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区块链
❶ 江苏某网络传销案中,罪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逃避制裁吗
肯定是不能的,因为国家现在在加大力度打击这一块,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
❷ 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证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证据。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侦查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电子数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四条 电子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五条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法保护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一)扣押、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
(二)计算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
(三)制作、封存电子数据备份;
(四)冻结电子数据;
(五)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六)其他保护电子数据完整性的方法。
第六条 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❸ 现在大学哪个专业比较吃香
汽车美容的专业知识 1、什么是专业汽车美容? 汽车美容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与一般的电脑洗车、普通打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专业汽车美容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自身的系统性、规范性和专业性。所谓系统性就是着眼于汽车的自身特点,由于表及里进行全面而细致的保养;所谓规范性就是每一道工序都有标准而规范的技术要求;所谓专业性就是严格按照工序要求采用专业工具、专业产品和专业手段进行操作。汽车美容应使用专业优质的养护产品,针对汽车各部位材质进行有针对性的保养、美容和翻新。使经过专业美容后的汽车外观洁亮如新,漆面亮光长时间保持,有效延长汽车寿命。 2、汽车漆面为什么要打蜡? 汽车上蜡是汽车漆保护的基本手段,上蜡的作用以下两点: 1、汽车漆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有效隔离外部环境对车漆的不良影响,如阳光、酸雨、鸟粪、灰尘、工业污染等,为汽车穿上一层隐形车衣。 2、增进车漆表面的光泽,在抛光的基础上达到最终的镜面效果。 3、汽车漆面为什么要抛光? 作用:1、 依靠抛光剂与车漆产生的化学反应,让车漆显示出本身的光泽,达到镜面效果 2、治理(如未经研磨的话)车漆的轻微损伤,包括:酸雨点、碱性水点、石灰水泥点、虫体鸟类、工业污染等。 3、为打蜡作好准备。 4、消除研磨造成的细微划痕(发丝划痕) 4、汽车漆面为什么要研磨? 由于阳光(紫外线)、雨水和空气中的杂质,车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六个月左右)会逐渐出现氧化层,开始时肉眼看不见,但用手抚摸车体会感觉不平,严重时车体会失光,打蜡也无济于事。 5、汽车为什么要保养? 任何一辆汽车,其技术革新状况将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面逐渐变坏,各部机件的配合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磨损和松动。车用保护液更换不彻底,发动机、动力转向系统及自动变速箱内部出现积碳、结垢等问题。对此如不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保护保养,则会影响汽车的正常工作,还可能造成某些部件的过度磨损,甚至导致严重的事故。因此,必须依据科学的保养方法和技术规范定期或里程对车辆进行保养,使汽车各部件始终工作良好,达到全寿命使用。 6、车蜡的作用有哪些? 1、防水作用。 汽车经常暴露在空气中,免不了受风吹雨淋,当水滴存留在车身表面,在天气转晴,强烈阳光照射下,每个小水滴就是一个凸透镜,在它的聚焦作用下,焦点处温度达800~1000oC,造成漆面暗斑,极大影响了漆面的质量问题及使用寿命。另外,水滴易使暴露金属表面产生锈蚀。 高档车蜡可使水滴附着减少90%以上,这样,大大降低了车身遭受侵蚀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漆面。 2、抗高温作用。 车蜡的抗高温作用原理是对来自不同方向的入射光产生有效反射,防止入射光使面漆或底色漆老化变色
❹ 北京检方通报哪些金融犯罪情况日趋严重
7月4日消息,“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说,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来源:澎湃新闻网
❺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了,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冻啊
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说明你有违规行为,至于什么时间解冻这个是没有日期的,必须要等公安机关结案以后根据涉案金额大小给予解封,如果涉案金额过大不但不会解封,有可能还要追求你的法律责任。
❻ 义务福咖是传销吗
截止2018年11月1日,义乌福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被认定为传销,但义乌福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福币”为虚拟货币,虚拟货币风险央行已多次发出警告。深圳罗湖区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关于福币的传销及非法集资案件。以下为新闻报道:
2018年8月2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翁涛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记者从告知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通过深圳光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虚拟货币“光彩币”,同时以传销的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光彩币会员。
后翁涛等人收购发行“福币”的弗尔斯特控股有限公司,将原“光彩币”、“福币”两种虚拟货币及会员合并,向社会推出“凯富K”积分,之后利用募集的资金收购河北攀宝沸石矿部分股权,通过积分兑换沸矿股权等方式继续非法集资,后无法按时兑付投资者的投资款,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由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检察院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该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
(6)检察院区块链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❼ 类似比特币这种区块链的虚拟货币有哪些
1、莱特币
莱特币 (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币(BitCoin, BTC) 的启发而推出的改进版数字货币,由一名曾任职于谷歌的程序员设计并编程实现 , 2011年11月9日发布运行。莱特币与比特币在技术上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但莱特币的创造和转让基于一种开源的加密协议,不受到任何中央机构的管理。
2、阳光币
阳光币(SUNSCOIN)简称SSC,发起人为浙江省金华市快递协会副会长,快递行业实业企业家、慈善家刘春阳,其为法人的浙江省东阳市悦音科技有限公司为正规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一千万元。以此为后盾和支撑,隶属该公司的阳光精英团队推出了第一款虚拟币--阳光币。
3、维卡币
维卡币英文名为Onecoin,一种创造出来的网络虚拟货币名词,被政府认为涉嫌传销类诈骗。
2017年央视公布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维卡币在名单中。
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将公安部督办的“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第三批次的最后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4、亚马逊币
亚马逊2013年2月初宣布,预计于2013年5月在美国推出亚马逊币Amazon Coins。Amazon Coins是一种新的虚拟货币,可以供美国用户购买Kindle Fire里的应用程序、游戏和应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亚马逊届时将提供数千万美元的亚马逊币,免费让用户试用消费Kindle Fire上的应用程序、游戏、应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
5、以太币
以太币(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种数字代币,被视为“比特币2.0版”,采用与比特币不同的区块链技术“以太坊”(Ethereum),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成果的民众区块链平台,由全球成千上万的计算机构成的共鸣网络。开发者们需要支付以太币(ETH)来支撑应用的运行。和其他数字货币一样,以太币可以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
❽ 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告诉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内容来源 红星新闻
❾ 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如何提升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公信力
电子数据存证是指:采取从用户身份验证到数据创建、存储和传输的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应用一系列安全技术保证电子数据的私密安全和不被篡改,全方位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并能申请公证机构公证,使其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发生纠纷时,电子数据存证可以及时地为当事人提供电子数据证据,保障双方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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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具备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征,这与数据存证需求天然统一。与区块链技术的连接将彻底改变电子数据存证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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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司法链证据核验结果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