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國家禁止比特幣
Ⅰ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代幣票券的定義雖然沒有明確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法律前景也面臨不確定性。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雖然比特幣存在很大的風險,但應用廣泛,發展多年,技術也在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將其消滅。並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發分子的喜愛,法律是底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萬不能越線。
Ⅱ 比特幣在美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美國合法。
在許多州,購買比特幣是完全合法的。2013年,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指南指出,只要商品或服務的賣方願意接受比特幣,並將其用作付款方式是合法的。
事實上,美國許多州並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購買或銷售比特幣。加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那裡比特幣的地位還沒有確定,因此也沒有受到監管。這種提供的靈活性吸引了該州的加密交易所和其他企業。
【拓展資料】
美國被認為是加密貨幣監管問題上的領先國家之一,因此它為世界上大部分地區奠定了步伐。但是,它的鄰國加拿大在2014年是率先制定涵蓋比特幣的法律的國家之一。在加拿大,加密貨幣不是法定貨幣,數字貨幣交易商受到監管並獲得貨幣服務業務的許可。
迄今為止,日本是唯一宣布比特幣為法定貨幣的國家。但是那裡的當局最近打擊了加密貨幣交易所,要求它們採取更好的安全措施。
大多數國家仍在辯論比特幣的地位。例如,英國似乎並不急於進行監管,而俄羅斯尚未發布其關於加密貨幣的法律草案。 一些國家,例如印度,玻利維亞和厄瓜多,已經完全禁止比特幣。在2018年,中國將比特幣僅限於私人使用,禁止所有金融機構處理數字貨幣交易。
2020年10月,美國總檢察長發布了「加密貨幣執行框架」,該框架指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對美國及其盟國「至關重要」,只要它「不會危害」公共安全即可。它還指出,私營行業,監管機構和民選官員將「需要採取措施,確保不會將加密貨幣用作非法平台。」 這些步驟到底是什麼還不清楚。盡管如此,該報告突出了加密貨幣的「變革潛力」這一事止實表明,徹底禁比特幣的做法已成定局。
Ⅲ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拓展資料:
1.比特幣是黑暗的嗎?
比特幣曾經走過一段黑暗的時光,被廣泛用於暗網上的非法交易,但是它匿名性並不高,所有交易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如今比特幣多數被用於正常和光明的應用中
2.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根據國家最權威的說法,比特幣被定義為特定虛擬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合法的持有和買賣比特幣
3.挖礦是否是在浪費地球資源?
對比其他行業,比特幣礦業耗電佔比並不高,其次礦場大多分布在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方
比特幣是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呢?
根據公開的比特幣持倉情況,比特幣的籌碼分散度很高
Ⅳ 中國比特幣禁令
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Ⅳ 中國禁止比特幣規定
法律分析: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Ⅵ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逗梁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老指者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侍薯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Ⅶ 中國為什麼禁止比特幣與派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
央行不承認pi幣,且央行不承認任何的非國家主導發行虛擬形式的數字貨幣。中國禁止數字貨幣的交易行為,可是依然是有很多中國人進行數字貨幣交易。中國政府以及央行等金融部門曾發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的融資風險的公告》,其中對相關數字貨幣的交晌蠢和易進行了明確的限制
拓展資料
派幣(Pi),由斯坦福大學博士團隊打造。可在手機上「挖礦」的虛擬貨幣。相對於挖比特幣需要足夠多的礦機,而挖派幣的方式非常簡單,需要派幣App就能免費挖礦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輪值主席於佳寧提醒投資者,少數披著區塊鏈外衣的詐騙行為,會在早期給用戶設定非常低的門檻,操作簡單、低(免費)資金門檻,並通過「拉人頭」獎勵模式和大量宣傳為項目提升熱度。一開始項目方本質上是為了構建一個多級分銷的體系。等到了第二階段,項目方宣布該虛擬幣能夠轉賬或交易,存在資金流通的可能,就在找機會大量拋售虛擬幣,投資者的風險也會大大增加。
於佳寧總結了投資者「避雷」的四大方法:一是警惕無風險、高回報的區塊鏈項目,加密資產的價格暴漲暴跌頻繁,空氣幣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歸零。二是避開靠「拉人頭」、多層級返佣方式變現的項目,這類傳銷式營銷風險極大。
三是學會看GitHub的開源程序,可在區塊鏈瀏覽器上查到其參數和運作方式,關於資產的發行量、流通量、轉賬記錄等全部准確信息。四是對採用場外交易或特定交易所交易的區檔歲塊鏈項目需謹慎甄別,極可能價格被高度操縱且無法自由充提。
借著比特幣、狗狗幣的造富神話,各種名目的「數字貨幣」可謂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種號稱可以用手機「挖幣」的派幣宴盯(Pi)最近在朋友圈火了起來,微博、微信朋友圈到處可見派幣「拉人頭」的消息。
幣圈的App大部分是靠海外ID才能在手機應用市場下載,借用別人的ID可能會上傳自己手機內的文件。這些虛擬貨幣App在使用過程中也可能上傳用戶隱私信息,讓用戶隱私在網路世界裡裸奔
Ⅷ 下一步,歐盟將禁止比特幣挖礦
繼去年中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後,歐盟監管機構也在呼籲禁止能源密集型的加密挖礦模式。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歐盟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再次呼籲在整個歐盟范圍內禁止主要模式的比特幣挖礦。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副主席Erik Thedéen表示,比特幣挖礦已經成為了瑞典的一個「國家問題」,並警告說,加密貨幣對實現巴黎協議中的氣候變化目標構成風險。
Thedéen表示, 歐洲監管機構應該考慮禁止「PoW」(工作量證明)的挖礦模式,並推動該行業轉向能耗較低的「PoS」(權益證明)模式,以減少該行業的大量電力使用。
目前交易量最大的兩種加密貨幣比特幣和以太幣都在採用PoW模式,要求區塊鏈數字賬簿的所有參與者驗證交易,這種模式最大的問題是能耗巨大。
以比特幣為例,由於比特幣每10分鍾產生一個區塊,並且給予區塊生產者一定獎勵和交易費作為激勵,因此想要獲得高額回報的「礦工」們利用所有算力資源,進行不間斷的哈希運算,這就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費。
據Blockchain.com稱,加密貨幣采礦業已成為一項利潤豐厚且競爭激烈的業務,專用於該過程的計算能力達到創紀錄水平。
劍橋比特幣電耗指數顯示, 比特幣挖礦電耗佔全球總能源消耗的0.6%,每年消耗的電力比挪威還多。
「解決方案是禁止PoW模式,PoS模式的能耗配置要低得多,」Thedéen說。他也是瑞典金融服務管理局總幹事和國際組織Iosco的可持續金融主席。
去年11月,瑞典當局首次提出禁止這種做法的想法,指出越來越多的可再生能源被用於加密貨幣挖礦,同時表示「加密資產的 社會 效益值得懷疑」。
瑞典監管機構援引劍橋大學的估計還指出, 開采一個單位的比特幣消耗的能量,與駕駛一輛中型電動 汽車 180萬公里消耗的能量相當。
Thedéen警告說,如果不進行干預,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將被用於比特幣挖礦,而不是讓傳統服務業遠離煤炭能源,那將是一種諷刺。
在美國,立法者也在探討比特幣開采所消耗能源的影響。據Coinphony報道,1月20日,美國能源和商業委員會監督和調查小組委員會將舉行公開聽證會,以探討加密貨幣挖礦業務所產生的能源消耗的後果。
值得注意的是,以太坊表示將於6月轉向能耗較低的PoS模式,該模式允許用戶根據他們在網路中的投資量來贏得記錄交易的權利。
Ⅸ 墨西哥宣布禁止在金融體系中使用虛擬貨幣,意味著什麼
我們都知道,有一個新聞引起了人們的熱議,那就是墨西哥中央銀行財政部,還有國家銀行和證券委員會都聯合發表聲明,宣布虛擬貨幣不是墨西哥的法定貨幣,禁止在墨西哥金融體系中使用。這個新聞,其實也就意味著墨西哥正在大力的打擊這些虛擬貨幣。
一、像這樣的虛擬貨幣其實存在著巨大的風險。我們都知道,像這樣的虛擬貨幣其實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墨西哥金融監管部門多次提醒,像比特幣、以太幣這樣的虛擬貨幣作為交換媒介價值儲存或者投資手段存在巨大的風險。墨西哥宣布所有金融機構未經授權不得提供相關服務,不然會受到處罰。可以看到墨西哥這個國家真的是下定決心了,他們為的就是不能夠讓這些虛擬在市面上流通。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墨西哥宣布禁止在金融體系中使用虛擬貨幣,也就意味著他們在打擊這種貨幣。對此,你有什麼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評論區里說一下,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