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加租房
⑴ 雄安新区: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拓展租赁业务
6月13日,财经网从中国雄安官网了解到,《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
《意见》指出,多形式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发挥国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拓展租赁业务。支持北京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疏解到新区发展。
同时,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开发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集中建设、配建、改建等方式提供租赁房源,引导规范个人、企事业单位闲置住房对外出租,形成多主体供给格局,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意见》提出,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在房源筹集、装饰装修、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意见》还谈到,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承租人凭备案合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赁租金。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基础上再提高30%,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以下是《意见》全文:
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促进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在严格执行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使用、管理等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意见。
一、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
(一)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雄安新区和北京疏解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社会机构参与住房租赁市场,有效增加市场供给主体。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租赁房源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租赁住房市场。
(二)多形式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发挥国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拓展租赁业务。支持北京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疏解到新区发展。
(三)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开发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集中建设、配建、改建等方式提供租赁房源,引导规范个人、企事业单位闲置住房对外出租,形成多主体供给格局,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四)提高租赁住房供给组织化程度。允许个人和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出租闲置住房,鼓励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管理、运营。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以长租、受托管理等方式筹集房源,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为出租人提供长期可持续租金收益。
(五)提高租赁住房供给质量。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结合新区智能城市理念,在住房租赁活动中推广应用智能家居。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按照疏解转移人员、引进人才等不同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供结构合理、质价相符的租赁服务。
二、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六)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河北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的通知》(冀建房市〔2021〕13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七)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在房源筹集、装饰装修、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八)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承租人凭备案合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赁租金。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基础上再提高30%,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三、严格规范住房租赁全流程服务
(九)建立投用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集市场主体备案、房源发布、信息展示、交易撮合、网签备案、租赁价格监测、信息整合、资源共享等业务功能于一体的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简化办事流程,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键办。鼓励水、电、气、暖、网等公共事业和服务企业与平台进行对接,为承租人提供便捷生活服务。
(十)住房租赁交易信息平台间互联互通。将政府持有的租赁房源、企业运营的租赁房源和个人租赁房源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与住房租赁企业(机构)自有平台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实时同步租赁房源基本信息及发布、下架、签约等状态,实现各平台之间租赁交易信息的互联共享。
(十一)强化合同备案信息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住房租赁交易均需在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备案,借助新区“一中心四平台”、区块链等平台的赋能,实现政务信息共识互认。备案信息作为承租人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可按新区有关政策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以及享有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
(十二)发挥租赁价格指导作用。新区住房管理部门根据租赁住房市场需求和参考相关同类地区适时公布租房指导价格,以及上下浮动幅度。充分利用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租赁价格监测功能,对历史成交价格、挂牌价格进行动态发布,并按住房区位、类型、户型等进行分类,供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参考,引导租金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四、严格监管住房租赁行为
(十三)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在新区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开展业务前,应当向新区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开业报告。对违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机构,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十四)规范房源发布与核验管理。新区范围内的租赁房源实行人员、住房信息“双核验”,房源信息发布前,须完成出租人身份、房屋所有权及房屋状态的真实性核验。核验通过并在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取得唯一房源核验码后,方可在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住房租赁企业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发布。
新区住房管理部门依托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根据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不动产登记等共享政务信息,对拟发布房源进行系统核验,核验通过后自动生成房屋核验码。对住房信息不够明晰、系统无法自动核验的租赁房源,平台提供人工核验通道,由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出租人提供证明材料,核验通过后生成房源核验码。新区住房管理部门对房源核验情况进行复验或抽查。
(十五)实行合同网签备案。租赁双方达成住房租赁交易时,应当在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备案信息实时同步至公安、公服、税务等相关部门。备案信息可作为承租人享受新区各类公共服务功能的凭证。房源未经平台核验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网签备案时进行补充核验。
通过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即签即备案;通过租赁企业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签订的合同,实时同步至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备案;线下签订的租赁合同,应补充房源核验、租赁合同等材料后完成网上备案。
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和出租主体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同时,为双方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并由新区住房管理部门与居住社区和所在公安派出所互联互通。
(十六)严格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给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应与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时限相一致,一般不超过半年,具体由租赁双方协商,依据合同约定。防范“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模式产生的经营风险。
(十七)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应当使用新区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和争议处理方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或承租人改造、装修房屋应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租赁期间应保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完好。住房租赁合同的解除及租金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住房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住房租赁合同效力,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调整变更。
(十八)防范租赁金融风险。住房租赁企业要审慎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承租人确需贷款的,应当由金融机构与承租人签订贷款合同,住房租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十九)保护信息安全。住房租赁活动中的信息受法律保护,各参与主体应严格保密,对违反国家安全规定、保密规定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五、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机制
(二十)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新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在新区管委会领导下进行,各县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市场管理、矛盾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街道和社区加强对居民住房租赁的指导服务,结合社区党建联建工作,深化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排查调处机制,预防化解住房租赁纠纷;协助居民做好信息采集、核验发布、网签备案等工作。
(二十一)严格行业监管职责。新区住房管理部门是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服务、监督,牵头落实住房租赁管理制度。市场准入部门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督促当事人依法报送租赁房屋居住人口和治安管理相关信息,对租赁房屋进行治安检查,建立租赁房屋治安状况通报制度,打击查处隐匿在租赁房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网信部门负责对违法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二十二)健全租赁信用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有关要求,完善新区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⑵ 第三代区块链DAG的物联网有哪些应用范围
DAG也就是有向无环图,在这里面没有区块的概念,整个流程图是由一笔笔的交易组成,好处是它可以省去出块以及打包的流程。优势在于速度更快、无交易费用同时也无需挖矿。
IOTA采用DAG技术,以打造区块链租房平台的居住星球也将利用IOTA基础上进行开发。在理想情况下,网络越大,IOTA的交易确认速度越快,网络也越安全。居住星球以此来实现智能门锁、路由器、摄像头等等租房所需智能终端的物物互联。
⑶ 区块链租房居住星球,采用什么样的技术实现形式呢
居住星球平台的IOT服务设计了一个革命性的新型交易结算和数据转移层。它基于新型的分布式账本DAG。DAG能够克服现有区块链设计中的低效性,并为去中心化P2P系统共识的达成创造了一种新方法。通过DAG进行转账不需要支付手续费,这是首例。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多小额的支付都能通过DAG完成。
⑷ 房产行业如何应用区块链技术
1、通过资产通证化进行融资,但目前国内尚未合规;
2、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成本管理,可以使质量可以追溯、合同无法篡改;
3、通过上链实现交易环节的去中介化,但是很难一步到位,刚开始是弱中介化,再逐步进化到去中介化;
4、对于租房市场,可以通过通证设计进行消费者奖励。
⑸ 什么是链改引导链改解决方案新趋势
其实,区块链的工作原理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组合应用模式,用到的是智能的、公开的、可溯源的、和不可更改的合约技术,链改技术开发解决的是信任问题,使人们对于互联网之下的应用能够建立更加直接的信任。因为在传统经济活动中,信任来源主要是从权威、契约等方面来维持,但这种仅依靠对人或者组织的信任,是具有风险性的,甚至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失信的情况,导致合作双方受到严重影响。当前,区块链是日后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提到区块链之后,这个词就成了全民热话。无论是隔壁桌的的大爷大妈,还是地铁上的上班族,甚至连00后都在谈论区块链。而比链科技提出的“链改”计划正是与政策理念不谋而合,相辅相成,着重帮助国内中小企业在萎靡的市场环境中过渡出来,打造数字化市场、合约交易系统,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及市场风险,逐渐实现企业利润化。
一、在商业模式上,打通企业内部(股东、员工)与企业外部(渠道、使用者),使之成为利益共同体,打造出一个不缺资金、不缺客户、不缺员工的趋于完美的组织和生态;
二、在技术层面上,打造信任的机制,让协同协作成本为零的技术基础得以实施;
三、在金融层面上,依托可信的基础去中介化,实现使用价值零成本的快速流动;
四、在经济上,可以打通各个价值孤岛,从而形成价值生态。引进区块链技术构建“智慧+信用”的城市服务平台,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租房领域。区块链作为新兴行业,改变了传统互联网的中心控制模式。自区块链发展至今,区块链已经逐渐从技术研究转向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对于带动地区数字化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事实上,在这方面比链科技已经成为先行者,找到了典型的落地场景,利用区块链技术对传统领域进行升级改造。比链科技运用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已经在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电商、农产品(食品)溯源、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网游平台、溯源等领域推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依托区块链技术对企业进行数字化与通证化改造,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以及管理效率,全面助力传统企业落地区块链。
那区块链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未来,我们可以在区块链系统上记录身份信息。这样就不必担心身份盗用,同时还能保证你的身份信息是完全正确的,再也不用遭遇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了。
并且,我们的医疗信息也可以放到区块链上,每家医院都可以看到你的入诊信息,不用浪费多余的时间和费用去重复看病。有了区块链之后,食品安全也能得到保障。一袋大米从播种施肥、种植地风向降雨、负责人监管等情况被清楚地记录在区块链上,由于区块链不可篡改的属性,可以保证大米的来源是真实可靠的,彻底杜绝变质、转基因大米的食用。
还有关于版权的问题,版权信息一旦被记录到区块链上,则不能被任意篡改和盗用。
除此之外,区块链在教育、保险、租房等等各个领域都能派上大用场。区块链作为一项新技术,依然处于发展早期阶段,并且存在某些恶意抹黑和借机炒作行为。所以,当我们在了解这项技术的同时,也要避免听信谣言,陷入骗局。理性学习新知识,从我做起。
⑹ 多类数据“链”上共享,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区块链政务让办事更轻松
“区块链+政务”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福建省 福州市 马尾新港社区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政务信息化痛点,推出“区块链+社区证明”应用。“这项应用轻松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所需证明的电子化开具,推动‘减证明’向‘无证明’转变,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提升了办事效率,也更好地服务群众。”福州市民朱女士说。
公积金可异地转移接续
“90后”陈静去年底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工作地点由浙江杭州变动为四川成都。换了工作地点,怎么把此前积累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的账户上?陈静咨询后得知,在手机上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即可实现异地转移接续。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于2021年10月上线运行,住建部通过深化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为小程序运行构建了可信的数据环境,确保缴存人的信息和资金安全。得益于区块链技术,缴存人可通过小程序实现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不再需要前往柜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进一步方便了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
多类数据“链”上共享,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区块链技术的利用提升了政务部门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在海淀通APP开设“区块链专区”,可直接办理公租房补贴、海淀区高新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审批等事项……借助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不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此外,湖南省株洲市也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启动电子证照区块链应用场景,有效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水平和业务协同效率;福州市启动“链上榕城”计划,在电子政务、金融科技、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4个领域探索区块链技术利用。
政务领域为啥青睐区块链技术?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安全保密及可溯源等特性,高度契合数据跨域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需求,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数据共享难和业务协同难等问题,提升政府管理服务、统筹协调能力。
有效助力民生服务
中国多地基于区块链的相关管理服务平台频频上线:在江苏,全国首笔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闲置住宅使用权流转交易顺利完成,依托省信息服务平台,交易信息可以直接上“链”存证,保证房源可信、结果可溯;在浙江,首个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正式上线,为数据资产、原创设计等知识产权提供高效快捷的存证服务;在云南,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区块链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共同开展基于国产自主的云南省区块链底层链食品追溯工作,通过区块链技术推动实现产品源头追溯、一码到底、物流跟踪、责任认定和信用评价,让区块链技术真正为民生服务作出贡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胡凯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区块链行业应用主要分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四大类,政府重视引导区块链在制造、能源、政务、教育等领域的应用落地。
政策层面的积极驱动,让区块链在司法存证取证、交通航运数据共享等行业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法院5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标准体系。交通运输部6月发布《基于区块链的进口干散货进出港业务电子平台建设指南》,提出推动区块链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发展。
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胡凯认为,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数字、数据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但数据背后还面临着合法、互通、隐私、安全、追溯、存储、交易等多项复杂问题。如何让数据更加安全有序地流动?区块链技术有广阔的施展空间。
区块链技术正加速突破应用,并在建立可信安全的数字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今年7月发布《区块链基础设施研究报告(2022年)》,提出随着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展、运行能力不断增强,区块链不仅可应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等场景,还可以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应用实践,目前已涌现出数字藏品、数据流通、供应链金融、产品溯源等典型应用场景。
⑺ 区块链的特点有哪些
区块链的技术特点主要有五个,分别是: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公开透明、集体维护性、可靠数据库。可以在很多几方面,举个例子来讲吧,比如租房中介,以前中介掌握着房源的信息、也掌握着租客的信息,而且有些黑心中介还会随意更改信息,就为了能中间赚取更多的中介费。而如果搭建一条区块链应用在租房领域,那么房源的信息由房东填写,租客的信息由租客填写,注意,信息一旦填写就不可以被二次更改了。那么这就相当于把中介这个中心去除了。当然,我们只是简单的讲,其实部署这样一条区块链也是非常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