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有令赵峰
㈠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1)区块链有令赵峰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㈡ “2018全球媒体区块链峰会”在哪里举行
2018年19日,“全球媒体区块链峰会”在香港交易所金融大会堂举办。这次峰会聚集了全球百余家媒体、数十位业内顶级专家参与。会上,大家共同见证了全球媒体区块链联盟(BIMG)的成立和《BIMG香港倡议》的发布,并就区块链发展前景、行业走向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喻国明教授在“2018全球媒体区块链峰会”上发表题为《主流媒体在技术大潮中的价值担当》的主旨演讲
喻国明表示:“对于中国乃至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整个社会传播当中,包括区块链的构建过程中、发展过程中、进化过程中的传播生态而言,传统主流媒介的价值也应该是不可或缺的,尽管它的份额现在真的已经有了比较令人担忧的下降,但这样的责任、价值担当应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喻国明进一步指出,传统主流媒介的专业坚守、社会地位授予功能以及在地性优势是其巨大的优势。与此同时,在社会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之下,区块链不仅是一项技术,更大程度上是社会的一种重新组织方式。喻国明说:“用百年以前马克思的话,就是‘自由人的自由联盟’这样一种新的互联网技术之上的一种技术形态。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在互联网技术把个人激活以后,新的社会进化的升级换代的新形式。这样的一种新形式需要主流媒介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为在区块链这样一种新的社会进化发展过程中,它体现为一种系统科学里边所谓的涌现式进化,也就是说在互联网技术释放出来的微力量、微价值,在发展进程中、方向上的一种质变,是一种社会发展、领域发展、产业发展和市场发展质的转折点。”
在全体嘉宾的见证下,全球媒体区块链联盟(BIMG)在会上正式成立。联盟秘书长丁来滨在致辞中指出,区块链真正用机制让人们看到未来可能发生的一些改变,而这些改变可能颠覆目前的状态,让社会效率大跃进式地提升。在这个过程当中,媒体功能不能缺位,应该发挥监督作用,施加有力的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让投资者明辨是非。
丁来滨表示:“媒体是社会的公知和良心,是行业发展的监督员,我们要做好这个角色,就是要切身贴近比赛,站在听得见炮声的地方,所以如果说以前传统媒体和区块链还有一点距离,那么就让我们今天的峰会来消灭这点距离。任何一家企业上市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对于很多区块链的项目也是一样,从开始到发展也需要很多的披露和规划,让企业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所有公众和投资者面前,要公开透明、有始有终,唯有这样行业才能更加健康,更加迅速地成长。”
在活动现场发布的《BIMG香港倡议》中,丁来滨呼吁媒体携起手来,为营造公平正义、法治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行业舆论环境而共同努力;同时鼓励媒体在区块链领域信息传播中开放包容、传播先进、鼓励生态创新,不断提供高品位、高格调、高质量的信息和服务。
内容来源 国际在线
㈢ 据说区块链3.0时代有一项新技术生态令,到底是做什么的
区块链技术问世以来就广受追捧,被认为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领导技术。,目前,区块链已经走出了概念阶段,即将跨入区块链3.0时代。但是很遗憾,目前这个时代的区块链技术仍有很多安全漏洞未解决。无论是区块链爱好者还是加密数字货币的投机者,都耳闻目睹了有关区块链交易吞吐量有限和燃料费用高等低效率的永无休止的争论,深切感受到了区块链技术这些行业的瓶颈和痛点,而这些问题和区块链架构先天不足有极大的关系。
ECOL生态令就是针对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漏洞出现的一个具有统一标准,智能化、高效化、模块化的区块链生态系统和应用场景解决方案,致力于用智能合约构建一个可编程的社会。ECOL生态令区块链生态系统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等诸多技术,帮助各行各业的人们将现有的系统和服务与区块链无缝连接,共同加速区块链从“技术概念”走向商业场景落地。
ECOL生态令对比于其他的“区块链黑科技技术”拥有10大核心技术创新。主链侧链技术,跨链通讯,支持高并发,抑制区块彭胀,
既融合又分工,既具安全性又有便利性;人工智能
AI
协调下的模块化智能体系,提供可替代的功能模块;别具一格的虚拟机和智能合约支持各种创意的智能合约;区块雾和雾储存雾计算技术,更小的网络延迟,反应快;安全风险更低;区块结构与数字资产的双重量化,具有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区块结构和数字资产估值的重大意义;匹配硬件钱包,轻钱包,冷钱包,集成了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工作生活所有的功能。把区块和交易融合到了一起,让每一笔交易直接参与维护全网的交易顺序,效率大大提高。十大核心技术创新,共同营造完整的ECOL生态令生态体系。
㈣ EDT区块链是不是骗局
骗局,属于空气币
区块链世界里,个体所有的资产以区块的方式存储在分布式的服务器上,理论上讲,这些资产的归属权属于个人,所以,存储介质和方式的变化,让资产的所有权交付给了个体,这是一个令人心动的变化。[7]
数据即资产
区块链作为一种价值网络,链上的数据都将因为需求的存在,而被定义为资产,即需求即价值。
㈤ 区块链如何带来个人数据保护“革命”
区块链如何带来个人数据保护“革命”
美国媒体当地时间17日晚间披露说,深陷滥用个人隐私数据丑闻的英国“剑桥分析”公司原本计划推出个人隐私数据存储服务,并通过区块链技术以加密货币的形式出售。个人信息加密货币化的概念其实并不新鲜,这个设想的关键在于每个人对个人信息的自主权。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技术可能带来个人数据保护“革命”。
大数据时代,个人的数据被认为是黄金般珍贵。个人数据泄漏令人担忧,但绝大部分人不可能因为害怕数据被收集而切断与互联网的联系,而现阶段有责任保管个人信息的企业、学校、酒店、社交网站等往往担责不力。专家们认为,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带有加密、信任、点对点、难篡改等特征的“中间件”,有望解决这个难题。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令个人数据掌控权从互联网公司转移到用户自己手中,使人人掌控自己的个人数据成为可能。通过它,用户个人数据可以与个人数字身份证相关联,用户可以选择数字身份证是匿名、化名或公开,还可以随时随地从任何设备访问区块链应用平台,控制他们的互联网个人数据。
举例来说,某人的身份证号码在区块链上的信息可能被转换为一串密文,人脸图像信息也被加密。他在酒店办理入住时,仅需通过应用将身份证号码密文发送给酒店,酒店将信息同区块链应用上的加密数据比对,不需要知道他的任何真实信息,但只要加密数据比对结果相符就可以保证入住。
与此同时,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开发需要大量用户数据资源,用户可以将个人数据作为加密货币选择性出售,同时收到一定回报。例如,如果电商需要用户数据开发一个新应用,用户可以选择出售自己的购物历史数据,但自己的地址账号等信息仍可以保密。
在基因测序领域,区块链应用已经开始让传统基因测序公司出售个人数据的“生财之道”受到挑战。
近年来,面向普通人的基因测序服务备受追捧。以美国“23与我”染色体生物技术公司为例,消费者仅需不到100美元和几口唾液就能得到家族遗传信息,如果再付80美元,就能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获得遗传健康风险等方面的深度解析。然而这家企业并不满足于测序服务收入,还将自己掌握的数百万份客户遗传数据分类打包卖给制药公司,仅2015年初出售的帕金森病数据就高达6000万美元。不少类似的生物技术公司一边从消费者获得服务收入,一边转卖消费者的数据“挣双份钱”。
今年2月,美国哈佛大学遗传学家乔治·彻奇创建了“星云基因”公司,希望通过区块链技术打破这个格局。该公司计划以低于1000美元的价格完成全基因组测序,这一费用由客户承担,作为回报,客户在直观了解自身遗传信息对应疾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对测序数据的自主权。遗传信息将通过区块链技术保障安全,同时加密货币化,按照顾客的意愿进行存储出售等交易。
这家公司计划推出一种“星云币”作为交易媒介,顾客可以将自己的遗传信息兑换为“星云币”,也可以用“星云币”支付自己的测序费用,制药公司可以用传统货币购买“星云币”来获得普通人的遗传信息数据,整个交易买卖过程都通过区块链平台完成,加密透明且安全。
彻奇表示,在综合测序花费、遗传信息保护、数据管理及基因组大数据处理等多方面因素后,区块链技术让更多人真正地“拥有”自己的遗传信息。
㈥ 区块链公链都有哪些
区块链有公有区块链、联合(行业)区块链、私有区块链。公链有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比特币、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应用平台:以太坊。
区块链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区块链(Blockchain),为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6)区块链有令赵峰扩展阅读
根据区块链网络中心化程度的不同,分化出3种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区块链:
1、全网公开,无用户授权机制的区块链,称为公有链;
2、允许授权的节点加人网络,可根据权限查看信息,往往被用于机构间的区块链,称为联盟链或行业链;
3、所有网络中的节点都掌握在一家机构手中,称为私有链。
联盟链和私有链也统称为许可链,公有链称为非许可链。
区块链特征
1、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设施,没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体的区块链本身,通过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
2、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3、独立性。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类似比特币采用的哈希算法等各种数学算法),整个区块链系统不依赖其他第三方,所有节点能够在系统内自动安全地验证、交换数据,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干预。
4、安全性。只要不能掌控全部数据节点的51%,就无法肆意操控修改网络数据,这使区块链本身变得相对安全,避免了主观人为的数据变更。
5、匿名性。除非有法律规范要求,单从技术上来讲,各区块节点的身份信息不需要公开或验证,信息传递可以匿名进行。
㈦ 哪些区块链公众号被封
8月21日晚间,多个区块链领域自媒体公众号被封,包括且不仅限于“火币资讯”、“金色财经网”、“币世界快讯服务”、“深链财经”、“大炮评级”、“每日币读”、“TokenClub”、“吴解区块链”等。
微信官方今日晚间对此表示,部分公众号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违反《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已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帐号被永久封停。
同时,杜均作为火币网的联合创始人、独立董事、股东和前首席营销官(CMO),持有火币网4.22%的股份,两者已经实现交叉持股。
币世界的运营主体为北京币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真格天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峰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持有币世界5%的股权。前者代表真格基金,后者的股东包括宜信集团旗下私募喆颢资产和普众信诚、诺亚财富旗下私募歌斐资产、七匹狼集团等。
㈧ 区块链是未来十年的趋势吗
区块链是未来十年最大的趋势!
你用30年前的思维来看问题,你会觉得别人都疯了,实际上是你落伍了 。
区块链(Blockchain)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末,化名为“中本聪”的神秘人士在论坛中发表了一篇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首次提出了区块链的概念。
2009年1月3日,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就已经诞生,这个区块被称之为“创始区块”。
几乎是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诞生,比特币成为其发挥作用的第一个事物,此后几年,比特币逐渐风靡全球,在2017年其疯狂的行情让区块链技术为众人所知。
区块链(blockchain)思想最早出现在大名鼎鼎的比特币(Bitcoin)开源项目中。比特币项目在诞生和发展过程中,借鉴了来自数字货币、密码学、博弈论、分布式系统、控制论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成果,可谓博采众家之长于一身,作为其核心支撑结构的区块链技术更是令人瞩目的创新成果。
区块链是一个由不同节点共同参与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是开放式的账簿系统(ledger)。
区块链的3大特征
相比于传统的中心化方案,区块链技术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区块链的核心思想是去中心化
在区块链系统中,任意节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所有的节点都有能力去用计算能力投票,从而保证了得到承认的结果是过半数节点公认的结果。即使遭受严重的黑客攻击,只要黑客控制的节点数不超过全球节点总数的一半,系统就依然能正常运行,数据也不会被篡改。
区块链最大的颠覆性在于信用的建立
理论上说,区块链技术可以让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不再有存在价值。《经济学人》对区块链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简单地说,它是“一台创造信任的机器”。区块链让人们在互不信任并没有中立中央机构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互相协作。打击假币和金融诈骗未来都不需要了。
区块链的集体维护可以降低成本
在中心化网络体系下,系统的维护和经营依赖于数据中心等平台的运维和经营,成本不可省略。区块链的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每一个节点在参与记录的同时也来验证其他节点记录结果的正确性,维护效率提高,成本降低。
一句话概括,区块链触动的是钱、信任和权力,这些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性基础。
其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
1.酝酿期:2009-2012年,经济形态以比特币及其产业生态为主。
2.萌芽期:时期为2012-2015年,区块链随着比特币进入公众视野,新生的钱包支付和汇款公司出现,区块链经济扩散到金融领域。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不断。区块链技术从比特币系统中剥离出来。
3.发展期:2016年开始探索行业应用,出现了大量区块链创业公司。2017年ICO的火热让区块链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区块链2.0时代”正在到来
应用服务层是区块链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分为1.0、2.0、3.0三个阶段的应用。
可编程货币:区块链1.0应用
可编程货币,即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也没有政府当局为它提供担保。
可编程金融:区块链2.0应用
区块链2.0应用加入了\"智能合约\"(利用程序算法替代人执行合同)的概念。这使得区块链从最初的货币体系,可以拓展到股权、债权和产权的登记、转让,证券和金融合约的交易、执行,甚至博彩和防伪等金融领域。
可编程社会:区块链3.0应用
区块链是价值互联网的内核,能够对于每一个互联网中代表价值的信息和字节进行产权确认、计量和存储。它不仅仅能够记录金融业的交易,而是几乎可以记录任何有价值的能以代码形式进行表达的事物。其应用能够扩展到任何有需求的领域,进而到整个社会。
目前区块链应用已经开始超越比特币(区块链1.0),进入到区块链1.5时代,并且向金融领域(区块链2.0)过渡。
未来3-5年,区块链或许会超越金融领域,进入社会公证、智能化领域(区块链3.0),包括了身份认证、公证、仲裁、审计、域名、物流、医疗、邮件、签证、投票等领域,应用范围扩大到了整个社会,区块链技术有可能成为\"万物互联\"的一种最底层的协议。
当前,区块链技术已经被世界认可,发展已经成为了必然一种趋势。伴随而来的是更多人的关注,“未来30年,是新技术融合到传统行业的方方面面,是人类社会天翻地覆的30年,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身处哪里,我们所有每个人都会是这场大变革的一部分。”
现状就是如此,区块链给了90后一个时代契机,但是想要驾驭区块链技术,又不至于被起负面因素影响,最重要的,只能是对其有清醒的认识,不管是监管者,研究者,投机者,还是旁观者。
是时候投入你的更多精力,来关注区块链技术了。
我国区块链职位的平均年薪达到30万以上,部分企业年薪已到100万以上,北京上海等地的区块链行业应届生月薪均已超过20k!90后捉住时代红利,未来可能就会成就下一个阿里巴巴!如果错过可能就要后悔十年了。
㈨ 区块链到底违法不违法
区块链本身不违法,但是违规使用的话就违法。
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斌说,区块链作为大数据智能化领域一项具有颠覆性的创新前沿技术,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区政府共同打造区块链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正式启动了区块链战略创新之地的建设。
在积极鼓励区块链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坚决禁止区块链技术的违规违法使用。
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持续创新,逐步在供应链金融、征信、产品溯源等领域开展应用,发展空间巨大。作为一项新技术,区块链要想真正实现大规模实际应用,必须加强产学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动技术和应用不断发展与成熟。
2017年以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引发了政府、企业等各界的深度关注,区块链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吸引着投资者们纷纷加码这一全新的技术领域。对于此前区块链技术的热炒,IT及投资界的认知已日趋理性。
(9)区块链有令赵峰扩展阅读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三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信息内容,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转由相关部门依法关闭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未在其网络平台上标明其备案编号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