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可以离开比特币吗
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
那些想脱离比特币或者比特币支付应用的公司机构,去打造规模较小、私有或者特殊用途的分布式总账,会在两个重要方面减损了区块链的原始创新。第一个方面,他们用其他经济方式(如POS)代替了比特币网络的POW机制,这样做缩小了矿池规模,也就破坏了区块链的防篡改性。第二个方面,如果他们在原始的区块链中添加一些命令和控制(如权限),那么区块链存在的理由就会变得模糊,安全边际增量似乎更大。
以太坊、DECENT、莱特币等项目仍旧是为比特币马首是瞻的。
2. 能否解释一下区块链跟比特币的关系
区块链是一个技术概念,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具体应用实践。同时区块链也是随着比特币而生。有点类同于电子商务概念由第一家网上购物平台提出一样的关系,而交易比特币的OKEx平台更像是电商中的淘宝。
3. 离开比特币的区块链可以做什么
比特币是最早的区块链资产,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同时,比特币也是一种新兴的投资品种。
4. 没有比特币的区块链能够独立运行吗
我就几句话解决两者之间的关系,啰嗦的回答对小白用户太不友好了:
1.区块链是比特币原创的核心技术。在比特币被发明之前,世界上并不存在区块链这个东西。
2.比特币发明之后,很多人参考比特币中的区块链实现,使用类似的技术实现各种应用,这类技术统称区块链技术。包括币易平台上各种精品币的诞生,都是同样的道理。
现在楼主看自己的提问,是不是瞬间清晰了。
5. 终于弄明白了比特币和区块链的关系,现在还能靠挖矿得到比特币吗
能啊,现在买台矿机就能挖比特币。
但我要强调的是,现在的比特币挖矿,已经是一个很专业的行业了,一般人虽然能挖,但成本相较于专业化挖矿来说,高太多了,不如直接买币。
6. 请问做数字货币区块链可以退出吗
比特币的发行是根据区块高度来规定的,也就是距离创世第0号区块,现在挖到了第几号,比特币的总量上限就应该是多少。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如果矿工挖到一个区块,却没有领取这个区块的奖励,那这些比特币就等于被永久销毁了。
coinbase交易就是“凭空”生成比特币的特殊交易,只有矿工可以写这种交易,生成比特币的数量受到规则限制(每21万个区块减半一次的新币+本区块的交易手续费)。
但是,规则并没有规定矿工必须顶格把所有能拿走的奖励全部拿走,可以选择不拿。
所以,以前就发生过一个对接了RSK侧链的矿池搞出bug,忘记领走奖励的情况,白白占了一个区块的坑,等同于销毁了对应数额的比特币,让比特币总量永久性地减小了一点点。
另外,要花掉一笔比特币,只需要指定交易ID和输出序号。
如果矿工在多个区块重复写入了一模一样的多笔coinbase交易,交易ID当然也是重复的,比特币软件处理这种情况时,只以第一次为准。
所以这种情况也是白白占了一个区块的坑,永久销毁了对应数额的比特币。
我印象里这好像还是个安全漏洞,所以后来的新版比特币软件把这种写入重复coinbase交易的行为也禁止了。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禁止矿工不领取自己应得的奖励。
一般来说,币是私钥控制的,把币转到任何人都不知道私钥的地址上,就等于被销毁了。
如果主人的安全工作做得很好,私钥没有泄露、也不可被猜解,但是他自己不慎弄丢了私钥,那就等于把他拥有的所有币销毁了。
只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有意销毁币。
一是不可逆地兑换成另一种币,比如依附于比特币的合约币XCP,还有依附于BCH的虫洞现金WHC,就是这种情况。
二是为了存证、在链上保存数据,比如时间戳:panbiao.com/2013/08/
以及当初以太坊创始团队的众筹:zhuanlan.hu.com/p/29
私钥本质上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谁知道这个数字,谁就可以控制对应地址上的币。所以私钥一定要用靠谱的随机数生成,否则就可能被猜解、盗币。
对比特币来说,地址是公钥的哈希,没办法判断一个地址到底有没有对应的公钥和私钥(即使知道公钥也无法知道对应的私钥),所以即使明摆着是“烧毁”币的地址,系统也不禁止转入。
严格来说,锁住币的是一小段程序(脚本),这段程序就是把输入当做公钥和数字签名,先检查公钥哈希是否一致,再检查数字签名是否有效,有效就验证通过,允许转账;否则就判断交易非法、拒绝打包进链。
解释、执行这段程序的就是全节点软件。可以说是全节点的软件代码具体定义了一个币。
不过现在的状况很尴尬,绝大多数矿工都不跑全节点,只有少数几个矿池在跑。绝大多数用户也不跑全节点,即使是跑了全节点,也只能执行验证,没有算力、不能出块
7. 区块链和比特币之间是什么关系
区块链技术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也是比特币的核心与基础架构。比特币一直在没有任何中心化机构运营和管理的情况下运行,后来比特币技术被抽象提取出来,称之为区块链技术,或者分布式账本技术。
(7)区块链可以离开比特币吗扩展阅读: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的弊端:
一是“去中心化”没有流通管理机构。区块链技术本质上是个分布式数据库系统,逻辑结构为单向链表,设计模式基于P2P网 络,这就决定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没有统一的中心管控系统。
二是数量供给难以有效调控。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发行量是固定的,而根据费雪方程,全社会一定时期一定价格水平下的总交易量与所需要的名义货币量具有一定比例关系,而恒定的货币量显然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商品价格总额要求。
三是“挖矿机制”难以创造公认价值。比特币本身没有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有观点认为,“通过不断消耗算力与能源为虚拟货币注入价值”,但为寻找一个符合要求的hash值而消耗百万亿次计算,这显然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
四是生产者和先期持有者易获高额“铸币税”。任何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都为少数人持有。以比特币为例,最初比特币只是少数人游戏的产物,2010年5月发生的第一次比特币购物是1万BTC购买了25美元的比萨饼,同年7月完成的第一笔比特币交易是0.04美元/B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