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与区块链
⑴ 经济专有名词的咨询——“利维坦”
利维坦是启蒙运动时期英国霍布斯的著作
利维坦是食人怪兽 霍布斯用它暗指国家 国家主权至高无上
利维坦是指拥有绝对主权的统治者统治下的国家。因为主权的绝对至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很有可能受到威胁。因为这样的绝对主权是基本可以为所欲为的。
霍布斯最有名的观点在于其对于自然状态的描述以及由此而导出的结论。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每一个个体追求他个人的保存及个人的快乐,这个事实导致他与别人的竞争与不信任。于是,人们若非生活在共同的权力之下,他们彼此间即会处于战争的状态。于是透过订定契约的方式,人们把管理自我的权利托付给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并且认可他的一切行动,于是国家就产生了。至于霍布斯对人性的看法,霍布斯认为:好争好胜是人的自然本性,为了求利,促使人相互竞争,甚至以暴力去奴役他人及其妻儿。为了求平安,为了保全已经获得的一切,使人们彼此猜忌。为了求荣誉,求名位,使得人敬畏自己,使得人不能容忍他人对自己,乃至于亲朋的藐视。
⑵ 失魂的巨兽 ——评电影《利维坦》
“它畅泳于大海之时,波涛亦为之逆流。它口中喷着火焰,鼻子冒出烟雾,拥有锐利的牙齿,身体好像包裹着铠甲般坚固。性格冷酷无情,暴戾好杀,它在海洋之中寻找猎物,令四周生物闻之色变。”——《约伯记》第四十一章
俄罗斯西北部的巴伦支海,一望无尽的北冰洋与宁静的港口小镇,开场长达两分钟的空镜头将基罗斯托克的冰海暖池展现的淋漓尽致,大理石般深邃的镜头语言再配合激昂振奋的交响乐,只需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俄罗斯导演的作品。
安德烈.萨金塞夫向来是个擅长用寓言和典故的导演,在这部《利维坦》中我们几乎随时都能发现导演藏在高筒靴里的宝藏。
在《利维坦》中这幅巨大的鱼骨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科里亚的儿子罗马在搬家中发现父亲和莉娅在地窖中亲热后愤怒的摔门离去,一个人坐在鱼骨边哭泣。他无法接受那个年轻的女人代替自己的母亲在家中的位置,也无法原谅父亲对莉娅的一再纵容甚至是没有底线的原谅。在这一刻,罗马这个成长中的青年坐在巨大的海兽骨架旁哭泣,这个镜头毫无疑问是被赋予了深刻的寓意的,罗马——向来是俄罗斯民族的骄傲,自公元十五世纪莫斯科大公伊万三世迎娶拜占庭公主索菲亚后,俄罗斯民族已经将这个辉煌的名字刻在了自己的心中,看见当今俄罗斯的国徽双头鹰你就能明白这个名字在俄国人心中的分量有多重。但作为辉煌文明的代表——罗马却坐在深海巨兽利维坦的骨架边哭泣,在这一段只有同期声的场景中无疑显得有些妖魔化,这样的镜头似乎在预示着即使无比辉煌的罗马文明在海洋之主这头巨兽面前也是脆弱不堪的。
作为《圣经.旧约》中提到的怪兽,利维坦是深海的主人,据说连上帝也无法与之正面抗衡,在神话和寓言中这头巨兽就是强大、毁灭的代名词,而在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著作《利维坦》中,这个名字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强势的国家与政府暴力机关。没错,上图中鱼骨在萨金塞夫这部影片中同时被赋予了两种寓意,它既是象征俄国政府瓦迪姆的物象又是莉娅所见到北冰洋中鲸鱼的神话产物。
这部电影的情节的步步推进,整部电影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在官与民的问题下,政府官员的腐败、国家权利分配的不均、阶级分化严重、家庭关系的紧张、由于偷情科里亚与迪马的分道扬镳……在这个俄罗斯西北部的小港,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民族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全被揭露了出来,从民族层面来说,这些问题已经不仅仅影响到了俄罗斯民族的物质世界更是一场空前的信仰危机。
东正教,在伊万三世大公迎娶拜占庭索菲亚公主后被定为俄罗斯国教,由于俄罗斯民族的罗马情节,东正教也自然而然的被他们视作正统。祷告、洗礼、领圣餐这些都是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民族数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可在历史上,这个民族经历过三次信仰危机,第一次在十九世纪,俄罗斯这个古老的帝国迈着缓慢的脚步开始走向近代化的同时丢弃了这个古老民族的诸多高尚的传统,一代文学大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罪与罚》的故事背景就是在俄罗斯民族面对时代大变革的同时信仰的缺失(甚至是需要救赎);第二次危机在二十世纪,苏联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权欲将耶稣的形象从瓦西里大教堂中抹去,可这个倔强的战斗名族却用一株株窗前的向日葵将圣子留在心中;而第三次,也就是现在,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在重建过程中出现无数新的问题。导演萨金塞夫以巴伦支海偏远地区的小港作为背景,以小见大将整个俄罗斯的问题揭露出来,个人、家族、政府乃至宗教,与东正教有关的影像在本片中一共出现过四次,第一次在二十三分钟,瓦迪姆(市长)因为对无法连任市长的不安而去寻求主教的安抚,可主教却回答道,“你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俗世担忧,并让他牢记那个预言。”瓦迪姆还是感到不安,追问主教是否是自己做的还不够多,主教却这样回答他。第二次是在主教家中。
导演将主教的家布置的金碧辉煌,和俄罗斯传统大家族的富贵相几乎一样。第三次则是科里亚在妻子失踪后在杂货店偶遇瓦西里神父,神父跟他讲了约伯的故事,可很显然科里亚就是当下丧失了信仰的那类俄国人,他并不理解神父的故事也没有拿圣餐,只是帮神父将面包抗回了神父的住处。接下来的一场戏戏剧张力极强,神父开始挨家挨户的分发面包,可有位看似虔诚的老妇亲手从神父手中拿过了面包却随即将圣餐扔到了猪食槽里。全片前后关乎正统、民族自豪感、国家荣耀的宗教象征——圣餐,最终却化作了几只家养动物的饲料,对于一向以虔诚、善良和高尚的俄罗斯民族,这无疑是巨大的讽刺。而最后一次东正教的出现则是在片尾,此时迪马早已离开这座偏僻小港,莉娅自杀,罗马被帕莎夫妇收养,科里亚被抓进监狱,科里亚的小屋最终也如瓦迪姆之愿被拆除,此时本片在基础剧情上的矛盾似乎已经结束,故事也似乎进入尾声。但俄罗斯、俄罗斯民族以及他们的灵魂究竟该怎样得到救赎?
主教在教堂中宣扬的俄罗斯民族的进步又究竟要怎样来填补这个曾经辉煌的民族在信仰上的缺失?
二十一世纪的俄罗斯民族,在贝尔加湖畔的烟波缭绕和伏尔加河船夫粗犷的嚎叫中,升天大教堂旁克里姆林宫内,那只名叫利维坦的巨兽,将在新的世界体制下带领他的人民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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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利维坦》内容简介
《利维坦》内容简介
《利维坦》是由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创作的一本书,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作品简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兽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后来人们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这个利维坦(Leviathan)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它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内容简介:
论人
霍布斯以讨论人性作为本书的首部分。他将一个人类描述为一种不断变动的事物,他试图通过实例来指出人类的一切都可以用唯物的方式呈现,也就是说,无需诉诸一外在于人类心灵、非物质的灵魂或是能力。 霍布斯接着将这种术语定义清楚。 善和恶不过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喜好和欲望的术语,而这些喜好和欲望也只是喜好接近或远离某对象的心中倾向。 他指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政治神学,经院哲学,之所以兴盛发展是建立将许多日常用语混淆在一块,像是“无形的物质”一词,这对于霍布斯而言就是一种词语上的矛盾。
霍布斯在描述人类心理时,完全没有提及“至善”(Summum Bonum),这是过去的权威主张。不仅是在概念的“至善”是多余的,并且从人类欲望的多变性来看,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物。因此,任何政治共同体若希望提供其成员最大的利益,将会被这种目标所分裂,因为没有人可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利益。 其结果将是内战。
然而,霍布斯指出有“至恶”(summum malum),即最大邪恶的存在。此即对暴力死亡的恐惧。 一个政治共同体可以建立在此种恐惧上。
既然没有“至善”,自然状态下的人就不会组成一个最寻求最大公共利益的政治团体。但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之外,则是一个无政府的状态。 有鉴于人类本性与欲望的多变性,以及对稀缺资源的需要以满足这些欲望,自然状态,如霍布斯所称这个无政府主义的情况,必然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亦即所有人之间的战争。即使两个人不争斗,也不能保证一人不会因为其财产或是某种受屈的荣誉感试图杀死另一人,所以他们必须不断地对彼此抱持戒心。甚至抢先攻击自己的邻居,也是非常合理的。
" 因此,在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时期所产生的一切,也会在人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体力与创造能力来保障生活的时期中产生。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因此,如何避免自然状态变成了政治思考的核心。这种思考往往与自然法思想密切相关,但霍布斯认为这不应该称作“法”,因为没有人可以有能力加以实行。人类理性最关注的便是寻求和平,但当和平无法达成时便会思考如何以战争取得最大利益。 霍布斯明白指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正义的存在,每个人对于任何事物都能够声称自己具有所有权。 自然法的第二守则即是,任何人都应该放弃主张拥有一切事物,当其他人也愿意如此做的时候,借此远离自然状态,并且建立一个有权统治这些事务的共和国。霍布斯总结第一部分,指出能够落实上述两条的另外17条自然法原则,并且回答一个主权国家当人民不同意其存在时,这个主权代表了什么意义。
论国家
第二部的开头便论述一个国家存在的目的:"我们看见天生爱好自由和统治他人的人类生活在国家之中,使自己受到束缚,他们的终极动机、目的或企图是预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保全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更为满意的生活;也就是说,要使自己脱离战争的悲惨状况。正像第八章中所说明的,没有有形的力量使人们畏服、并以刑法之威约束他们履行信约和遵守第十四、十五章两章中所列举的自然法时,这种战争状况便是人类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国家是在所有人都同意以下方式所成立的:“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与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与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主权有12个主要权利:
由于他们订立了信约,这便意味着他们不再受任何与此相反的旧信约的约束了。这样说来,已经按约建立一个国家的人,由于因此而受信约束缚必须承认某一个人的行为与裁断,按照法律说来,不得到这人的允许便不能在自己之间订立新信约,在任何事物方面服从任何另一个人。
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利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与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这样一来,他的臣民便不能以取消主权作借口解除对他的服从。
由于多数人以彼此同意的意见宣布了一个主权者,原先持异议的人这时便必需同意其余人的意见;也就是说,他必须心甘情愿地声明承认这个主权者所作的一切行为,否则其他的人就有正当的理由杀掉他。
由于按约建立国家之后,每一个臣民便都是按约建立的主权者一切行为与裁断的授权者,所以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说:主权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对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构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义,因为一个人根据另一个人的授权做出任何事情时,在这一桩事情上不可能对授权者构成侵害。
根据以上所说的道理看来,处死一个主权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对主权者加以其他惩罚都是不义的。
决定哪些学说和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决定对人民大众讲话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和什么程度内应受到信任、以及决定在一切书籍出版前,其中的学说应当由谁来审查等都属于主权范围。因之,主权者便有权审定意见和学说,或任命全体审定人,把这事当成和平所必需的事,像这样来防止纠纷和内战。
主权还包括以下的全部权力,即订立规章,使每一个人都知道哪些财物是他所能享有的,哪些行为是他所能做的,其他臣民任何人不得妨害。
司法权也属于主权的范围。这就是听审并裁决一切有关世俗法与自然法以及有关事实的争执的权利。
与其他国家和民族宣战媾和的权利也是主权范围内的权利。
平时和战时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甄选权也属于主权范围。
交付给主权者的权力中还有根据他事先制定的法律对每一臣民颁赐荣衔爵禄之权以及施行体刑、罚金与名誉刑之权。
必须有荣衔法规,并且还要有一个公开的尺度来衡量对国家有功或者有才能为国立功的人的身价;此外还必须有某一些握有武力来执行这些法律的人。
霍布斯明确反对的权力分离的想法,像是以后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第6部分可能是过去比较没有重视的部份,他主张媒体审查并且反对言论自由,只要这对于主权的统治有所危害。“管辖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根据世代生育的方式,另一种是由征服而取得的。”162 前者叫做宗法的管辖权,后者叫做专制管辖权。
国家的类型
国家的类型有三个形式(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
国家的区别在于主权者的不同,也就是在于代表全体群众和其中每一个人的人有差别。统治权不操在一人手中便操在多人组成的会议手中。而会议则要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进入,便是并非每一个人、而只有不同于其他人的某些人才有权进入,因此我们便显然可以看出,国家只有三种。因为代表者必然不是一个人便是许多人。如果是许多人,便不是全体组成的会议,就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当代表者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国家就是君主国,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会议时便是民主国家或平民国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便称为贵族国家。
而且就只有这三种:
此外就不可能有其他的国家了。因为主权必然是不归一个人握有,就要由许多人握有,或全体握有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历史和政治书籍中还有其他的政体名称,如僭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等。但这些并不是另外的政府形式的名称,而只是同一类政府形式遭人憎恶时的名称。因为在君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僭主政体,而不高兴贵族政体的人就称之为寡头政体。同样的道理,在民主政体之下感到不满的人就称之为无政府状态,意思就是没有政府的状态。但我认为任何人都不会相信,没有政府也算是一种新的政府。根据这同一理由,人们也不应当在他们喜欢某种政府时便认为它是某种政府,而在不喜欢或受到统治者压迫的时候又认为它是另一种政府。
在实际的考量之下,君主制是最好的:
这三种国家的差别不在于权力的不同,而在于取得和平与人民安全(按约建立国家的目的)的方法上互有差别。如果把君主政体和另外两种政体加以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第一,不论任何人承当人民的人格、或是成为承当人民人格的会议中的成员时,也具有其本身的自然人身份。他在政治身份方面虽然留意谋求公共福利,但他会同样或更多地留意谋求他自己以及他的家属和亲友的私人利益。在大多数情形下,当公私利益冲突的时候,他就会先顾个人的利益,因为人们的感情的力量一般说来比理智更为强大。从这一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说: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进也最大。在君主国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君主的财富、权力和尊荣只可能来自人民的财富、权力和荣誉。因为臣民如果穷困,鄙贱或由于贫乏、四分五裂而积弱,以致不能作战御敌时,君主也就不可能富裕、光荣与安全。然而在民主政体或贵族政体中,公众的繁荣对于贪污腐化或具有野心者的私人幸运说来,所能给予的东西往往不如奸诈的建议、欺骗的行为或内战所给予的那样多。[2]
继承
继承权永远与主权密切相关。民主和贵族的继承制较为简单,君主制则相对困难:
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发生在君主政府之中,这种困难所以产生是因为初看起来谁将指定继位者不明确,有许多时候他所指定的继位者是谁也不明确。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需要运用的推理都比每一个人一般惯于运用的更严格。
因为在一般人都没有仔细思考。 然而,继承绝对是君主的天赋权力:
关于具有主权的君主的继承者由谁指定的问题,写的真的很烂,(因为选任的国王和王侯并不具有主权的所有权,而只具有使用权),我们要考虑的情形是:要不是在位的国王有权规定继承问题,便是这种权利又重新归于散乱无纪的群众之中。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具有主权所有权的人死去之后根本没有给群众留下任何主权者,也就是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大家应统一在他身上,因而能做出任何统一行动的代表者,于是他们便不能选举任何新君主;这样一来每一个人便都有平等的权利臣服于他认为最能保护他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还会用自己的武器来保卫自己,那样就是回到混乱状态当中去,回到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当中去,和当初建立君主国的目的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就可以显然看出,君主国一旦按约建立,就永远将继承者的问题交给在位的国王根据其判断与意志处理了。
但是由谁任命君王则不总是确定的:答案是:
有时还会发生在位之王指定继承其权力的人是谁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根据他明确的语言和遗嘱决定,也可以根据其他充分的默认表示来决定。
这意味着:
当他在世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明确的话语或遗嘱来宣布,如罗马最初的几位皇帝宣布其继承人的情形就是这样。
要注意的是,这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因为继承人一词本身并不意味着传位者的子女或近亲,而只是指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宣布的应继承他的地位的任何人。因此,如果一个国王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明确地宣布某某人将成为其继承人,那么这人在前任国王死后马上就具有当国王的权利。
然而,实际上这代表了:
但在没有遗嘱或明确的话语的地方,就要遵从代表意志的其他自然表示,其中有一种就是习惯。因此,在习惯规定绝对应由最近的亲属继位的地方,最近的亲属便有继位的权利。因为在位之王不愿如此的话,他在世时是很容易宣布这一点的。
所以在现实中我们首先会挑选长子。
宗教
在“利维坦”,霍布斯明确指出,主权有权干预宗教信仰与教条,而且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是自起争端。霍布斯提出了他自己的宗教理论,但指出他会顺从主权的意志(当主权被重新建立,再次提醒读者:“利维坦”是在内战期间所写),无论主权的理论是否合理。塔克认为,它标志着霍布斯是宗教战争后共和国的宗教政策的支持者。
税制
霍布斯也探究了主权征税的问题,不过他的经济理论并不如政治理论受到重视。 霍布斯相信正确的平等也包括了征税的平等。税制的平等并不基于财富的平等,而是根据他对于国家法律的维护与维持所尽的心力。 霍布斯也支持国家应该要帮助那些无法自力更生的人,这便从国家的税收里支出。
作者简介: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人,他是西方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对国家和法律的根本问题进行了精深的思考。主要著作有《利维坦》、《论公民》等。他的《利维坦》具有非凡的逻辑性和想像力,使政治哲学得到了一种逻辑严密的系统发挥,成为经世名著。
作品思想
“利维坦”指一种威力无比的海兽,霍布斯以此比喻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该书主要论述作者的国家起源学说和社会政治思想。他认为自我保存和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但在人人为敌的“自然状态”中不能够实现。人们为了摆脱这种状态,便订立契约,国家由此产生。他主张君主专制制度,强调王权高于教权。此外,还阐述了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学说,揭露了经院哲学和宗教迷信的危害。
霍布斯认为人是生而平等自由的,因此人类的自然状态就叫做享有充分的自然权利的状态。“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世界再没有比这现象更足以表达才智的平等分配。由于人们能力的平等,彼此就会成为仇敌,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人们就设法控制或征服他人,相互疑惧,彼此争斗其次.人天生是恶的,不断发生争执。霍布斯说:“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由于这些争执。便引起相互间漫无止境的掠夺,乃至于血腥屠杀,所谓“人对人像狼一样”的名言就是这样引申出来的。他的结论是:人的自然状态就是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人人互相为敌的战争中,没有什么是不公道的。因为当时没有公共的权力,没有法律就没有公道。虽然自然状态下的人是平等的、绝对自由的,但这无疑是一个苦难的自然状态。当然,霍布斯并不相信这种自然状态曾经真的普遍存在过,他只是作为一种理论上的推导。
霍布斯强调,为使人类不致在互相残杀中被消灭,“必须寻找和平和遵守和平”。能使人类竭力走出自然状态的,就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则——自然法,它用来限制每个人基于本性与本能的自然权利,以便维护和平与秩序。霍布斯说:“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这种诫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其自然法的中心点是“自我保存”的个人主义。霍布斯的主要目的是论述人类如何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的,也就是如何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的,为此,他提出了十四条自然法原则,概括起来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断定,自然法的原则和内容是能够被人遵守的,而且永恒不变。因为自然法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寻求和平”,而和平则是人们满足自己欲望所必需的,是不可改变的。
在自然状态下虽有自然法起调整作用,但人类要摆脱人与人的敌对状况,必须寻求能使大家畏惧并指导其行动以谋求共同利益的公共权力,社会契约是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的必经之路。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集体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转化为一个意志。于是,人们就把自己的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统治者来支配和管理,在他们之间建立起一种公共的权力,避免无穷的争斗,根据这种契约便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于是就形成了国家。
;⑷ 霍布斯《利维坦》(第四章)
印刷术虽然是很具天才的发明,但和文字的发明比起来则相形见拙。究竟是谁最先发现了文字的用法已经无从得知了。据说首先将文字传入希腊的人是腓尼基王阿基诺尔的儿子卡德谟斯。这是一项为利至溥的发明,可以延续有关过去时代的记忆,可以使散处于全球为数众多而相距遥远的地区中的人类互相勾通。同时,文字的发明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是细心观察舌头、软颚、嘴唇等等语言器官的各种动作,并根据这种观察造出同样多的字形差异来加以记忆才产生的。
但最高贵和最有益处的发明却是语言,它是由名词或名称以及其连接所构成的。人类运用语言把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当思想已成过去时便用语言来加以回忆;并用语言来互相宣布自己的思想,以便互相为用并互相交谈。没有语言,人类之中就不会有国家、社会、契约或和平存在,就象狮子、熊和狼之中没有这一切一样。第一个创造语言的就是上帝本身,他曾教导亚当怎样为他给亚当看的生物取名,圣经在这一问题上只说了这么多。但这就足以指导他在实地和这些生物厮混及使用他们中,遇有必要时起出更多的名称,同时还逐步以一种方式把它们连起来,使自己的意思能被理解,象这样连续经过若干时候以后,他就会获得自己所要用的那么多语言,只是没有讲演家或哲学家需要的那样丰富。因为我在圣经里还找不出任何根据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推论出,亚当曾被授以一切图形、数字、度量、颜色、声音、幻想和关系的名称,更没有被授诸如普遍、特殊、肯定、否定、疑问、祈求、无限等很有用的词或语言的名称。实有、意向性、本质以及经院学派所用的其他无意义之词就更谈不到了。
但亚当和他的后裔所获得和扩充的这种语言在巴比塔又全部失去了;那时由于他的背叛,上帝使每一个人都忽然间忘了自己原先的语言。他们因此而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去,所以现存语言的差异必然是在需要(一切发明之母)教给他们的方式下逐步从他们身上产生的,而且经过一段长时期后在各地愈来愈丰富。
语言的一般用处是将心理讨论转化为口头讨论,或把思维序列转化为语言序列。象这样做有两种用处,一种是记录我们的思维序列。这种序列由于容易遗忘,使我们必须从头进行构思,但通过作为标记的语词就可以重新回忆起来。所以名词的第一个用处就是作为记忆的标记。另一个用处是:当许多人运用同一些语词时,他们可以通过这些语词之间的连系与顺序互相表达自己对每一件事物所想象或想到的是什么,同时也可以表示他们所想望、惧怕或具有其他激情的东西。在这种用处方面,语言被称为符号。至于语言的特殊作用则是:第一,表示我们通过思考所发现的任何现存或过去事物的原因以及我们所发现的现存或过去事物可能产生的结果。总起来说,这就是获得学术知识。第二是:向他人说明我们所获得的知识,也就是商讨和互教。第三是:使别人知道我们的意愿和目的,以便互助。第四是:无害地为了娱乐和炫耀而玩弄语词以自娱和娱悦他人。
相应于这几种用处,语言也有四种滥用。第一是用词意义不准,表达思想错误。他们用这些语词把他们从未构想过的东西表达为自己的概念,因而欺骗了自己。第二是在隐喻的意义下运用语词——也就是不按规定的意义运用,因而欺骗了别人。第三是用语词把并非自己意愿的事物宣称为自己的意愿。第四是用语言来互相伤害。自然既使某些生物具有利齿、另一些具有角、还有一些具有手来伤害敌人,所以除开有义务加以统治的人以外,用舌头来伤害对方便是一种语言的滥用、在有义务加以统治的情形下便不是伤害,而是纠正和改造。
为了记忆原因与结果的序列而应用语言时,其方式在于给这些序列加上名称并把它们连接起来。
名词中有些是专有的,只为某一对象所特有,如彼特、约翰、这个人、这棵树等。
还有一些则是许多东西所共有的,如人、马、树等;其中每一个虽然都只是一个名词,但却是许多不同的具体对象的名称。这一切的总和便是普遍。世界上除了名词以外便没有普遍,因为被命名的对象每一个都是一个个体和单一体。
对许多东西加上一个普遍名词是由于它们在某种性质或其他偶性方面类似。专有名词只能使我们心中想起一个对象,普遍名词则使我们想起那许多对象中的任一个。
普遍名词中有些范围大、有些范围小。较大的包含较小的;还有一些则范围相等、互相包容,比方说,身体一词的意义便比人这个词的意义广泛,并包括后者。人和理性两词则范围相等,互相包容。在这儿我们必须指出的是,所谓名词并不能总是象语法里面那样理解为一个词,有时由于曲折的表达方式而指许多词的结合,因为“行为上遵守祖国法律的人”便只是一个名词。相当于公正这一个词。
加上这些意义范围或大或小的名词之后,我们就把心中构想的事物序列的计算变成了名词序列的计算。举个例来说:一个人如果生来完全聋哑并一直保持这种状况,完全不能运用语言,那么当他把一个三角形摆在眼前,旁边再摆两个直角(如一个正方形的两个角)时,他就可能通过默想加以比较,发现这三角形的三个角等于旁边的两个直角。但如果拿另外一个形状不同的三角形给他看时,他要是不从头想过一次,就不可能知道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角是不是也等于这两个直角。但一个能运用语词的人,当他观察到这种相等关系不是由于边的长度或他那三角形中的任何其他特殊条件造成的,而只是由于边是直的、角是三个——这正是他把这图形称为三角形的全部条件;这时他就会大胆地作出一个普遍的结论,说这种角的相等关系在所有的三角形中都存在,并且会用以下的普遍词句来表示他的发现:“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于是从一个特殊中所发现的结论便会作为一个普遍法则而被记录和记忆下来,使我们不必在心中计算时间和地点,并且除开第一次以外,也可以使我们免除一切的心理劳动,使我们在当时当地发现为真确的事物对一切时间和地点说来都真确。
但运用语词表达思想最明显的地方是在数数上。一个天生的傻瓜如果从来就记不住一、二、三等数字的次序的话,那么他在敲钟时便会一下一下数,并且一边点着头说:一下、一下、一下,而决不可能知道钟到底是敲几点了。看来以往曾经有一个时期这些数字的名称还没有通用,人们想计数就不得不用一只手或两只手的手指头来数。因此,现在任何民族的数字名称便都只有十个,有些民族中还只有五个,数完就得从头起。一个能数到十的人,如果不按着顺序背,就会变得糊涂,不知道什么时候数完了这十个数,更不能进行加、减以及其他一切算术运算。所以没有语词是不可能计数的,更不能计算量值、速度、力等等!这类的计算对人类的生存或福利说来却是必需的。
如果把两个名词结合成一个序列或断语(如“人是一种生物”,成“如果他是一个人、他就是一个生物”等等),而后一名词——生物所指的意义又包括了前一名词——人所包括的一切意义,那么这一断语或序列便是真实的,否则就是虚假的。因为真实和虚假只是语言属性,而不是事物的属性。
没有语言的地方,便不可能有真实或虚假存在;错误倒是可能有的,比方我们预计某种事情不会发生、或怀疑某种事情不曾发生过时便是这样。但在任一种情形下,我们都不可能说这人不真实。
既然真实在于断言中名词的正确排列,所以寻求严格真实性的人就必须记住他所用的每一个名词所代表的是什么,并根据这一点来加以排列。否则他便会发现自己象一只鸟在上了粘鸟胶的树枝上一样,纠缠在语词里,愈挣扎就粘得愈紧。从古到今,几何学是上帝眷顾而赐给人类的唯一科学。人类在几何学中便是从确定语词的定义开始的。这种确定意义的过程被称为定义,是人类进行计算的开端。
根据这一点我们显然可以看出,对于任何一心追求真实知识的人说来,检查以前作者的定义是怎样有必要了;如定义是随随便便定的,就要加以修正或自己重定。因为定义的错误在计算进行时会自行增殖,并且会引导着人们得出荒谬的结论;这些他们最后会看出来,但要是不从荒谬结论的根源所在的开始之处起重新算过,他们就不能免于荒谬。于是迷信书本的人就会象有些人一样,只把许多笔小数目加成大数,不考虑这些小数目到底算得对不对;最后发现错误显著了时,还满心相信原先的基础,不知道怎样才能搞得清楚,而只是浪费许多时间在账簿上来回翻找。其情形就好象是一些鸟,从烟筒进来后,发现自己被关在一间屋子里一样,由于没有那样聪明,认不出是从哪条路进来的,于是便对着玻璃窗上那种非真实的光线乱扑。所以语言的首要用处便在于名词的正确定义;这是科学上的一大收获。语言的首要滥用则在于错误的定义或没有定义。一切虚假或无意义的信条都是从这里来的。这也使那些从书本的权威中接受教育,而不运用自己的思考的人赶不上无知无识的人,其程度正与具有真知的人优于无知者是一样的,因为无知是真正学识与谬误学说之间的中点。自然的感觉和映象是不致于荒谬的。自然本身不会发生错误。人们的语言愈丰富,他们就愈加比普通人聪明或癫狂。没有文化的人不可能杰出地聪明;同时他们要不是由于疾病或器官结构发生病态使记忆受了伤害,便也不可能突出地愚笨。因为语词是聪明人的筹码,他们只用来计算;但却是愚笨者的金钱,他们根据亚里士多德、西塞禄、托马斯或任何其他学者——只要是个人就行——的权威来估价这些金钱。
举凡可以列入或进行计算,并可以相加而成为和、或相减而留下差的一切都是名词的主体。拉丁人把金钱帐目称为理由,把金钱的计算称为推理,我们在票据或账簿中称为项目的,他们都称为名目,也就是名词。看来他们把理知一词推广到其他一切事物的计算能力上去,就是从这儿来的。希腊人对于语言和推理只有一个名词——逻各斯。他们并不认为没有任何语言不具有推理,而是认为没有任何推理不具有语言。他们把推理的活动称为三段论法,其意义就是言语之间的序列的总结。由于同一种事物可能因不同的偶性而进入计算,为了表示这种差异,其名词便有各种不同的偏离原意的解释和变异。
这种名词的变异可以归为四大类。
首先,一种事物可能由于物质或物体而加以考虑;如有生命的、有知觉的、有理性的、热的、冷的、被移动的、静止的等等便属于这一类。物质或物体一词便是通过他们被理解的。所有这类的名词都是物质的名词。
第二,事物也可能由于我们认为存在于它本身之中的某种偶性或性质而被考虑,好比由于“被移动”、“如此之长”、“是热的”等偶性而被考虑时便是这样。在这种情形下,事物本身的名称只要稍加改变或使之稍微偏离原意,就可以成为我们所考虑的偶性的一个名词。比方对于“有生命的”,将“生命”列入考虑;对于“被移动的”,将“运动”;对于“热的”,将“热”;对于“长的”将“长度”列入考虑之中等等。
所有这些名词都是使一种物体或物质与另一种物质或物体相区别的偶性和特性的名词,人们称之为抽象名词;因为它们不是从物质中抽绎出来的,而是从物质的计算中抽绎出来的。
第三,我们也将自己身体上据以作出上述区别的性质考虑进去;例如当我们看见任何东西时,我们所考虑的不是这东西本身,而是它在幻象中的视见、颜色或观念。当任何东西的声音被我们听见时,我们所考虑的也不是它本身,而只是听闻或声音,这些都只是我们通过耳朵对它所产生的幻象或概念,于是这一类便是幻象名词。
第四,我们还会把名词本身和语言加以考虑并给上名称,因为一般的、普遍的、特殊的、歧义的等等都是名词的名词。
而肯定、疑问、命令、叙述、三段论法、说教、讲演等等以及许多其他这类的名词则是语言的名词。
以上所说的便是各种肯定名词的全部。它们被用来表示,(1)自然界中存在的东西,(2)可以由人类心理假想为存在的;或想象出是存在的物体,(3)对物体而言,存在或假想为存在的固有性质,(4)语词与语言。
还有另外一些名词称为否定名词,是表示某一语词不是所说事物的名称的符号,如无物、无人、无限、不可教的、不可能的等等。它们虽然不是任何事物的名词,但由于使我们能否定运用得不正确的名词,所以在计算、纠正计算或回忆以往的思维时仍然有用处。
所有其他的名词都是无意义的声音。共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出的名词,意义还没有由定义加以解释。经院学者和陷入迷津的哲学家造出了大量这类名词。
另一类是把两个意义矛盾而不相一致的名词放在一起造成的名词,如无形体的物体或无形体的实体(其实是同一回事)等等以及许多其他这类的名词都是。因为不论何时当任何断言虚假时,构成断言的两个名词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名词后根本不可能表示任何事物。比方说,如果“四角形是圆的”这一断言是虚假的,那么“圆四角形”这一语词便不可能指任何事物,而只是一个声音。同样的道理,如果说美德可以倾注或吹上吹下这句话是虚假的,那么“倒入的美德”、“吹入的美德”等语词便和“圆四角形”同样荒谬而无意义。
因此,我们所见到的无意义的语词便很少不是由某些拉丁或希腊名词组成的。一个法国人很少会听到人家把救世主称为Parole,但却常常听到人家称之为Verbe.但Verbe和Parole根本没有区别,不过一个是拉丁文,另一个是法文而已。
当一个人听到任何一句话而具有这句话的语词以及其连接结构所规定表达的思想时,就谓之理解了这句话。理解只是语言所造成的概念。这样说来,如果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据我所知是这样),那么理解便也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样说来,荒谬和虚假的断言如果是普遍的,便不可能有人理解。虽然有许多人自以为能理解,其实他们只是在愚笨地学舌或默默地记诵而已。
关于说明人类心理的欲望、反感、激情等语词以及其用法与滥用等,等到讨论完激情时再谈。
影响感情的事物的名词,也就是使我们感到愉快或不快的事物的名词,由于同一事物不可能使所有的人发生相同的感情、也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候使同一个人发生同一种感情,所以在人们一般的讨论中,意义便是不固定的。由于所有的名词都是用来表示概念的,而所有情感又都是概念,所以当我们对同一类事物的感受不同时,就很难避免名词方面的分歧。
因为我们所感受的事物的本质虽然相同,但由于体质结构的不同和意见的偏执使我们在接受时发生差异,所以便使每一种事物都具有我们自己的不同激情的色彩。因此,一个人在推理时便必须注意语词;它在我们关于事物本质所构想的意义以外还会具有说话的人的本质、倾向与兴趣所赋与的意义,比如德与恶等名词便是这样。因为一个人所谓的惧怕、另一个人会称之为智慧,一个人所谓的公正、另一个人会称之为残酷,一个人所谓的大方、另一个人会称之为糜费,一个人所谓的愚笨,另一个人会称之为庄重等等;所以这类的名词从来就不能用为任何推理的真实基础,比喻或隐喻也是这样;但后者的危险性较小,因为它们已经公开表明本身的意义是不固定的,而前者则不是这样。
⑸ 数字货币:星辰大海还是终极霸权
邵宇
以Libra为代表的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是非商品、非主权的超级货币形态。如果数据是未来最大的资产,那么数字货币一定是未来的终极货币形式。数字货币必将最终成为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产生的新经济和新(数据)资产的价值量度、支付手段、财富储备和世界货币。
如果由其任意发展,它的发展趋势或许是先干掉小国货币,再干掉小数字货币,再干掉(跨境银行端)支付系统,然后干掉霸权货币,而屠龙的勇士或许变为最终的巨龙。
数字货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我们对数字货币诞生之前的各种货币形态都很熟悉,要么是商品货币,例如黄金、白银,要么是信用货币,如法币(纸币)。新的数字货币如果只是比特币,它的总量有限,影响可控。但如果像Libra或者央行主权货币大规模发行的话,故事就很不一样了。
这些数字货币是真正全新的基于算法而形成的信任和共识的产物,还是基于有形的传统的积累,不过是它的一个数字升级,这是完全不同的路径。未来货币的主流一定是数字货币,只是不确定它究竟是央行的主权延伸,还是Libra这种商业的,或者全部开源或者全部去中心的,更像最初的私人货币。
区块链也就十年的 历史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有很多的问题。其局限性与金银类似,金银也是非主权的,其实也是。Libra与其有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派生体系不一样。Libra是一种妥协和折衷,它必须要征得现有利益主体的同意才能往更高的层次发展,但总有一天会脱离它的母体,数字货币大概率是这样的发展趋势。
每一种货币都要有理论基础,才能支撑整个金融逻辑的进化。比如说金银时代,逻辑很简单,一个简单的货币数量论,再 加上 所谓的黄金运输点,我们既能搞定汇率,又能搞定利率。但问题是,从信用货币或者主权货币开始,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这种变异所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人类现在没有办法控制它,或者说完全失去控制(对应的微观的定价理论又应该如何进化也是个巨大挑战)。
信用货币是双重构架,理论上高能的货币是由央行来控制的,但广义货币是基于动物精神,怎么样创造它?M2实际上是内生的。一旦出现危机,央行肯定会挺身而出,因为那个时候整个市场的动物精神全部被吓没了,你只能走凯恩斯道路,其实现在还是这样子。大部分货币政策都是控制信用总量(杠杆的)。
现代货币理论下,债务与货币同源,往下走,在全世界主权信用货币情况下,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什么呢?是货币幻觉,资产的泡沫,最终进入到庞氏骗局,要么是通货膨胀(产能不足),泡沫破灭(一再出现),甚至是国家破产(除非大而不倒)。只不过这个庞氏可能是由主权经济体来主导。
当前债务积累的状态,以及过去十年为了拯救危机的方法,很荒谬的,过去的危机是因为在2008年之前放了太多的货币,而拯救危机的方式是释放更多的货币,大家知道到了现在整个经济要进入到新一轮衰退,大家所做的唯一动作是什么?就是继续放水。什么叫疯狂?就是你不断重复做一件事情,但又期望不同的结果,全球正在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
理论也作出了新的迎合,成为权力的奴仆,发明了所谓现代货币理论(MMT),有了MMT,最终的底线就全没有了,只要没有通胀,印钞是没有极限的。就是因为我们现在整个信用理论的基础,债务跟货币是同源的,是信用创造了债务,所以它产生的结果要么是通胀,这是德国在1923年遇到的情况,因为产能不足。
二是泡沫的破灭,或国家的破产,当然这个在不断地出现,除非你是全球货币,也就是全球储备的主权货币像美元,美国现在的债务大家都知道巨大,为什么没问题呢?因为没有选择,你不能选宇宙币吧,美国是最大的最后的全球“贷款人”。
经典的谬误
我们现在的问题,坦率地说,是基于一个非常错误的著名恒等式,在信用经济体里,广义货币M2=GDP+CPI+资产CPI,这是经典的谬误。
很简单的道理,我们觉得似乎大部分M2都应该为我们的GDP+CPI,就是名义的产出消化掉,而剩下来部分进入到资产泡沫领域,看过去 30 年的样本,蓝色线代表创造财富的能力(名义GDP),红色线代表M2,也就是创造货币的能力。
M2与名义GDP增速的差,人们大致认为它可能会进入泡沫领域,其实并不是。因为这样看,每年只有额外5%的货币供应会进入泡沫领域。有证据显示,在M2里头10%是进入GDP的创生,10%进入到CPI,80%进入到的资产价格,一般的认知其实是一个重大的谬误。
可以想见,当上个季度的名义GDP增长是8.5%,M2却变成8%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金融乱象,包括跑路违约和资产价格缩水。跑路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央行还发出数字货币,而是在于流动性快速的缩紧。你看到第一个反应是金融市场的反应和泡沫的去化,实体经济当然是连带伤害。
所以我们被困在这样一个错误的信用经济模型或者公式里头,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可能生活在一个巨大的货币幻觉,而这些货币幻觉来自于信用系统或者自身膨胀的速度,在过去40年里,经济体膨胀了240倍,很了不起的奇迹。大家穿的用的,这些物资财富我们创造了200多倍,同时投放出来的货币高达1000多倍,这就是经典的信用货币带来的困境。发达经济体也是如此。
为什么所谓货币中性理论一开始就错了,它绝对不可能是中性的,从短期来看,从长期来看都不是中性的,如果货币真的就只是交易的媒介,那时候谈货币中性是合适的,但货币怎么可能只是交易的媒介呢?如果货币不是中性的,那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在哪里?就没有了,而且没有公允的法则去判断谁能够得到最大的财富,一定会引起分化,但是技术的精英或者新的 科技 会带来更好的世界吗?在回答这个的时候要特别地小心。如果各国货币当局不太靠谱的话,那么类似Facebook这样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就会更靠谱一点吗?
Libra会靠谱点吗
Libra会伪装得更靠谱一点,基于的理论是什么呢?基于的是SDR,也就是所谓的ESDR,用不用分布式技术?它会用,它强调五年以后就会交出来使用,现在其实是基于自己的网络、自己的用户,再 加上 100个大玩家(现在是24个),构成了实际上是一个联盟链,但它跟现实的妥协在于拿了现实资产作为抵押1:1发行。
我个人的理解,它就是定义了Move的语言,把一些资产包不断地移动,但这个移动可能会在算法上带来优势,也就是它很难出现很多的漏洞,比如说凭空消失或者被攻击,当然这个取决于那个26岁程序员写的计算机语言有多么美妙,现在看来未必见得比现有的区块链技术进展更优异。
但是100家企业所发行的基于多种币种的ESDR就比几个大国一起发行的SDR更加靠谱吗?大家知道SDR基本上完蛋了,除了用于最顶级的国家之间的小部分清算,后来发现也没啥用处。因为到了危机的时候大家索性就抛弃SDR,直接上强力币种的互换就完了,美元做了互换,人民币也在做。
如果Libra成功,这就是一个分水岭,它将创造一个终极的企业帝国,它做到的就是去掉主权的政治中心化,但是强化了商业中心,它会成为Libra最优货币区(类似欧元)。我们认为一开始它一定小心翼翼的听从监管的安排,但1比1的复制仅仅是开始,创造货币早晚会来临,品格再良好的私人中央银行也会试图获取铸币税。
理想主义会让位于现实利益。如果由其任意发展,它未来趋势一定是先干掉小国货币,再干掉小数字货币,再干掉(跨境银行端)支付系统,最终干掉霸权货币,成为全球的私人央行。
但是它不稳定,不稳定不仅是来自于其架构的不稳定,也就是它采用哪几种来构成SDR的篮子,更重要的是如果脸书发了,估计谷歌也会发,腾讯、阿里也会发。而且估计当局也会支持他们发,这样又变成了多种货币区在网络空间中不断地竞争,就像已经看到几千种区块链货币在不断地竞争,最终取决于联盟链究竟有多大,底层的应用场景究竟有多么的广泛,以及最后的贷款人究竟是谁。
如同不同经济体之间实力差异变化所带来的汇率波动,哪怕都常用一样的数字货币基础技术。这个场景,好像跟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描述的情形有些相似。
现在看Facebook拥有5000亿美元市值大而不倒,但我们也看到过原来市值很大的公司,最后消失变零的情况,那时候找谁去兑现呢?如果说数字货币最终会取代实体货币黄金白银,也取代主权货币,总之挑战的是现有货币当局和背后重大的利益分布。
当然我们认为也许算法(数学)是代表一种更高层级的,大家都能共用的语言,网络也是这样,它更多是一种信任机制,信任机制恐怕也是一种算法和凝聚共识的叙事。
原来我们基于真金白银的原始状态,后来基于主权利维坦发行的信任,现在明显都已经辜负了我们,难道数字货币就能不辜负我们了?实际上所有技术精英的都会有自己的盘算,不管它们伪装出来是多么的普世或者具有人本精神。
Libra也可能会屈服于资本的诉求和精英内心黑暗的部分。这都需要保持警觉。
关键的变化会出现在哪里?假设未来Libra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监管并开始慢慢的运营,开始用户的转化,我们觉得第五年才是真正的关键,因为它承诺在第五年的时候将放弃中心化,变成非许可链,交出了控制权,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比特币或者算法货币,这个时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分水岭的开始。
如果它真正交出控制权,它的权力并不足以让大家担心,因为它都已经公开了,反正没有私利,但是在这样一个转换的关头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如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会引发什么样的重大的变化,我们要小心的观察。
我们的应对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首先,就像SDR一样,中国可以要求更多的份额,因为有100个节点,那你愿不愿意放中国重要的节点在这里头。因为1000万一个嘛,可以进入先占个坑。不是说普世、开放、最后奔向分布式网络,那能不能够开放给中国人?这就测试它的理想纯度非常好的试金石。
第二个,当然BATJ可以创造自己的Libra,为什么这次引起了全球央行比较激烈的反应呢?包括中国现在变得非常开放,其实中国一定会把中国互联网巨头 加上 央行,来发行中国全社交、全部应用场景的一个数字货币。Libra找的那24个节点企业,基本上都是在关键领域内的非传统金融巨头,比如说打车场景、信用卡场景、汇款场景。当然我们也有强有力的电商场景、社交场景、汇兑场景,这些就是形成了数字货币所需要的更多应用的良好的生态结构。
另一方面,我自己在上海在长三角,因为这个区域有比较充分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实体产业,因此有非常多的应用场景,可以学习创造Libra。选择非互联网巨头,来自于实业产业的企业发起的数字货币联盟,或者产业与金融的联盟区块链。因为它有更实在的应用场景,比如说在供应链里、在票据、在征信、在证券化、在土地确权等方面,提供出充分的应用场景,让这样一个数字货币能够运营起来,先按照联盟链2B的方式运营起来。再假定十年以后开放给其他关键的玩家或者变成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系统。
最后就是央行数字货币,其实它就是主权Libra,它实际上主要应该是M0,为什么主要控制M0取代现金呢?很简单,M2还是让市场决定,交给经济体内生的动物精神,交给商业银行自己管。
M0已经有很多东西可以做了,比如说点对点的交易、有合规的问题,反洗钱的问题,甚至负利率的问题都可以试验解决。如果立即就插手到更高的货币派生层次,可能会引发央行对所有经济体进行计划经济式的全面的点对点的控制,这个难以想象且没有必要,而且其实它也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所以,我们要用更开放的眼光看待数字货币问题。中国往往技术干不过别人,以前可能是坚船利炮,现在是数字货币,其本质都是关于 科技 与产业革命的力量的竞争,所有必须在技术上做更多的投入和创新。即便是在全球货币竞争方面,例如人民币做国际化,不光是做人民币向海外的应用,还要做到它的数字化应用。
也可以考虑SDR或者ESDR方案,不仅仅只走人民币这条线,多储备币种接受度可能会更高些。这样才能人民币既国际化也人民币数字化、 科技 化、网络化。从最新消息来看,Libra篮子里的五种货币,包括美元(50%)、欧元(18%)、日元(14%)、英镑(11%)和新加坡元(7%),就是没有人民币,据称是考虑到了中美关系,这样更容易获得美国当局的“通行证”。
显然Libra的发行超越了主权,这一稳定币和现有的货币体系相补充,它支持美元或者以美元为主要挂钩货币,就会强化现有货币市场格局,也就是说美国是在用 科技 的力量来加强其主权货币的能力,因为Libra隐含的最后贷款人仍然是美联储,货币天然就是权力的象征。
如果只是空谈数字货币,并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还是要让金融回归实体,特别是对产业的支持。在中国过去70年经验里面,最大的成功应该说是完成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那么中国是否能够继续成功取决于如何引发新一轮的技术和产业革命,在此过程中完成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升级,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究竟谁会成为它必备的金融基础设施?
我相信算法也好、存储也好、算力也好、带宽也好,在5G、量子计算等技术进步之下都可以解决,数字货币将最终成为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产生的新经济和新(数据)资产的价值量度、支付手段、财富储备和世界货币,未来一定属于数字货币的新世界。
(作者邵宇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本期编辑 周玉华
⑹ 如果ZOOBASE跑路资产怎么
zoobase由一位匿名人士发起,该匿名人士以“小丑”自比,但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此外,zoobase也将不会公布任何核心开发与管理人员名单。zoobase希望以此种方式打造一个“中本聪”式的运营团队,以从根本上杜绝任何资本、机构乃至国家干扰zoobase运营的风险。
8、参与zoobase会导致资金风险吗?
没有。
用户主要通过契约锚定机制参与zoobase。契约锚定机制中用户不需要将所持动物币转账给zoobase或者将资金支配权交给zoobase,而仅仅需要保证所锚定的动物币不会转出、并允许zoobase监控这一状况即可。换言之,参加契约锚定后用户依然对资金有绝对的掌控权与随时退出的权力,zoobase没有能力偷取或者挪用用户资金,因此不存在任何风险问题。
⑺ 理性与恐惧——《利维坦》的诞生
近日参加一读书会,收获颇丰,这样也督促我重新拾起早已没看的书籍。这不,我又开始读了西方学术经典,这次读的是霍布斯的《利维坦》,这篇文章就是读这本书时所查的一些资料和书籍内容的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霍布斯一生中思想的集大成者(虽然他老人家的其他作品我也没怎么读过),然而一般介绍一个人的思想必然离不开他的时代和个人经历,那就先从霍布斯那个时代开始讲起吧。
第一部分:
一、动荡岁月——恐惧的诞生
霍布斯生于1588年,死于1679年,这里我就先列出那时欧洲和英国发生的大事吧。
1588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入侵英国,而霍布斯的妈妈那时的肚子里怀着小霍布斯,因为听到要有战争的消息,受到惊吓,因而早产生下了霍布斯,可以说霍布斯打从娘胎里就被一种『恐惧』感深深笼罩。
1618——1648年欧洲大陆爆发三十年战争,由于战争双方分成为新教和天主教两排,因而又被称为『宗教战争』。
1642年,英国爆发内战。
接下来的英国内乱不断,1649年查理一世被克伦威尔送上断头台。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最终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英国政局才稳定下来。
可惜的是霍布斯没能活到那个时候。
二、与最优秀人为伍——霍布斯的个人经历
1602年,霍布斯到牛津学习,1608年毕业,受聘为卡文迪许男爵的家庭教师,而这位男爵以及后代在英国很有影响力,是著名的德文郡公爵家族。
由于卡文迪许的缘故,霍布斯因此可以见到英国上层的许多人物,并且有机会游学欧洲的其他国家。
1610年,他去了意大利和法国,并在意大利见到了伽利略,深深为伽利略的科学哲学所吸引。
伽利略的方法论,总的来说是为相信常规社会科学的当代社会科学家所接受的,也就是伽利略所称的综合法的那一套方法论。
它的基本含义是:人们首先进行演绎推理,建立假说,然后进行观察,感性的观察,再对感性观察所得的认识进行归纳,归纳的过程也是你对假设进行检验的过程,这种方法对现在影响深远。
同时霍布斯还与英国哲学家培根私交甚笃,虽然后来他接受了伽利略的那一套研究方法,而不是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和归纳法。
培根说:每一个科学研究都应该从归纳法出发,应来自于感性观察,而你观察不到的,就不应该想当然认为它存在。因此他提倡一套与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推理方法论完全背道而驰的方法论——归纳法。
由于卡文迪什的缘故,霍布斯与保皇党过从甚密,因此英国爆发内战时,他逃亡法国,在巴黎完成了《利维坦》的创作。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成功复辟,霍布斯得以重返英国。然而1666年伦敦发生大火,有人认为这场大火之所以发生,完全是因为渎神,而此时有对霍布斯不满的人借题发挥,就指责霍布斯,因为霍布斯被认为是一位唯物主义者。
霍布斯因此声名扫地,但是他的学说在欧洲大陆备受尊敬,这可能是与他对开明专制的拥护有关吧。
第二部分:
了解了霍布斯的时代背景、个人经历和思想来源,接下来就比较好理解《利维坦》这本书了。
三、《利维坦》的主要结构
《利维坦》这本书分为四大部分,这里顺便说一句,由于霍布斯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推崇备至,因此他的学说逻辑性和推理性很强,很清晰。
霍布斯认为,人能看见一个物体的运动,那么这个物体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因此霍布斯试图从生物学开始,从生物过程开始发展出一套理论,建立从个体再到社会的认识的一套理论。
因而,《利维坦》的第一部分:论人类。前几章是关于物理现象的一些说明,后几章讲述了特定人群之间的关系。
第二部分:论国家。有关政府和臣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四部分是霍布斯的神学思想。
四、《利维坦》的关键词
1、人性
人是受欲望去世的,但是人同时又有恐惧,因此人就不可能得到所有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人只有在欲望和恐惧之中衡量了。
这样一衡量,理性就产生了。
2、自然
霍布斯笔下的自然是残酷的,资源是稀缺的。而人为了自我保存,就会相互争夺资源,时刻处在紧张之中。
3、生而平等
一般认为人人平等是件好事,然而在霍布斯看来这却是坏事。因为人人平等,这里霍布斯指的平等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差别并不太大,一个很弱小的人也有机会杀死一个很强壮的人。
因为大家都有能力把对方置于死地,人类陷入一种无休止的斗争状态之中。
如果这样下去,人类就别存在了,人人相互威胁,这就违背了人人都想自我保存、理性的本能。因此就产生了两条自然法。
4、自然法
第一条自然法:你不会去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
第二条自然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人类出于理性,会让读出自己的某些权力,给一个人或一群人,以获取和平,利于自己的繁衍。
这一个人或一群人就是主权者。而其他人就是他的臣民。
利维坦就是主权者,就是国家。
伟大的利维坦诞生了。
五、霍布斯对后世社会科学的影响
理性选择与衡量——亚当斯密
如果人人都在自然状态,就没有文明。文明是来自对欲望的压制。——弗洛伊德
⑻ 《利维坦》感想
《利维坦》的全称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利维坦是《圣经》中提到的一种巨大海兽名称的音译,借以表示国家具有威慑一切的权力,代表国家或者国民的整体。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霍布斯对主权者的权利规定的比较大。英国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为《利维坦》的写作提供了更为比较充实的材料。这部著作奠定了霍布斯政治思想家的地位。
这本书分了四部分来写。第一部分,主要是论人类。霍布斯用一个“人造的人”来表示利维坦,虽然它远比自然人身高力大,而且是以保护自然人为其目的;在“利维坦”中“主权”是使整体得到生命和活动的“人造的灵魂”;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是人造的“关节”等。可以看出霍布斯用人的一些相关的器官和部分来表示国家的相关事物,看起来内容的可读性较强。
他声称宇宙是由一些看不见的微粒组成,物体是看不见的客观实在,物质是永恒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切物质都是处在不停的运动之中。接着霍布斯又提出,决定人的行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种是无意识的运动,一种是有意识的活动。后者的产生是出于人们的想象,当它是向着人所希望的目标发展时被称为欲望,而离开人所不希望的目标时被称作反感。霍布斯认为,世界本不存在所谓好与坏,只不过是人们对于他所希望或者厌恶的事物的一种称谓。
他把人性分解成为一系列的基本情感,如喜悦、痛苦、恐惧、期望、愤怒和野心。他相信,通过对这些情感进行不同的组合,完全可以确定和揭示人类的所有行为。他认为“人的权势普遍来讲就是一个人取得某种未来具体利益的现有手段”,人们会不断地追求权势。“因此,我首先作为全人类共有的普遍倾向提出来的便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己、永无休止的权势欲。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并不永远是人们得陇望蜀,希望获得比现己取得的快乐更大的快乐,也不是他不满足一般的权势,因为他不事多求就会连现有的权势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也保不住。”其实也相当于人性中贪婪的一部分。
他认为彼此斗争已经成为人的天性:“所以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第一种原因是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是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则是人为了求名誉而进行侵犯。”其中论述了思想是对象的某种性质、表象、现象。感觉是这些现象的根本来源。感觉的产生是外界压迫造成的,霍布斯认为感觉方式有直接和间接的,我认为他说触觉是直接的,但是触觉还是通过中介才被感觉。可感知存在于对象中,外部的压力的方式有时也是不同的。我们用自身的标准去衡量一切事物,想象和记忆是逐渐衰退的,记忆还能懂一些,但为什么说想象也是衰退的,就不是那么清楚。但对于想象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我比较认同,如果没有任何基础的想象是不可能的。霍布斯把梦称为睡梦中的想象,梦的产生是建立在过往的生活经验上的。思维的序列和系列是为了与语言区分。想象一个事物,我们不能肯定接下来的想象是什么,但是他们之间存在关系。想象的序列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目的的,还有一种是没有目的的。还提到定向思维,和我们平时所说的定向思维不同,霍布斯进行了一番定义,是为找事物的原因或者产生的结果。对于过去的回忆是对过去的侦查,经验丰富的人对未来把握比较谨慎。霍布斯说明了言语的重要性,语言是把思维序列转化成为言语序列。言语是一种符号,名词来标记一些事物。语言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比如好的劝告或者言语攻击。数数的运用是思维序列转化为言语序列的最重要的运用。语言的真实在于名词的正确排列,对于名词的正确定义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正确定义,可能会导致一连串的错误。错误定义便是对于语言的滥用比如无意义的教条。如果一个只看书本而不加思考的人是比不上无知的人,因为无知处于真理和谬误之间。任何推理具有言语,推理的过程是将名词序列的总结。名词分为肯定名词和否定名词,还有其他的名词,其他名词一是新出来的还不具有意义和两个名词相连而构成矛盾的词组。霍布斯把推理运用到语言中,认为推理运用在语言中是语言序列的总和,比如法律,把各方面相结合成集体在由人来遵守其中的法则。
运动分为两种,生命运动和生物运动或自觉运动。自觉运动的产生需要意向,而意向又是有欲望,建立在过去的基础上,欲望无实体的,欲望如果得到共同认可就变为希望。而意向的表面有分为善与恶。不同的欲望用不同的词表示,这正是区别人与动物的一方面。就比如斟酌,是意志前的思考。对于一个事物我们不从定义出发,可能是自己的意见或者相信某人的话。然后霍布斯衍伸到信教方面,相信一般是相信某人极其他所说的话,比如我们想象基督教的教条就是因为耶稣的权威,教会代表耶稣。美德存在于比较中,如果没有和美德相背的事物,无法凸显美德。创作时想象和明辨很重要,霍布斯认为经院哲学说一些无意义的话,对于没有知识的农夫有时候说的话有时更加有意义。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国家是由爱好统治他人的人组成的,但是这个人需要一些权威,但是用自然法是不可以对人进行约束的。权威使人们遵从,可能会和偏私、自傲、复仇等的自然激情互相冲突。但是如果没有权威和武力,信约即自然法便只是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力量使人们得到安全保障。霍布斯说:“国家的本质就存在于他身上。用一个定义来说,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这里反映了霍布斯契约论的思想。这种通过契约的方式比通过自然之力也就是说世世代代的服从更好。大多数人签订了契约就要服从契约,霍布斯说:“处死一个主权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对主权者加以其他惩罚都是不义的”说明他对统治一个国家的人用比较宽容的手段来对待。霍布斯认为按契约约建立国家是有许多好处的,可以有一个安定的环境。霍布斯认为是主权者导致国家的不同,国家一般分三种,由主权者的数量来决定。如果是许多人,便不是全体组成的会议,就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当代表者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国家就是君主国,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会议时便是民主国家或平民国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组成的会议便称为贵族国家。他认为这三种国家的差别不在于权力的不同,而在于取得和平与人民安全的方法上有差别。
霍布斯认为在没有签订契约的时候,有宗法的管辖权与专制的管辖权,霍布斯认为宗法和专制的管辖权的权利与必然结果和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这一切完全相同,我不认同这种观点,是因为我认为宗法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在里面和专制管辖权在里面,但是我认为契约有一定的民主性。
虽然在这本书里,对主权者的权利比臣民的权利大,但是在霍布斯还是论述了关于臣民的自由,自由是没有障碍的,而且他也说这种自由只是相对于这些锁链而言的自由,在签订契约后让出一些权利,那臣民有那些自由。如权利不能转让;被问到他自己所犯的罪行在没有获得宽恕的保证的情况下,就没有义务要承认;不因语词本身的原因而有义务要杀死自己或任何其他人等,可以看出这一些的自由都是十分利于主权者的,虽说是臣民的自由,还不如说是为了更好的统治。承认臣民的政治团体和私人团体,认为正规团体有些是绝对的和独立,但在政治团体中,代表者的权力永远是有限的,其限度由主权当局规定。因为一方面是受主权者发与的命令或证书限制,另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的限制。认为政务大臣,他们有权教导或使他人教导人民认识其对主权者的义务,教导他们有关什么是正义和什么是不义的知识,因而使他们彼此之间能更加虔诚地、和平地生活并抵御共同敌人的人。这样看来政务大臣有一定的权利来限制主权者,这里的政务大臣指司法机关,有一定司法和行政分离的倾向在里面。一个国家的运行,如果只是每一个人对一分土地或少数商品享有私有财产权、或是对某些有用的技艺享有所有权是不够的,所以霍布斯提出,人们必需通过交换和共同订立的契约将自己所能拿出来的东西分给别人,并互相让渡其所有权。因此,臣民之间的买卖、交换、借贷、租赁、雇佣等等一切契约应按什么方式订立,以及根据什么文字和形式可以认为有效等事项,便应当由国家加以规定,也就是应当由主权者加以规定。这是对主权者权利的又一扩大。但又立马说主权者需要听取建议。其实我觉得霍布斯的这一部分写的有点矛盾,主权者的权利在他的笔下是比较大的,但是有时候他又来限制主权者的权利,他们之间具体的关系我认为霍布斯没有理清楚,比较混乱。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在欧洲,不得不说基督教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霍布斯首先对比犹太教和基督教,他认为基督教虽然信教徒比较多,但大部分可能是被迫的,而犹太教有一定的规约性,你只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入教,大多数人是自愿的。而根据《圣经》充分地说明,在犹太国中,上帝本身由于与百姓立约而成了主权者。这些百姓于是便被称为特属的民,以示区别于世界上其他的民族;对于其余的民族,上帝不是根据他们的同意,而是根据他本身的权力进行统治的。同时,他也说明了在这个王国中,摩西是上帝在地上的代治者;上帝指定用什么法律来治理他们,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但都必须接受。其中对基督教的传播进行了描写,当上帝对人传谕时,要不是直接传示,便是通过另一个曾经直接听过他谕旨的人转达。上帝怎样直接对人传谕,听到过传示的人是完全能理解的;但另一人能怎样理解这一点则纵使不是不可能知道,也是很难知道的。如果一个人向世人称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他传了谕,而别人又感到怀疑,就很难看出他能提出什么论据来让人们不得不相信。可以看出有一定的随意行和个人主观臆断。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霍布斯说教士自认为是圣徒,但那是教徒自己对自己的看法,而把其他人作为“俗人”是没有依据的。圣徒加剧了对人们的迫害,人们不仅要交国家规定的税还要交教会打着各种旗号收的税。在教会享有比较高的地位的时候,有宗教法和世俗法,但宗教法在一定的时期是完全高于世俗法的。对有一些曲解了的经文进行了批判。而且基督教有这样的规定,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信罗马教会都可以,但是如果你是一个信教的人,但是你却不遵守教规,这是不被允许的。霍布斯说教士把《圣经》从一种神圣的地位变成了巫术。而且在婚礼、临终涂油式、探病、教堂与墓地的圣礼等仪式中,都免不了要用符咒。用一些巫术用的东西和语言来达到神奇的效果。还有就是教会对永生、永死和第二次的死的错误使用。这三者本身就有矛盾之处,如果有永生之说,何来第二次死。然后有人这样解释永生,“说灵魂离开躯体可以永远存在,选民的灵魂由于特殊的神恩恢复亚当因罪而失去的永生后可以如此,信者由于我们的救主牺牲自己而恢复永生后也可以如此;就是那些被神遗弃的人的灵魂,由于人类本质中自然产生的一种性质,只需普遍赐与全人类的神恩,而无需其他神恩,也同样可以离开躯体而永远存在。”可能有一些牵强附会的成分在里面。当一种思想在牵强附会也解释不通时,会被新的思想所取代。新的思想可能会批判旧思想的不合理性。这可能也是每次思想运动产生的其中的一个原因。在论证的时候,霍布斯使用了《圣经》中的许多原文,对原文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分析,我认为这一点比较好。当你对一个事物了解的清楚的时候,你才会透过现象去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可能在基督教的诞生之处,只是为了让人们有心灵的依托,并不想成为控制别人的思想武器。但是随着后来的发展,不断添加新的东西和被人利用,让原本的含义有所偏差。可能最后被人所改进或者被人所遗弃。其中霍布斯认为造成黑暗王国的是空虚的哲学和神怪的传说。批判了亚里士多德,是由于理解的盲目性,虚空的哲学是传入大学,又从大学传入教会。经院哲学关于形而上学和秩序良好的国家应该由法律来治理而不是人,这些是造成的空虚的重要原因。对于鬼怪的传说是因为对未知的事物的态度而产生的。造成这种黑暗,那么必然就有人获得了利益,而获利最多的是教会和长老会的教士。但是对于谁获利有四种不同的说法,关于黑暗的方面霍布斯也列举了一些例子。
霍布斯的这本书在当时有重大的影响,对启蒙运动的影响比较大,总体来说书中的内容丰富了启蒙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