的折舊是屬於某一類。每一種資產的處置收益(不超過原始資本成本)加上以前年度的投資稅收扣除(ITC)就得到從該類資產中的扣減額。規定的資本折舊率是適用某一類資產的凈余額。
考慮到資產的獲得要通過一年這一事實,只有一半的增加資產有資格提取折舊,不管資產在當年何時取得。
納稅人可以從零到規定的最大值之間申請任一資本折舊額,在這種情況下,對納稅人來講,申請低於最大值的折舊可能有好處,比如,一家公司在到期之前使用其以前年度是資本損失(結轉)有困難時,就是如此。
每一類資產都隨著折舊而減少,年終每一類資產的余額稱為未折舊資本,並轉為下一納稅年度的資本余額。
CCA制度的結構如表3所示:
6.加速資本折舊(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上述41類資產除了按25%的折舊率正常折舊外,資本的加速折舊(ACCA)還能使資本成本達到100%的折舊。然而,為了達到符合加速折舊的條件,對大多數擴建資產必須是進行商業性生產之前購買,或者是1996年以後超過礦山總收入5%的投資支出。
表3資本折舊的結構
ACCA允許預生產前的資本支出全部回收,也就是說,稅收規定允許企業保護礦山早期的收入,實際上ACCA制度允許礦山企業在納稅前可將全部資本成本沖減收入。
某一年度申請ACCA的數量等於某類資產未折舊的余額,但不能超過礦山的收入,申請的數量可以在最大值和零之間任意選擇。
在計算應稅收入時,ACCA的扣減在CCA正常扣減之前進行,但要在資源補貼、CEE、CDE之後。
在1996年的聯邦預算中,關於CCA出台了兩項對資源產業有利的提議,第一項提議是對油砂礦實施加速折舊政策,第二項提議是對所有的開礦項目實施新的形式的加速折舊政策,即允許納稅人全部扣減當年礦山的資產折舊成本,可超過當年礦山總收入5%,但在納稅人礦山收入的范圍內。
7.損失結轉(Loss Aarryovers)
在計算應稅收入時,非資本損失可以向後結轉3年、向前結轉7年,凈資本損失可以後結轉3年、向前不定期結轉7年。
當公司被控股時,將失去所有凈資本損失結轉的機會,且控股前的非資本損失結轉也受到限制,即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在計算其所得扣減時,控股前的非資本損失結轉受到限制。另外,在被控股之前納稅年度被認為終止,加速了任何非資本損失結轉的期限。
8.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LCT是一種年度聯邦資本稅,應稅的加拿大公司和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他所有公司都要交納:
(1)在加拿大有永久的組織;
(2)應稅資本在加拿大。
稅額為納稅人在加拿大應稅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部分的0.225%,一千萬美元的免徵資本必須是相關公司的股本。LCT不能抵減應稅收入,但是能沖減4%的聯邦附加稅。公司是應稅資本是全部資本減去投資的差額。
公司的資本以會計通則(GAAP)為基礎,包括:
(1)股票資本;
(2)盈餘公積和保留收益;
(3)貸款和預付款;
(4)各種形式的負債;
(5)遞延稅項;
(6)或有負債,投資和存貨。
在計算應稅資本時符合條件的投資可以扣除,如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對其他公司的貸款和預付款、購買公債、抵押、遞延稅項等資產。對任何財務機構的短期貸款或存款則不符合條件。
9.環境保證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聯邦和省政府都對礦業公司提出了環境復墾的要求,且要提供充足的資金保證實施。總的原則是,提供環境保證金的數量要與法律義務相當,超過實際復墾所需要的支出,不能進行稅前扣除。為了降低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當年交納的保證金可以進行扣除,支付的保證金應包括在納稅人當年的收入中。另外,保證金的(利息等)收入每年也要納所得稅。
收入的增加和減少取決於支付的保證金數量,但是不影響計算資源補貼時的資源收益,但是實際的復墾支出會逐步降低資源收益。
表4表示了聯邦所得稅的計算過程:
表4聯邦所得稅的計算
10.對非居民投資的特殊考慮
加拿大總的政策是對國外投資趨於寬松的。礦產勘查和開發是對外國投資者開放的,但是聯邦政府期望這種外資能夠為加拿大和它的居民提供可確定的利益(比如提供就業)。
加拿大產業部制定的投資法(ICA)規范了外國投資問題。ICA提供了寬松的環境,並且大部分新的商業項目不用審批就可通過。然而,如果加拿大公司被非加拿大公司控股,要麼公告要麼獲得審批。
加拿大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金融服務業,外國的投資者可就地獲得資金。此外,對於外商和當地投資者還有相同的一套激勵機制,比如,研發支出的投資稅收扣除(ITCs)、生產礦山資產加速折舊等。
在加拿大,外國投資者與國內投資者可以使用所有的經營方式,但是要通過與一個或者多個獨立的加拿大企業經營。然而,如下所述,剛開始作為一個經濟實體的分枝機構可能更可取。
(1)子公司
對於礦業公司沒有最大和最小的資本條件限制,並且對於地方參股人也沒有要求。組成公司可以在聯邦或者省內完成,並且相對的簡單和便宜。
加拿大強調向國外返還利潤或者外商投資資本方面沒有外匯控制和其他的限制。稅收公平規則應用於所有的加拿大的公司,不管公司是被加拿大的當地居民還是非當地居民控制。
(2)外資分公司
分公司的稅收基礎是把分公司視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並且稅賦計算與公司的計算方法一致。對於這條規定的一個例外就是上述的資本計算規則不能應用於分公司。分公司利潤轉賬到總公司時不適用代扣所得稅的規定。然而,如果分公司的稅後利潤沒有在加拿大再投資的話還要交納分公司稅(Branch Tax)。
五、對中國的啟示
作為工業化國家和世界礦業融資中心,加拿大有完善的稅制、誘人的激勵機制鼓勵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和礦產品生產。加拿大的制度和經驗對中國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以滿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要非常有益。
(1)中國需要授予省級稅收立法機關更多的許可權並且對省級財政收入分配給予傾斜
在加拿大,每個省或地區都有權制定自己的稅收政策,並且能夠根據世界經濟形勢的發展(如全球化)及時作出調整。然而,在中國由於受到政治體制的影響,每個省的立法許可權較小。同時,因為每個省的財政需要不同且地區差別較大,中央政府在全國的統一政策往往造成較高的執行成本。為了加快地區尤其是西部地區發展,應該授予省級政府更多的在稅收方面的立法許可權。
考慮到省級財政收入比例(相對中央財政)較低,有必要給予增加以防止地方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亂收費,最終增加在中國投資者的負擔。
(2)提高股東在礦業收益中的比例
在中國,由於更多地強調礦產資源國家所有,因此中央政府對礦業收益擁有較高的份額而對公司和其股東的收益考慮的較少(表現為礦山企業的負擔非常沉重)。相反在加拿大,股東對礦業收益擁有非常高的份額,例如在紐芬蘭省,股東擁有全部礦業收益的65%的比例,而聯邦政府佔18%,省政府佔17%(如圖1所示)。
(3)中國需要促進礦業發展的特殊稅收政策
中國的稅收制度將礦業和其他行業一視同仁,忽略了礦業的高風險和資本密集型的特點,造成礦業的稅收負擔高與其他行業。同時,礦業領域又缺乏降低稅收負擔的政策,直接影響了礦業的投資環境。相反,而加拿大政府充分考慮礦業的高風險和資本密集特徵,出台了若干專門針對礦業的特殊政策,為礦業的發展吸引了大量的資金。
圖12002加拿大稅收分配結構
在加拿大有3種稅率,法定稅率、邊際稅率和實際平均稅率。盡管法定稅率可能很高,但實際稅率卻非常有競爭力,大大降低了稅收負擔,下圖顯示了基於各項扣減對稅收的影響:
如圖2所示,對一個具有10年服務年限的金礦來說,由於各種政策的作用,經營者從第七年才開始納稅,完稅年限只有一年。
(4)中國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密切協調
中央政府有很多政府部門與礦業有關,如國土資源部、發展與改革委、商務部等,省級也有類似的機構。因此,協調各部門的政策,對建立現代高效的財政管理體系、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和融資系統以及高度透明和穩定的辦事程序,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圖2各項扣減對納稅的影響(Ontario,200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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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加拿大礦業權評估比較
王蓓
一、礦業權評估管理方面的比較
眾所周知,礦業權評估在現代礦業融資中佔有很重要的位置。礦業權的價值是交易的核心或焦點。在真實的、公開的市場中,一項成功的交易可以使礦業權的價值得到實現。評估,作為咨詢意見,在這個過程中起著重要的輔助性作用。市場、信息和知識的日益復雜化已使評估成為礦業的一個重要的部分。
(一)礦業權評估的歷史
中國是一個礦業大國,在開采和利用礦產方面有很長的歷史,但第一部礦業法律直到1986年才誕生。她在歷史、社會和經濟制度方面走了一條與西方國家完全不同的道路。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開始於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3個法規規定了,申請和轉讓礦業權時對國家出資勘查並發現有礦產地的礦業權要進行評估。其他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是否需要評估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相信隨著市場的發展和交易的活躍,當事人將在礦業權交易前和礦業融資時對礦業權評估有需求,自願地聘請評估師評估他們的礦業權或他們打算獲得的礦業權。
1998年以前,礦產資源法尚不允許礦業權交易。但是作為申請礦業權的前提條件,礦業權申請人需擁有勘查成果—地質勘查報告。因此,在20世紀90年代出現了勘查成果的交易,伴隨之也就出現了勘查成果的評估。這或許可以算作是中國礦業權評估的前奏曲。
關於加拿大礦業權評估的歷史,需要將它與其他西方國家聯系起來看,因為他們有著相同的制度和體系。
西方的礦業權評估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紀的下半葉。E J Mal-one寫到:評估的方法從最早由Henry D Hoskold 1877年在他的論文「工程師的評估助手」中提出的技術上得到了發展。根據E J Malone的研究,礦產價值和評估的基本原則在20世紀初就開始形成了。20世紀50年代的後期,折現現金流分析法被引入並廣泛應用於礦業界。但是,評估的方法和原則以及標準的重要發展產生於20世紀後期。
1987年,美國評估師協會建立了「專業評估從業統一標准」(US-PAP)。但是直至今日,美國還沒有任何專門的礦業權評估的標准和准則。
澳大利亞在起草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方面帶了個頭。1995年發布了VALMIN Code,1997年做了修訂。VALMIN Code成了其他國家的樣板。
在加拿大,直到2003年5月才有了一個完整的、綜合性的用於礦業權評估的規則和准則,是「Bre-X」公司的丑聞推進了這個歷史進程。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安大略證券委員會(TSE/OSC)設立了一個礦業標准特別工作組(MSTF)審查礦業中的行為、標准和習慣作法。1999年1月,該特別工作組建議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學會(CIM)成立一個委員會審查和咨詢礦業權評估的途徑和方法。這個委員會(CIMVal Committee)從2000年春到2002年秋先後起草並公布了「供討論的初步框架」、「討論稿」、「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草稿」及「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修改稿」。2003年2月已形成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的最終稿,將於2003年5月在蒙特利爾正式發布施行。與此同時,其他的專業委員會也在全力以赴對其他關鍵領域進行制度建設,例如為礦產儲量/資源量進行標准化定義、勘查在礦業中進行某些專業技術活動的資格的資格人制度,以及勘查從業者的勘查准則。在這個過程中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是,CIMVal委員會2000年3月8日在多倫多的CIM年度大會(采礦世紀年2000)上組織了一個「評估日」。許多來自於各領域專家的關於礦業權評估的論文提交給了大會或在會上做了介紹。這些論文可被視作為CIMVal標准和准則的基礎。
同時期,國際評估標准委員會正在准備一套期望最終能被全球所接受的國際評估標准。
在另一個重要的礦業國家——南非,南非采礦和冶金協會正步澳加兩國後塵制定礦業項目、礦業權和礦業資產評估的標准和准則。
(二)礦業權規范的形成和創建
礦業權評估規范是礦業活動發展和競爭的結果。礦業權交易的目的是籌措有限的資金和分散風險。因此,礦業權交易涉及多種行業。這些行業都是關注交易對象的真實價值的當事人,包括礦業權持有人、礦業權的潛在持有人或申請人及銀行和銀行家、大礦業公司和股票持有者等投資者。
獨立礦業咨詢公司在礦業界有他們的重要角色和位置。他們在礦業權交易和融資中為當事人提供了包括礦業權評估在內的多種服務。
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南非,有關各界的組織和團體參加了有關礦業權的各種標准和其他方面准則的起草、討論、評論和辯論。參與者以不同的角度和觀點表述了他們的意見,盡管不能達到觀點的完全一致,他們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很有意義的。
加拿大參加標准和准則起草過程的組織和團體包括:
加拿大采礦協會(MAC)
加拿大會計師協會(CICA)
加拿大管理會計師協會(SMAC)
加拿大金融分析委員會(CCFA)
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協會(CIM)
多倫多股票交易所(TSE/TEX)
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CSA)
銀行
礦業公司
咨詢公司
中國是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完成同一項工作的。在這個工作組中缺少勘查公司、礦業公司、證券管理者的礦業權人的代表。
(三)礦業權評估的管理
目前,根據現行國務院的有關法規,監督和管理礦業權評估從業仍是中國政府的職責。國土資源部發布了3個關於礦業權的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和《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國土資源部的職能部門組織起草和編纂了兩版應用於礦業權評估的技術指南。第一版名為《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方法指南》。現在正被應用於實踐的第二版是《礦業權評估指南》。目前正在修改編纂第三版。作者認為政府將逐漸從這個領域的管理位置隱退,特別是,而且首先是從技術方法方面撤出。
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國家,最相關的自律性專業組織負責這些事務和任務,如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協會(CIM),澳大利亞采礦和冶金協會(AusIMM),南非采礦和冶金協會。這些組織由不同專業的人員組成,在不同的領域為礦業提供咨詢服務。為了約束從業行為,公平競爭,保護從業者和被服務者的利益,自律性專業組織已經建立了一些制度來規范其成員。在這些制度中一個主要的措施和特徵是「具有懲戒力,包括中止和開除成員或成員的雇員的權力」。
(四)礦業權評估的條件和環境
在加拿大,與礦業相關的幾個領域都已發布了標准和/或准則,為評估師從業和建立評估方面的規范提供了較好的和較規范的環境。
加拿大礦業融資
中國礦業界中的各專業領域尚缺少這種協調、默契和合作。政府各部門的管理也不盡協調。現行的有關勘查規范和資源儲量標准不適用於為礦業權交易和礦業融資提供服務的礦業權價值的評估。
(五)管理制度
建立一個有效的制度對於管理礦業權評估是非常重要的。加拿大的資格人制度和勘查准則是有效率的管理制度,它的社會、文化基礎是「誠信原則」。
中國也有相近的管理制度,但效果不能令人滿意。
1.資格人和資格評估師
由礦業標准特別工作組(MSTF)建議起草、由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CSA)發布的43-101國家規范的重要成就和貢獻之一是資格人概念和資格人制度。這個概念是從用於澳大利亞、英國和南非的「能勝任的人」概念衍變過來的。
43-101國家規范將資格人定義為:一個自然人,他是具有至少5年礦產勘查、礦山開發或礦山經營或礦業項目評價,或這些領域的綜合的經歷,具有與礦業項目對象和技術報告有關的經歷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同時是聲譽良好的專業協會的成員。
資格人是受約束的專業人,他要在給公眾的技術報告中體現專業標準的應用和他的責任。資格人概念的執行將確保只有具備資格的人方能實施和報告勘查和采礦活動。這是Bre-X公司丑聞的教訓之一。確切地說,資格人制度是幫助重建投資者信心、重建關繫到加拿大的未來的礦業的需要。
資格人制度在西方國家有其基礎,即對專業人員的管理。工程師在其被管轄地獲得執照已在全加拿大實行了多年,至少有7個省和地區還實行了地質學家執業許可制度,其他的管轄地也在制定相關的規章。
資格評估師的概念由資格人概念演化而來,CIMVal標准和准則定義其為:一個自然人,他是具有經證實的在礦業權評估中經驗廣博的專家,有與目標礦業權有關的經驗,或依賴於由資格人完成的目標礦業權的當前的技術報告,受聲譽良好的專業協會或自律性專業組織的規范,或是它們的成員。
中國也有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制度,由政府職能部門掌管。它不能滿足市場經濟活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一是沒有從業范圍的限制,實際成為萬能的資格;二是沒有從業風險,沒有懲戒制度進行道德和能力的約束。
2.勘查准則
上世紀末,面對數起與礦產勘探和采礦公司股票有關的惡性事件,礦業投資者的信心發生動搖,礦業和礦業股票遭受巨大挫折。加拿大礦業在過去的6年裡做出了很大努力以恢復投資者的信心。根據43-101國家規范制定的勘查准則是加拿大礦業界的另一個重要的成就。礦產勘查准則於2000年6月發布,礦產資源和礦產儲量估算準則正在制定中。這些從業准則均是為支持和約束資格人從業而制定的,也為監督和檢查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據。它相當於加拿大全國通用的統一的技術標准,要求資格人遵照執行,但同時它也聲明並不限制資格人的獨創性思考和新方法的應用。
中國也有一套礦產勘查規范,指導全國的地質勘查工作已有40多年了。雖然2002年修訂後的《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在適應市場經濟制度下的勘查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但仍缺少用於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的規范或准則類的東西。我國的礦產勘查規范與加拿大勘查准則相比較,所涉及的內容方面差別不大,且我國的勘查規范要詳細得多。主要區別在於加拿大的勘查准則突出了對責任的要求,我國的勘查規范突出的是對技術的要求。加拿大的資格人如果沒有按照勘查准則進行工作,面臨的是法律後果和失去資格的風險。我國的勘查工作若未達到勘查規范的要求,只是影響勘查成果的等級,而無其他後果。可見二者約束力的強弱了。這種差別是制度性的。加拿大的勘查准則針對商業性礦產勘查,因此責任是極為重要的。商業性礦產勘查各個環節做到什麼程度,不僅是技術問題,還是取得信息的可靠程度的問題、真實與虛假的問題、法律責任的問題。
(六)宗旨
CIMVal標准和准則列出了5條評估師在評估過程中和起草評估報告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宗旨。它們是實質性、透明度、獨立性、勝任和合理性。顯然,這些宗旨對於評估師和評估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們始終體現在評估的全過程中。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和《礦業權評估指南》沒有具體地提出從業宗旨,但要求評估師和評估公司獨立地從事科學和公正的評估,對其評估報告的客觀性、公平和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七)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或法規的內容
國土資源部1999年和2000年發布了3個關於評估和評估從業者資格的暫行辦法,組織起草了兩版應用於該行業的技術性指南。它們與《加拿大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一樣包含了全部管理和指導評估從業的必要內容,並且兩者在內容的范圍和措施上也是相似的。
差別主要是,加拿大的標准和准則對礦業權評估中的某些關鍵概念和術語做了較詳細和較清楚的定義,這是非常必要的。他們將評估的礦業權價值類型確定為「公平市場價值」;確定評估結果有效期為一天,並且用一個價值范圍來表示評估值。
中國的評估暫行辦法除了對評估師有資格要求外,對開展評估業務的公司也有資格規定;沒有確定礦業權的價值類型,評估結果有效期確定為一年;評估結果為單一值。
(八)從業者
目前在加拿大,任何滿足「資格評估師」定義所述全部特徵、遵循CIMVal標准和准則並與其保持一致的個人均可以以資格評估師的身份從業,沒有額外的考試和登記,無需審查和批准。但必須以誠信為原則,在評估報告中附具專頁聲稱滿足資格評估師的條件,列述有關經歷,承諾遵循標准和准則。據了解,加拿大正在以加拿大工程師專業協會和美國評估師協會為參考籌建評估師協會。
中國的評估業實行了考試和注冊制度。成為一名資格評估師,需要通過統一的和綜合的考試。滿足某些基本條件的人可以參加這個專門的考試。成為一名執業評估師,資格評估師需受聘於一個資格評估機構並到管理機構進行注冊。中國的評估師協會正於籌建之中。
二、礦業權評估技術方面的比較
評估的途徑和方法可以歸類為技術問題。西方國家將礦業權作為不動產的一部分進行評估有較長的歷史。與之相比,在中國只有6年的時間。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促進了評估技術的引進。中國從業人員進行了有意義的實踐和研究,特別是在世界性難題探礦權的評估方法方面。
(一)礦業權和礦業權的價值的內涵或定義
搞清楚兩國礦業權概念的差別是比較研究首先要做的事。加拿大與中國的「礦業權」相對應的概念和術語是「礦地(產)」。礦地(產)根據CIMVal標准和准則,由全部的為獲得物質性資產所取得的權利和它們的權益組成,包括各種執照和許可。礦業權的價值由這些權利、權益和各種在權力機關登記和備案了的資產法定范圍內的實物資產的價值組成,實物資產除了礦產儲量和資源量外還包括地下開拓建設,加工廠和地表設施。但對於勘查早期階段的礦業權,其資產和價值主要指礦產。礦地(產)被進一步劃分為勘查礦地(產)(Exploration Property)、開發礦地(產)(Development Property)、礦產資源礦地(產)(Mineral Resource Property)和生產(Proction Property)。
CIM也在各種各樣的價值類型中給了礦業權價值一個定位,即公平市場價值(FMV)。它是指在一個公開的無限制的市場中能夠獲得的,用錢或錢的價值來表示的最高價格。這個市場中的各方都是有知識的、信息均衡的和謹慎的,行為獨立,交易均未受到任何強制力。公平市場價值的定義似乎是對一份資產在一個假想市場中產生其交換價值的過程的描述。
在中國,「礦業權」術語通常只理解為對礦產的權利、權利憑證和權益。它被定義為進行勘查或開采礦產資源的經濟活動的權利。《礦業權評估指南》定義礦業權價值為投資於礦產資源所可能獲得的收益額。這個定義是對在生產中產生價值的過程的描述。
(二)評估原則
CIMVal標准和准則中提出了6條應用於礦業權評估的一般原則。它們可被概括為價值的時點性、價值預測的時間性、價值的可獲得性、最高級和最佳使用原則、信息的現時性和市場決定回報。
《礦業權評估指南》列出了評估師在評估中要考慮的12條原則。即;
(1)尊重地質規律和資源經濟規律的原則;
(2)遵守地質勘查規范的原則;
(3)預測原則;
(4)供求原則;
(5)替代原則;
(6)變動原則;
(7)競爭原則;
(8)收益遞增遞減原則;
(9)最有效利用原則;
(10)協調原則;
(11)收益分配原則;
(12)均衡原則。
(三)評估途徑
3個在中國和加拿大均被普遍接受的評估途徑是收益途徑、市場途徑和成本途徑。它們被分別用於不同的條件下。這在兩個國家裡沒有什麼差別。
(四)評估方法
CIMVal標准和准則提出了14種方法供評估師在評估中選擇使用。這14種方法進一步被劃分為主要方法(7種)和次要方法(4種),並分別做了注釋。4種方法屬於收益途徑,6種方法屬於市場途徑,3種方法屬於成本途徑。某些方法在加拿大被廣泛使用和普遍接受作為首選方法。某些方法未被廣泛使用但已被接受。還有些方法即未被廣泛使用也未被接受,因此,這些方法未被劃分為主要的或次要的評估方法。在准則中列出未被接受的評估方法的目的是不限制評估師使用和發展它們。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指南》推薦了3種途徑的8種方法。
市場途徑和其方法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國家得到廣泛地應用。它們是較好的和較理想的途徑和方法。但某些方法的技術問題還需進行一步討論和改進。市場途徑的評估方法還未用於中國的礦業權評估。其主要原因是缺少足夠的礦業權交易,特別是那些不受限制的和不受強迫的礦業權交易。
(五)儲量和資源量
在礦業權評估中,礦產儲量和資源量是非常重要的參數。從許多討論礦業權評估的論文和文章中可以知道,在過去的20年裡西方國家的評估界關心和爭論的是是否在評估中考慮礦產資源量的問題。這個領域里的大多數人現已能夠接受在評估探礦權價值中考慮礦產資源量的觀點。但尚未很好地解決如何確定用於探礦權評估的礦產資源量的問題。寄希望於能夠產生一個查普遍接受的確定這個參數的原則和方法。它將有助於比較礦業權的價值和應用可比方法。
在中國,從業者從未懷疑過礦產資源和其潛力能在探礦權評估中被考慮的問題。但是恰當地估算仍是個未解決的問題。
(六)探礦權的評估
CIMVal標准和准則推薦了約9種當前應用於某些范圍、評估師可以選擇使用的探礦權評估方法,6種是市場途徑的,3種是成本途徑的。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指南》提出了6個探礦權評估方法。兩個是成本途徑的,兩個屬於收益途徑,另外兩個是市場途徑的。某些在西方國家廣泛使用的市場途徑的評估方法未應用於中國或未被引入中國,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在中國幾乎不存在適合這些方法的交易,或者說它們對中國的礦業人來說還不夠熟悉。
如果一個探礦權的特徵滿足某些條件,尤其是儲量和資源量,DCF方法和其他收入途徑的方法均可應用於對其價值的評估,這在兩個國家都是相同的。
在現在的礦業權評估中,除了證券管理者外,人們已廣泛地接受了礦產資源量和其可能的潛力的價值應被考慮和估算在礦業權價值之中的觀點,這是一個重要的發展。盡管如此,探礦權評估仍存在兩個未解決的難題。一個是對於沒有圈定出儲量和資源量的探礦權,如何考慮並估算它的價值,什麼要素可以反映它們的價值和用數學進行表達。另一個難題是,對於含有可信程度低的儲量和資源量、有潛力的探礦權,在評估中如何確定資源和潛力的參數。筆者認為這些難題是世界性的,對中國和加拿大都是相同的。
三、結束語和建議
中國和加拿大都是礦產資源大國,礦業在國民經濟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兩國均對世界礦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在礦業權評估領域也將會如此。目前加拿大的一些礦業公司正在積極尋求在中國的投資機會,中國的礦業界也在積極地尋找投資者。這將是兩國礦業權評估業共同發展的良好時機。
本報告中所做的礦業權評估主要方面的比較仍然是初步的和概要的。它們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很顯然,中國和加拿大兩國的礦業權評估存在著某些差別,但是差距並不很大,特別是在管理制度和建立和發展方面。相對而言,在評估技術和方法方面的差距要大些。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原因外,中國從業人員與西方同行之間缺少聯系和交流是另一個原因。交流和實踐經驗對於中國的礦業權評估發展是極其重要的。
礦業權評估是伴隨著經濟體制和法律制度產生和發展的。資產的概念和它的基本法律特徵在加拿大等國家當憲法建立時就形成了。它與經濟體制是相吻合的。中國正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並謀求建立一個有效的體制,礦業權即是改革的產物。它的效果將在實踐中得到檢驗。盡管為時尚早,但可以相信中國與礦業權有關的法律和法規正在不斷得到改進。
由於歷史、制度等的不同,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和經濟觀點考慮和比較價值。評估領域中的加拿大同行主要受在市場條件下資產的經濟意義的驅使,他們考慮對資產的投資和成本較多,而不是礦產自身價值的自然屬性。評估對他們而言是一樁業務,不是理論和科學研究。
引入資格人和資格評估師制度對中國礦業和礦業權評估是有益處的。在中國發展這個制度是值得考慮的。中國礦業權評估領域的發展的進步需要有效的制度的支持。
由於角色和功能的問題,評估是不適合於政府管理的領域。在中國,急需發展滿足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自律性專業組織。它將是礦業融資體系的重要部分。
在中國,礦業權和其他術語需要在廣泛地討論後作出詳細和明晰的定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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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各國相繼整治挖礦業,比特幣還有未來嗎
新年剛過,幣圈又迎來了新一輪打擊,繼很多國家之後,科索沃也對比特幣礦場出手了。
2021年9月,中國率先出台了全面清理比特幣礦場的禁令,國內大量礦場被迫出海尋找生路,很多礦場盯上了綠色能源富集的北歐國家,還有一些則瞄準了哈薩克、伊朗、科索沃等盛產煤炭和天然氣的能源國家,連小小的阿布哈茲都吸引了不少礦主。到了2021年秋天,全球已經有超過四分之一的比特幣(Bitcoin)產自哈薩克和伊朗的礦場。
不過最近幾個月,一些曾經對比特幣表示歡迎的國家也開始大批驅趕礦主了。原因無他,這些比特幣礦場都是耗電大戶,給所到之處造成了電力短缺甚至大面積停電,連德黑蘭和阿拉木圖這樣的首都城市也未能倖免。這對那些相信比特幣行業一定能夠通過可再生能源解決污染問題的人可以說是「啪啪」打臉。連可再生能源極其豐富的北歐國家都表示,如果任由比特幣挖礦業消耗掉越來越多的風能和地熱能,北歐國家自身或者都將無法實現它們的清潔能源目標。
最近又一些地方被這些「挖礦游擊隊」盯上了。這些地方應該對此保持警惕,認真思考這些礦場為什麼不容於中國、哈薩斯克斯坦和伊朗等國。比如最近,很多礦場都登陸了美國的得克薩斯州,這里已經成了礦圈當前最熱的目的地。荷蘭經濟學家亞歷克斯·德·弗里斯經營著一個名叫Digiconomist的追蹤比特幣能耗的網站,他說:「美國得州人的想法是,有了新的需求之後,就能夠修復該州脆弱的電網了。這是我聽過的最荒唐的想法。冬天和夏天一般是電網用電需求最大的時候,而比特幣采礦只會造成電力供給更加捉襟見肘,結果一定不會好看。」
現在,對比特幣采礦業出手的國家越來越多,這對美國得州、紐約州、肯塔基州以及德國、愛爾蘭等仍然歡迎比特幣采礦的一些歐洲國家來說是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讓我們看看近期有哪些國家明確表示將打擊比特幣,首先從新年前夜突襲比特幣的科索沃開始。
科索沃重拳打擊比特幣
近年來,科索沃的火電廠生產的廉價電力吸引了不少比特幣礦主。科索沃總共有180萬人口,比特幣挖礦業主要集中在科索沃北部地區,尤其是在年輕的塞族人口中較為流行。塞族人是科索沃境內的反對勢力,他們不承認科索沃是一個國家,而且拒絕繳納電費。最近幾個月,由於當地多家火電廠停機斷電,科索沃當局只得從歐洲鄰國進口了大量昂貴的天然氣用於發電。目前,科索沃有大約40%的能源依賴國外。科索沃已經宣布全境進入60天的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將限制家庭和商業用電。而禁止比特幣采礦正是科索沃應對能源危機而打出的一記重拳。
2021年12月31日,科索沃當局宣布「全境禁止生產虛擬貨幣」。希望比特幣禁令頒布後,釋放出的多餘電力可以幫助科索沃度過這個寒冷的冬天。科索沃傳遞出的信息是明確的:現在全球能源越來越稀缺,而且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在質疑,將大量能源用於一種幾乎沒有什麼實際用途的貨幣,這到底有什麼意義嗎。
伊朗再次出手
2021年5月,伊朗各大城市輪番遭遇停電。為了緩解發電廠的壓力,並且給廣大家庭儲備更多電力,伊朗政府宣布暫停比特幣挖礦四個月。不過在短期解禁後不久,伊朗政府於2021年12月28日(也就是科索沃決定打擊比特幣的前三天)再次決定暫停比特幣挖礦。從官方統計看,比特幣挖礦的耗電量大致相當於伊朗全國發電量的3%到4%。這項禁令將持續到2022年3月中旬,屆時伊朗政府可能會再度允許挖礦,以換取伊朗政府急需的外匯。不過伊朗的挖礦業最大的問題是,超過60%的挖礦都是在非法的「黑作坊」里進行的,就連一些工業級的礦主也在違法「黑挖」。伊朗前總統哈桑·魯哈尼曾經親口承認,這些「黑作坊」很難限制,而且會繼續佔用大量家庭和商業用電。現在伊朗對比特幣的態度顯然已經趨於負面,因此在禁令到期後,伊朗是否會繼續允許挖礦業存在,還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哈薩克態度轉向
除了美國之外,哈薩克也是從中國離開的礦主們的黃金目的地之一。2021年秋天,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發現,哈薩克的比特幣產量已經達到了全球總產量的22%。據估算,在中國頒布比特幣禁令後,短短幾個月內,就有大約9萬台礦機被轉移到哈薩克,晝夜不停地進行挖礦。在該國最大城市阿拉木圖,采礦業的規模從2021年5月到11月中旬翻了一番。一般來說,哈薩克的用電量平均每年會增長1%到2%。但是在2021年,由於大量礦場從中國湧入,加之比特幣價格飆升吸引來了大量新人加入挖礦業,導致哈薩克的全國用電量較上年提高了8%。
哈薩克擁有巨量的石油儲備,2021年年初,該國還表示有很多富餘的電力產能。不過才幾個月,比特幣就將該國的發電能力打回了原型。到2021年7月,全國各地都出現了停電。為此,政府在9月出台了新規,對50家注冊礦場的用電量作出限制。兩個月後,政府又頒布了一項法律,將所有新礦場的用戶量限制在極低的水平。自此以後,哈薩克的挖礦熱潮開始迅速消退。
冰島對挖礦者說「不」
冰島坐擁豐富的廉價地熱能,這使它近幾年吸引了大量挖礦者前來淘金。中國香港的Genesis、Bitfury和加拿大的Hive等挖礦公司都在這個島國擁有龐大業務。但冰島的鋁冶煉廠和數據中心產業也很發達,這些產業也有巨大的電力需求。現在,冰島遭遇了能源瓶頸問題,而比特幣挖礦正是導致冰島能源短缺的主要原因。這場能源危機甚至迫使政府削減了對支柱產業的能源供給。2021年12月7日,冰島的國家能源公司Landsvirkjun宣布,它將不再接受新的虛擬幣礦場的用電請求。
瑞典想拉上歐盟一起禁比特幣
2021年11月12日,瑞典的兩名高級官員給該國監管機構寫了一封公開信,並向歐盟(EU)提出要求。此舉很有可能影響很多人暢想的「綠色比特幣」計劃——比如埃隆·馬斯克和傑克·多爾西都認為,清潔能源能夠讓比特幣摘掉污染的帽子。寫這封信的人是瑞典的環保署署長和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他倆呼籲瑞典領導人叫停境內的所有比特幣挖礦行為。他們還呼籲歐盟27國共同簽署比特幣挖礦禁令。不過他們的理由並非是比特幣挖礦的碳足跡問題,而是因為比特幣挖礦消耗了大量可再生能源,從而阻礙了傳統行業的綠色轉型。瑞典有超過50%的電力來自風能、太陽能和水力,它也是世界上綠色能源佔比最高的國家之一。由於電價低廉,它也吸引了眾多從中國離開的礦商。這兩位官員指,從2021年4月到8月,該國比特幣挖礦業消耗的電力已經增加了好幾倍。
這兩位官員認為,比特幣挖礦消耗的這些電力,原本可以用於一些有益民生的項目,例如給電動 汽車 充電。他們指出:「如果瑞典允許虛擬幣挖礦產業,那麼我們的可再生能源或許將不足以實現我們所需要的氣候轉型。」比如在煉鋼和電池製造等產業推動清潔能源等等。他們認為,禁止比特幣挖礦,對於實現《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的氣候目標至關重要。他們還舉了一些例子,稱瑞典比特幣挖礦業的耗電量相當於20萬個家庭的用電量。「開采一個比特幣的耗電量,足以讓一輛中型電動 汽車 行駛180萬公里。」他們的結論也很直白——比特幣「不是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方向」。
瑞典禁了,挪威大概率跟進
就在瑞典官員的這封公開信發表幾天後,一名瑞典高官也加入了他們的陣營。瑞典地方政府與地區發展部部長比約恩·阿里爾德·格拉姆稱:「看了瑞典監管部門提出的方案後,挪威目前正在考慮制定相關政策,以應對與虛擬幣挖礦產業相關的挑戰。」格拉姆還表示,和瑞典一樣,挪威也需要大量綠色能源,才能夠推動煉鋼和煉鋁等行業擺脫化石能源。隨著近年來鋁價飆升,煉鋁行業的電力需求也水漲船高。最近,挪威還新建了一些電纜項目,未來將具備將可再生電能出口到歐洲其他國家的能力,這將為挪威帶來一筆不小的收入。但另一方面,挪威將能源產量下降至僅滿足國內市場使用的水平——而且不包括比特幣。目前還不清楚挪威是否會跟隨瑞典的腳步對比特幣進行限制,但是關於歐盟是否可以在容許比特幣挖礦業的前提下實現其極其激進的氣候目標則已經成了一個熱門話題。
彈丸之地阿布哈茲
位於黑海(Black Sea)邊陲的阿布哈茲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才從喬治亞分裂出來的一個蕞爾小國。但是它早在伊朗和哈薩克之前就經歷了比特幣挖礦業的危害。阿布哈茲一共只有25萬人口,但2020年這里卻出現了625個比特幣礦場,很多礦機就架設在老百姓的廚房和卧室里。比特幣挖礦業的崛起使2020年當地的用電量增加了20%左右。2020年11月中旬,當地家庭和工廠都陷入了停電。政府在當年年底正式頒布了比特幣挖礦禁令。為了防止有人「黑挖」,政府還派人突襲企業和民宅,踹門撬鎖,搬機器剪網線,一時搞得人人自危。
將比特幣拒之門外的國家越多,歡迎它的國家自然就會越少,而這些國家的電網承受的壓力就會更大。目前仍然歡迎比特幣挖礦的美國得克薩斯州、肯塔基州和加拿大艾伯塔省等地很快就要面臨這種挑戰。可能首先你會聽說礦商與當地的電力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而電力公司則表示將提高發電總量,而礦場也會在用電高峰時段關閉,好把更多的電力留給家庭和企業。
對這個問題,冰島國家能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總結得最到位:「沒有人會為比特幣專門建一個發電廠,它的未來有很多不確定性。」比特幣礦商賺錢最多的時候,就是它們昂貴的礦機馬力全開的時候。「所以他們絕對沒有動力在用電高峰時停機,甚至根本不會去這樣做。」
歸根結底,比特幣挖礦最大的問題,就是它提高了對能源的需求,而這個世界的能源本來就不夠用。(財富中文網)
譯者:朴成奎
F. 比特微宣布與Foundry合作建設海外離岸比特幣礦機工廠
上周,比特幣挖礦設備製造商比特微(神馬礦機)宣布建立海外工廠的計劃,該工廠為該公司生產銷往北美的神馬礦機設備和零件。該公司在宣布與總部位於紐約的Foundry Digital LLC建立合作夥伴關系時透露了擴張海外工廠的消息。
在過去的幾年中,比特微神馬礦機M系列比特幣礦機變得很流行,該公司已經獲得了很大一部分海外市場的訂單。9月25日,這家位於中國的公司宣布與Foundry建立合作夥伴關系,並說明比特微已經與一家東南亞工廠簽約,為美國客戶專門製造神馬礦機。
Foundry Digital LLC是Digital Currency Group(數字貨幣集團)進軍比特幣挖礦生態系統的計劃之一。
比特微表示與Foundry的合作夥伴關系以及離岸製造業務的建立將「加強DCG集團在北美的挖礦地位」。此外,合作的東南亞代工廠將允許美國企業的直接購買,而無需受到中美之間的冷戰所帶來的高稅收影響。
通常當美國的個人和公司從中國購買比特幣礦機時,他們必須支付25%的關稅。
聲明指出:「作為新合作夥伴關系的一部分,Foundry將率先收到比特微計劃在東南亞生產的新批次M30S系列神馬礦機。」
比特微的首席運營官陳建兵在聲明中說:「我們將繼續與Foundry緊密合作,為北美的客戶提供最高質量的機器和售後服務。」 Microbt高管補充說:「這不僅將進一步從地理上分散比特幣的哈希率,而且還可以保護全球網路的安全。」
該消息發布之前,比特大陸於9月10日宣布了與Foundry的最新合作夥伴關系。比特大陸也在與北美買家同在,在馬來西亞開設了一家分公司,並於9月17日透露了與Core Scientific的最新合作夥伴關系。兩家公司計劃建立合作,比特大陸的北美挖礦設備維修中心,以「大大減少機器停機返修時間」。
比特幣挖礦,根據第三由劍橋大學出版的「環球數字貨幣基準研究」,正在穩步達到「工業規模」。Foundry與比特微的離岸經營合作希望能夠增強北美的挖礦能力。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美國和加拿大的挖礦公司從中國製造商那裡購買了大量的挖礦設備。像Marathon,,Hut8和Riot Blockchain這樣的上市公司都宣布從比特大陸和神馬購買新一代礦機。
「通過我們的合作,加上比特微的升級生產能力,我們期待繼續為我們的客戶提供及時的最新一代比特幣挖礦硬體的采購和交付服務,這些客戶是北美的機構(加密貨幣)礦工」Foundry的CEO邁克科耶爾對海外工廠如是說。
G. 比特幣礦場為什麼紛紛"出海"
據1月5日報道稱,隨著一輪接一輪的監管措施出台,中國對比特幣礦場的政策不斷收緊,一些瘋狂「挖礦」的業內最大玩家已經將業務從中國轉移到海外。
比特幣礦場圖自《石英》網站
因此,適合挖礦的地區一般擁有電價便宜的優勢,其次則需要區域溫度低以利於礦機散熱。從全球來看,最符合上述條件的國家,多處於緯度高或者海拔高、水電、火電資源豐富的地區,比如說俄羅斯、加拿大、冰島等等。
據日前報道,一大批來自全球各地的數字貨幣投資者將溫尼伯視為開設礦場的最佳場所。在北美洲20個主要城市中,溫尼伯電價最低,紐約、多倫多等地的電價接近溫尼伯的3倍。而且,溫尼伯平均氣溫低於10攝氏度,很適合礦機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