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区块链怎么构成犯罪
① 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告诉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内容来源 红星新闻
②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2013年10月15日,网络旗下网络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
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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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交易
购买方法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
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比特币
③ 如何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④ 区块链项目怎么做法律合规呢
国内对于做区块链项目还是比较保守的,区块链项目总是涉及一个衍生行业那就是数字货币交易,想做项目国内又不允许,那怎么办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册非盈利基金会,额外再加上相关法律意见书,来证明所做的项目是不违背新加坡现行法律法规的,像比原链、莱特币等都是这种操作。
注册好基金会主体之后还需要做后期的法律合规,目的主要是需要和违法犯罪划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说了不算。因为做区块链的一定少不了数字代币,说白了,国内还是数字货币带动区块链普及的,可事实呢?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小小的应用。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其发展涉及的违规面比较广:
传销
非法集资
洗钱
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经营
跨国外汇犯罪
为恐怖主义资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个国家对待区块链的态度也不同,中国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发展项目,比如新加坡、泰国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当地的法律法规,那项目是否合法谁说了算呢?两种途径:申请正式的数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那目前后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
⑤ 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赌场案被破获,破获此案废了多大功夫
警方在这次行动中采取了多地网络布控,收集犯罪证据,统一收网抓捕行动,一举破获这个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赌场的重大犯罪团伙。
1、警方接到网络报案,发现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进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
在锁定犯罪团伙后,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关系网、居住地进行定位摸底,实地附近进行暗中侦查,把分散在各地的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行汇总,在收集了犯罪证据后,警方为了能够在行动中能够成功把所有的嫌疑人抓捕归案,不出现漏网之鱼,调集各地的警方确定统一抓捕行动的时间,严查有关交通要道的出口,最终把这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查获了用于实施犯罪的电脑、手机、银行卡等多种工具。
⑥ 区块链到底违法不违法
区块链本身不违法,但是违规使用的话就违法。
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斌说,区块链作为大数据智能化领域一项具有颠覆性的创新前沿技术,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区政府共同打造区块链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正式启动了区块链战略创新之地的建设。
在积极鼓励区块链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坚决禁止区块链技术的违规违法使用。
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持续创新,逐步在供应链金融、征信、产品溯源等领域开展应用,发展空间巨大。作为一项新技术,区块链要想真正实现大规模实际应用,必须加强产学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动技术和应用不断发展与成熟。
2017年以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引发了政府、企业等各界的深度关注,区块链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吸引着投资者们纷纷加码这一全新的技术领域。对于此前区块链技术的热炒,IT及投资界的认知已日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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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三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信息内容,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转由相关部门依法关闭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未在其网络平台上标明其备案编号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⑦ 区块链交易所合法吗
目前,我国政府还未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2017年9月,央行、银监会等多个官方部门发布了文件,禁止数字货币(代币、虚拟货币)在中国交易和流通。因此,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所谓“数字货币”都是非法的,一定不能去投资。区块链技术只是一种科学手段,如果有人利用区块链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从现状来看,打着“区块链”旗号的投资项目,几乎都处于灰色地带,往往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提高警惕,不要被不法公司和人员的花方巧语迷惑。
⑧ 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案,多少嫌疑人落网
4月15日,“盐城建湖公安微警务”微信公号通报,近期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据悉,该涉案赌博平台曾积累大批参赌人员,日均投注金额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最高峰时日活跃参赌人员达1万余人。此外,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从中抽成累计折合人民币5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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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区块链”的诈骗案件屡见网端:
公安部网安局一周前也曾通报,2021年1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发行虚假数字货币实施诈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涉案电脑3台、手机11部,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因为此类诈骗打的都是“区块链”的旗号,所以包装十分高大上。比如宜宾案中,犯罪团伙在酒店等地发广告,打出了“扶贫济困”“一带一路”的概念,通过虚假宣传哄骗投资者相信,这个项目是有国家政策背书的,诱导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一头栽进陷阱。犯罪团伙甚至在成都市某区租用了整整一层来做办公室,可谓是大手笔了。
大搞门面看似无上限,该犯罪团伙的运营手法却是毫无下限。他们通过线上APP交易+线下代理两种模式推广,其所发行的“虚假数字货币”的交易价格和涨跌起伏,完全由组织者自己设定修改,根本没有落地的项目支撑。
⑨ 区块链到底是是什么,它犯法吗
区块链是个公开账本 你不能说你家的天然气犯法 也不能说你家的筷子犯法 因为他们只是工具
中国麻将:世界最早的区块链项目
甲首先发起一个申请,我要打麻将,组建一个麻将局,这就相当于创建一个区块,这个区块就会被广播给乙、丙、丁、A、B、C、D……
在打麻将的过程中,上述四个人不断的摸牌、打牌,这个可以理解成挖矿,通过什么来挖矿?麻将机就可以理解成矿机,这四个人就是所谓的矿工,这四个矿工从144个麻将中碰撞出任一正确的牌就能胡牌,我们可以将这144个麻将理解成一连串的哈希值(数字),胡牌的过程就叫算力,直到胡牌,意味着碰撞出了正确的哈希值,可以获得奖励,每人给丙支付相应的筹码,放在区块链中这个奖励就是比特币或者其他虚拟币。
为什么其他三个人都会主动给丙奖励,那是因为这些人都自动达成了共识,丙确实赢了,大家都记录了这笔账,包括坐在旁边买马的家属们,想抵赖是不行的,不然以后传出去这人品不行,就没人再和他一起玩儿了,毕竟圈子很重要。
细究一下,在大家达成共识时,我们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来评判丙赢了,大家给丙的奖励也不需要通过第三方转交给丙,都是直接点对点交易,这一过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们(矿工)各自记录了第一局的战绩,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东风,记录完成后就生成了一个完整的区块,但要记住,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个区块链上,这才仅仅是一个节点,开头说的8局打完,也就是8个节点(区块),8个区块连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账本,这就是区块链。因为这个账本每人都有一个,所以就是分布式账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篡改记录,打到最后,谁输谁赢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