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海外交易行為
Ⅰ 在國外買比特幣需要什麼條件
買比特幣其實不需要什麼條件。
只要投資者能遵守以下比特幣交易規則就可以:1、交易時間,比特幣交易是24小時交易,只有在每周五16:00(UTC+8)結算或交割期間會中斷交易。合約在交割前最後10分鍾,只能平倉,不能開倉。
2、交易類型,交易類型分為兩類,開倉和平倉。開倉和平倉,又分買入和賣出兩個方向。
3、下單方式,限價委託:用戶需要自己指定下單的價格和數量。開倉和平倉都可以使用限價委託。對手價下單:用戶如果選擇對手價下單,則用戶只能輸入下單數量,不能再輸入下單價格。
4、倉位,用戶開倉成交後,即擁有了倉位,同種合約同一方向上的倉位會合並。
5、下單限制,平台對單個用戶某個周期合約的持倉數量、單筆開倉/平倉的下單數量會做出限制,防止用戶操縱市場。
Ⅱ 比特幣在美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美國合法。
在許多州,購買比特幣是完全合法的。2013年,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指南指出,只要商品或服務的賣方願意接受比特幣,並將其用作付款方式是合法的。
事實上,美國許多州並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購買或銷售比特幣。加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那裡比特幣的地位還沒有確定,因此也沒有受到監管。這種提供的靈活性吸引了該州的加密交易所和其他企業。
【拓展資料】
美國被認為是加密貨幣監管問題上的領先國家之一,因此它為世界上大部分地區奠定了步伐。但是,它的鄰國加拿大在2014年是率先制定涵蓋比特幣的法律的國家之一。在加拿大,加密貨幣不是法定貨幣,數字貨幣交易商受到監管並獲得貨幣服務業務的許可。
迄今為止,日本是唯一宣布比特幣為法定貨幣的國家。但是那裡的當局最近打擊了加密貨幣交易所,要求它們採取更好的安全措施。
大多數國家仍在辯論比特幣的地位。例如,英國似乎並不急於進行監管,而俄羅斯尚未發布其關於加密貨幣的法律草案。 一些國家,例如印度,玻利維亞和厄瓜多,已經完全禁止比特幣。在2018年,中國將比特幣僅限於私人使用,禁止所有金融機構處理數字貨幣交易。
2020年10月,美國總檢察長發布了「加密貨幣執行框架」,該框架指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對美國及其盟國「至關重要」,只要它「不會危害」公共安全即可。它還指出,私營行業,監管機構和民選官員將「需要採取措施,確保不會將加密貨幣用作非法平台。」 這些步驟到底是什麼還不清楚。盡管如此,該報告突出了加密貨幣的「變革潛力」這一事止實表明,徹底禁比特幣的做法已成定局。
Ⅲ 比特幣在哪些國家合法
承認比特幣的國家有德國、日本、加拿大、馬爾他、愛沙尼亞、瑞士、白俄羅斯、澳大利亞等等。比特幣從誕生以來,就飽受各國的爭議,有的國家認為其去中心化的特點,使得數字貨幣更具隱蔽性,用此進行交易安全可靠;而有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是虛擬的數字貨幣,無法真正成為法定的貨幣。
一、如何投資比特幣
1、在比特幣交易所購買:投資者在進行投資前,應當選擇一個安全穩妥的比特幣交易所,像國內投資者,普遍選擇的平台是OKEX。投資者確定好交易平台後完成注冊等相關信息的填寫後就能選擇購買想要的幣種等;
2、通過國外平台購買:投資者還可以在國外的P2P平台購買比特幣,國外這樣的平台更像是一個中間商,專門將比特幣視為日常消費品用於投資方個人之間的交易;
3、通過其他方式購買:投資者還能通過國外的電子錢包來購買比特幣,用戶只需注冊賬號,綁定好銀行卡,並且有充足的資金,就能進行比特幣交易。
二、比特幣( Bitcoin)是一種基於去中心化,採用點對點網路與共識主動性_開放源代碼,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的虛擬加密貨幣,由中本聰在2008年提出,2009年誕生,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里非常有限,具有的稀缺性。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里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三、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里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_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鹼壞。
Ⅳ 比特幣是全球交易嗎
是。比特幣監管難度大,可全球流通,是全球24小時不間斷交易的,哪個國家都可以的。
Ⅳ 如果投資在境外設立的比特幣交易公司是否會帶來法律風險
不會的,虛擬貨幣交易是很多國家允許的,
只要不觸犯所在地區法律,是沒有法律風險的。
Ⅵ 外貿比特幣交易是合法的嗎
外貿比特幣交易是合法的。
有人疑惑,中國公民翻牆、或者找代投參與國外融資平台的ICO或購買虛擬貨幣,是否構成違法行為?不構成。既然中國公民持有虛擬貨幣是合法的,那麼不論是通過國內的場外交易方式和國外的直投、代投參與ICO融資,筆者認為都沒有問題,都是一種民事意思自治行為。
只不過,在虛擬貨幣發行融資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欺詐發行、畫大餅承諾,甚至傳銷活動等嚴重問題,這些都可能涉及嚴重的刑事犯罪,這些如果相關涉案公司在海外,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犯罪結果發生地在中國,被我國刑法所管轄。因為根據我國刑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Ⅶ 如果用比特幣的方式炒外匯,違法嗎
投資有風險從業需謹慎
常見的金融騙局特徵
1、虛構交易平台,使用模擬的交易軟體。詐騙團伙往往虛構一個高大上的公司,傳送給投資者的是一個模擬交易的軟體,軟體由他們控制。軟體里大宗商品的行情、價格走勢都是他們自行設置,然後和投資者方向炒作。你買漲,他就買跌,讓你虧錢。
2、凍結客戶賬戶,延時交易。在投資者盈利的時候,凍結投資者賬戶,使其買入之後不能正常賣出,然後其其他操盤手將價格方向拉大,讓投資者實際盈利變虧損。
3、在客戶盈利時,強行平倉。美名其曰避免你虧損。因為交易軟體他們有後台控制,發現投資者盈利時,強制平倉。因為投資者通常都是網路開.戶,一無合同,二不知公司名稱地址,往往被強制平倉後,無能為力,求告無門。
4、在交易平台中設置虛擬賬戶,然後對該賬戶虛擬注資,進而通過虛擬資金控制交易行情,致使受害人虧損。
5、放大交易杠桿,設置資金放大比例數十或數百倍於受害人的「主力賬戶」,進而通過放大後的資金優勢操作、控制市場行情,使受害人虧損;
6、進行「滑點」操作。按照商品的正規交易盤買賣,但在客戶的成交金額上進行少量的增、減,使客戶少盈利或多虧損,從中牟利。
7、代客頻繁交易賺取高額手續費、收取客戶倉儲費、加工費、盈利分成等讓投資者損失。
我國網路上各類外匯交易平台,一未取得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二未在我國設立相關機構提供業務服務,三未依法向電信部門備案,均屬於非法展業行為。
特徵
1、合規的外匯平台
受監管的交易商,客戶所交易的訂單是直接進入銀行和市場的,受監管的交易商,都是給銀行與交易者提供渠道,只能通過技術分析才能在外匯市場盈利。目前全球主要大的外匯交易商受四大監管機構監管:1.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2.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3.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4.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只要正常受監管的交易商,不管是哪個國家或者哪個地區,一旦被投訴監管機構都會受理。而且每一個投資者交易的單子都是交易商所對應的銀行訂單,不會存在虛假交易。
2、不合規外匯平台
未受監管機構監管或冒名虛假監管機構的小平台。投資者只是與交易商來進行對賭,也就是所謂的內盤交易,投資者虧損的錢就流到了交易商的資金池,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你兜里的錢裝到自己兜里,不會對投資者的資金負責。
Ⅷ 中國的比特幣,能在國外操作或者交易嗎
其實比特幣沒有分中國和外國的,它都是存在於互聯網上的而已。
只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交易所而已,像中國,可以在火幣、土星交易所等等操作,因為比特幣交易必須要在交易所上完成的。
Ⅸ 公司做比特幣海外市場違法嗎
法律分析:上述所謂某某虛擬貨幣交易,違反金融常規,違背匯兌常識,交易手法存在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重大嫌疑,很大程度上是以虛擬貨幣交易為名,行網路詐騙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Ⅹ 在海外,比特幣是價值最高的虛擬貨幣,為什麼在中國不承認比特幣
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不同,數字貨幣是區別於傳統信用貨幣的一種全新的數字化信用貨幣。
月9日上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在回答有關數字貨幣的問題時,周小川行長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並沒有得到認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認可相關服務。同時,他還指出,央行正在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數字貨幣。
同時,周小川也指出,數字貨幣或許會對金融穩定、貨幣政策傳導,產生一些不可預測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動態的監管措施。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也曾評論稱,「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