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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偷比特幣

發布時間: 2023-08-08 18:54:33

❶ 網路上盜取比特幣算犯法嗎

盜取比特幣算犯法嗎? 是違法行為。比特幣是一種新興的網路虛擬財產,那麼它是否屬於 刑法 規定的 盜竊罪 的 盜竊 對象,盜竊此類虛擬財產是否構成盜竊罪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 入戶盜竊 、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以,盜竊比特幣是否犯法,則要看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是否屬於公私財物。 雖然虛擬財產還未被《刑法》正式列為受保護的財產,但《 民法典 》正式規定數據、網路虛擬財產受保護。盜竊虛擬財產同樣是為了牟利,普通的盜竊方法是侵入他人的住宅和口袋,盜竊虛擬財產犯罪是成功侵入他人的電腦。 所以,比特幣作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是有其現金價值的,屬於他人的合法財產,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購買方法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交易方式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部分網站。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2]。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 可見,即使比特幣是虛擬的電子貨幣,盜取他人的比特幣還是屬於違法行為。不管是盜取什麼,只要是違規佔有他人的合法財物都屬於違法行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日常生活中,我們更要注意遵守法律 法規 ,如果發現自己的財物被竊,要及時報警、保留好 證據 等解決。

❷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嫌疑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被盜1450萬,江西比特幣盜竊案告破,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互聯網時代,同時也是一個高速發展的時代,有非常多的人想著通過不法手段來賺取錢財,其實是非常的不值得提倡的,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嫌疑人也將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夠給每個人引發一個警醒,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們這樣的話,那麼一定會面臨牢獄之災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黑客技術再厲害依然還會留下非常多的熱點的,終究是肉體凡胎,離不開法律的制裁,也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能夠好好做人,一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

❸ 冰島比特幣大盜是如何越獄的

日前,冰島一名男子因涉嫌偷竊數百台挖「比特幣」的電腦被捕,輕松越獄,搭乘客機逃往瑞典,而冰島總理卡特琳·雅各布斯多蒂爾在同一個航班上。

監控錄像顯示,斯特凡松當天上午出現在距離松恩監獄95公里的凱夫拉維克國際機場,登機離境,冰島雖然沒有加入歐洲聯盟,但加入成員國互免簽證、取消邊境檢查的申根區,因此機場不太可能要求他出示護照。

瑞典警方發言人說,尚未實施抓捕,冰島同行已經通報情況,發布國際通緝令。

文章來源:比特110網

❹ 竊取虛擬貨幣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國家七部委發布生效了規制代幣發行活動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對於各類代幣及「虛擬貨幣」的性質做出了明確定義: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盡管如此,不能否認的是,各類「虛擬貨幣」仍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持有人的財產的一部分。那麼,對此類代幣實施的偷竊行為,究竟應當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呢?

筆者擬通過一則有關新聞報道及相關案例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以起到保護「虛擬代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作用。

偷竊比特幣

近日,一則新聞報道稱,北京海淀警方破獲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員的許可權,修改公司電腦內應用程序,盜取100個比特幣,還未來得及銷贓,仲某便被警方抓獲。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

從報道中可以看到,對於行為人偷竊比特幣的行為警方是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以及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筆者看來,該罪名在我國《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該罪名保護的法益實質上是我國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並非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財產利益,實際上否認了數字貨幣的財產價值,而是僅僅將其作為一種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或系統功能而進行保護的。這樣的做法筆者認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國2013年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提到,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因為其在性質上來看應當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通知》中也明確提到,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背後所具備的財產價值不可忽視。

其次,我國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盡管只是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表明了我國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態度。雖然我國尚未有針對數據與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但是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預測未來必然會有相關內容的立法。

最後,從相關案例中我們也能夠看到,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2013年4、5月,劉某預謀成立比特幣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黃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組建 「比特幣」交易平台。期間,劉某、黃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賀某除了其他直接盜取客戶資金的行為外,還頻繁通過變賣客戶的比特幣來兌現人民幣,轉走了網站上的120個比特幣。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予以定罪處刑,被告人所轉走的比特幣也是被納入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中的。因此,從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國家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對於偷竊虛擬貨幣的行為僅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予以規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們應該正視其背後所隱藏的財產價值,考慮我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犯罪罪名的適用。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保護我國數字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財產。


❺ 偷比特幣犯法嗎

法律分析:盜竊比特幣也屬於盜竊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❻ 36億比特幣不翼而飛,這到底是何人所為偷盜之人又有何目的

據最新消息報道,36億比特幣不翼而飛,那麼這到底是何人所為呢。偷盜之人有何目的呢?自然,這肯定就是黑客所為,他們偷盜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大的利益和價值。所以對於這種行為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是這個可苦了這些投資者。對於他們的損失,那是巨大的,而且這東西,在法律上還定性不了金融產品,所以根本沒辦法立案調查,想想都是覺得非常的悲傷,莫名之間,竟然遇上這種情況。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也是時有發生的,對於我們來說,所以投資也要理性,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減少其中的風險,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

所以說,投資是一定有風險的,只有我們理性選擇,我們才能實現它真正的價值,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引起重視,這樣才能減少這其中的影響,和所存在的風險。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夠通過正確的投資,為自己創造更大的價值,

❼ 比特幣怎麼挖出來的

在比特幣系統上尋找代碼,找到代碼即可算挖到比特幣

每隔一個時間點,比特幣系統會在系統節點上生成一個隨機代碼,互聯網中的所有計算機都可以去尋找此代碼,誰找到此代碼,就會產生一個區塊,隨即得到一個比特幣,這個過程就是人們常說的挖礦。計算這個隨機代碼需要大量的GPU運算,於是礦工們采購海量顯卡用以更快速的獲得比特幣獲利,這也是近期顯卡缺貨的重要原因。

(7)怎樣偷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特點。

1、總量有限,只有21000000BTC。

2、任何人都可以發行比特幣,但發行難度越來越大。

3、相對央行貨幣更安全,幾乎無法被盜。

4、交易過程完全匿名,不能追蹤。

❽ 怎樣通過比特幣賬號偷比特幣

比特幣可以交流哦

❾ 冰島比特幣大盜怎樣越獄的

偷了幾百台電腦的虛擬貨幣大盜在越獄以後乘坐飛機跑路出國,並且飛機上還有該國的總理,這可不是好萊塢大片劇情而是真實發生在冰島的越獄案件。冰島一名男子因涉嫌偷竊數百台挖「比特幣」的電腦被捕,輕松越獄,搭乘客機逃往瑞典,而冰島總理卡特琳·雅各布斯多蒂爾在同一個航班上。

瑞典警方發言人說,尚未實施抓捕,冰島同行已經通報情況,發布國際通緝令。

冰島警方今年2月逮捕斯特凡松等11人,指控他們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偷竊大約600台用於挖掘加密電子貨幣「比特幣」的電腦。這批電腦總價值大約2億冰島克朗(約合200萬美元),創冰島刑事案件金額記錄。冰島媒體稱之為「比特幣大劫案」。

斯特凡松越獄前,共有22人被捕,但失竊電腦仍不知去向。

「冰島太小了,一般越獄犯都是喝醉酒的人,冰島沒有黑社會和地下世界,所以一般沒人越獄。」當地警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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