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b区块链融资合法吗
① 虚拟货币合法吗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本质上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目前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当时盛兴的“代币发行融资”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8 年 8 月 24 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2021年5月18日,针对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的客观形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了虚拟货币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的本质,并且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再次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新增的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国家对金融领域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禁止,但是由于比特币又具备虚拟财产的属性。因此,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例对于以比特币作为商品或财产而产生的契约式纠纷,法律仍予以了保护。
所以大家要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② 被朋友骗钱投资区块链可以报警么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③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
截至2020年5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
第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3)atb区块链融资合法吗扩展阅读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和财产,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第十二条 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经中国人民银行调查认定后,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为非法,责令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并予公告。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发现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机构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的,应当责令该金融机构立即停止有关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有关资金。
④ 数字货币交易所合法吗
加密货币(英文:Cryptocurrency,常常用复数Cryptocurrencies,又译密码货币,密码学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货币是数字货币(或称虚拟货币)的一种 。比特币在2009年成为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这之后加密货币一词多指此类设计。 自此之后数种类似的加密货币被创造,它们通常被称作altcoins。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去中心化的性质源自于使用分布式账本的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
中文名
加密货币
外文名
Cryptocurrency
领域
区块链
快速
导航
国家数字货币区块链参阅
比特币以外的加密货币
比特币以外的密码货币,又称为山寨币、竞争币(英语:altcoin),部分是参考比特币思想、原理、源代码产生的,与比特币相似的虚拟货币,有800种以上的密码货币在流通。
2017年2月到4月期间,山寨币总和占密码货币市场总值比例,由15%提高到接近40%。
由于比特币本身并没有权威的发行机构和国家政权来维持其权威性、唯一性,比特币与其模仿者之间只能平等地相处,虽然其是最早的虚拟货币,也是最知名、人们最熟悉的,也具有最大的用户网络社区,具有很强的网络效应,大部分时间也是市值最高的密码货币,但是并不具有绝对排它的地位。[1]
⑤ 泰达币在中国合法吗
法律分析:泰达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各类代币发行(ICO)融资活动。“这就是说包括各种游戏币,只要在国内发行、交易都是违法的。”赛迪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刘权说。据他介绍,目前我国唯一合法的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DCEP币。禅运旦尽管USDT这样中心化的数字交易货币始终存在超发、滥发、流通和价值背书不透明等种种问题,它却依然成为眼下除比特币、以贺扰太坊之外交易量悄拦最大的数字货币,且持续影响着数字货币市场的价格波动。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⑥ 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
不合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⑦ 数字货币合不合法
只要是人民银行按人大决策发行的所有货币都是合法的!
首先明确一个观点:我国仅是不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与关联融资的合法性,并非否定与虚拟货币挂钩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无论是数字货币还是矿机,均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法律应当保护也能够保护。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仅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且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倡导 社会 公众理性投资;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也仅进一步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币或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生产、持有及合法流转。
目前的数字货币基本分为三大类:主流币、山寨币和空气币。
2017年数字货币牛市后,抱着诈骗、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各色目的的“割韭菜”者,在币圈陆续粉墨登场,每个人都想从中赚到快钱。于是乎国人印象中的数字货币就是骗局,在中国遭受严厉监管 。
直到去年,央行开始试行数字货币,国内区块链应用场景才开始落地。大部分人才听说区块链、比特币、数字货币等一系列名词。
“空气币”实际上就是借区块链概念来实施的中心化项目的经济诈骗,它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白皮书过度渲染发行者名声、资源、背景,技术高大上,笼统一带而过。
2.十分重视营销,过度续写造富神话
3.流通主要靠拉人头、发展下级的形式,或者以充值会员、购买挖矿权益的形式,不会提供实际“挖矿”的渠道和途径;
4.加密货币不能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只能在特定平台,同时不能自由提取;
5.宣传只涨不跌,其涨幅与技术进步、项目开发没有任何关系。
有以上几种“优点”的基本可以断定它是“空气币”。(当然,不能以偏概全)
币圈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合法。数字货币比特币在我国不合法。
货币是一种流通媒介,其本身并不具备实际意义上的价值,但是可以作为价值尺度。因此具有了贮藏价值的功能。
货币的发行一般都由国家或法定政府来完成,不通过此种途径的发行的货币都不合法。
数字货币是将货币数字化,和实际流通的货币在发行量上相对应。是基于国家信用,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与纸质货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货币并不等同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只是应用于虚拟网络世界,在现实世界中不具备任何货币作用。
法是人定的,一切对中国有利的应该就合法。符合中国的发展符合人民利益就合法
数字货币是人类 社会 发展到一定 历史 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类金融史的进步。
数字货币无须生产成本,却能严密控制按需分配与按劳分配之间的调节作用。
所有没有一国政府信用背书的数字货币,都是非法的!称为币,实际上并不是币。包括比特币,都是非法的。
⑧ 区块链怎么赚钱是骗局吗
不是骗局,总体而言,目前区块链尚处于萌芽期,很多项目尚未落地,只有在尊重成长规律的前提下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培育才能使其逐渐成熟。技术是中性的,但决定技术的方向和结局的还是人性,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未来会如何发展,取决于操控者的价值观和文明程度。
区块链能够让你在这个行业赚到钱也能够让你倾家荡产,所以在这还是提醒广大用户,投资需谨慎,不要钱没挣着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得不偿失。还有就是区块链骗局也是比较多的,咱们也是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拓展资料
贷前阶段
区块链技术可以首先应用于物流供应链,帮助银行等贷款机构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小微企业的真实主营业务、交易背景、上下游关联企业,以及其在供应链当中的谈判地位、商品畅销程度、回款的节奏和路径等,一方面帮助更多轻资产、高成长性优质企业通过交易票据、物流单据等获得融资支持,一方面防止问题企业虚构、伪造业务背景和资金需求骗取贷款。
此外,区块链还可以应用于公积金互联,帮助银行了解借款企业股东、高管、普通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实际缴纳情况,从而合理评估企业人员规模和经营情况,为授信和贷款审批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贷中阶段
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企业贷款资料审查和抵、质押物审核,帮助银行提升审批效率,保证审批质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合同等必要材料,纸质合同多方传签、用印不仅效率低下,还存在伪造变造、虚假签章等系列问题,给银行审批带来较大的伪冒欺诈和信用风险。
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相关的实名信息主体、订单及下单流程、电子合同、协议签订流程、后续补充协议、照片资料都可进行即时保全,且全部存证不可篡改,可以保证银行快速认证、审批,并在出现纠纷时高效解决。除传统的不动产外,企业和企业主拥有的其他资产、包括银行理财等金融资产也可用于转让、质押,成为能被银行接受的合格增信依据,提高了企业信贷的可得性和即时性。
贷后阶段
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履约还款能力的及时评估,帮助银行有效把握信贷风险,随时调整贷后风控策略。在以往的业务实践中,银行往往既不十分了解抵、质押品的真实市场价值,也不能很好地评判企业在入仓、出仓等环节的操作对剩余抵、质押品市场价值的影响,对仓单质押等新型贷款类型的掌控能力相对低下。
改为采用区块链技术支持的数字仓单后,商品品质、数量、规格、照片等信息可以完整、标准化上链,真实性、可追溯性得到充分保证,银行可在技术上杜绝企业和仓储机构虚构仓单、仓单与出入库信息不符等情况,保证贷后管理取得实效。此外,借款企业的厂房、写字楼租赁等信息也可以籍由区块链技术充分共享给银行、上下游企业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最大程度上降低“人去楼空”等卷款跑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