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区块链非法集资
Ⅰ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
区块链是一种计算机技术,本身不具有传销性质。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 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广义来讲,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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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Ⅱ 区块链诈骗怎么判刑
一、区块链诈骗怎么判刑
1、区块链诈骗判刑标准如下: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电信诈骗客服怎么判刑
具体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客服明知道公司进行的诈骗行为依然为期工作的,按照从犯处罚,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Ⅲ 为什么很多人说区块链是骗人的
区块链并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打着区块链当幌子骗人的人。其实区块链骗局就是利用人们对该技术的不了解,然后骗子依靠各式各样又花里胡哨的手段设置骗局,很多人做投资只看表面,最终被高利所诱惑掉入陷阱。
当前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冒这个风险去做投资,以此来获取丰厚的回报,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借此获利,毕竟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许许多多的人在蹲守着,他们会设下圈套让人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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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简单地说:这项技术是基于密码学等数据管理的新方式。区块链技术因为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优点,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而发币则是依靠区块链技术衍生出来的一种行为。目前绝大多数以发币、炒币为主的区块链应用都有非法集资嫌疑。
区块链技术还在早期发展中,应用落地也有不小难度。如果仅靠一个白皮书就宣称有了应用,本身就是一个欺骗行为。
Ⅳ 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有哪些特征
法律分析: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Ⅳ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5)100区块链非法集资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Ⅵ 如何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Ⅶ 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告诉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内容来源 红星新闻
Ⅷ 区块链是骗人的吗
中国区块链发展良莠不齐,野蛮生长,截至今年8月,我国区块链产业发展水平在全球居于前列,企业总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带有“区块链”这三个字,或其经营内容涉及区块链的公司大约有32000多家,但真正掌握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大约只占10%左右,甚至不足10%。
也就是说,有不少组织假借“区块链”之名,在行骗!
骗子套路:
初级套路:拽大词 高收益
宣传话术:“躺着也能挣大钱!”
骗局实质:借助专业名词宣称高收益的所谓“项目”向受害人集资,实质就是金融诈骗。
中级套路:玩概念 高分红
宣传话术:“共享经济 收益可观”
骗局实质:非法集资(例如“趣步”APP)
高级套路:炒货币 高返利
宣传话术:“虚拟资产 金融创新”
骗局实质:非法传销(例如各种“数字币”投资项目)
AT * 嘉嘉理小财
Ⅸ 区块链的前景如何,通证经济和分经济结合会怎么样,链人的模式会长久吗
区块链产业呈现高速发展 助力实体经济降成本提效率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大数据、云计算、 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正深刻的改
变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区块链作为 一项颠覆性技术,正在引领全球新一轮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有望成
为全球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策源地”,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 联网”变迁。
我国《“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把区块链作为一项重 点前沿技术,明确提出需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创新、试验和应用,
以实现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权。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持续创新, 区块链产业初步形成,开始在供应链金融、征信、产品溯源、版权交
易、数字身份、电子证据等领域快速应用,有望推动我国经济体系实 现技术变革,组织变革和效率变革,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截至2018年6月,中国的区块链相关业务在政府、企业、资本的多方推动下已经初步形成规模,并且在专利数量、融资环境、政策扶持、应用落地等方面均处于世界前列。
产业呈现高速发展,企业数量快速增加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有406个与区块链相关的专利申请,其中225项来自中国。截至2018年3月底,我国以区块链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数量已达456家。区块链产业初步形成规模,从上游的硬件制造、平台服务、安全服务,到下游的产业技术应用服务、行业投资、媒体宣传、人才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已基本完备。
从中国区块链产业的新成立公司数量变化来看,2014年该领域的公司数量开始增多,到2016年新成立公司数量显著提高,超过100家,是2015年的3倍多。2017年是近几年的区块链创业高峰期,由于区块链概念的快速普及,以及技术的逐步成熟,很多创业者涌入这个领域,新成立公司数量达到178家。
从设备制造到产业应用,区块链产业链条脉络逐渐明晰
从区块链产业细分领域新成立公司分布状况来看,截至2018年3月底,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应用类公司数量最多,其中为金融行业应用服务的公司数量达到86家,为实体经济应用服务公司数量达到109家。此外,区块链解决方案、底层平台、区块链媒体及社区领域的相关公司数量均在40家以上。
从区块链产业细分领域投资事件分布状况来看,行业应用服务相关的公司获投事件数最多,总共达到了113起,可见投资人对于有具体的应用场景,能够实际落地的项目越来越看重。底层平台领域的获投事件数为42起,区块链媒体及社区领域的获投事件数也达到了28起。区块链领域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资本入场,成为创新创业的新高地。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以及应用的加速落地,产业规模将不断增加,该领域未来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互联网巨头涌入快速推动我国区块链产业发展
区块链技术不仅受到了创业企业的青睐,也受到了互联网巨头企 业的广泛关注,互联网巨头企业纷纷拓展区块链业务,快速推动我国
区块链产业发展。目前,腾讯、阿里巴巴、网络、京东等互联网行业巨头纷纷加入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与场景应用中来。
地域分布相对集中,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从中国区块链公司的地域分布状况来看,北京、上海、广东、浙江依然是区块链创业的集中地,四地合计占比超80%。其中,北京以175家公司、占比38%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上海以95家公司,占比21%位居第二;广东省以71家公司、占比16%位居第三;浙江省以36家公司、占比8%位居第四。除此以外,中国区块链创业活跃度前十名的省份还包括江苏、四川、福建、湖北、重庆、贵州。
区块链应用呈现多元化,从金融延伸到实体领域
区块链技术具备分布式、防篡改、高透明和可追溯的特性,非常符合让整个金融系统业务需求,因此目前已在支付清算、信贷融资、金融交易、证券、保险、租赁等细分领域落地应用。例如,民生银行与中信银行合作推出首个国内信用证区块链应用,中国平安的资产交易、征信两大应用场景都已上线,招商银行落地了国内首个区块链跨境支付应用,微众银行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机构间对账平台把对账时间从T+1日缩短至T+0,实现了日准实时对账。
随着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逐步成熟,产业应用的实际效果愈发显
现,区块链的应用已从金融领域延伸到实体领域,电子信息存证、版权管理和交易、产品溯源、数字资产交易、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区块链技术开始与实体经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一批“产业区块链”项目,迎来产业区块链“百花齐放”的大时代。
实现“协作环节信息化”,助力实体经济降成本提效率
从目前实际的落地案例看,产业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要实事求是地为产业解决一些“小问题”,着力于提升产业协作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具体可从“降成本”和“提效率”两个方面推动传统产业的发展。
用区块链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除了成本低,效率高之外,还可以实现“信任传递”或“信任外溢”,基于区块链技术,由于上链信息不可篡改,因此在交易双方共同验证一笔交易之后,也可以让第三方信任这个信息,这实际上就使得这种可信的状态可以传导到第三方,进而实现数据的资产化。此外让机构从“黑盒”状态转为“白盒”状态,也就是机构运作机制透明化,使得自证清白变得非常容易,极大地降低多主体之间的互信成本。
进而,区块链将发挥“提高产业链协同效率”的作用。提升产业协同水平是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要求。但是目前在很多产业,产业链协同效率仍然不高,在国际贸易领域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技术滥用导致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不可忽视
尽管区块链技术的正向价值逐步显现,但是产业发展过程中仍然伴随出现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风险。一方面是合规性风险,在区块链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它本身具有传递价值的属性,因此引来了一些不是专注于技术应用,而是热衷于通过ICO(首次代币发行)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甚至是欺诈的行为。
产业政策体系逐步构建,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区块链技术已经上升到国家科技战略层面。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首次提及区块链,并将其与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无人驾驶交通工具等技术一起作为重点前沿技术,明确提出需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创新、试验和应用,以实现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权。其次,相关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也在加速制定,解决区块链的关键技术标准问题,促进区块链产业生态化发展。为把握区块链产业发展机遇,抢占区块链产业发展制高点,各地政府及时出台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让区块链产业迎来了一次新的爆发。
目前,各地政府积极从产业高度来定位区块链技术,把握技术升级带来的产业升级新机遇。例如,2018年3月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发展区块链等未来产业,打造世界级高端高新产业集群。
积极加强行业监管,有力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总体部署,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是未来中国三年的经济工作重点之一,而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则是防控金融风险。因此,我国也积极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区块链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区块链“价值互联网”的积极作用。
区块链是一项前沿技术,技术造成的新监管挑战也在要求监管技术的持续进步。金融科技细分领域的“Reg-Tech”(监管科技)。就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的新技术,来解决监管合规问题,减少合规费用。区块链备案平台、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等都属于Reg-Tech领域。国内已经出现从事监管科技的公司,他们主要为政府和各大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监管科技解决方案。金丘科技、众享比特等公司专门推出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
Ⅹ 科技互联区块链非法集资资金冻结怎么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