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供電服務比特幣會被處罰嗎
『壹』 挖比特幣真的能賺錢嗎
比特幣價格突突的漲,曾經離場的老礦工隊伍們又開始返場了,不少新人也湧入了挖礦業,不過價漲了,比特幣的挖礦難度也在漲,現在挖礦怎麼賺錢?
------說說比特幣的挖礦成本------
任何事情想要賺錢,第一個要考慮的就是成本,收益大於成本才是值得干一票的事情,比特幣多少錢大家都知道,那麼我們就來算算成本。
1、礦機成本:比特幣的「編號」是一個解題過程,單靠人腦根本算不過來,這就需要挖礦的人來購買礦機不停的算,礦機越多,算力就越強。
2、電費:礦機都是大功率的「吃電大戶」,有多耗電呢?這么說吧,目前比特幣、以太坊挖礦消耗的電量,已經超過約旦、冰島、利比亞等小國家,在全球所有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71位。電費貴的你想哭。
3、放置礦機的場地租金:因為礦機非常耗電,普通民居的供電負荷根本無法保證,因此挖礦必須要單獨租一處商用場地,租金要比普通民宅貴很多。
4、運營成本:為了保證算力,大功率的礦機需要24小時工作,這就需要有人隨時維護,在礦機出問題的時候進行維修,僱人就需要成本;同時,礦機很嬌貴,太熱太冷都會歇菜,這就需要風冷水冷保溫措施來幫助礦機運轉,這又是一筆支出。
5、礦機更新成本:由於比特幣是越來越難挖,一個月前還很能挖的機器可能今天就挖不出來什麼了,市場上也會同時推出更大算力的礦機,原來的礦機立刻就不值錢了,如果想要保持算力,就需要再重新購買礦機。
上述的比特幣挖礦成本都是有一個邊際效應,也就是體量越大,相應的成本也就會越低,於是,一些超大型的礦場建成了。
礦場挖到的比特幣會進入礦池,由所有參與人一起分配。大型的礦場都會建立在人工和電費都很便宜的地方,比如傳說中的礦工天堂——委內瑞拉,或者氣候適宜,電費便宜的冰島。
至於成本,每個人都會不同,我們來看看一個平均數:2017年研究機構Elite Fixtures的數據顯示,在目前挖礦的115個國家中,委內瑞拉最便宜,為513美元,而韓國是最貴的,為26170美元(所以在韓國挖礦妥妥是腦袋被驢踢了)。
中國的挖礦成本3172美元,算是115個國家中相對比較低的,不過這個成本是個平均值,建立在低電價的大型礦場肯定要低得多,如果你是一個單乾的獨行俠,這個成本肯定要大幅上漲。
言而總之,如果你確實還想靠挖礦賺錢,首先,除非你財大氣粗,自己就能搞一個上千台機器的礦場,否則最好能加入一個礦場一起挖,雖然挖到的幣要一起分,但是因為能夠大幅降低成本,提高算力,長期來看還是合適的。
其次,不管是自己挖還是加入礦場挖,一定要選電費便宜的地方,首選水電資源豐富的城市,因為水電是目前國內最便宜的發電來源。
『貳』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或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或 集資詐騙罪 。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叄』 數百億的產業面臨關停,央行為什麼要關閉比特幣礦場
近期,關於「中國悄然下令關閉比特幣礦場」的消息不脛而走。一些媒體通過知情者獲悉,央行召開了閉門會議,對一些存在用電情況不規范的礦場進行整頓。
其實關於對礦場的整頓和處理,去年就開始了,尤其是在去年國內關閉交易所之後,相關監管機構也討論過關於礦場的存留問題,但結論是關閉礦場的理由並不充分,而且礦場並沒有引起更多的社會性問題,風險點並不明確,因此沒有做具體的安排。但各地方都是接到了「窗口指導」,就是當地的企業不能參與到數字貨幣挖礦當中。
2016年中國的發電量世界第一,而且發電總量佔到全球的25%,這情況下,如果按照常識,在中國挖礦電力確實是最充裕的,尤其是隨著中國經濟增速的下滑,本身被浪費掉的電力資源在增多。
電站的電是儲存不了的,但如果把電轉換成數字貨幣,就可以儲存,實際上如果把中國多餘的發電量,都能轉換成比特幣來保存,那應該是一種效率最高的生產經營方式。相當於用電在生產美元,是附加值最高的一種加工出口方式。
另外,如果按照歷史的發展,未來的電力,大部分可能要消耗在計算機上,這是我做出的一個判斷,我們這一代人是可以作見證的。人類日常的生活,對電的消耗佔比,會越來越低。人類未來要用數字化、區塊鏈化的方式解決各類問題,「礦場」只會增多,不會減少。尤其是隨著人工智慧、宇宙探索等領域的發展,對算力的要求,將會呈現指數級增長。
電力僅僅是一種能量,就像一個人,真正消耗能量最大的地方,不是四肢,而是大腦,人腦就是一台24小時工作的機器,一個愛思考的人,其大腦每天要消耗掉肝臟儲存血糖的75%,而耗氧量佔全身耗氧量的20%,大腦思考得越多,其神經元需要的葡萄糖就越多。
兩百年前電燈發明的時候,人們以為電的最好的用途就是把燈泡點亮。未來電用在什麼地方最有效,應該是市場說了算。
電這個東西,誰也看不見,到現在,很多人也很難理解其存在的奧秘,但電改變了世界。很多虛擬的東西,其影響力往往比實體的東西要大,「數字資產」對中國及世界到底意味著什麼,我覺得很多人,包括政府層面,也很難在此時搞清楚。我們需要反思的是,除了四大發明,電、電燈、電話、電腦、數字貨幣等等,正在推動人類大步向前的東西,有幾個是中國發明的?
當一個現象出現的時候,一定要研究背後的大背景和大邏輯,未來的競爭,可以說是軍事的競爭、經濟發展的競爭、金融的競爭,但也可以說,是思想和算力的競爭。關閉礦場容易,阻止趨勢比較難。
『肆』 個人在自己家裡挖礦被查後會被沒收礦機嗎!
本資訊是關於我在自己的家裡放比特幣礦機,供電局和工商局有什麼權利沒收我的礦機,售賣比特幣礦機和使用比特幣礦機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嗎是不是重罪會不會坐牢為什麼淘寶禁售比特幣礦機,做比特幣挖礦機犯法嗎,租戶用礦機挖比特幣為什麼會引起小區停電相關的內容,由數字區塊鏈為您收集整理請 ...
『伍』 家裡挖礦會被供電局查嗎
不會。
目前沒有任何規定說在家挖礦違法,一般違法的都是偷電的。
之前曾經非常火的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幣種,都需要使用礦機進行開采,同時就需要使用大量的電力,自己在家挖礦並不違法,近年來,隨著比特幣行情的疾漲疾跌,很多人損失慘重,國家出台規定,很多地區已經明文禁止開采網路幣種,如果有意挖礦,還需要向相關職能部門咨詢是否允許開采,不可盲目跟風。
『陸』 中國比特幣礦工的新根據地:衣索比亞
中國的比特幣礦工近年來在全球范圍內尋找新的根據地,以尋找電力成本低廉且對加密貨幣行業友好的地區。去年春天,這一趨勢在非洲大陸找到了新的落腳點——衣索比亞。隨著貨運集裝箱出現在衣索比亞復興大壩附近的變電站,其中裝載著高功率、高能耗的比特幣礦機,標志著中國礦工們在經歷了兩年多的遷移後,終於找到了一個新家。
受到政治和經濟環境的推動,中國的比特幣礦工被吸引至電力成本低廉且對加密貨幣行業友好的國家,衣索比亞便是其中之一。盡管衣索比亞仍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自2022年起允許比特幣挖礦,並在過去十年中與中國加強了合作關系,多家中國公司參與了價值48億美元大壩的建設。礦工們計劃從這些大壩中獲取電力。
對於中國礦工而言,衣索比亞成為了一個難得的機會。氣候變化和電力短缺導致其他地區對加密貨幣挖礦的抵制加劇,而衣索比亞的電力成本相對較低,對於礦工們具有吸引力。此外,衣索比亞與中國公司有著特殊的歷史聯系,這使得中國礦工對這個國家產生了特殊興趣。
2021年,中國政府禁止了比特幣挖礦,導致大量礦工離開中國。然而,對於中國礦工和衣索比亞而言,這是一場風險與機遇並存的賭博。其他國家,如哈薩克和伊朗,曾一度接納比特幣挖礦,但因能源使用可能引發國內不滿而轉向其他領域。衣索比亞雖然面臨近一半人口無法獲得電力的挑戰,但其加密貨幣挖礦在政府看來是一個潛在的外匯收入來源。
加密貨幣挖礦服務提供商Luxor Technology估計,衣索比亞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礦機接收國之一。衣索比亞國家電力公司已與21家比特幣礦工達成供電協議,其中19家來自中國。中國數字礦業協會創始人Nuo Xu認為,衣索比亞將成為最受中國礦工歡迎的目的地之一。
比特幣礦工願意將價值數千萬美元的設備運送到一個剛剛從內戰中崛起的國家,這表明他們面臨著嚴峻的政治和經濟環境。比特幣礦機需要大量電力,因此獲得廉價電力是礦工們的主要競爭優勢之一。劍橋大學替代金融中心估計,2023年比特幣挖礦消耗了121萬億瓦時的電力,與阿根廷的電力使用量相當。
哈薩克的一個比特幣礦場。對豐富電力的依賴也是一個主要弱點,因為它可能使礦工與工廠和家庭爭奪電力,從而使他們面臨政治抵制。然而,比特幣礦工仍然願意冒險,尤其是在尋求穩定和低廉電力的背景下。
衣索比亞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局副局長Yodahe A. Zemichael表示,政府允許比特幣挖礦主要是因為這些公司用外幣支付消耗的電力,而非直接交易加密貨幣。政府通過一項指令來監管包括挖礦在內的加密貨幣產品,許可證的發放正在沙盒環境中進行,但具體細節尚未公開。
比特幣礦工對當局的長期監管措施保持懷疑態度。盡管如此,衣索比亞對於比特幣礦工,尤其是中國礦工而言,代表著經濟和政治優勢的獨特結合。一些高管甚至將衣索比亞視為德克薩斯州的潛在競爭對手,後者在全球比特幣算力中占約四分之一份額。
衣索比亞電力公司表示,一旦復興大壩項目全面竣工,該國的發電能力將增加一倍。公司為比特幣礦工提供了每千瓦時3.14美分的固定費率。盡管這與德克薩斯州的平均水平相似,但德克薩斯州的電價波動較大,使得利潤難以預測。在衣索比亞,一旦礦工直接連接到發電廠,價格會有所下降。
在地緣政治的支持下,中國成為衣索比亞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國和雙邊債權國。中國為衣索比亞提供了大量貸款,用於70個大型項目,總額接近150億美元。
比特幣礦工面臨著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盡管他們聲稱越來越多地利用清潔能源,但比特幣挖礦仍被視為全球變暖的一個因素。聯合國去年10月發布的一項研究估計,2020年至2021年期間,比特幣挖礦所用電力的三分之二使用化石燃料。
然而,衣索比亞的電力資源為比特幣礦工提供了獨特優勢。比特大陸的高管表示,衣索比亞的電力供應能力可能在幾年內與德克薩斯州相媲美。理想的是,挖礦的溫度范圍在5至25攝氏度之間,這與衣索比亞的平均氣溫相符。這種氣候條件和豐富的電力資源使得衣索比亞成為礦工們的新選擇。
面對風險與機遇並存的市場環境,比特幣礦工在尋找新的根據地時需要權衡各種因素,包括電力成本、政治穩定性和環境保護。衣索比亞作為新興的比特幣礦場目的地,展示了在全球范圍內尋求經濟和政治優勢的獨特路徑。
『柒』 比特幣「挖礦」到底有多耗電
2021年末,牡丹江一犯罪團伙想通過虛擬貨幣挖礦賺錢,便租下幾個小區車庫,購置了60餘台「挖礦」設備,但是開挖後才發現「挖礦」設備耗電量大太,於是就動就了歪腦筋,購買了變壓器、高壓電纜等設備,通過搭接小區進線方式竊取國家電能想節省耗電成本。但是沒用上三個月就被順藤摸瓜的我公安民警抓了個正著。沒收了所有的挖礦設備和非法所得,還將面臨一大筆的罰金和刑事責任。
據新聞報道西部某省一家從事「數據業務」的企業,2020年全年納稅僅25萬元,但月均耗電量卻高達2500萬度!今年前4個月,納稅僅9萬元,但月均耗電量高達4500萬度,折算能耗約為1.5萬噸標煤。經調查發現,這台企業實則就是一家「礦場」。這么大的電力損耗,但是實際真的為社會貢獻卻是微乎其微。另外你可能還不知道,全世界最主要的礦場有60%是在中國,因此很多專家人都說,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挖礦生意,就是給我們的子孫們「挖坑」呀!
好在國家已經及時的發現這個情況,並在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由此國內大的礦場紛紛轉向了海外,剩下小也由地上轉入了地下。相信在國家重拳整治下這些破壞生態,浪費電能的挖礦行業將無所遁形。
『捌』 家裡挖礦會被供電局查嗎
按時交電費就不會被查。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體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
法律分析:按時交電費就不會被查。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體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這兩年虛擬貨幣炒得甚為火熱,不少人更是將其看作發家致富的新途徑。但是要知道,在我國境內是禁止進行加密貨幣交易以及挖礦的,言下之意挖掘加密貨幣在我國是不允許不合法的。有網友詢問,在家裡挖礦會被供電局查嗎?挖比特幣是不是違法行為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在家裡利用電腦挖礦,如果沒有大量用電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被供電局調查;如果耗電比較嚴重,又或者是有偷電行為,就有可能被供電局調查。到時候就不僅僅是被罰款那麼簡單了,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比特幣的發行和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挖礦來實現的,它以一個確定的但不斷減慢的速率被鑄造出來。每一個新區塊都伴隨著一定數量從無到有的全新比特幣。境外很多人以挖礦為生,但是在境內是不允許的,目前有關部門對此內容採取嚴打態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玖』 機房挖礦用電會被發現嗎
按時交電費就不會被查。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比特幣為一種虛擬的貨幣,比特幣挖礦制度為通過計算機硬體為比特幣網路開展數學運算的過程,提供服務的礦工可以得到一筆報酬,因為網路報酬依據礦工完成的任務來計算,為此挖礦的競爭十分激烈。
拓展資料:
1、工業用電是指主要從事大規模生產加工行業的企業用電。三相380V供電,或者直接高壓電線進戶。 2018年9月,江西省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江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4.64分。
2、工業用電與居民用電的區別:工業用電大多使用三相電壓,而民用電採用的是單相220VAC對居民供電,價格不同,工業用電價格高 ,在用電高峰期,往往因負荷過大而導致斷電,而且工業用電的電壓往往高於居民用電,也容易把家中的電器燒壞,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另外,如果斷電後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恢復供電
3、國家電網公司根據用戶的用電性質,將其分成四大類:居民生活用電;一般工商業用電;大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
4、有的城市還劃分出了非居民照明用電的類別,對農業排灌也有單獨的劃分。各類別中還有更細的劃分,它們都有不同的電度電價,有的類別還有優惠電價。 同一等級電壓的用電,用電性質不同,類別歸屬就不同,電度電價也不一樣。比如同樣是220V電壓用電,用於居民照明,就是居民用電,而用於開美發廳,就只能算商業用電,其電價就要高出一成。居民用電與工業用電的不同劃分,是基於它們用電性質的不同,並不是根據用電壓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