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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对于区块链

发布时间: 2023-02-24 16:23:02

区块链是合法的吗

区块链投资目前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证明其合法,也没有法律禁止区块链的发展,但是区块链投资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 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均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 经营范围 由 公司章程 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⑵ 区块链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区块链是完全合法合规的。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它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

法律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 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⑶ 国家对区块链版权存证承认吗

2018年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的电子数据真实性作出司法解释,由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得到确认。目前,国内涌现出了多个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原创者可以在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进行版权存证,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使用平台提供的电子数据作为电子证据。

⑷ 大家都关注的区块链,法律人如何看

法律作为一种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直接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它能够简化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节约交易成本,帮助社会成员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交易。
区块链技术基于法律框架,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和技术的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的态势,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逐渐走向智能化。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码学相关联所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币网络交易有效确认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外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尚在探索阶段,也未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因此,仅有部分国家针对区块链技术出台专门的立法。
美国
佛蒙特州和亚利桑那州通过法案,明确定义和支持用于公共使用的区块链技术,该法案规定了区块链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规范,同时声明所有与区块链相关的数据都“被认为是电子格式并成为电子记录” 这是该州予以认可的。
英国
《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提到英国联邦政府将会投资区块链技术,来分析区块链应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潜力。
新加坡
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企业持支持态度,并推出监管沙箱,为区块链初创企业提供较为宽容的发展环境。
我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除上述针对区块链本身的政策外,国际上更多是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出台一系列监管规定。
而在我们国家,除了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针对区块链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规定。
2016年12月27日,区块链技术被列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同时,国务院也发文《我国区块链产业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区块链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师眼里区块链技术存在的法律风险
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系统,属于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来看,其技术理念能够为各个行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
但是,由于法律尚未针对区块链出台明确的行业标准及适用规范,因此,其未来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等问题。
以比特币为典型的数字货币为例,首先面临的就是监管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从逻辑上来说,是去中心化、反对集中监管的。
其次,区块链技术应用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风险。仍以比特币为例,遗失、盗窃、攻击、投机、洗钱以及各种风波、质疑和事件,一直伴随着比特币的发展历程。
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离不开智能合约,所谓的智能合约就是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定义承诺。交易的双方无须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码强制执行。
但智能合约的形式及其内容的效力,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认可,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区块链技术由于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规则必然会与社会规则、国家法律规则发生冲突与矛盾,也正是有冲突和矛盾,有风险与问题,才更能激发动力与想象力,包括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动力与想象力。
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虚拟货币在其交易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及金融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并引发投资风险,甚至社会问题。

⑸ 国家对区块链的政策是什么

当前国家对区块链技术是持认可的态度的,对于自主区块链技术的研发是支持鼓励的,国家对区块链产业的期望是要有具体的落地及应用价值作为支撑,对于区块链的未来期许是区块链要成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并且区块链是合法的,区块链是一个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
一、区块链系统的组成:
1、数据层
2、网络层
3、共识层
4、激励层
5、合约层
6、应用层
二、区块链的类型
1、公有区块链
2、行业区块链
3、私有区块链
三、区块链的特征
1、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设施,没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体的区块链本身,通过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
2、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⑹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 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第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后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对违法信息内容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在本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⑺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区块链备案是指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不论是公有链,还是联盟链、私有链,理论上都是在备案范围的;“信息服务”,不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运行的区块链媒体、行情资讯、社区等服务,不属于备案范围。区块链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只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包括BaaS平台、元宇宙、数字藏品、NFT服务也属于区块链,都需要做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
区块链备案办理流程:
1、进入备案系统官网,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就可以用手机号登录备案系统了。
2、登录备案系统后,申请人应根据系统引导逐步填写申请主体信息、负责人信息和服务信息,上传备案系统要求的材料图片,然后提交完成。
3、等待网信办的审查,二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4、通过办公室的审查后,取得注册号码。完成归档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在其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明显位置显示其归档号码。
法律依据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⑻ 区块链投资安全吗

区块链投资的行为本身合法,但通过区块链投资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不合法。区块链投资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其本身不违法,但不排除其作为监管之外的货币,被少数诈骗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和洗钱的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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