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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惜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比特幣

發布時間: 2023-07-23 18:22:53

Ⅰ 什麼是比特幣比特幣如何產生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比特市不是政府發行的,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它是從2009年才開始有的,它通過P2P分布式網路來核查重復消費,比特幣通過下載客戶端可以製造比特幣,不存在偽造行為,它是通過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的演算法產生的,每四年比特幣的數量會減半,所以比特幣很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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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比特幣在現實生活中也在應用,如:四川蘆山地震時中國第一次允許用比特幣作為捐贈物,其實也就是從那時起比特幣才開始火熱起來,大家很好奇比特幣是什麼東西,才開始認識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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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得到比特幣呢?其實大家也知道有兩種方法:

一種方法就是到網路市場上去買,根據與人民幣的換算去購買,現在差不多,一比特幣要換5000多元人幣吧。

另外一種方法就是通過下載客戶端進行計算特定數量的數學問題來獲得比特幣。

其實第二種方法也並不是這么容易就能夠獲得的,也需要很大的成本才能賺到,我的一個朋友運行了幾天才賺到0.0016比特幣,很難,可能與方法,電腦也有一定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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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人用比特幣進行投資,其實說實話也在用這個東西投資還有一定的風險的,國家現在還沒有承認這個東西的合法性,現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網路上進行交易,也有一部分人用於黑市交易,最近一段時間內比特幣肯定會升值,但是就要看下一步政府怎樣對網路進行監管,因為現在網路監管很滯後,網路上產生的很多問題,現實中沒有人去解決,可能政府現在也是心有餘力不足,沒有找到合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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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目前全球沒有一個統一的貨幣在運行,也都通過兌換的形式進行操作的,如果比特幣能夠擔當這個重任的話,勢必是個好事情,現在通過虛擬的形式比特幣已經可以買到現實生活中的所有的東西了,盡管政府現在還不承認,但是它已經很現實的存在了。但是很多人認為比特幣是一個陰謀,是用後人的精力或財力為前人做事。也就是說現在我們對比特幣這么熱衷其實錢早被最早的人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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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與QQ幣的區別:

比特幣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公司或團體,它廣泛的存在於網路當中,目前可以和任何一個國家的貨幣進行兌換,現在各個國家對它都很重視,雖然沒有成為法定貨幣。

QQ幣屬於騰訊公司,現在騰訊公司大力推廣這個QQ幣,其它團體或公司很少有推廣這個東西,因為這樣不會給它帶來任何利益。

,但近幾周幣值一路高漲,直至4月10日創出266美元的峰值之後,該幣幣值便出現一輪暴跌,盤中一路下跌至105美元,跌幅高達61%。比特幣是什麼?比特幣有什麼價值?很多人在談論這一虛擬貨幣。意見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比特幣似乎就是一種龐式騙局;另一派則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創新。

但還有一類人,還根本不太了解何謂比特幣——而這部分人,可能是絕大多數。

接下來,我們借用 科技 博客網站Business Insider的一篇文章,來給大家做一下入門級普及:這讓人瘋狂的貨幣是什麼貨。它與真實貨幣又有哪些區別呢?

(1)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出現與2008年,是一種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的貨幣,它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

(2)比特幣的起源

2008年,有人用筆名「中田聰(Satoshi Nakamoto)」發表了一篇論文,論文中描述了比特幣的使用方法,1年後,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完成。

(虎嗅註:據福布斯中文網這篇文章稱,這位採用日本名字的神秘人物已經消失在網路。沒有人知道他是否真的是日本人,還是一個龐大的機構。《連線》從他的行文措辭推測,他有可能出生於美國,甚至有可能是Google公司或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個神秘小組的代號。)

(3)比特幣從何而來?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 復解謎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目前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4)比特幣值多少錢?

在剛剛出現的時候,比特幣幾乎一文不值,1美元平均能夠買到1309.03個比特幣,但如今1比特幣的價值相當於135.3美元,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登陸Preev網站了解比特幣的實時報價。

(5)比特幣能否兌換現金?

答案是肯定的。你只需與比特幣交易機構取得聯系即可完成兌換,其中Mt. Gox是目前最為流行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不過現在該平台僅通過一款應用程序接納新成員。除此之外還有幾家規模較大的交易所,能夠進行比特幣兌換和交易。

(6)比特幣為何要匿名?如何實現匿名?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同時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7)比特幣能做什麼?

此前曾報道稱不法分子利用匿名的比特幣來購買毒品和槍支等非法商品,但其實有很多合法的商家如今也接受比特幣交易,比如豪生連鎖酒店(Howard Johnson)就樂意接受比特幣付費,而BitElectronics更是一家只接受比特幣的消費電子產品商店。

(9)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並不是真實貨幣,它不像紙幣和硬幣那樣代表一定的價值。目前美國政府並擔心比特幣可能會對金融市場造成的影響,因為只需通過制訂對應的法案就能對其進 行管理和控制。相對於曾經出現的「自由美元」來說,後者是1998和2009年之間所出現的一種能夠替代實物的流通型貨幣,而其創造者伯納德·馮·諾特豪 斯(Bernard von NotHaus)也在2011年因自行製造、佔有和銷售貨幣被判有罪。

目前可以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到關於比特幣的信息,Bitcoin subreddit和Bitcoin Magazine都是獲得比特幣的消息源。來源於虎嗅網

1.資本相對集中

全球資本集中在政府機構以及個體金融機構系統中,資金高度集中的同時帶來了一系列的分布不平衡。資產持有不公、分配不公以及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暴動等等,不斷沖擊著這種集中制度,無政府組織為了對抗這種政府集中制度,不斷尋找新的資金分管方法。這種出於不信任中心體系而出現的對抗行為,最終推動了信任機器的開動。

2.區塊鏈雛形

直到2008年一位化名為「中本聰」的學者發表了一篇名為《區塊鏈: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區塊鏈由此得以命名。次年1月,一串程序代碼出現,編程的技術至今無法破解,這一代碼為區塊鏈的問世提供了雛形。「中本聰」由此創建出比特幣創世區塊,並產生第一筆50枚的比特幣獎勵。區塊鏈的問世同樣預示著信任機制的出現,不再依靠集中制度來完成區塊的創造和擁有。區塊鏈的內涵不僅僅是比特幣或者某種數字貨幣,它還包括智能合約等一系列基於信任的應用。

3.產生平等

因此,區塊鏈以及比特幣可以說是一群不信任中心化機構和現存金融體系的互聯網產物,用先進的技術對抗全球的現行貨幣體制。區塊鏈的誕生墊付了傳統的資金持有市場,產生公平、公正、相等的持有權利,因而得到國外無政府組織者的青睞,並在國外盛傳。

4.核心思想

單區塊鏈擁有的核心思想是,由中心化的體系來保證某種東西的價值是不可信的,再區塊鏈系統中,每一個節點只需要根據自身的利益行事,才能保證系統安全。

北京時間2009年1月4日,白皮書的作者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小型伺服器上,親自創建了第一個區塊——即比特幣創世區塊,並獲得了第一筆50枚比特幣的獎勵,第一個比特幣就此問世。

關於比特幣

2010年5月22日,早期比特幣愛好者——美國程序員拉茲洛希望能用比特幣交換實物商品,他在一個比特幣論壇發帖說:希望用10000個比特幣交換2個價值25美元的披薩。一位英國志願者與拉茲洛達成交易,獲得了10000個比特幣的報酬。這是比特幣第一次有了價格,在整個加密社區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人們為了紀念這次交易,把每年的5月22日稱為「比特幣披薩日」,比特幣愛好者們聚在一起吃披薩慶祝。以現在比特幣的比特幣價格計算,當時的2塊披薩價值約3億人民幣,買披薩的拉茲洛哥哥哭暈在廁所。

每小時全球能產生6個數據塊,每4年就能產生21萬個數據塊;然後對數據塊的報酬進行遞減式支付,第一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50比特幣,第二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25個比特幣,第三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12.5個比特幣,以此類推......最後總的比特幣數量就是--21萬X(50+25+12.5+6.25+3.125+...) = 2100萬。括弧里數字相加的總合近似一百,到2040年,比特幣總數達到2100萬枚。

一、比特幣病毒再次讓它成為焦點
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

英國各地超過40家醫院遭到大范圍網路黑客攻擊,國家醫療服務系統(NHS)陷入一片混亂。

中國多個高校校園網也集體淪陷。

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比如:英國、西班牙、義大利、葡萄牙、俄羅斯和烏克蘭等。

受到感染後,勒索軟體通常會將用戶系統上所有的文檔、郵件、資料庫、源代碼、圖片、壓縮文件等多種文件進行某種形式的加密操作,使之不可用,或者通過修改系統配置文件,干擾用戶正常使用系統,使系統的可用性降低;

在用戶心急如焚想要開啟文檔時,勒索軟體就會通過彈出窗口、對話框或生成文本文件等的方式,向用戶發出勒索通知,要求用戶向指定帳戶匯款(支付比特幣贖金)來獲得解密文件的密碼,或者獲得恢復系統正常運行的方法。

二、講講比特幣的起源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的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中文版)》提出。2009年,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它是一種總量恆定2100萬的數字貨幣,和互聯網一樣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轉賬比特幣,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無任何限制。

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2100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2100萬個。

比特幣之所以這么火,就是有了貨幣特徵後,可以被全世界所接收,交易,儲存。形成了它獨特的生存環境。
二、比特幣是數字黃金
比特幣由於廣闊的前景和巨大的遐想空間,自2009年誕生後價格持續上漲,2011年幣價達到1美元,2013年最高達到1200美元,超過1盎司黃金價格,有「數字黃金」的美稱(目前幣價約450美元)。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

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 游戲 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在誕生後,比特幣作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型貨幣,經歷了無數的市場考驗和技術攻擊,始終屹立不倒。

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用戶,數萬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貨幣系統。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三、我國的比特幣交易平台
我國也有交易比特幣的三大平台,它們分別是火幣網、幣行、比特幣。

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企業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在北京進駐「火幣網」、「幣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目前互聯網上出現了大量由騙子公司控制發行的虛擬幣,號稱是比特幣的模仿改進者,但實際上是傳銷或龐氏騙局(例如珍寶幣、維卡幣、摩根幣等),或雖然不是純粹的騙局,但被莊家高度控盤(例如鯊魚幣、谷殼幣等)。

這些騙子幣與比特幣的最大區別在於:比特幣不屬於任何人或組織,是一個無人控制的,去中心化運行的貨幣。而這些騙子幣有明確的發行方,並被發行方完全控制。騙子幣雖然也叫「幣」,但和比特幣完全是兩碼事。

和開放代碼的比特幣不同,大部分騙子幣都不開放代碼,或者乾脆連代碼都沒有,只是網站上的一個數字,發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騙子幣往往有人賣力發帖推廣,一般用上下線拉人頭的手段吸納資金。

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是,如果XX幣由號稱「實力雄厚」的XX公司發行,有著廣闊的前景,並保證投資/挖礦收益高,許諾能漲能賺錢,要你花錢購買,那100%是騙子幣。

盡量用簡單的語句來講講,希望你能看懂。

在過去的一些時間里,或許你聽到比特幣這個詞已超過1000次了,但仍然無法理解,比特幣究竟是什麼?

簡而言之, 比特幣是一種可以輕松存儲和傳輸的加密文件,這是一種加密貨幣 ,它是第一種也是最大的加密貨幣。

今天的比特幣價格大概是每個五萬左右(最高到了13萬),你一定會問,憑什麼要為這樣一段代碼支付高額的真金白銀?

故事是以一個以物易物的方式開始的,第一批比特幣交易是在論壇上通過討價還價實現,比如其中就有一筆交易是這樣:用10000比特幣購買兩塊比薩餅。

比特幣的核心是一種新的數字資產形式,它是通過無與倫比的加密組合和點對點網路創建的。那麼它如何為我們提供價值?

如果你要匯錢到國外,無論通過銀行電匯或網上服務,你都必須支付一定的銀行服務費或交易費用,事實上,資金只是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可為什麼你會損失一定的錢呢?

但比特幣就不一樣了。它不屬於任何國家或機構或個人,它不受監管,任何有互聯網連接的人都可以得到它,你只需點擊幾下滑鼠,它就可以自由轉移到世界任何地方。

或許你又會問,怎麼保證它的安全性,這不是一個騙局呢?這不得不提到一個專業名詞:區塊鏈,它是比特幣所依賴的基礎技術。你可以把它當作是分類帳本,記錄著網路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所有上網的人都可以訪問,當任何人發起新的交易(發送或接收比特幣)時,交易將通過區塊鏈進行驗證。區塊鏈最大程度地解決了人與人之間信任的問題。

比特幣類似於黃金,可以認為是數字黃金,比特幣的供應量有限(最多2100萬個,目前已開采1670萬),挖掘將變得越來越困難。正是由於供應有限,許多人認為這是一種價值儲備。因此挖礦(增加新的比特幣)和投資比特幣成為近一年非常熱門的話題。

由於比特幣的影響越來越大,世界各國政府已經介入,規范比特幣交易,以便它可以成為金融體系中較為成熟的一部分。在中國,已經明令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以規避比特幣交易中間的一些違法行為。

比特幣與人民幣,美元,英鎊等貨幣不同,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而且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像Q幣也是虛擬幣,但它是中心化的,也就是說它是受到監管的,而比特幣不同,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也就是說它不受中心監管的,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我個人而言,這就是美國收割羊毛的工具。大家都不要碰它

2008年,中本聰發表題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白皮書,從此宣告了比特幣的誕生。 首先請留意白皮書的標題核心「點對點」和「電子現金」。

1.什麼是「點對點」

點對點就是指比特幣系統不需要一個特定的伺服器,例如我們登陸微信,需要連接騰訊的微信伺服器,登陸淘寶,需要連接阿里的淘寶伺服器,但是如果這些中心化的伺服器關閉了怎麼辦呢?其答案就是我們沒辦法登陸微信或者是淘寶了。而比特幣「點對點」的網路結構,並不依賴某個或者是某一群特定的伺服器,可以這樣理解,比特幣系統,每一個參與者既是用戶也是一部「伺服器」,因此某個組織或者某個人是無法控制比特幣的,也無法篡改比特幣交易記錄的。所以說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2.電子現金

顧名思義,比特幣從誕生那天起就有取代傳統貨幣的野心,想成為未來真正的貨幣,按照中本聰的演算法設計,比特幣的總量是恆定的,總共2100萬個,比特幣發行不依靠某個機構,它是依據特定的演算法進行計算產生,產生過程也稱為「挖礦」。同時比特幣每四年「產量」減半,因此比特幣不會面臨貨幣超發的現象。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就是貨幣超發。在2008年,中國的廣義貨幣M2總量只有47萬億,而現在在2017年已經達到了174萬億,貨幣總量就增加了近3倍,這也是過去10年全國房價實際漲幅平均達到3倍以上的主要原因。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數字貨幣。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並且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的總數量非常有限。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所以比特幣是不會出現通貨膨脹的。

2010年5月22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的程序員Laszlo Hanyecz,用 10000 BTC 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這是現實世界中第一筆比特幣交易。

由於比特幣流通交易的匿名性,在全球的暗網里被廣泛使用,被用於購買槍械、毒品、殺人等犯罪行為。

比特幣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人們對它的認可,如果某一天全世界的人全部不認可比特幣,那麼比特幣也就不再有任何價值,只會成為一串代碼。

比特幣的本質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產生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而比特幣是有限個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

人民幣為例,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想要擁有這張鈔票,你就需要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

大家都知道比特幣不是一種無形的硬幣,但也不是大家想像的能夠把比特幣從整個系統中分離出來的一種數據,比特幣的本質是一種互相驗證的公開記賬系統,其工作就是記錄所有賬戶發生的交易。

每個賬戶的每一筆交易都記錄在賬本里而且每個人都有一本完整的賬本,每個人都可以獨立統計出比特幣有史以來每一筆資金流動,當然也能算出任何賬戶余額有多少,這就是我對比特幣本質的理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

衍生出來的虛擬貨幣。

因為數量有限,每年產生的貨幣都在大幅度減少,所以價值很高,

再加上炒作等商業手段,比特幣的價格起伏不定!

區塊鏈技術,簡單來說,就是去中心化,

不再以政府等機關為中心,人人都可以成為中心,

或許再未來就會以一種新的方式,

人們進行交易,越過政府等相關部門,

區塊鏈技術就是提供這樣的一種環境!

類似於比特幣這種的虛擬貨幣,

已經出現很多了。

例如以太幣等,

通俗來講就是不同的公司利用區塊鏈技術研發出來的,按照一定的無法更改的演算法,產生的一種虛擬貨幣,而且再源源不斷的產生,只是數量慢慢減少,一直到無窮小。

現在國內的一些企業。也在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 游戲 。

萊茨狗啊。等。

都是一種方式,會產生他們自己的虛擬貨幣。

通過讓萊茨狗進行所謂的工作等。

來產生虛擬貨幣,實行演算法的計算,

而且數量會越來越少。所以會有升值現象的發生。

只是目前國內虛擬貨幣的價值還沒有那麼高,需要慢慢漲。

有興趣的人可以注冊一下,玩起來。

當然之所以區塊鏈技術會提供安全的環境。

是因為它會收集你的信息。而且是無法更改的事實。

所以人們才會通過區塊鏈技術的產生而絕對的信任,從而提供一個前所未有你大環境!

Ⅱ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比特幣不是旁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一種典型的金融騙術,拆東牆補西牆, 把新投資人的錢用於支付老投資者的利息和回報,製造出賺錢的假象來騙取更多投資者進入。

最早是義大利裔投機商人Charles Ponzi發明的,他一心想發財,最終發現最快的方法是通過金融。

Ponzi虛設了一家公司,承諾投資者在3個月內獲得回報,前期的投資者獲取了可觀的回報,環環相扣,短期內吸引了3萬人投資,持續了1年,人們才陸續清醒過來。

龐氏騙局總有一天會破滅,因為越往後,需要找的新投資者就越多。 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支撐整個體系運作後,必定面臨崩潰的局面。

許多金融騙局都由龐氏騙局演變而來,但是比特幣不是這樣。

首先比特幣去中心化,不受控制。 龐氏騙局投資者和資金都是由Ponzi管控的,但沒有任何一個銀行機構能夠發行比特幣,包括創始人中本聰也不可以,並且數量有限。

網上有許多虛擬幣號稱比特幣的變體,可這些幣都有人或機構管控,就成為了龐氏騙局和傳銷。

比特幣也不存在「拆東牆補西牆」之說,獲取比特幣就兩種方式 :挖礦或者購買。雖然是虛擬貨幣,也算是「擁有」了它。

比特幣存在爭議,這樣的產品具有較大的想像空間,很容易成為投機熱門。很像荷蘭的鬱金香熱,由於需求旺盛導致價格不合理上漲,最終泡沫破裂。

與之前「蒜你狠」、「郵票熱」本質上是相同的。

比特幣總數限制在2100萬個,很多人看中它的「貯藏價值」。但比特幣不像黃金,無論什麼時代都是可以保值增值的,本身具備價值。比特幣自身沒有價值。

比特幣還有一個特點是非法,它的匿名性可以縱容黑市交易、洗錢、在線博彩等行為,去中心化本質上即與政府對立。光憑這一點,比特幣就有著巨大的市場。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但放入投機市場就成為騙局。 比特幣目前的價格全靠炒,不可能變成合法的貨幣,因為它的去中心化嚴重危害國家。 美國僅僅承認比特幣是一種「金融工具」,不可能威脅到美元的地位。

比特幣未來不確定的因素太多,可以被復制,例如萊特幣

現在比特幣暴漲,隨時面臨暴跌。

龐氏騙局這個詞隨著傳銷廣為人知,於是很多人看什麼都像是龐氏騙局,但是比特幣還真不是。龐氏騙局指的是金字塔式的傳銷,依賴於不斷進場的『新錢』來滿足體系內的老用戶的收益。龐氏騙局註定是不可持續的,因為一旦沒有新錢進來,整個體系就會倒塌。典型的傳銷正是如此,因為一旦發展不起來下線,那麼上線的收入就成了無根之水。

而比特幣呢,盡管比特幣本身是沒有內在價值的,人們持有它的目的就在於買賣,但是比特幣並不存在上下線的說法,更不會因為沒有新錢進入而崩盤(即便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持有比特幣,比特幣依然存在),所以比特幣在經濟學裡面的定義是『泡沫』而非龐氏騙局。

說到泡沫啊,很多人可能認為泡沫是一個貶義詞,其實不然。泡沫是一個經濟學上的中性詞彙,就是指市場價值大於其內在價值的商品。比如人民幣、歐元和英鎊這些都是長期持續存在、市場價值比較穩定的泡沫,因為人們持有人民幣和歐元肯定不是為了消費這張紙,而是要通過這張紙去交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人民幣、歐元、英鎊的背後,是有相應的中央銀行的信用來背書和支持的,所以法定貨幣的價值盡管是泡沫,但是是相對比較穩定的泡沫,而比特幣的背後沒有任何的機構的信用背書,更接近新發現的一種類似鑽石、黃金或者白銀這些稀有礦藏,所以價格波動比較劇烈也不足為奇了。


隨著更多的人知道和買賣比特幣,比特幣的價值波動最終會趨於穩定,但是泡沫和龐氏騙局是有本質區別的,就如同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梯若爾所說的,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只是純粹的泡沫。至於到底是多少,這個要由市場和人們的信念所共同決定。


先放結論: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但又不是一個騙局,並且絕對不是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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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一:

關於這個東西,觸動太多人的利益,我只能簡單說一下。

你們信也好,不信也罷,看過算數。

想要從我這里扣一個論文一樣1、2、3、4的某種長答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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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二:

利益相關:沒有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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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特幣是什麼東西:

我打個比方,土星。

大家都知道土星一共有62顆衛星,然而古代的人類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有一天有一個人發明了一種在土星衛星上插旗的黑 科技 。通過一種演算法就能找到一顆沒有插旗的衛星,然後你一旦把旗插上去,這個衛星就是你的了。(作為非碼農,你們沒必要了解什麼是區塊鏈技術,也不需要知道這個插旗的黑 科技 是怎麼運轉的,只要知道這是一個黑 科技 就能理解了)

然後,這個時候人們就很容易發現兩條特性:

第一:土星的衛星始終是有限的。人類的 科技 不能生產衛星。也就是說,一旦所有的衛星上都插上旗幟以後,你永遠無法在衛星的主人不同意的前提下,找到一個插旗子的地方了。

第二:沒有任何人可以再建造第六十三個衛星。

所以,土星的衛星是絕對不可能通貨膨脹的。比特幣也是這樣。

經過發明插旗手段的人忽悠以後,人們也很快會發現:

第三: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力量,保證你插旗的合法性。只有黑 科技 保證了你無法在已經有旗幟的衛星上插旗。

第四:插完旗以後,你會發現,這個插旗的過程毫無意義。因為土星的衛星對人類來講就毫無價值。

所以,土星的衛星就是一個沒有任何人任和物做價值擔保,但是一個絕對為真的法則做所有權保證的標的物。比特幣也是這樣。

所以,綜上,比特比到底是什麼呢?就是可以插旗的土星衛星。

換而言之:這是一種天然的,不可再生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但是沒有任何實際價值的個人財產。

2.比特幣為什麼不是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是典型的拆東牆補西牆用新進資金來保證老人利益從而擴大投資詐騙資金的騙局。顯然比特幣不是的。比特幣是一種標的物(你可以理解成貨幣),比特幣更像一種債券,一種合約。

比特比的交易根本上就是你用貨幣購買一種標的物的交易,你是買到了東西的(土星衛星上插到旗幟)。雖然這個東西對你來說毫無實質作用……但這已經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了。

3. 比特幣為什麼是一個騙局

有幾個原因。

a. 比特幣並不是一個絕對抗通脹的標的物。

換一個演算法,我們還能發現很多其他種類的電子貨幣。比如c特幣,d特幣。

就好像你換個望遠鏡還能發現很多有衛星的行星,譬如地球,月球,木星,等等。

土星的衛星永遠只有63個,但是衛星可不會只有63個。隨著人類觀察手段的升級,人類知道的行星衛星會隨著人類能觀察到的行星數量,不斷增加。

比特比也是一樣。雖然比特比具有數量有上線的特性,但是架不住還有c特幣,d特幣啊。

所以,比特幣的抗通脹屬性,是有局限性的。這是一騙。

b. 任何主權國家都喜歡做匯率操縱國

這個就犯忌諱了,金融戰爭,貨幣 游戲 ,一個個都玩得不要太溜。世界政治經濟舞台上你方唱罷我登場,想通過匯率來搞點事情的時候,是絕對不希望看到一個難以通脹,不受所有國家政府控制的類似貨幣的東西的。當年的金本位,可以說就是所有有發行貨幣權力的阻止一起聯手做掉的。不然一旦出問題,大家都去換這種不受控制的貨幣,那政府就沒得玩了。

所以,比特幣是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反政府的。這是二騙。

c. 沒有任何人為比特幣做擔保。

我們知道,銀票是錢庄的信用貨幣,人民幣是中國的信用貨幣。美元是美國的信用貨幣。

用相等價值的黃金等其他實物做儲備,是名義上各大印鈔機構發行貨幣的基礎。

內在邏輯是這樣的:

我有1塊錢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能在我需要的時候,把1塊錢人民幣換成等價黃金。

但是比特幣不行,如果沒有人承認,那麼你無法把這種貨幣換成任何現實世界有價值的東西。因為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機構存儲過相印的黃金或者其他有價值的資源作為擔保。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本質上是無政府主義的,所以也不會有強大的政治勢力來給他做擔保。

所以,比特幣是一種無擔保貨幣。這是三騙。

4. 比特幣為什麼不是一個騙局

把3的原因反過來說,就行

a. 因為不可再生性。

剛才已經講過了,比特幣在沒有c特幣,d特幣等其他被公眾認知道並且承認的「電子貨幣」之前,的確是不可再生的。在這種前提下,滿足絕對無法通脹的條件。是一個很好地,優質的,抗通脹貨幣。

而事實上,的確是很少再有其他種類的貨幣炒作到比特幣這個地步被廣泛使用來做某種用途的生意了。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b. 因為無政府主義

這種不受政府控制的東西,成為了一個非常牛逼,非常厲害的黑金市場。當黑市上第一個大佬開始接收比特幣開始,比特幣就開始可以在黑市上漸漸流通了。而如今為什麼日漸暴漲,就是因為在黑市裡,比特比已經是一種很普遍的交易手段了。你想要導彈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洗錢嗎?來點比特幣吧。你想要資金出逃嗎?來點比特幣吧。

正是因為這種無政府主義的黑市,所以比特幣反而有了市場,有了流通,有了價值。因此,這不是一個騙局。

c. 比特幣的擔保是通過黑金市場實現的

很顯然,雖然沒有政府會給比特幣這種失控貨幣做擔保,但是黑大佬會啊。最早的時候比特幣非常便宜,這些黑大佬有實力對整個市場做出一定擔保的時候,就是為了今天……不但屯的貨幣有價值,還多出了一種完全超過政府控制范圍的資金流通渠道和市場,這種渠道和市場,是全球化資本家最喜歡的東西了。

而正因為這樣,比特幣反而有了擔保,因為所有全球化資本都不喜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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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比特幣是什麼,為什麼是騙局為什麼不是騙局,以及為什麼絕對不是騙局的故事。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在比特幣很便宜的時候,這是一個撞大運的 游戲 ,

在有黑金大佬開始集體用相對低的價格開始撞大運的時候,這個貨幣就開始流通了,

而流通以後,就不是騙局了。

我本人沒買的理由主要是:

1. 比特幣的不可再生性是不絕對的,會有c特幣和d特幣。

2. 比特幣的流通和價值是黑市來保證的,這有天然的反政府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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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買比特幣又告訴了大家一個道理:

懼怕風險不能成為土豪。

不懼怕風險雖然能成為土豪,但是大多數人都在成為土豪前被風險砸死了。

如果逆全球化的趨勢被阻止,資本大佬奮起反擊的話,那麼比特幣還會接著暴漲。

我敢說這樣的話,然而,你敢買嗎?我是不敢。

比特幣就是誰接盤誰傻的 擊鼓傳花 游戲 !

比特幣連日來價格不斷攀升,在短短一天內,比特幣的幣值突破 1.2 萬美元、1.3 萬美元……1.6萬美元(截至發稿最高突破2萬美元),在一個月內增長超過100%。作為期貨在美國GDAX等平台交易後,雖然出現了小幅度跳水(約1000美元),但依然維持在1.5-1.8萬美元左右。

筆者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有限的加密貨幣已經被比特幣從業者和既得利益者推向高高的懸崖,一不小心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比特幣價格超過價值

根據市場規律,市場上各種商品的價格雖然漲落不定,但價格的漲落總是環繞著一個中心來進行的。這個中心就是商品的價值,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雖然規律如此,但是 由於人是 社會 人,而非純粹的經濟人,在 歷史 上,這種客觀規律經常被打破。

「荷蘭鬱金香事件」被稱為史上第一個泡沫,現常用來與比特幣作比較

價格超過價值的最出名案例應該是17世紀的荷蘭鬱金香泡沫:當時的鬱金香球根引起了瘋狂的搶購,導致價格飆升(一株鬱金香球莖價格相當於阿姆斯特丹運河旁的一棟豪宅)。當泡沫破滅後,價格只剩下高峰期的百分之一。

雖然有人認為鬱金香泡沫是人類審美催生的投資熱,但不能否認它與英國的南海泡沫事件以及法國的密西西比公司並稱為近代歐洲三大泡沫事件,更不能否認它像極了如今的比特幣;或者,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比特幣是人類對加密貨幣的投資熱。但現在很明顯—— 比特幣的價格遠超過價值本身。

比特幣的 游戲 規則

網路上有這樣一個段子說出了比特幣 游戲 的可怕:你,一名華爾街交易員數年寒窗苦讀金融理論,10年每周工作100小時,沒時間陪家人,對今年10%的回報感到超級興奮;而一位比特幣玩家:讀點書,灌灌水,吃著牛排,就獲得了900%的回報。這(比特幣)在傳統經濟學眼中,無異於賭博

比特幣不同時間段總體上漲的價格趨勢

因此,有外媒評論 "比特幣是民粹主義時代一種基於信仰的金融資產。" 筆者同意這種觀點。

持續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與對網路的不信任感加劇,像極了1971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時,人們對美國經濟和美元的不信任。這時, 人們心理上需要從原有的金融體系過渡到一種看似更可靠的貨幣准則中。

40年前亨特兄弟選擇了白銀期貨,並以每盎司2.9美元的成本購買了3500萬盎司的白銀期貨,在最初的兩個月內將白銀價格炒到6.7美元,漲幅達到130%。今天,有人選擇了有Fintech加持的加密貨幣,一個月內比特幣價格漲幅超過100%,有過之而無不及。

亨特兄弟

從亨特兄弟最終破產來看,這種投機結果可能很恐怖。但是,像陷入白銀期貨投機 游戲 中的亨特兄弟一樣,面對巨額的利潤再瘋狂都不足為奇。在比特幣上周正式作為期貨上線後的第一天,比特幣期貨就三度熔斷,期貨交易平台由於請求訪問流量過大, 導致伺服器宕機,部分功能失效,可以看到如今比特幣的瘋狂,似乎不輸於當年的白銀期貨投機。

2期貨的零和 游戲

Ⅲ 比特幣事件頻發,什麼是比特幣為什麼比特幣如此瘋漲

什麼是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總量恆定2100萬的數字貨幣,和互聯網一樣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

向地球另一端轉賬比特幣,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無任何限制。

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第一:受益於美聯儲寬松的貨幣政策

今年全球遭遇新冠疫情大流行,為了解決流動性危機和刺激經濟,美聯儲向市場大量注入美元流動性,引起了包括數字貨幣市場在內的全球金融市場的巨大波動。

第二:新冠疫情的發生,比特幣的避險屬性

新冠病毒疫情已經席捲了全球很多國家,對企業和投資界也產生了較大影響。

在 Grayscale Investment 的調研報告中提到,過去四個月投資過比特幣的受訪者中有三分之二表示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了他們投資比特幣的決定。

Ⅳ 比特幣害死多少人

比特幣被用來購買芬太尼和其他葯品,因此它是能直接致人死亡的一種罕見技術。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拓展資料:
比特幣的消費方式:
1、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比如火幣、幣安、OKEx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毫無疑問,比特幣已經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非騰訊Q幣那樣的虛擬貨幣。國外已經有專門的比特幣第三方支付公司,類似國內的支付寶,可以提供API介面服務。
2、可以用錢來買比特幣,也可以當采礦者,「開采」它們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通過用電腦反復解密,與其他的淘金者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電腦能夠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就會獲得12.5個比特幣。比特幣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個單位計算時間內創造固定數量比特幣是每10分鍾內可獲得12.5個比特幣。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達到2100萬個。換句話說,比特幣體制是可以自給自足的,譯成編碼可抵禦通脹,防止他人搞破壞。
3、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

Ⅳ 有誰知道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英語:Bitcoin)是一種用戶自治的、全球通用的加密電子貨幣。
比特幣也是一種對等網路支付系統和虛擬計價工具,被一些人稱為數字貨幣,最早在2009年由化名的開發者中本聰以開源軟體形式推出。由於其採用密碼技術來控制貨幣的生產和轉移,因此比特幣也被認為是一種加密電子貨幣(Cryptocurrency)。在一般情況下,首字大寫的「Bitcoin」是指其所使用的科技和網路,而首字小寫的「bitcoin」才是指貨幣本身。
比特幣是經由一種稱為「挖礦」的過程產生,參與者通過處理交易驗證和記錄來獲取作為手續費的比特幣,或取得新產出的比特幣。用戶利用個人計算機、移動設備或網路上的電子錢包軟體來交易比特幣。比特幣可經由挖礦取得,也可用來交換貨物、服務,以及其他貨幣。
比特幣概念由中本聰(化名)在2008年提出。隨後,他以公開對等、共識主動性的理念為基準, 把密碼學原理、對等網路技術和開源軟體相結合,開發出能自我完善的、免費的比特幣應用體系;2009年1月3日,比特幣問世。經過比特幣社區成員們不懈地努力,其應用系統不斷完善,從而使認可、使用、參與的個人、組織和企業在全球迅速增加;同時,重視它的國家和其權威機構也越來越多,使之成為一個適應於互聯網時代的、獨立於傳統金融系統的新型金融生態體系。
與權威貨幣不同,比特幣運行機制不依賴中央銀行、政府、企業的支持或者信用擔保,而是依賴對等網路中種子文件達成的網路協議,去中心化、自我完善的貨幣體制,理論上確保了任何人、機構、或政府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貨幣總量,或者製造偽幣。它的貨幣總量按照設計預定的速率逐步增加,增加速度逐步放緩,並最終在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極限。比特幣應用體系的防偽、抗通脹和安全,也不靠國家來維護,而是靠對等網路技術和參與者的共識主動性合作。

Ⅵ 比特幣為什麼能換錢

因為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比如火幣、幣安、OKEx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毫無疑問,比特幣已經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非騰訊Q幣那樣的虛擬貨幣。國外已經有專門的比特幣第三方支付公司,類似國內的支付寶,可以提供API介面服務。

可以用錢來買比特幣,也可以當采礦者,「開采」它們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通過用電腦反復解密,與其他的淘金者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電腦能夠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就會獲得12.5個比特幣。

比特幣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個單位計算時間內創造固定數量比特幣是每10分鍾內可獲得12.5個比特幣。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達到2100萬個。換句話說,比特幣體制是可以自給自足的,譯成編碼可抵禦通脹,防止他人搞破壞。

(6)湖南惜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比特幣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Ⅶ 比特幣的發展歷史

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討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究報告,報告闡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構想——比特幣就此問世!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50個。
2010年5月21日,第一次比特幣交易:佛羅里達程序員Laszlo Hanyecz用1萬BTC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優惠券。
2010年7月16日, BTC價格從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第一次價格的劇烈波動,顯示新生事物的崛起。
2010年7月17日,第一個比特幣平台成立。
2010年11月6日,MTGOX上的價格達到0.5美元,此時比特幣經濟達100萬美元。
2010年12月7日,第一次便攜設備到便攜設備的交易在NOKIA900上實現,交易量為0.42BTC。
2011年2月9日,價格首次達1美元,與美元等價。BTC與美元等價的消息被媒體大肆報道後引發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新用戶大增。此後2月內,比特幣與英鎊、巴西幣、波蘭幣的互兌交易平台先後開張。
2011年3月18日,BTC/USD匯率創7周來新低,降為0.7美元。
2011年8月20日,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和世博會在紐約召開,谷歌趨勢區縣中,比特幣的關注度創新高,當時價格為11美元。
2011年11月14日,比特幣價格創半年新低,價格為1.99美元。
2012年9月15日,倫敦比特幣會議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8美元。
2012年9月27日,比特幣基金創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46美元。
2012年11月25日,歐洲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在捷克布拉格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12.6美元。
2013年2月19日,比特幣客戶端V8.0發布,此時比特幣價格為28.66美元。
2013年4月10日,BTC創下歷史最高價,110美元。
2013年5月9日,最大的比特幣報道網站-BTC中文網www.sosobtc.com獲得了投資基金Union Square的500萬美元A輪投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2.09美元。
2013年5月17日,2013年聖何塞比特幣大會召開,1300人參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9.1美元
2013年5月28日,美國國土安全部以涉嫌xiqian和無證經營資金匯劃業務取締了位於哥斯大黎加的匯兌公司Liberty Reserve的虛擬貨幣服務,美國檢察官稱這將成為歷史上最大的國際xiqian訴訟案,吸錢規模達到60億美元,包括中國在內的大量用戶血本無歸,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8美元。
2013年6月,網傳美國將退出QE3,通縮的比特幣,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兩者是針尖對麥芒的關系。
2013年6月27日,德國會議作出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被業內認為此舉變相認可了比特幣的法律地位,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02.24美元。
2013年6月28日,MTGOX獲得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處頒發的貨幣服務事務許可,交易規范化可能意味著比特幣開始走向正軌,政府風險降低,其融入顯示經濟的步伐將會加快,同時會對其它虛擬貨幣起到示範作用,此時比特幣價格為97.99美元。
2013年11月28日,熱門比特幣交易所Mt. Gox的比特幣交易價格突破1000美元,創下1073美元的歷史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幣在熱門交易所Mt.Gox的交易價格創下1242美元的歷史新高,而同時黃金價格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幣價格首度超過黃金。

Ⅷ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鋒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銀含姿《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老羨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相關問答:請問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Ⅸ 李笑來通過比特幣到底賺了多少錢

截止2020年1月,李笑來手持的比特幣達6位數,首位數是1。按照一枚比特幣約2.6萬人民幣的價格,其比特幣資產達26億元。

在互聯網經濟高度發展的如今,市場催生出了諸多藉助互聯網而生的企業和新生領域,其中某些企業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消費者的生活方式。例如阿里巴巴,旗下淘寶網的崛起讓全國人民開始熱衷於網購,而支付寶的盛行則徹底改變了大多數消費者的日常支付習慣。

(9)湖南惜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缺點有:

1、交易平台的不穩定性。

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耗時長。

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大。

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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