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区块链委员会李银科
Ⅰ 目前的区块链联盟盘点有哪些代表呢
近两年,区块链联盟涌现,都有哪些代表呢?
在区块链行业发展早期阶段,很多企业、机构等组成区块链联盟,共享区块链技术研究成果,寻求区块链技术更广泛的应用。
近两年,区块链联盟涌现,截止2017年7月,目前已有由约40多家国际银行组成的R3、由Linux基金会发起的超级账本(hyperledger)、位于中国互联网核心腹地的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由11家机构共同发起的China Ledger联盟、由25家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金链盟、被称为“俄罗斯版R3”的俄罗斯区块链联盟、寻求与微金融结合点的区块链微金融产业联盟、由深圳前海管理局主导的前海国际区块链生态圈联盟、位于陆家嘴的陆家嘴区块链金融发展联盟。
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多机构和人才加入推动区块链的蓬勃发展。
Ⅱ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2)中国电子区块链委员会李银科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Ⅲ 区块链技术国家标准什么时候完成
我国已着手建立区块链国家标准,以从顶层设计推动区块链标准体系建设,预计最快将于2019年底完成。
对此,北京华顺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赵武也表示,区块链虽然具备颠覆性的技术潜力,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区块链仍处于初期,远远没有达到可以颠覆世界的阶段。
俞克群强调,自主可控的区块链网络,意在技术上不能受制于人,同时也可以促进区块链健康发展。安全是区块链未来的生命,只有本身的安全才能使得区块链技术落地。这就要求我们在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同时,必须并重发展其安全属性,甚至是超前发展。
对此,李鸣也表示,标准中重要一块是信息安全的标准,也可以看出安全对于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性。他同时指出,区块链标准的制定不意味着会快速推进行业发展,而是给行业一定指引。此前,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和标准等方面吃过很多亏,在区块链方面,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国际化区块链方面的200多项专利,甚至已站在世界技术前列。因此,我们也需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话语权。
内容来源新华网
Ⅳ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标准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了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电子商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迪区块链研究院、北京中链智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谷星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链人国际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河国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湖南链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瑞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王宁、周明、李银科、崔华楠、刘权、赵惟、张晓媛、卢毅、李攀、杭斯乔、于秀明、秦备、袁佳、刘学波、谭林、刘大宇、赵振华。参与编写人有:卫天英、文武、金晶、赵永新、张小军、肖伟、王栋、马臣云、朱江、于佳宁、陈有诚、刘丽娜、吴啸、陈晔、张偲。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区块链应用研究联合实验室、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北京职真真科技有限公司、清华 x-lab 区块链实验室、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金融科技研究所、杭州焕耀科技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李鸣、陈晓华、庄力可、朱幼平、吴宇建、傅明、任豪、胡骏、武井刚、赵伟、郑定向、袁煜明、张金琳、夏立、落红卫、刘靖、庄跃清。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中国电子网信学院、北京国际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天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兵器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略标准技术(湖北)有限公司、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及葛恒双、王小兵、张灵芝、贾成千、唐辉、张杰、刘永相、邱元、李帅、楼桦、李慧、高宏、钟宏、王晓亮、张翔、尚堃、姜日鹏、高航、邢萌、商思林、赵一丹、范金刚等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以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为基础,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指导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新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促进培养与使用、评价相衔接。
链乔教育在线旗下学硕创新区块链技术工作站是中国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开展的“智慧学习工场2020-学硕创新工作站 ”唯一获准的“区块链技术专业”试点工作站。专业站立足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研结合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
Ⅳ 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已经完善了吗
日前有专家表示,区块链就像是1992年的互联网,标准化还没有完全做完,应用和推广还会受到限制,处在早期的技术储备阶段,一旦有了标准,各种技术研发才能走得下去。
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201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区块链要有一个新的技术标准体系,特别是还要建立一个权威的第三方认证的系统,这是区块链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
虽然从目前来看,监管层对区块链相当关注,但主要是集中于金融领域,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对虚拟货币和ICO(首次币发行)采取了严控措,从区块链整个行业的发展来看,法律和监管仍然相对滞后。与海外先进国家相比较,缺乏对区块链进行定义并管理其交易和交易平台的专门法律。
希望区块链的标准可以早日完善。
内容来源:比特110网
Ⅵ 区块链行业什么时候有个标准或准则什么的
201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委员会(ISO/TC 307),负责制定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2017年3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ISO/TC 307国内技术对口单位。201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目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对区块链系统进行是否符合区块链标准的软件测试,测试通过后,颁发相关证书。深圳区块链行业将加快标准化发展。6月11日,第四届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暨区块链国家标准及系统测试标准广东研讨会在深圳举行,首个可专业进行国家标准申报测试的区块链标准化测评工作站在深圳率先成立。
Ⅶ 区块链技术的标准化是什么
201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委员会(ISO/TC 307),负责制定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2017年3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ISO/TC 307国内技术对口单位。201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目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对区块链系统进行是否符合区块链标准的软件测试,测试通过后,颁发相关证书。深圳区块链行业将加快标准化发展。2020年6月11日,第四届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暨区块链国家标准及系统测试标准广东研讨会在深圳举行,首个可专业进行国家标准申报测试的区块链标准化测评工作站在深圳率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