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块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Ⅰ 区块链刷屏是炒作吗
最近,虚拟数字货币行情走热,区块链技术也火了。目前,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及国内外多家行业巨头都组建专门团队或实验室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
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相关企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目前,不仅众多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科研团队正在积极投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包括工信部等多个部委也组建专门团队或实验室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
市场普遍认为,区块链技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金融领域,能够在金融交易中记录所有的交易方信息、流程步骤、时间序列等核心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
——供应链管理,可实时记录货物状态、资金流向,确保交易的真实性。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同时有效防止伪造品进入市场。
——食品安全管理,大型连锁超市可以利用数据区块链技术追踪食品产地,提高食品可追溯性,能以更低的成本追踪并审查食品的生产与运输过程。
——媒体及公共传播,在互联网舆论环境下,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信息来源,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抑制虚假信息生产和传播。
但德勤亚太区投资管理行业主管合伙人秦谊认为,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大规模应用上低于预期。在建立数据开放联盟体系、生态圈建设、物联网应用支持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突破,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特点对数据开放的强烈需求上更是阻力重重。
对“买椟还珠”式炒作强化监管
区块链技术引来投资潮,与之关联的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更是“火得一塌糊涂”。这引发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更是在2018年新年伊始连发三文,直指虚拟货币。
早在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即日起,已发行的ICO(首次代币发行)项目要清退,新的项目则不准再发行。
进入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度;1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防范变现ICO活动,并点名迅雷“玩客币”。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即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区块链技术发展与数字货币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数字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之一。”郭峰认为,区块链是珍珠,而数字币不过是盒子。虚拟数字货币炒作失控是因为有人认为“盒子”精美,价格不透明,获利能高过“珍珠”。“这就是典型的‘买椟还珠’。”
“对风险的监控和治理,并不代表我们拒绝创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区块链是技术中立的,不直接存在金融和法律上的风险;目前关停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与当前大力发展区块链并不冲突。
需要的人才关注,不需要的人不会上当。
Ⅱ 北京区块链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京区块链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02-22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1号楼18层(18)1810室内81号。
北京区块链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5MA003UK53K,企业法人孔剑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区块链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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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全国供应链智能创新与应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国家的相关机构吗
Ⅳ 北京区块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京区块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05-23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8号院3号楼6层705。
北京区块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302MA005PFK1N,企业法人赵丹,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区块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区块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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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
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发展情况,并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一)》。《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构建了在线诉讼规则体系,是目前有关在线诉讼集成度最高、适用面最广、法律层级最高的规范性文件,被视为“网上打官司最权威的规则”。
什么是在线诉讼?
《规则》首次对在线诉讼的涵义作出明确界定,既可以是全流程在线办理,也可以是某一诉讼环节的在线办理,两者均是在线诉讼的表现形式。
在线诉讼如何办理?以网上立案为例:
1、微信搜索“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
2、点击姓名旁边的“未认证”,进行身份认证
3、点击“进入移动微法院分平台”,进入你所在省份的法院
4、点击我要立案→微信立案→选择立案申请人类型→勾选“同意严格遵守立案须知”并点击“同意并继续”
5、填写当事人信息、填写立案基本信息、填写原被告、代理人信息
6、添加诉讼材料、添加代收人,确认立案信息后,提交立案
7、等待法院审核,时间通常在7日内,可在“我的案件”中查询微信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通“中国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12.65亿次,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全链条、一站式的在线诉讼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219.7万件,在线立案占全部立案数的28.3%;在线调解总次数651.3万次、诉前成功调解案件614.29万件;在线开庭128.8万次,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2.34分钟;电子送达3383.3万次,占总送达次数的37.97%。经过全国法院的不懈努力,在线诉讼适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诉讼模式已初步形成。
在线诉讼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吗?
《规则》对公众关心的在线诉讼适用选择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问题进行了有力回应。《规则》第二条明确了在线诉讼的合法自愿原则和安全可靠原则。
“合法自愿”原则强调,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或者主动选择,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安全可靠”原则强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有效保障在线诉讼数据信息安全。规范技术应用,严守技术中立,确保技术可靠。《规则》还首次提出要规范技术应用,严守技术中立,确保技术可靠,同时系统规范了在线诉讼身份认证、区块链存证、视听传输、录音录像等技术的应用规则,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和追责机制。
《规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权益的有力保障,有利于更好推进在线诉讼的规范发展。
哪些情况可视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
针对在线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庭审秩序问题,《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在线庭审纪律,强调出庭人员参加在线庭审应当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其中,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在线诉讼司法实践中,一旦出现“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分别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上述规定明确了在线庭审秩序规则,确保了在线庭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更好保障程序正义,坚决捍卫司法权威。
当事人无法在同一时空参与诉讼,怎么办?
《规则》首次肯定了“非同步审理机制”,针对当事人无法在同一时空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提高审判质效。《规则》第二十条明确,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同时,《规则》对庭审环节的非同步审理作出特殊规定,严格限定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方式,将其作为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同时在线参与庭审的特殊庭审形式,而不是在线庭审的常态,切实防止非同步庭审适用随意化,普遍化,确保有效发挥其制度功能。
在线诉讼的案件必须全部在网上公开吗?
《规则》明确以下几类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公开。首先,明确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上公开;其次,明确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上公开;最后,明确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上述规定,有效实现了司法公开和权利保障的平衡,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证据扫描件和原件有同等的效力吗?
针对电子化材料是否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的问题,《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则》第十二条指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但同时为确保电子化材料形式真实性,在四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规则》的出台,意味着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具有“视同原件”的效力,当事人不必再重复提交实体原件材料,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在线诉讼的材料提交问题,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好发挥在线诉讼便民利民的功能作用。
当前热门的区块链存证如何审核?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证机构、第三方存证平台等大力推广,区块链存证使用越发广泛,涉区块链纠纷也日益增多,然而,区块链存证的审核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对此,《规则》第十六条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以及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规则。《规则》的出台较为系统全面解决了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认定问题,有利于规范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严格区块链存证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进一步促进区块链存证行业有序发展。
会不会有人借助在线诉讼制造虚假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介绍,《规则》在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高度强调诉讼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部分当事人滥用权利影响诉讼进程,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比如,《规则》第五条明确,当事人提出由线上转为线下审理的,不得存在故意拖延诉讼、增加其他当事人成本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规则》第六条明确,当事人已同意在线诉讼,但无正当理由又不参与在线诉讼活动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为确保在线诉讼活动合法、真实、有效,《规则》细化明确了身份认证规则,不仅要求诉讼前就应当核实诉讼主体身份,还要求对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等重要环节再次验证身份,确保诉讼主体身份真实性,有效防范虚假调解、虚假诉讼。
【拓展资料】
我国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什么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介绍,进入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时代,几乎所有国家都意识到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的巨大潜力和空间。从本世纪初开始,英国、韩国、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就将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作为公众“触达司法”的重要手段,探索引入在线立案、电子卷宗技术。“在线法院”也出现在一些国家的法院改革规划中,但最终因制度障碍和经费问题搁浅。客观来讲,我国的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建设并不具有先发优势,起步也相对较晚。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实施,我国的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从推动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跨域立案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一网通办,再到设立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法院、探索区块链存证和智能合约履行,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锐意探索创新,推动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实体裁判等领域全方位转型升级。现在,我们完全可以自信地说,中国打官司如何申请网上同步司法的发展已经从“跟跑”走向“领跑”,实现了“弯道超车”。
Ⅵ 区块链服务与哪个团队合作
区块链技术的热潮源于近几年虚拟货币被追捧,真正有实力做区块链应用开发的供应商并不多,想要做区块链交易所或者要做区块链应用开发的一定要擦亮眼睛找一家靠谱的软件供应商,了解的贝克链区块链在这方面做的不错,专业的团队实力好。
Ⅶ 区块链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区块链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朝阳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郑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郑宇
成立时间:2015-10-30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50201090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院(库区)24幢421室
Ⅷ 北京将禁推虚拟货币了吗
新一轮数字货币监管或将来袭。8月22日,有消息称北京市朝阳区下发红头文件,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虚拟币推介和宣讲活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之前有一些投资者围绕虚拟货币投资进行投诉,有些地方已经爆雷了相关案件,目前是开始针对性的监管了”。此外,有消息称,目前监管部门态度坚决,计划将部分重点区块链、虚拟货币自媒体纳入监管整治范畴,且不排除开展一揽子打击的可能。
Ⅸ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央广网北京6月18日消息(记者孙莹)近年来,对于“云庭审”“微法院”,很多老百姓并不陌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大显身手,智慧法院建设红利充分释放,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我们看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全方位应用于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审判管理等各领域。全国法院普遍推行网上跨域立案、在线举证质证、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应用、文书电子送达等。
我们还看到,文书智能生成、类案识别推送、裁判偏差提示、区块链电子存证、智能合约执行等技术日益成熟。
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到底如何认定“电子化材料”的证据效力?网上开庭如何执行“庭审纪律”?如何保证“网上存证”的安全?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这是首部全流程全领域规范在线诉讼活动的司法解释。
这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年2月1日开庭审理的一起诉30多名被告“高空抛物致死民事索赔案”,法官正在宣布在线庭审纪律,案件分5批次、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云法庭”开庭审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这种庭审模式很常见。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说:“经过全国法院的不懈努力,在线诉讼适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诉讼模式已初步形成。”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全文共三十九条,内容涵盖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以及从立案到执行等主要诉讼环节的在线程序规则,首次构建了在线诉讼规则体系,确立了在线诉讼“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五个基本原则。李少平分析:“《规则》的制定出台,在我国互联网司法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细化明确各类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确保在线诉讼‘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有人担心,在线庭审,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规则》明确,法院审核通过后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也就是具有“视同原件”的效力,同时明确了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的情形,比如法院认为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不一致,或者不完整、不清晰、格式不规范,或者是卷宗、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提供原件、原物的,还是要提交原件。李少平分析:“一方面丰富和拓展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的渠道和方式,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查电子化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保证电子化材料形式的真实性,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风险,确保在线诉讼安全有序。”
在线庭审探索之初,有当事人骑摩托车参加庭审,还有人随意离开屏幕接打电话,此次《规则》明确在线庭审纪律,除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在线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在庭审中擅自退出,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中途退庭”。针对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同时到庭的情形,《规则》首次确认非同步审理机制的法律效力。
最高法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强调,根据当事人请求或案件审理需要,线上线下可以合理有序转换。
刘峥说:“《规则》强调,在线诉讼必须坚持合法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当事人适用在线诉讼。针对诉讼中重要的程序环节,比如在线庭审、证据交换、电子送达,以及案件非同步审理等,《规则》均要求以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基本前提,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方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处分权。”
不可否认的是,“在线诉讼”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司法实践中。2020年1月1日至今年的5月31日,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219.7万件,占全部立案数的28.3%;在线调解总次数651.3万次、诉前成功调解614.29万件;在线开庭128.8万次,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2分钟;电子送达3383.3万次,占总送达次数的37.97%。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通“中国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12.65亿次。最高法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认为,我国互联网司法在世界范围内已处领先水平。“从推动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跨域立案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一网通办,再到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区块链存证和智能合约履行,人民法院推动互联网司法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实体裁判等领域全方位转型升级。现在,我们完全可以自信地说,中国互联网司法的发展已经从‘跟跑’走向‘领跑’,实现了‘弯道超车’。真正做到了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哪些案件不能在互联网上公开呢?《规则》明确,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对涉及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在线庭审过程可以不在互联网上公开;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