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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举证区块链

发布时间: 2022-05-18 17:33:53

㈠ 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浙江高院召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推动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对人工智能、基因技术、区块链、核心算法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着力解决“举证难”问题。充分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及转移、举证妨碍推定、文书提供命令等规则,合理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加大证据保全、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完善第三方电子存证证据等电子证据认定规则,引导当事人广泛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获取、固定、提存证据。
互联网时代,区块链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储存、加密可溯源等特点,天然适用于知识产权,可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易复制、难固证、难追责等问题,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并被司法所认可。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能够证明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并被法院采信才是最核心、最关键的。易保全旗下品牌微版权,是国家网信办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企业,首创“区块链+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供作品确权、侵权监测、网络取证、验证举证等一站式服务。通过SHA-512哈希算法、时间戳服务、PBFT共识算法,对原数据进行加密运算,把存证主体、存证时间、存证过程和存证内容等生成唯一对应的数字指纹,加密存储到区块链上,有效保障存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用户可在线通过公证处、仲裁委、首都知产协会等官网在线进行区块链溯源查验,还可直接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直接当庭向法官展示区块链存证证据,就算侵权方早已删除侵权内容,也无可抵赖。目前,微版权提供的区块链存取证证据,已被全国多地法院官宣采信,并多次被列入区块链典型案例,

㈡ 区块链技术是如何和电子证据联系起来的

区块链技术特有的不可篡改、不可抵赖、多方参与等特性,与电子数据存证的需求天然契合。电子数据存证是潜在区块链技术重要应用落地领域。

传统的存证方式面对日益增长电子数据存证需求,逐渐显露出成本高、效率低、采信困难等不足。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普遍欠缺举证能力,向法院提交的电子证据质量较差,存在大量取证程序不当、证据不完整、对案件事实指向性差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采信比例。

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证成本,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诉的诉讼效率。

因此,我们一直致力于将区块链技术融入产品,为用户提供金融级别的安全保障:如通过联合多方(包括司法鉴定中心)共同建立司法存证链,实现去中心化的证据永久固化保存,同时简化传统取证出证流程。即以分布式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合同证据无篡改。

㈢ 区块链等新技术给审判带来的哪些新情况新问题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施行《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1月10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保护,认真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给审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互联网案件中,电子证据因为存证难、取证难、公证难成为互联网审判中的难题。
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证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上链时,利用区块链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利用保全链上的各司法节点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直通互联网法院提高维权效率。区块链的核心优势是去中心化,通过运用加密算法、树形结构和共识机制,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网络中建立信任关系,实现数据分布式多节点的加密存储,创造一种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验证溯源的技术体系,让每个节点都能同步存证、共同监督,有效解决中心化模式下存在的可靠性差、安全性低等问题。
平台利用自身的区块链技术和司法服务能力,推出了区块链存证、电子签约、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司法等应用场景,帮助用户随时随地在线出具易证据书、公证书、公证保管函、数字版权证书,还提供区块链溯源查询和验证保全等服务,让用户直接通过公证处、仲裁委等官网实时查询区块链存证的相关信息,这些都将为存证证明和维权诉讼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㈣ 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微版权如何用区块链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国知局认可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微版权可以提供区块链确权存证、侵权监测、网络取证等服务,全面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易保全旗下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微版权,微版权能将摄影用户主体信息、存证时间、存证过程和存证内容等信息生成唯一对应的数字指纹,加密存储到区块链上,并生成全局监督摘要,同步到公证处、仲裁委等机构官网,接受公众监督查询,数字指纹和全局监督摘要会记录在区块链确权证书上。
同时,微版权可提供在线版权登记服务,用户通过微版权官网可在线申请由版权局出具的版权证书,包括纸质版权证书和数字版权证书,最快1天即可出证。帮助用户节约申请成本,提高版权登记效率,第一时间快速获得作品权属证据。
在侵权监测方面,微版权通过指纹特征提取与比对技术,结合网络爬虫、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图片、文字、视频等作品进行全网7*24小时侵权监测,对海量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存储及管理,按一定算法自动识别和判断哪些内容涉及抄袭,爬取范围更广、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对于监测到的内容,微版权会按侵权对象、侵权作品和侵权结果进行分析和排序,输出侵权对象的联系方式、域名等数据,并自动进行分析整理,快速定位侵权主体。企业和律所可根据分析内容分配给相关律师进行维权跟进,提升维权效率。

㈤ 最高法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司法应用有哪些结论

2020年随着在线诉讼机制的推广以及互联网法院对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的推动,涉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数大幅增长。一线互联网公司和各行业头部企业因为对新技术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务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区块链电子证据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14项重大课题,其中,《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课题调研组重点围绕“电子诉讼的基本原则;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电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标准”等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完整系统的电子诉讼规则草案,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等提供建议。
自2018年起,随着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电子证据平台机构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随着联盟链技术的发展完善,部分创新电子证据平台企业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子证据领域,比如易保全等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调研组纳入“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典型案例”,标志着易保全的区块链技术和存取证证据广受司法认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内蒙高院、无锡中院纳入“区块链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讲堂选入“区块链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报网选入“2020中国区块链企业投资图谱”,资质实力备受认可。
区块链电子证据绝不是简单的“使用了区块链技术就是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逻辑和理论框架。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电子证据在上链前、上链时到上链后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保证把普通的电子数据转换为司法可信的区块链电子证据。
在技术层面,采用区块链、CA、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签署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从而形成记录全过程关键细节的全证据链,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从而保证数据上链前的真实可靠和上链时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链后,易保全通过保全链开放平台,把相关数据同步存储到公证处、仲裁委、互联网法院、版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的服务器上;还可在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所、首都知产协会等官网进行可视化区块链查验。确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数据可核验,全链路可信举证。

㈥ 为何最高法要明确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完善证据真实性审查标准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特点,全面总结相关司法实践规则基础上,确认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明确了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审查标准,以及上链前数据的审查规则,为今后的维权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规则指引,《规则》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加密可溯源等显著优势,可以很好地保证上链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旦被篡改或伪造即可被发现,同时,由于区块链具有分布式记账的特点,即使删除个别节点上的数据,其他节点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数据,保证整个区块链存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基于以上优势,区块链天然适用于电子数据数据存证。引入区块链存证,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真实性、合法性问题,使电子数据存证过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赖性。未来的行业趋势将会基于“区块链+”的模式发展。易保全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上链时,利用区块链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利用保全链上的各司法节点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直通互联网法院提高维权效率。

㈦ 区块链存证是怎么在司法领域中应用的

在互联网案件中,电子证据因为存证难、取证难、公证难成为互联网审判中的难题。易保全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证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上链时,利用区块链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利用保全链上的各司法节点保障数据的可信任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直通互联网法院提高维权效率。

易保全从2014年就一直深耕区块链底层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创新,通过拓展司法服务渠道,成功将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互联网法院、仲裁委、版权保护中心等权威机构作为保全链的重要节点,让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最后的使用都有相关司法机构做同步的监督与公证,增强区块链存证数据的公信力。

㈧ 当区块链延伸到版权保护有哪些问题值得深思

3月20日报道,近日,由格莱美大奖获得者与音乐制作人组成的全明星团队,正式推出了区块链音乐版权项目TUNE,用以解决困扰整个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与利润分配问题。

目前国内区块链发展应用仍处于较早期阶段,区块链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行业应用也在探索阶段。业内人士建议,应当抓住区块链技术发展机会,同时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的落地进度和应用场景,避免过度炒作带来的投资风险。

㈨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颠覆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

㈩ 区块链电子证据在举证环节有哪些应用

以微版权为例,微版权的证据直通互联网法院,当用户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立案时,可根据证据编号直接提取在微版权存证的文件,并自动进行哈希校验,确定文件未被篡改,将微版权的举证证据作为可信证据。

所有通过微版权进行存证的数据都可出具一份相关证书,用户打开微信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轻松查看电子证据的相关信息,直接当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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