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對比特幣
Ⅰ 世界各國央行行長如何看待比特幣
據外媒報道,隨著比特幣的知名度不斷擴大,世界各國央行行長也紛紛對這種數字貨幣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美國聯邦儲備銀行
在去年12月,在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舉行的貨幣政策會議上,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被問到她對於比特幣有何看法。
耶倫稱,這種數字貨幣是「高度投機的資產」,「無法成為法定貨幣」。她還補充稱,它在「支付系統中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而且它「不是穩定的價值儲存手段」。
「聯邦儲備銀行不會針對比特幣制定任何政策,相反我們只會確保我們監管的銀行機構密切關注數字貨幣,恰當管理它們與該市場上的交易者之間的互動關系。而且,我們會監督這些銀行機構是否履行了它們打擊洗錢活動、確保銀行安全的責任。」耶倫說。
在去年11月底,即將在今年2月接替耶倫擔任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的傑羅米-鮑威爾(Jerome Powell)也對加密貨幣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加密貨幣「現在並不重要」,因為「它們的規模還不夠大。」
鮑威爾稱,數字貨幣帶給金融市場的金融風險是微乎其微的。「它們的規模還不夠大,現在並不重要。」他說。
歐洲中央銀行
在去年10月,歐洲中央銀行總裁馬里奧-德拉吉(Mario Draghi)稱,加密貨幣現在還不夠「成熟」,還不足以讓中央銀行來進行規范管理。
「對於任何新事物,人們總是充滿了期待,同時也感到很不確定。現在,就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而言,我們認為,它們還沒有成熟到需要我們考慮進行規范管理的程度。」他說。
德拉吉指出,像比特幣這樣的工具有利有弊,我們需要仔細權衡考量。
「大金融危機的一個教訓就是金融創新。就比特幣而言,它是金融和技術創新,我們在關注它的同時應該密切留意它的潛在風險。」他說。
加拿大銀行
在去年12月,加拿大銀行行長史蒂芬-波洛茲(Stephen Poloz)也花了一些時間探討加密貨幣。他聲稱購買數字貨幣是賭博,而不是投資。
「它們的真正價值是什麼,也許沒有人說得清。人們頂多可以這樣說:購買數字貨幣就是購買風險。這使得它更接近於賭博,而不是投資。」波洛茲說,「對於想購買加密貨幣的人,我想說的是,你應該閱讀附屬細則,確保你知道你在投資什麼。」
波洛茲認為,數字貨幣的需求在未來將會出現增長。他還補充稱,加拿大中央銀行正在研究是否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銀行工作人員正在研究在何種條件下中央銀行才比較適合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用於零售交易。」他說。
澳大利亞儲備銀行
在去年12月,澳大利亞儲備銀行行長菲利普-洛威(Philip Lowe)在一次演講中談到了比特幣。他指出,這種數字貨幣不會應用到日常支付活動中,它也不可能這么快被接受。
洛威稱,其原因是比特幣的價格極其不穩定,可同時處理的支付筆數有限,交易和電費成本太高以及管理起來太難。
而且,當比特幣只被當做支付工具的時候,它「更可能吸引那些希望在黑色或非法經濟活動中進行交易的人。」
日本銀行
在2017年底,日本銀行行長黑田東彥(Haruhiko Kuroda)稱,比特幣的價格波動「極不正常」。
當被問及比特幣是否會出現泡沫時,他回答說,「我可能沒有資格來評價它,但是如果你觀察一下它的走勢,你就會發現它的價格波動極不正常。如果你要問比特幣是否與貨幣具有相同的功能,即作為支付或結算工具,那麼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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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2)人大代表對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Ⅲ 周小川再談區塊鏈技術和央行數字貨幣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副行長范一飛受邀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發布會上,周小川行長還談及了數字貨幣及區塊鏈,他表示:
「 央行認為科技的發展可能對未來支付業務造成巨大改變,央行高度鼓勵金融科技發展。數字貨幣、區塊鏈等技術會產生不容易預測到的影響。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進行規范。
在之前,周小川就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回答過一系列問題。根據周小川行長的描述,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應該有這些特性: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護隱私與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平衡,尤其針對洗錢、恐怖主義等犯罪行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於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和傳導。
四是要保留貨幣主權的控制力,數字貨幣是自由可兌換的,同時也是可控的可兌換。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前幾天的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就頻繁提及比特幣及其底層技術。
央行周學東: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周學東提出建議,對境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應當包容、暫不取締,留下一段觀察期,但在短期內必須明確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紅線,嚴格監管。
「長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周學東說,需要研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金融屬性和商品屬性,研究比特幣交易平台的性質,探索出台國家層面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管理試點政策,對少數合格交易平台進行許可或備案試點。同時,強化監管合作機制,加強行業自律,構建比特幣交易所誠信體系。
人大代表沃偉東:建議合理監管比特幣、促其良性發展
3月7日下午,上海匯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沃偉東在發言中建言,應該將比特幣置於法律框架下,以促進其良性發展。沃偉東表示,近期央行出手加大對比特幣交易平台的監管力度之後,取得了多方面的效果,明確了比特幣性質,抑制了市場的泡沫,同時對社會資金的風險,也得到了初步控制。
不過,沃偉東認為,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時,也要觀察到相關的問題。「目前中國比特幣的交易量大幅減少,中國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跌至不到原來的1%。」而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此之前,全球超過90%的交易量都發生在中國。正由於此前中國占據著交易量的高地,因此「毫無疑問擁有比特幣的全球定價權,對比特幣乃至區塊鏈行業,具有足夠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沃偉東表示,對於比特幣以及區塊鏈這樣的新生事物,世界大國都在積極探索,因此不可以簡單地否定和拋棄。他建議將比特幣納入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定合適的監管策略。「合適的監管策略能夠在控制風險的同時,真正地激勵創新、推動創新、引領創新。」
比特幣相比黃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幣的底層應用技術區塊鏈吸引到了諸多關注目光。由於區塊鏈技術得到官方認可,全球各市場都在研究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中國央行也在公開招聘相關人才、實踐數字貨幣,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相信各國會抱著更加寬容的心態來對待比特幣行業。
Ⅳ 人大代表可以買比特幣嗎
沒啥不可以的吧,買賣自由,加上用的是自己的錢,而且錢都是從正規渠道得來的,應該就沒啥問題了。
Ⅳ 中國對比特幣的規定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Ⅵ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1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2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虛擬幣」騙局曝光,有人被騙百萬3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Ⅶ 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對比特幣的管制態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2.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3. 國家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等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本機構所開展的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不得繼續開展該類業務,並穩妥做好該類業務的市場退出工作。
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切實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三、電信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關閉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
Ⅷ 國家對通證的態度
通證經濟是一個新型的經濟模式,國家對於新型經濟模型的產生一直都是鼓勵的態度。
通證經濟為傳統經濟模型帶來的最大變革有兩個方面。其一,通證經濟可以大幅度的提升資金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速度。其二,通證經濟改變的資產分配模式,例如社區自治下的通證經濟,社區中的通證持有者既是投資者又是決策者,人人都可以參與項目投票,決定項目未來的發展方向。
對於通證經濟的出現,我國一直大力提倡,根據黨網站8月13日發布的官方新聞報道,黨組織發布了「關於區塊鏈技術及其可能應用」的入門讀物。之前,由全國人大代表,小米手機的雷軍提出的:「建議推動區塊鏈等技術在醫療衛生行業的應用」以及聯想集團董事長楊元慶提出的:「利用區塊鏈等技術提升質量分析和管理時效」都被列入在十三五國家信息規劃中,可見我國對於區塊鏈技術和通證經濟改革的支持態度。
通證經濟是一種全新的經濟模式;數字貨幣是指以數字化的形式發行的貨幣類型;幣圈的加密數字貨幣是指不依靠法定貨幣機構發行,不受央行管控,依據全世界的計算機運算一組方程式開源代碼,通過計算機的顯卡、CPU大量的運算處理產生,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的貨幣。
其實對於通政經濟是國家允許的嗎這個問題,必須清楚通證經濟和加密數字貨幣不可混為一談,對於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國家一直嚴格監管;對於以數字貨幣為噱頭的非法融資現象,國家嚴厲打擊,而對於區塊鏈技術我國一直大力支持,對於區塊鏈技術下的經濟創新模式,也就是通證經濟,國家也是大力提倡和監管執行。
Ⅸ 國務院金融委打擊挖礦和交易行為,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未來數字貨幣在中國基本沒有發展的空間。這次的會議著重強調了,這段時間比特幣價格波動的事件。會議指出,要控制比特幣造成的金融風險,同時對國內的挖礦組織進行嚴格打擊。其實一直以來,中國監管單位對比特幣的發展就持負面看法,官方已經做出了定義,那就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虛擬商品,並非貨幣,也沒有貨幣交易的功能。其實之前國內就已經對比特幣的交易平台進行清理,並且禁止在境內用比特幣進行定價。
而且更糟糕的是,比特幣至今還沒有獲得哪個國家的認可,其交易市場更是毫無規則,每天都充斥著各種假消息,隨便一個人的言論或者政府的政策變動,就有可能引起比特幣價格的大跌,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毫無疑問是收割的地方。而且在交易環節,比特幣至今也沒有獲得突破,馬斯克也取消了使用比特幣支付的方式,因為他認為比特幣不環保。
Ⅹ 「比特幣」在我國違法嗎我國法律上對於「比特幣」有哪些規定
提到比特幣,很多人對其印象並不是十分深刻。但近幾年比特幣的價格突然上漲,讓很多人感到疑惑。為什麼自己許多年前連看都不看一眼的比特幣在今天卻被炒到了天價?為什麼當初炒比特幣賠的血本無歸的人,現在還要堅持對比特幣進行購買呢?
而且比特幣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受管控,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銀行。這也受到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喜愛,選擇在網上進行比特幣交易,也導致近些年來比特幣被炒到了天價。比特幣在很多投資者眼中就像股票一樣進行投資,當有一天價格漲高之後將其拋售出去,但是在有一些不法分子眼裡成為了逃脫法律管控的方式。每一個人對於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但是切記法律是一切行為的底線,不要做觸犯法律底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