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買比特幣
㈠ 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鎮叢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粗胡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御凳櫻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第二條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㈡ 機構進場比特幣,說明什麼
機構對於比特幣有興趣是好事,有利於推動比特幣價格上漲,我在bitz還屯了一點比特幣打算長拿
㈢ 買比特幣違法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其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其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如果消費者購買比特幣必須自行承擔風險。
比特幣的特點如下:
1、去中心化;
2、全球流通;
3、專屬所有權;
4、交易費用低;
5、稀缺性;
6、成本透明性。
比特幣不能兌換成人民幣的原因如下:
1、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
2、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總而言之,在我國,沒有法律規定購買比特幣合法,也沒有規定購買比特幣違法,因此,根據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可以購買比特幣,通過正規的渠道和平台購買即可。
法律依據:《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㈣ 比特幣是合法的嘛
不違法。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㈤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代幣票券的定義雖然沒有明確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法律前景也面臨不確定性。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雖然比特幣存在很大的風險,但應用廣泛,發展多年,技術也在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將其消滅。並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發分子的喜愛,法律是底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萬不能越線。
㈥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比特幣是騙局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㈦ 為什麼2021開始很多機構開始持倉btc和eth
從比特幣到以太坊,似乎越來越多的機構交易員開始對積累以太坊以獲取長期收益感興趣,原因是以太坊也是一種價值儲存。
1、以太坊:更好的價值積累標的物?
多年來,積累比特幣一直是加密貨幣的主要價值儲存方式。投資者把比特幣作為抵禦經濟動湯的利器。然而,機構交易員現在也對以太坊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Coinbase 《2020 年度審查報告》中注意到機構客戶對以太坊越來越感興趣,其原因與投資者如何評價以太坊生態系統有關。
首先,它是網路的原生貨幣。因為以太坊是一個眾多有價值的項目所選擇的平台,以太幣在以太坊生態系統中成為了強有力的交易貨幣。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機構交易者開始囤積以太坊?
報告指出,以太坊持有者投資的動力源於:一,以太坊作為價值存儲的潛力在不斷發展;二,以太坊作為一種數字貨幣的地位為其網路交易提供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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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oinbase、Gemini 等投資機構看好以太坊和 DeFi
DeFinance Capital 的創始人,專注於 DeFi 加密基金的投資組合經理 Arthur Cheong 在 CoinDesk 中一份聲明中指出,「我認為大膽開拓的投資機構在研究了比特幣以後,將會探索以太坊和 Defi。」
根據數據顯示,Coinbase、Gemini 等一部分投資機構令人難以置信的看漲以太坊。此外,還有越來越多的大型投資者正在尋找不同的分散融資空間。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機構交易者開始囤積以太坊?
然而數字資產投資經理人 Deniss Vinokourou 認為,「並不是每個人對仍然存在的與 DeFi 相關的風險感到滿意,但是以太坊中活躍項目的高速增長支持了資本增值。」
與比特幣不同的是,以太坊有多種方法可以留住投資者並長期鎖定投資者。在 ETH2.0 發布之後,以太坊的持有者已經在做多以太坊中獲得了很多利潤。
原文來源於 ambcrypto,由區塊鏈騎士編譯,英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文轉載請聯系編譯。
㈧ 比特幣站上6萬美元,為何還有人敢入場投資比特幣
比特幣目前價格這么貴,依然沒有阻擋投資者的熱情,說明投資者看好比特幣後市,認為比特幣價格還會漲。
比特幣自從誕生以來,價格從不到一美元一路飆升,後來受到世界范圍內很多投資者的青睞,尤其是在很多投資機構看好之後,比特幣的價格站上了六萬美元大關,比特幣的風險非常大,但是依然被很多投資者看好。
一、比特幣投資者看好比特幣後市,認為比特幣會繼續漲。比特幣自從面世,一直被小眾投資者看好,通過炒作挖礦,比特幣價格一路高漲,在疫情發展之前,比特幣價格已經高達兩萬美元,疫情發展之後,因為國際上為了刺激經濟,各國都發行了很多貨幣,比特幣作為避險投資項目,成為了很多人的首選,導致比特幣價格一路高漲,在兩年時間內站上了六萬美元的高位。
很多投資比特幣的人都認為,比特幣後市還會繼續漲,甚至會達到20萬美元的價格,因此現在布局比特幣依然有利可圖,因此願意投資比特幣。
比特幣作為炒作的虛擬資產,價格多高都會有人炒作,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