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比特幣公司招聘
Ⅰ 顯卡龍頭股有哪些
顯卡龍頭股主要包括景嘉微、通富微電等。
景嘉微是國產GPU的領軍企業,其全資子公司長沙景美集成電路設計有限公司專注於高性能圖形處理晶元及顯卡產品的研發與銷售。該公司的產品能滿足地理信息系統、媒體處理、CAD輔助設計、游戲、虛擬化等高性能顯示需求和人工智慧計算等需求,顯示了其在顯卡領域的深厚實力。
通富微電則是通過收購AMD蘇州及檳城股權,成為其主要的封測供應商。其主要用於比特幣“礦機”的AMDR500顯卡的GPU在公司的蘇州工廠和檳城工廠進行封測,這也進一步鞏固了其在顯卡產業鏈中的地位。
此外,勝宏科技也被提及為顯卡相關股票的龍頭之一,尤其是作為英偉達顯卡的供應商,占據了市場的較大份額。
摩爾線程作為新興的國產GPU獨角獸企業,也值得關注。摩爾線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功能GPU產品,覆蓋了圖形渲染和AI高性能計算,是國內極少數具備這一實力的公司之一。其推出的國產游戲顯卡MTT S80被譽為“國產游戲第一卡”,也是國內唯一可以支持DirectX 12的消費級顯卡,顯示了其在顯卡領域的創新能力和市場潛力。
總的來說,這些公司在顯卡領域都有深厚的實力和影響力,是投資者在尋找顯卡龍頭股時值得考慮的對象。但請注意,股市投資存在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進行充分的市場分析和風險評估。
Ⅱ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相關問答:請問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Ⅲ 貴人幣是傳銷嗎
如果以入會的形式加入,必須繳納會費或購買高價產品,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從中抽取高額利潤,就符合傳銷特點。
只要具備以下任何一條就算是傳銷:
一,是不是以發展團隊的形式(拉人頭)。
二,產品的價格是不是遠遠高於價值,即不是買產品為主。
三,是不是在地下活動,沒有公開銷售,通過騙的形式要你去的。
四,你去的時候他們告訴你是直銷,而實際上並沒有直銷牌照。
五,很多雜七雜八的人住一起買這個產品,典型的傳銷。
六,公司告訴你做這個能賺多少錢,只吹賺錢不談發展前景,對自己的能力提高也是傳銷。
七,你進這個公司,如果他們要你買產品後才能進去(即要入門費)就是傳銷。
(3)長沙比特幣公司招聘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態度,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最新一份判決系法院於2018年5月2日作出。65種「傳銷幣」涉案超百億,逾千萬人買入。2018年4月,廊坊、北海、南寧、南京、武漢、長沙、南昌、貴陽、合肥、西安、桂林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劃分為「2018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
Ⅳ 身邊真的有靠比特幣或者炒股暴富的人嗎
身為券商從業人員,也是中年大叔,毫不諱言,這兩種人我都見過。
靠比特幣暴富,我所知道的,有一位是我的同班同學,他曾經靠比特幣投資,短期內賬戶里資產超過1500萬,那還是比特幣的上一輪牛市。可惜沒有及時收手,後來隨著比特幣市場大跌,他又虧回去了,後來不知道有沒有繼續投資比特幣,畢竟至少兩年沒聽說他的近況了。現在比特幣漲勢凌厲迅猛,遠遠超越了當年的高點,如果他還在投資的話,可能早就超過當年的資產情況吧。只是很多投資比特幣的人,都是杠桿投資,不一定能熬到一輪新的上漲到來,就不知所往了。
至於炒股致富的,尤其是暴富的,由於貼身觀察投資者,這樣動人心魄的財富故事,每輪牛市都能聽到一些。比如說近三年的豬肉股行情,就有老朋友全倉加杠桿參與,雖然不知道具體盈利數據,但是他已經從所在的私募機構離職,專心做個人投資了,而且由於他經常跟我們談他投資豬肉股的觀點,我們知道他在較低的位置買了某豬肉股龍頭,而且該股前兩年漲勢驚人,今年剛開始,又創出了 歷史 新高。他的盈利,應該比上面做比特幣的那位,還要高出不少。
2015年的牛市裡,還見過一個客戶的賬戶,從30多萬開始,不斷找短線票,高拋低吸,經常換股,最多的時候漲到了2000多萬。後來我就離開了原公司,不知道他後來如何。需要強調的是,這個賬戶從來沒有新增過資金,一直是靠買賣盈利那麼多。
說了那麼多,還是要提醒一下,上面的操作都是風險極大的,非絕頂高手不可以模仿。畢竟,這么多年從業,我見過的暴富高手,寥寥幾位而已。大部分長期賺錢的人,都是慢慢致富的。
我老婆的朋友,女的,復旦畢業,上海人,現居美國康州。2016年底喊我們買比特幣,當時不到1000美元一個,她買了300多個。2017年底漲到接近2萬美元一個,然後她出掉了一部分,發了一筆小財。
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比特幣一路跌倒4000美元,於是她又大手筆補倉到400多個。今年一月中旬,跑來跟我老婆說,她終於財務自由了。她是我身邊唯一一個靠買比特幣發家的人,神一般的存在[淚奔][淚奔]
有的,我聽我姐夫說他一朋友,上海人,跑去美國開個飯館,經朋友介紹買了幾千美金的比特幣,放在那沒管,後來關掉飯館回國了,幾年後突然看到新聞說比特幣漲到幾千美金一枚,想起來自己以前買過一些,回來找到賬戶密碼,一登錄查詢他買的比特幣已經值幾個億人民幣了,立馬處理掉,全家移民美國了,天降橫財呀
有!兩個例子:第一,我經理,60萬做到賬戶1000萬;第二,我朋友的姐夫,從一無所有到長沙買房,結婚生子,幫人操盤上億資金!這是我所知道的!都是股票,幣沒接觸過。
我就是比特幣的收益者,從10年買了比特幣,當時幾塊錢一個,到現在的38萬一個,升值了2600萬倍,也就是說從剛開始比特幣出來就買入上車,買一塊錢,到2021年2月份就是2600萬,這還不算暴富嗎?
身邊一技術宅,持有比特幣二十幾個,屬於自己挖的那種,以太坊不計其數,前陣子行情不好的時候,連買房子了都不動他的幣,情商高的一批,活該他有幣,堅持現在還不是時候,因為還會漲,不過話說如果沒有準備買,漲不漲也沒啥關系,反正享受不了
說一說我和我身邊朋友的經歷吧!
首先,可以明確的回復你,我的這位朋友是靠比特幣暴富的 , 目前在南京江北那邊買了個別墅,2輛車,從負債100多萬到現在的身家最少幾個億,用時不到4年時間,算暴富了吧! 我身邊靠炒股暴富的人沒碰到過。先解釋一下原因,為何有靠比特幣暴富的。比特幣是09年出現的,那個時候很便宜,不知道的人很多,就算有知道的,很多人也選擇了嗤之以鼻,不屑一顧。現在幣圈還流行著拿比特幣換披薩的段子。從09年到今天,比特幣從最開始的幾分錢rmb一個,到最高的時候28萬多rmb一個,翻了多少倍,但很少有人能夠禁得住誘惑,拿得住。很多人是中途下車又上車,反反復復,做做波段,掙點小錢。
我認為我朋友靠比特幣暴富滿足了先天2個條件 :第一個是,比特幣翻倍空間大,比如3000元買的,到3萬賣就是翻了10倍,到30萬賣就是翻了100倍。這個漲幅翻倍速度,現實生活中其他實體行業根本沒有,就算是房價蹭蹭的往上漲,也不能說隨便百倍,千倍吧。第二個是交易市場,像我知道朋友經常用到的交易市場,幣安,OKEX,火幣等,這些交易市場不同於股票交易市場,比股票市場更加靈活,全天都可以交易,不限漲幅跌幅。
再講一下我朋友暴富的具體過程吧。 我和我朋友是差不多的起點,但最終確是兩種不同的結果,只能說時也命也!最開始知道比特幣的時候, 是通過3M互助平台 ,這個俄羅斯馬夫羅迪創建的互助平台我就不多介紹了,我朋友算是我的推薦人吧,把我帶進了這個平台,最終我們投進去的錢都虧了,原因是太嫩,太貪,不懂得及時收手,今天想起來,唯一幸運的地方是接觸了比特幣,那時的價格是2200一個,我和朋友都買了幾個。中間漲漲跌跌,低價進來,高價再賣掉,賺點差價,但離暴富還早著呢。後面朋友 又喊我一起做了善心匯 ,這個平台呢,也是game over的命運。經歷這兩次,我對我朋友投資和止損的眼光深深的懷疑了。等到第三次和我投資的時候,我沒有參加。 第三次投資的是gec環保幣 ,喊我投資的時候是幾塊錢一個,我當時對我朋友已經有排斥心理,加上環保幣卡的要死,我心底認為,它走不長時間。所以一毛錢也沒投。但結局往往出人意料,他用環保幣掙得第一桶金, 定存比特幣,就是只買現貨,不做杠桿,一有錢,就買比特幣 ,中間喊我也讓我買,2020年3月份的時候,比特幣是3萬左右的價格,我根本就買不起了,感覺太貴了,從最高峰14萬降到3萬的時候,我朋友說,還會再漲上去,因為比特幣就2100萬個,恆定的,肯定會越來越貴,但奈何身上沒錢呀,後面自己只買了3000元的比特幣。
到我回答你問題的今天,我和他聯系的越來越少了,說羨慕吧,也確實很羨慕,因為他就活生生的發生在你的身邊,他現在已經把虛擬市場掙到的錢很大一部分買了鋪面。羨慕歸羨慕,日子還是要過,我現在穩穩當當的做實體,做教育行業,雖不至於暴富,但也挺穩定。 我感覺吧,自己單獨一個人的時候,第一桶金真的太重要了,可以去嘗試高風險投資,以小博大,畢竟年輕,失誤了還有翻身的資本。如果有家庭了,還是慎重吧,穩穩地最好。可以有一顆暴富的心,但還是踏踏實實做事。 到現在我手裡也留著我自己中意的一小點虛擬貨幣,在那放著呢,很少去看,當個念想。最後的時候,用2張圖片平復一下心情吧。第一張,是在3m裡面損失的錢。第二張,是今天在火幣截的比特幣的價格圖。
有個朋友喝多了說過的,真不真不清楚,反正清醒後他是死活不承認。
2011年夏天挖了幾個月的比特幣,前前後後挖了100個,賣掉了92個剩下8個做紀念。
結果後來缺錢,4000人民幣一個賣掉了6個。當時留學的宿舍費都欠了半年,再不交學費就要退學了。
再後來又一次缺錢,信用卡都爆了,一萬多人民幣又賣掉了一個。
現在就剩了一個。
最近還挖了個以太坊,加上一個白送的BCH,也算是十多年數字貨幣的一個記憶了。
中間不那麼缺錢他可能會留下八個。可惜作為普通人,其實沒有多少翻盤機會。10年前求父母幫忙買了套房子,結果房價起來半年前被父母逼著賣了。70萬的房子屯了四年連10萬都沒賺到,現在看下,都漲了兩三倍了。
窮,真的很難翻盤。想翻盤,自己多少得有點本錢。10年前能花2萬閑錢買幣的人,估計也不需要翻盤吧。
其實,11年一起挖幣的小夥伴,也都沒剩下幾個幣。
當然,開始挖幣那天起,能吃到天上掉下的餡餅他就很開心了。都是白來的錢,幹嘛要難過呢。難過的只是,窮了十年。
Ⅳ 趣步為什麼糖果值錢
一. 真金白銀 趣步糖果可以在後台掛賣,點對點交易秒收!平台根本不碰錢,無資金風險。趣步糖果就是真金白銀!二.生態產業圈, 公司建立龐大的生態產業圈,只收取交易手續費,無私募,無眾籌,無割韭菜,無跑路風險。公司在湖南長沙,支持考察,有國家頒發的區塊鏈技術研究牌照。三. 用汗水獲得糖果。比特幣消耗電力進行挖礦,趣步糖果消耗卡路里進行挖礦,每一顆糖果都來之不易,都有自己的價值。趣步發行總量為十億,數量有限,價值無限。四.趣步品牌。趣步後面會發行包括戶外裝備,沖鋒衣,球類,速乾衣,登山鞋等一系列產品,馬上會推出趣步手環,可以用糖果直接兌換!五. 線上商城後期上線商城對接各個網上賣家,有好的產品可以直接對接上去,各行各業,包括話費,油卡,車票機票,日用品。產品直接用糖果交易。糖果可以在交易中心秒變現。六. 千城萬店 趣步後面開放對接各個實體商家。用糖果可以直接與實體商家進行兌換。衣食住行應有盡有!參與推廣實體店可以獲得銷售分紅。糖果可以在交易中心秒變現。七. 運動大數據 用戶量提高後,健身房支付糖果,會幫助健身房選址。通過趣步的資訊,和GPS顯示。准確為健身房選到一個最合理,活躍度最高的方位。八,健身房,游泳館,運動場地,瑜伽房以及私人教練。運動場所的廣告可以直接用糖果支付在平台投放。本地活躍的粉絲都可以看到。精準營銷,拉升業績!九,課程收入,趣步會有自己的快速減脂,增肌,瑜伽等專業視頻課程,可以用糖果支付在平台購買。也可以用糖果支付,請教練在網上一對一指導。十,打賞功能 可以在平台發布文章,資訊,運動小視頻等,用戶看到自己較喜歡的資訊可以直接在上面用糖果打賞。目前已開通文章的打賞功能。十一,組隊聊天紅包目前已建立組隊功能,後面會開通組隊聊天功能,可以用糖果發紅包。用來慶祝或送給自己欣賞的人。十二,大型數字資產交易所 目前趣步已經擁有自己的交易中心,現在不斷完善中。當趣步活躍人數達到500萬後。會建立自己的大型數字貨幣交易中心。同時糖果會上線,火幣 幣安 OKex等國際一流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十三,公司不斷招募區塊鏈行業頂尖高手,致力將趣步鏈打造成一條服務於運動養生行業的公有鏈。用於運動品牌,養生產品的追源溯碼,辨別真偽,和運動比賽記錄,一經記錄,數據不可篡改,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服務萬億藍海市場。十四 ,更多功能持續開發中。趣步自帶應用場景,糖果應用實體落地,價格一定會持續拉升!手中的糖果就是財富!你手中的糖果就是你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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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身邊真的有靠比特幣或者炒股暴富的人嗎
身為券商從業人員,也是中年大叔,毫不諱言,這兩種人我都見過。
靠比特幣暴富,我所知道的,有一位是我的同班同學,他曾經靠比特幣投資,短期內賬戶里資產超過1500萬,那還是比特幣的上一輪牛市。可惜沒有及時收手,後來隨著比特幣市場大跌,他又虧回去了,後來不知道有沒有繼續投資比特幣,畢竟至少兩年沒聽說他的近況了。現在比特幣漲勢凌厲迅猛,遠遠超越了當年的高點,如果他還在投資的話,可能早就超過當年的資產情況吧。只是很多投資比特幣的人,都是杠桿投資,不一定能熬到一輪新的上漲到來,就不知所往了。
至於炒股致富的,尤其是暴富的,由於貼身觀察投資者,這樣動人心魄的財富故事,每輪牛市都能聽到一些。比如說近三年的豬肉股行情,就有老朋友全倉加杠桿參與,雖然不知道具體盈利數據,但是他已經從所在的私募機構離職,專心做個人投資了,而且由於他經常跟我們談他投資豬肉股的觀點,我們知道他在較低的位置買了某豬肉股龍頭,而且該股前兩年漲勢驚人,今年剛開始,又創出了 歷史 新高。他的盈利,應該比上面做比特幣的那位,還要高出不少。
2015年的牛市裡,還見過一個客戶的賬戶,從30多萬開始,不斷找短線票,高拋低吸,經常換股,最多的時候漲到了2000多萬。後來我就離開了原公司,不知道他後來如何。需要強調的是,這個賬戶從來沒有新增過資金,一直是靠買賣盈利那麼多。
說了那麼多,還是要提醒一下,上面的操作都是風險極大的,非絕頂高手不可以模仿。畢竟,這么多年從業,我見過的暴富高手,寥寥幾位而已。大部分長期賺錢的人,都是慢慢致富的。
我老婆的朋友,女的,復旦畢業,上海人,現居美國康州。2016年底喊我們買比特幣,當時不到1000美元一個,她買了300多個。2017年底漲到接近2萬美元一個,然後她出掉了一部分,發了一筆小財。
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比特幣一路跌倒4000美元,於是她又大手筆補倉到400多個。今年一月中旬,跑來跟我老婆說,她終於財務自由了。她是我身邊唯一一個靠買比特幣發家的人,神一般的存在[淚奔][淚奔]
有的,我聽我姐夫說他一朋友,上海人,跑去美國開個飯館,經朋友介紹買了幾千美金的比特幣,放在那沒管,後來關掉飯館回國了,幾年後突然看到新聞說比特幣漲到幾千美金一枚,想起來自己以前買過一些,回來找到賬戶密碼,一登錄查詢他買的比特幣已經值幾個億人民幣了,立馬處理掉,全家移民美國了,天降橫財呀
有!兩個例子:第一,我經理,60萬做到賬戶1000萬;第二,我朋友的姐夫,從一無所有到長沙買房,結婚生子,幫人操盤上億資金!這是我所知道的!都是股票,幣沒接觸過。
有!我有一個朋友,2020年10月初進的幣圈,當時本金300萬左右,到現在也不過幾個月而已,已經盈利2億多,最多的時候賬戶資金盈利3億多。我印象比較深的是當時他對永續合約資金費率是怎麼一回事都不清楚,我電話遠程給他講解的,真的就是幾個月時間在幣圈賺了很多人一輩子也賺不到的錢。大家在幣coin或者合約帝應該都能去搜到他,關注他的微博不定期也會抽獎發實盤訂閱碼,都是憑碼免費訂閱的,目前為止我見到的最牛的大神,沒有之一。幣圈還是有機會的,也讓不少人實現了財富自由,但是金融市場風險永遠與收益並存,能承受多大風險,就配擁有多大財富。
有的,我原來身邊有同事借了50萬賭St仁和重組,兩分息借的,捂了一年多,翻了15倍,變成近800萬出來。現他辭去公職,四處 旅遊 。10幾年,就在海南買了幾套房子,過的好不愜意。
有個朋友喝多了說過的,真不真不清楚,反正清醒後他是死活不承認。
2011年夏天挖了幾個月的比特幣,前前後後挖了100個,賣掉了92個剩下8個做紀念。
結果後來缺錢,4000人民幣一個賣掉了6個。當時留學的宿舍費都欠了半年,再不交學費就要退學了。
再後來又一次缺錢,信用卡都爆了,一萬多人民幣又賣掉了一個。
現在就剩了一個。
最近還挖了個以太坊,加上一個白送的BCH,也算是十多年數字貨幣的一個記憶了。
中間不那麼缺錢他可能會留下八個。可惜作為普通人,其實沒有多少翻盤機會。10年前求父母幫忙買了套房子,結果房價起來半年前被父母逼著賣了。70萬的房子屯了四年連10萬都沒賺到,現在看下,都漲了兩三倍了。
窮,真的很難翻盤。想翻盤,自己多少得有點本錢。10年前能花2萬閑錢買幣的人,估計也不需要翻盤吧。
其實,11年一起挖幣的小夥伴,也都沒剩下幾個幣。
當然,開始挖幣那天起,能吃到天上掉下的餡餅他就很開心了。都是白來的錢,幹嘛要難過呢。難過的只是,窮了十年。
我就是比特幣的收益者,從10年買了比特幣,當時幾塊錢一個,到現在的38萬一個,升值了2600萬倍,也就是說從剛開始比特幣出來就買入上車,買一塊錢,到2021年2月份就是2600萬,這還不算暴富嗎?
我同事,疫情爆發前離職,疫情期間在四川給礦老闆打工,那個老闆投資2000w,半年後,我這個同事自己出來單干投了200w,在新疆自己弄了小礦場,截止四月份,他原來的老闆大約是24個億,他自己幾百萬總是有的了。然後我也入場了,然後5.19了[呆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