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與銀行發行貨幣區別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可以全球流通、總量固定,沒有發行的主體。
目前,我國沒有法定的電子貨幣。QQ幣是一種游戲幣,幣值固定,由騰訊發布。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系統,是一種支付手段。他們都有運行的主體。法定貨幣由央行發行,由國家作為信用背書。
山寨幣則是借鑒比特幣,在比特幣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擴展。用戶群體無法和比特幣相提並論。社區許多人的共識是一些設計精良的山寨幣會成為比特幣的一種補充,而比特幣會成為法定貨幣的一種補充,多一種選擇。
Ⅱ 央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貨幣,大概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幣是電子現金,它是匿名性貨幣。首先,它具有現金的一切屬性,其中最主要的屬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電子形式的現金,不具有紙鈔和硬幣的物理結構,方便交易流通。我們熟悉的現金和中本聰設想的數字貨幣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結構的現金完全不能被追蹤,而區塊鏈上的數字貨幣(電子現金)則是可以被追蹤的,這對於央行及對合規性負有很高責任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說,匿名性是數字貨幣的第一要義。雖然人們可能會願意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犧牲隱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動被那些無關的人(尤其是心懷惡意的人)隨隨便便就偷窺了。
第二,比特幣是可編程貨幣。區塊鏈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賬本、加密演算法、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數字貨幣運行於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系統上,它和運行於金融機構賬戶系統上的電子貨幣的顯著區別是可編程性。 電子貨幣在金融機構賬戶上表現為資料庫欄位中的數字,交易是賬戶之間數字的增減。而數字貨幣表現為分布式賬本上的不同參與方之間共同驗證的計算機代碼,交易是賬戶或地址間的價值轉移。 通過智能合約,區塊鏈能夠自動執行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約定,任何一方都難以反悔。可編程性讓央行擁有了追蹤貨幣流向的能力,從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擁有的精準執行貨幣政策和精準預測市場流動性的機制。同時,可編程性也能讓金融交易變得自動化,省去了金融機構龐大的中後台部門,甚至讓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實時清算。這無疑極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降低了運營成本。
第三,比特幣是密碼學貨幣。比特幣的賬戶體系和交易驗證機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賴於各種密碼學演算法。目前互聯網是完全公開透明的,我們享受互聯網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把各種行為數據無償提供給了中心化的互聯網機構,而這些互聯網機構卻利用這些數據來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此外,比特幣可以使用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等密碼學技術來實現交易的隱私保護。
第四,比特幣是演算法貨幣。比特幣的發行機制依靠的是數學演算法來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數學運算的結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識。比特幣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規則嚴密、公平、公開、公正的數學演算法。
第五,比特幣是自治貨幣。共識、共治、共享的自組織是區塊鏈帶來的嶄新的商業架構和組織架構。通過觀察比特幣、以太坊等幾個比較成功的數字貨幣的實踐案例,我們發現基於區塊鏈的計算機程序正在成為新型的數字貨幣發行主體。這些項目都是以社區自治的開源軟體的方式在運行,既不被中心化機構擁有,也不設中心化伺服器,甚至沒有運維人員來管理。這種基於數學演算法的背書方式,在原來的主權政府做信用背書的法定貨幣和私人機構做信用背書的私人貨幣之外,增加了一類全新的數字貨幣發行方法——以數字貨幣為表現形式的無主貨幣,即發行方只是數學演算法模型,沒有法律主體資格。
第六,比特幣的運行基礎是分布式網路。分布式網路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比特幣的特性與效用。隨著5G通信技術的部署,未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學習、工作都難以離開分布式網路,它是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的技術基礎,也決定了比特幣的運行效用。
那麼,各國央行籌劃的數字貨幣會具備前述的六大特質嗎?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但透過只言片語,至少我們了解到:
第一個分歧來自到底採用什麼技術來搭建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協議。各國央行更傾向於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而不是區塊鏈技術,或者更傾向於採用聯盟鏈技術而不是公有鏈技術。聯盟鏈與公有鏈的最大區別在於:聯盟鏈的節點加入需要許可,而公有鏈不需要許可。
第二個分歧來自全網節點是否要完全對等。公有鏈是一個無須許可的點對點對等網路,而央行希望成為擁有某些專屬權力的特權節點,它可以運用這些專屬權力,允許或禁止某些節點的加入,監督、追蹤數字貨幣的流動。
Ⅲ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一、法律地位不同:比特幣在我國定性為一種特殊商品;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
二、性質不同: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貨幣。
三、發行量不同:比特幣發行總量2100萬枚;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量由央行視市場貨幣流通量而定。
四、流通范圍不同:比特幣在全世界范圍內流通;央行數字貨幣暫時僅在國內流通。
五、價值量不同:比特幣價值隨著市場交易波動幅度較大;央行數字貨幣是數字化人民幣,因此價值基本穩定 。
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賬戶是匿名的,即這個賬戶是誰的,沒人知道。而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央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人民幣,只不過是數字化版的人民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國家發行的中心化數字貨幣,賬戶是實名制的,交易可追溯,屬於半私密性賬本,只有政府機關才權查閱。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的額另一種存在和流通形式,相對於現在流通的紙幣和硬幣而言,它是以數字的方式存在。數字貨幣的合法存在的,是法定的,是基於區塊鏈技術誕生的。
數字貨幣的特點
數字貨幣的是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其適用范圍是全世界,並且擁有貨幣的所有特性,如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數字貨幣的發型單位是各國政府發行的。
數字貨幣,已存在於我們生活中。
數字貨幣的基本特徵:
1.核心是密碼學;
2.流水式記賬貨幣;
3.區塊鏈的分布賬本;
4.P2P的網路協議;
5.網路支付系統。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關系?
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發行的底層技術,這也是兩者之間的最直接的關系,它們是可以相互獨立存在,並且大放異彩的。最後,從價格/價值來說,數字貨幣一般等同於法幣,一個一元人民幣的數字貨幣與一元的人民幣紙幣是等同的;而虛擬貨幣,它一般是由平台來定價,說它是多少就是多少,而比特幣則由市場定價,因此波動巨大。
Ⅳ 深圳發放一千萬數字貨幣紅包,DCEP與比特幣區別是啥
首先這兩種貨幣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幣。他們與人民幣有根本什麼區別?人民幣不無論到哪都可以使用,但是比特幣以及DCEP只能在固定的地方進行消費,顯然這兩種貨幣與人民幣的差別實在太大了。如果兩種貨幣,都有你可能還是不行,因為有些地方這兩種貨幣是過不去的,必須要用現金才能過得去,比特幣的這種貨幣也算是特殊的貨幣,具有紀念價值,最近也經常聽說過這個比特幣貶值,導致一些人又賠了錢,比特幣升值,然後一些人就賺了錢。
最後告誡大家一點,就是最好不要去碰比特幣,比特幣,其實他的這個內部是數量是定了,然後隨著它的價格波動每一個你可能買的時候有的時候可能賺,有的時候可能虧,但是你能不能保證一直賺就有可能傾家盪產所以面對這種風險的時候,我們應該選擇一個自保的方式,而不是與他比特幣進行交易,總而言之,我說過了,比特幣具有的是收藏價值,而並不是它的真正的貨幣價值,人們應該更多注重的是人們實際上生活擁有的東西。
比特幣一夜暴富是騙人的,沒有人能夠隨隨便便一夜暴富,比特幣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股票,有漲有跌,對人的生活影響非常大的。大家最好不要想靠他暴富,不太可能的。
Ⅳ 金融主權的確立,看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區塊鏈幣的區別
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
Ⅵ 央行即將發行數字貨幣與現有數字貨幣有何區別
近日,新京報發表一篇名為《央行數字人民幣欲出,比特幣天秤幣要涼?》。文章表示,研究五年之久的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推出數字貨幣,並不是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體系。文章中還說「非主權數字貨幣也會逐漸降溫」,讓不少人產生誤解,紛紛討論比特幣是不是會涼涼?
對很多人而言,看到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還是有不少疑惑的?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對我們的生活會產生什麼影響?他和支付寶微信的支付有什麼區別?對現有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貨幣市場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給大家一一分析一下。
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人們已經開始大幅減少紙幣的使用,出門在外都是靠微信、支付寶付款。既然大眾已經習慣了使用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央行發行數字貨幣與微信和支付寶有何不同?
數字貨幣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而微信和支付寶是運用法定貨幣。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的感受類似。但支付寶、微信只是使用了電子支付方式,交易時用的錢還是通過銀行賬戶轉款,也就是說支付寶里的錢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但數字貨幣本身屬於交易貨幣,具有支付和流通屬性,其本質與錢相同。
舉個例子,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去喝咖啡時,給店員錢的結算方式屬於交易,用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屬於支付,而用支付寶、微信等軟體就是使用支付系統了,它背後需要記賬、結賬、對賬。支付寶、微信本質是支付系統,而數字貨幣是支付系統對應的支付工具(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的幾個特點
1.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2. 央行將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 央行數字貨幣還能夠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幫助。
4. 將使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
5. 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最後,央行的穆長春還說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不一定採用區塊鏈技術。」也就是說,在技術方面不會百分之百的依賴區塊鏈技術,因為區塊鏈架構無法滿足支付要求的高並發性能,但可能會在溯源、數據存儲等方面運用到區塊鏈技術。
給我們帶來什麼影響?
伴隨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我國將在各行各業全面升級系統以充分實現對人行數字貨幣的對接和應用,新一輪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化和信息化革命將在我國拉開序幕。
同時,一旦央行的數字貨幣推開使用,真正的去中心化加密數字貨幣將沒有理由再受到如今的種種限制,加密貨幣將更加多彩紛呈,更廣大的用戶將進入這個領域,加密貨幣的落地和應用將加速到來。
和比特幣有什麼關系?
很多人說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是模仿比特幣,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其實央行早在2006年的時候已經開始了數字貨幣的研究,只是5年前才開始成立專項研發小組。2008年1月1日,時任央行副行長蘇寧就出版了《虛擬貨幣的分析理論》,同時提出「最終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題統一至中央銀行」,所以甚至可以說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想法在中本聰之前。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是模仿比特幣,只是在某些技術環節上使用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的方式產生,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一種法定貨幣,而比特幣只能稱之為商品或資產,並不是貨幣。
結語
人民幣還是人民幣,央行只是將人民幣數字化,增強了安全性,可控性,交易的匿名性,可以更方便快捷透明的管理。與facebook發行libra一樣,都屬於穩定幣,而現在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價格浮動較大,更多的是為了投資,兩者並不相同。
央行一旦發行數字貨幣,一定會讓更多人了解到比特幣,了解什麼事錢包、區塊,會起到很好的普及作用,讓更多的人了解並進入數字貨幣市場。
(作者:鏈界社區,內容來自鏈得得內容開放平台「得得號」;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得得官方立場)
Ⅶ 央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比特幣的自然本質是去中心化的,但是數字貨幣央行必須遵守集中化的管理模型。與比特幣相比,央行的數字貨幣具有更高的「貨幣」價值,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很大,央行的數字貨幣保證了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功能,自2014年以來,數字貨幣保持相對穩定。自從年初以來,央行一直積極進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和開發,包括有關專利的積極申請。
從發行數字貨幣央行開始,它使用兩級操作系統央行,該系統首先將數字貨幣轉換為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然後再將其轉換為公眾。 穆 長春說這種雙傳輸系統適合中國的國情。不僅可以利用現有資源來調動商業銀行的熱情,而且還可以毫無問題地提高對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Ⅷ 央行發行的哪個什麼貨幣和比特幣都屬於DIGICCY(數字貨幣)嗎他們的結算貨幣一樣嗎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它與虛擬貨幣的根本區別在於發行者不同。虛擬貨幣發行者不是央行,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有國家信用支撐,具備國家平台、銀行平台及大數據平台的優勢,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且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Ⅸ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比特幣屬於數字貨幣里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包括很多的幣種,比特幣只是裡面的一種。
Ⅹ 比特幣是不是貨幣,為什麼它與央行發行的DCEP有什麼區別呢
現代信用貨幣體系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只要現代經濟社會組織形態不發生根本性變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貨幣體系就將存在,比特幣以及其他虛擬貨幣就成不了一國的本位幣。 近年來,誕生於互聯網世界的虛擬貨幣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虛擬貨幣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路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路系統傳輸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它沒有實物形態,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使用范圍有限。虛擬貨幣最初只能在互聯網上購買虛擬商品,如網路游戲中的裝備、服裝等。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種類越來越豐富,如Q幣、網路幣、盛大點券等,使用范圍也超出了虛擬商品的范疇,可以用來購買一些實物,甚至出現了很多專門提供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的網站,似乎虛擬貨幣已逐漸成為可以流通的交換單位。其中,2009年出現的比特幣(Bitcoin)發展最為迅速,影響也最為廣泛,其使用范圍已從互聯網滲透到現實世界。比特幣具有無實物形態、數字化存儲與支付等虛擬貨幣特徵,同時也具有傳統虛擬貨幣不具備的特點:沒有集中發行方、數量有限、完全匿名、交易不可追蹤等。2013年我國的「比特幣中國」(BTC China)網站成為全球第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幣的迅速發展引發了人們對虛擬貨幣是否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的思考。有人認為比特幣的出現是對現行貨幣體系的巨大挑戰,甚至有人稱其為「未來的黃金」。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此後比特幣在中國市場的價格迅速下跌,三周時間跌去約60%,在國際市場上也應聲大跌。事實上,從貨幣本質特徵及其發展歷史來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也難以成為貨幣。實際上,比特幣所體現的貨幣非國家化理念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由英國著名經濟學家哈耶克所提出,但實踐已經證明,這一理念也只是一種經濟烏托邦思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