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比特幣措施
⑴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
⑵ 比特幣日本為什麼合法
日本金融服務局(FSA)在早前宣布,最新的《日本支付服務法案》修訂版本已通過並在2017年4月1日正式生效。服務法案中承認比特幣為支付方式,並加以嚴格監管。
在這項法案中,立法會把比特幣定位成類似資產一樣的價值,而不是一種貨幣。人們可把它作為一種支付方式,用來進行交易。
有關單位也提出要求,規定以比特幣營運的服務商或交易所必須向日本首相進行注冊登記,資本規模也不能低於1000萬日元,必須擁有能防止盜竊和損失的信息技術系統,以及必須建立多種系統和流程,涉及到工培訓,內部規定,治理,以及外包指導等。
該修正法案還對《犯罪收益轉移預防法案》進行了修訂。監管機構要求日本比特幣交易所實施比目前更加嚴格的「了解你的客戶」 流程。交易所必須核查開戶用戶的身份,保管交易記錄,並且向監管機構報告提交可疑交易的記錄。
⑶ 盤點世界各國對加密貨幣的態度
任何事物常有兩重性,以BTC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有「去中心化、點對點交易」等優勢,但也普遍存在著許多缺點。比如:數字貨幣不容易受資本管制、數字貨幣能夠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諸多的毫無實質性價值的ICO項目。
簡單地說,各個國家對數字貨幣的安全監管對策大概分成三種:
1、 措施較嚴苛的國家:中國,關閉數字貨幣兌換人民幣的集合競價,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組織都不能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俄羅斯、約旦 :中央銀行嚴禁金融機構參與BTC以及數字貨幣的買賣交易。
2、 實施相應程度上受限的國家:美國雖實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卻太難申請辦理。
韓國 為嚴厲打擊洗錢等犯罪行為,嚴禁匿名銀行賬戶買賣交易,未滿十八歲投資人和外籍人嚴禁在韓建立數字貨幣賬號。
日本 金融監管組織下令很多家數字貨幣交易中心整改落實合規管理對策。
3、實施徹底對BTC開放的國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發布了廣為人知的「沙盒」機制,即在 事前報備的狀況下,准許從事專業和現階段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矛盾的業務流程 ,即便之後被官方停止有關業務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沙盒」制度讓區塊鏈技術企業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創新發展空間,使新加坡變成世界各國為避開該國現行政策而趕赴國外ICO的一方紅土,也讓新加坡變成了在亞洲對ICO最友善的發達國家,現階段我國大部分的ICO項目都是在新加坡發行的。
下列盤點部分國家和地區對BTC的看法:
中國:個人能夠擁有並買賣BTC,但法律法規嚴禁金融投資公司比如金融機構這樣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銀行(PBOC)最先通過嚴禁機構解決虛擬貨幣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對於三方支付平台處理方嚴禁應用BTC買賣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企業兩個星期內關掉虛擬貨幣交易賬號。
2017年2月9日,PBOC並非通過法律法規方法,反而是「任務」方法延遲時間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務項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銀行等發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銀行宣布潘功勝領導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嚴厲打擊挖礦。
歐洲 :BTC在歐洲非常風靡,因為歐洲的債務危機、國家人民的財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安全保障、通貨膨脹率比較嚴重、國家政府部門的無作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歐洲大受歡迎的根本原因。群眾在生活消費的情況下,還要收巨額的稅款。因而,群眾和商戶都樂於利用BTC買賣交易。
德國 :BTC行業發展趨勢相對來說標准規范,現已列入到國家的監管體系。有消息流傳BTC被德國視為數字貨幣,但緊接著政府部門辟謠說,只不過把它用作個體數字貨幣、貨幣符號。個體使用BTC整年內免稅政策,但進行商業行為要繳稅。
英國 :未對BTC進行過多安全監管,也沒規定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基本原則,推行了沙盒安全監管制度,能夠容錯機制。
阿根廷 :因為阿根廷金融危機,資產不斷流失,阿根廷的 社會 經濟發展經常出現停滯不前,群眾的資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保障,阿根廷群眾期望尋找某種新的投資方法來確保自身的資產不掉價,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頻繁。
非洲 :有新聞稱非洲某些國家也剛開始接受認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徵性的便是肯亞。
越南 :政府已經委託多家政府機構來審核虛擬貨幣和資產的監管問題。到2022年12月份,將會由國家銀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貿易部以及其它部門一起來發布該監管框架。 對於BTC越南政府選擇了監管創新而不是禁止。
烏克蘭 :正處在戰爭風暴中的烏克蘭今年2月份通過了法案,確立了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在該國的合法地位。
中國台灣 :在台灣,比特幣被認為是洗錢工具。台灣央行行長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幣應該被添加到國家AML預警系統中,以防止洗錢。盡管過去幾年,這種數字貨幣的升值相當強勁,但台灣也加入了監管比特幣的一方,就監管的必要性發表正式評論。
菲律賓 :菲律賓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談到了首次幣發行規制,並認為比特幣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賓央行對比特幣等金融技術持開放態度。
印度 :印度財政部國務部長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慮與數字資產有關的問題作為政府的主要議程之一。
雖然一些國家的做法是試圖將其扼殺,但潮水來得太快了,各國政府試圖淡化比特幣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過創建自己的數字貨幣,但這是否能成功還有待考究。
⑷ 日本又給虛擬貨幣修訂新法了
白天看到《日經新聞》關於「虛擬貨幣海外匯款」的報道,實在是槽很大不吐不快,忍不住寫一個解讀版逐段分析一下:
由於管理不善,導致近期虛擬貨幣的海外匯款業務頻頻出現問題,為此日本財務省制定了規則。規則明確了3000萬日元等額以上的支付應該向當局報告的准則。財務省預計將來會有使用虛擬貨幣進行的跨境貨物及服務的結算,需要易懂的規則,因此領先於其他國家制定了此項規則。
這樣一來,不僅更容易把握跨境交易實態,也可以有效抑制洗錢。
今年一月,虛擬貨幣行業的大型承兌商Coincheck流失了相當於580億日元的資產。為此金融廳迫使暴露出問題的從業商退出,並且接受IT以及券商頂級企業的支援,從此進入了摸索下個成長方式的階段。使用虛擬貨幣的海外匯款,也改變了不明確的報告規則,規范了交易環境。
財務部有可能在6月就對外匯法的相關法令進行修改。外匯法規定了在海外法人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的超過3000萬日元的支付,有向財務部事後報告的義務。日本在2017年的修正版資金決演算法里,也在發達國家中首先規定虛擬貨幣與現金一樣是有法律效力的【支付手段】。通過此次修正,虛擬貨幣開始在形式上出現了3000萬日元以上的報告義務。
可是由於並沒有定義虛擬貨幣是否「超過了3000萬日元」的准則,使得漏報成為可能。基此現狀,財務省指定了是否有報告義務的明確基準。
修正法案里,根據實際支付日的虛擬貨幣承兌商的價格,換算成現金價格來判斷是否需要向財務省進行報告。例如,今天是4月4日,1個比特幣可以承兌大約80萬日元。如果這一天使用了40個比特幣進行支付,也就是超過了3000萬日元,就需要向財務省進行申報。
如果是使用了缺乏參考市價的知名度低的虛擬貨幣來支付,允許參考此幣種與比特幣或其他主流貨幣的之間交易市價來判定是否超過了3000萬日元。
虛擬貨幣的相關大事件:
2014年,MtGox丟了約為470億日元的虛擬貨幣
17年,修正版資金決演算法施行。虛擬貨幣被定為有法律效力的支付手段,此外虛擬貨幣承兌商導入注冊制,接受當局監督。
18年1月,CoinCheck丟失580億日元虛擬貨幣,金融廳強化了對策。
2月,金融廳對承兌商進行入駐檢查。
3月,金融廳對7家承兌商進行行政處分。
G20開始討論虛擬貨幣問題。
4月,Monex開始對收購Coincheck進行最後調整。
根據財務省消息,早在2017年虛擬貨幣被定義為有法律效力的支付手段之前,便有基於外匯法向財務省的報告。最早的報告始於2016年年中,現在約有1000件。
跨國內外的承兌商之間的虛擬貨幣流通額中,很多支付金額超過了3000萬日元。財務部預估最近一年半最低也有300億日元。
但是,這類自主報告很有可能只是來自於一部分極其專業的從業者。虛擬貨幣市場如果變得更加健全,與國外進行交易時使用虛擬貨幣的法人和個人也會漸漸增多。財務省外匯室表示要「防止不知不覺地違反外匯法」。一旦規則明確了,虛擬貨幣的交易方式也會更加便利。
⑸ 日本人相信比特幣嗎
比特幣之父--中本聰,一個神秘的日本名字,自稱日裔美國人。其名字沒有官方漢字寫法,有些日本媒體寫為中本哲史,此人是比特幣協議及其相關軟體Bitcoin-Qt的創造者。他的真實身份是未知。
中本聰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打開了數字貨幣的潘多拉盒子。
在發達國家裡面大多數承認比特幣作為數字商品的交易和流通,數字貨幣似乎代表未來的新技術,和互聯網新勢力的未來,保守的日本人相信比特幣嗎?先給答案。
作為日本生活的華人來看,日本 社會 是接受數字貨幣,日本的各大券商都加入數字貨幣的交易當中,但是對高杠桿的合約和期權交易,日本是很嚴格的控制。日本的交易所基本不提供合約交易和比特幣期權,期貨交易。
日本交易所分二種販売所和交易所。
日本各大知名的券商最多提高三-四倍的杠桿交易,更多是支持現貨交易,相信做數字貨幣交易的小夥伴們都了解,,很多都是合約交易讓人大虧大賺,所以你要是相信比特幣,或者以太坊,就以現貨的方式存儲,作為對未來數字貨幣技術的信任,和看好。
但是全世界的中央銀行是對數字貨幣抱有謹慎和敵對的態度,
所以比特幣的信仰是不分國界,和國籍。很多技術客都是非常崇拜去中心化的技術。還有區塊鏈的技術革命。
日本的很多IT技術從業者更喜歡以太坊的技術,以太坊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提供去中心化的虛擬機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信息時代的認知,已經打破國籍和國籍的限制,但是作為信息時代的崛起,我覺得是更像是二種文明的認知。而不只是二種資產的,和貨幣的認知。
現在作為中心化的央行發行的貨幣。各國政府是不能接受被挑戰,但是互聯網上誕生了一種沒有國籍,沒有國界的去中心化的信仰,二種信仰並不是矛盾體,未來可以是一種相互依存和互補的生存方式共生共榮下去。
以上。
⑹ 怎麼看韓國和日本對比特幣的最新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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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有哪些國家承認了比特幣
德國:世界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
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
日本:定義比特幣為資產
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
加拿大: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
2013年12月,世界上首個比特幣ATM機在溫哥華投入使用。很多美國本土的比特幣創業者,由於美國國內不同州的法律監管問題,選擇搬遷到加拿大創業。
⑻ 日本多家比特幣交易所為什麼整改
3月8日日本金融監管機構處罰了多家加密貨幣交易所,處罰措施包括勒令其中兩家暫停運營一個月。在日本較大的加密貨幣平台Coincheck Inc。此前發生5.3億美元的盜竊案後,該國監管部門實施了新的限制措施,此次處罰也是這些新限制措施的一部分。
該監管機構稱,包括Coincheck在內的七家加密貨幣交易所缺乏適當的內部控制機制,這些交易所需在3月22日之前提交業務改進計劃。Coincheck在一份聲明中稱,該公司將認真對待處罰措施,並力爭重新贏得客戶的信任。
⑼ 比特幣征稅時代結束!原來它在國外這么火!
7月1日,星期六。
日本全面取消8%的比特幣消費稅。
7月1日,同一天。
澳洲全面中止比特幣的雙重征稅。
日本與澳大利亞同時減免比特幣交易稅,一方面代表了日本和澳大利亞這兩大經濟體對比特幣的強烈支持,另一方面象徵著比特幣賦稅時代結束,在國際上正式進入發展期。
因此可以這么說:
比特幣的未來,提前而至!
在此數月之前,日本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為一種合法支付方式,同時還為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所制定了監管框架,這推動了比特幣在日本蓬勃發展,日本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
如今世界范圍內越來越多的商店、航空公司、旅館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如日本樂桃航空公司宣布接受比特幣支付機票。此外,日本著名的膠囊酒店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
比特幣正在國際上越來越火,已進入蓬勃發展期。去年我們夢想中的比特幣未來時代,已經提前來臨。你,做好准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