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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鑽石BCD是騙局嗎

發布時間: 2025-06-21 03:06:21

區塊鏈怎麼反騙保(區塊鏈成傳銷新騙術)

農業保險反欺詐:區塊鏈電子數據的證據能力分析?

農業保險區塊鏈應用系統不僅可以實現對農業保險機構、業務和市場的合規合法和公平有序的監管,還可實現對財政補貼資金的追蹤和監管,有利於推動農業保險反欺詐模式由事後監管向事前、事中監管轉變,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消除信息壁壘,緩解監管時滯,保障農業保險市場規范有序。因此,區塊鏈電子證據在農業保險詐騙刑事案件的有效採用,不僅能夠激勵政府運用區塊鏈系統進行保險反欺詐監管,還可推動農業保險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加密可溯源等顯著優勢,可以很好地保證上鏈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一旦被篡改或偽造即可被發現,同時,由於區塊鏈具有分布式記賬的特點,即使刪除個別節點上的數據,其他節點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數據,保證整個區塊鏈存證系統的正常運轉。基於以上優勢,區塊鏈天然適用於電子數據數據存證。引入區塊鏈存證,可以有效解決電子證據真實性、合法性問題,使電子數據存證過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賴性。未來的行業趨勢將會基於「區塊鏈+」的模式發展。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區塊鏈技術服務在實體產業的價值是什麼?

1.想一下如果在企業應用中利用區塊鏈,提供更靈活、安全和高效的業務流程和分布式、獨立的市場。區塊鏈讓資產所有者在更安全,更具透明度、私密性和自我協調能力的交易「鏈」上追蹤和交易有價值的事物,例如未清發票。這種能力提高了現金和資產管理的速度和靈活度。比如說,你害怕買到假東西,因為一個生產商家,生產之後轉移給數個中間商,然後你是通過中間商購買的,並不是生產廠家。如果所有數據都是分散的,點到點的,透明的,那麼你可以直接從生產廠家購買並支付。

2.其他資產的自動化市場將是多樣化的。從本質上來說,由於軟體本身是受控制開放式架構,且對所有交易參與方可見,所以基於區塊鏈的交易能夠降低對第三方監管的需求。如果企業能夠將價值信息發布給多個潛在買家,而對所有買家來說,其內容可以信任且真實可見,賣家也不能二次銷售,那麼在進行購買時就會形成開放、透明的競爭環境,賣家也可以獲得更好的價格。

3.減少業務交易摩擦。管理支出對大多數機構來說是一項挑戰。但區塊鏈能夠讓企業為供應商和合作夥伴創建自我管理網路,實現合約自動化、即時支付、貨物運輸的追蹤,以及整條供應鏈的可視性。比如說,如果一家公司用冷藏集裝箱運輸易腐貨物,在集裝箱溫度超過某個閾值時,貨車上的物聯網感測器可能會調用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這將會使得相應訂單取消,而它還能夠自動創建新的訂單,從而立即發送第二批貨物,裝有故障冷藏設備的貨車也可以前往維修處進行維修。

4.這類網路通過降低或消除人機交互,減少了交易失誤及信息遺漏。而且,通過將買家與賣家直接聯系起來,交易會變得更快。管理和保障去中心化私有記錄。其傳統的行業做法是依靠第三方,利用防火牆和受限訪問保障他們的共享信息資料庫。而頻繁出現的數據外泄事件顯示,這種做法並不十分理想。區塊鏈的一個根本優勢在於,每一個單獨的數據記錄或元素都是通過一位區塊鏈成員的密鑰進行加密的。網路犯罪可能需要獲得每一位成員的每個密鑰,才能訪問所有的區塊鏈數據。這並不是說區塊鏈能夠100%保證所有數據安全,有助於降低大量私密記錄曝光的可能性。

5.一種合理的應用是員工或學生記錄,僱主、教育機構甚至行業認證機構都能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添加新的資格證書、成績或工作地點。想像一下,給員工一個可以訪問其所有雇員記錄的密鑰,作為包含人力資源的安全區塊鏈的一部分。個體能夠安全地與其他公司或教育機構共享他們的大學成績單或就業歷史,而不必依賴那些不可靠且易偽造的傳真。追溯產品和原料的原產地。區塊鏈可以通過簡化在用產品和原料的追蹤和定位方式,幫助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舉個例子,假如一家汽車製造商形成了包括零部件供應商、部件裝配商、質量控制供應商公共管理機構(例如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內的以質量為中心的區塊鏈。那麼缺陷部件的召迴流程處理速度會更快。想到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因汽車零件缺陷而喪生,這一實現非常有意義。

6.驗證身份,驗證已發布的信息和數據。創建更好的用戶控制機制。現在的用戶信息很容易被操縱,分發給第三方,甚至可以出售,從而為社交媒體平台所有者創造收入流,而這些收益流絕對不會與信息的用戶分享。區塊鏈可以破壞所有這些活動。它可以讓用戶控制他們自己的信息,以及它確切的位置。未經許可,任何平台都不得訪問。用戶可以決定誰可以訪問他們的信息。他們可以按照他們的選擇直接與廣告商和第三方打交道,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樣。而且,用戶可以選擇與任何平台的廣告商分享他們的信息,並收取費用。

所有總結來說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引用網路)

在金融方面的應用

區塊鏈技術三大應用

區塊鏈技術在資產證券化領域的應用

近年來,國內資產證券化(以下簡稱「ABS」)行業發展快速,同時資產現金流管理有待完善、底層資產監管透明性和效率有待提高、資產交易結算效率低下、增信環節成本高昂等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在ABS領域應用區塊鏈技術,首先需要參與方共築ABS區塊鏈聯盟,該聯盟由資產方、Pre-ABS投資人、SPV(信託)、託管銀行、管理人、中介機構、ABS投資人、交易所共同組成。其核心業務包括資金交易對賬、交易文件管理、數據交互介面、信息發布共享、底層資產管理、智能ABS工作流等等。區塊鏈應用至少可以在以下五個方面為ABS行業賦能。

一改善ABS的現金流管理。

二有利於穿透式監管。

三可以提高金融資產的出售結算效率。

四證券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將大大增強。

五可以降低增信環節的轉移成本。

2.區塊鏈技術在保險領域的應用

保險行業近年來快速增長。但隨著中短期存續產品監管政策不斷收緊,萬能險業務規模大幅下滑。在保險產品設計環節,區塊鏈有利於促進定製化屬性較強的保險品類突破瓶頸,快速發展,如農業保險、產品質量保險等。

品質保險能夠為企業信譽背書,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但保險公司承保品質保險需要對企業、產品進行綜合評估,但這些數據往往很難真實有效地收集,從而制約了品質保險的發展。基於區塊鏈的底層技術建立產品溯源防偽應用平台,可以幫助保險公司通過平台輕松追溯產品生產、加工、銷售、購買、投訴等各個環節的信息,從而有效判斷相關產品的質量缺陷發生率,制定保險產品,促進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

在保險銷售環節,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可以簡化銷售流程,節省銷售成本,實現保險銷售溯源。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意願投保人通過渠道購買保單,渠道商將投保人信息統一發送到區塊鏈平台,平台根據分布存儲的信息判斷意願投保人是否在白名單內,若符合標准,則接受購買請求,省去了以往人工傳送、受理、審核、反饋等繁冗的流程。從消費者角度看,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保險銷售行為可溯源,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險銷售市場一直亂象叢生,通過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的方式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的現象屢禁不止。區塊鏈技術可以將保險銷售各個環節的關鍵動作上鏈,實現全流程的銷售動作可追溯,從而規范保險銷售行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在保險理賠環節,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能夠提高理賠效率,提升客戶體驗。理賠和損失處理流程是保險市場的重要流程。復雜的理賠流程增加了成本,降低了理賠效率,影響了客戶體驗。智能合約技術可以簡化索償提交程序,減少人工審查需要,縮短處理周期。同時,通過分布式賬本中的歷史索償和資產來源記錄,可更加容易地識別可疑行為。

在保險反欺詐領域,應用區塊鏈技術可有效防止騙保事件的發生。保險欺詐不僅侵蝕保險公司的利潤,還有損其他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盡管各個保險公司在保險反欺詐上都進行了不少努力,但現實情況依舊嚴峻。區塊鏈技術至少可以在以下兩個方面幫助保險行業緩解甚至化解這一頑疾。一是建立反欺詐共享平台,通過歷史索償信息減少欺詐和加強評估;二是通過使用可信賴的數據來源及編碼化商業規則建立「唯一可識別的身份信息」,防止冒用身份。

3.區塊鏈技術在資產託管領域的應用

近年來,全球資產託管行業進入高速發展的快車道,託管資產規模和主要託管產品保持高速增長。,但這一規模同國際先進同業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我國資產託管行業仍然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

應用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技術,能夠有效解決資產託管業務中的操作風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優化資產託管的業務流程:一是實現了全流程的自動化,將業務指令判斷和執行規則封裝到智能合約中,利用智能執行合同和提供風險提示;二是提升了流程效率,資產委託方、管理方、託管方、代銷方在資產變動、交易明細等信息的實時共享,免去反復校驗、確權的過程;三是保證了履約的安全性和交易的真實性,通過設置密鑰保證參與方信息正式、賬本信息的有限可見性及交易的可驗證性;四是確保了信息的不可篡改,將投資計劃的合規校驗要求放在區塊鏈上,確保每筆交易都在形成共識的基礎上完成。

就目前而言,和區塊鏈關系最緊的就是比特幣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和比特幣區塊鏈的一些消息,可以關注一些新媒體。比如說搜狐,百家號,芥末圈什麼的。國外網站CCN,CoinDesk等,這些都有很龐大的信息源,對於你想了解區塊鏈和金融會有很大幫助。以上內容,一半手寫,一半引用,若有仍有疑惑,可以看一下下面鏈接的有關區塊鏈應用的TED演講,有中文字幕。希望能幫到你!

運用區塊鏈技術真的能解決網路互助保險目前的現狀?

在保險公司的日常業務中,雖然交易不像銀行和證券行業那樣頻繁,但是對可信數據的依賴是有增無減。因此,利用區塊鏈技術,從數據管理的角度切入,能夠有效地幫助保險公司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具體來講主要分投保人風險管理和保險公司的風險監督。

投保人風險管理

在現在的保險經營中,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糾紛時有發生,要麼是投保人提供虛假的個人信息騙保,要麼是理賠的時候對於免責條款的認定發生分歧。而這些問題的關鍵都在於對投保人的個人信息缺乏一個真實可信的數據採集和存儲手段。

而隨著諸如醫療信息數字化、個人徵信體系等國家系統性工程的推進,越來越多的權威數據源出現,如果能夠將這些數據引入並存儲在區塊鏈上,將成為伴隨每一個人的數字身份,這上面的數據真實可信,無法篡改,實時同步,終身有效,對於投保人的風險管理將帶來莫大的益處。

第一,是將不同公司之間的數據打通,相互參考,從而及時發現重復投保、歷史理賠等信息,及時發現高風險用戶。以今年3月份4000萬意外傷害險騙保為例,揚州的周某在十餘家壽險公司投保,直到人工核保時才查出來。如果在區塊鏈記錄了他每一次投保信息,很快就可以發現並及時採取措施。

第二,是將不同行業的數據引入區塊鏈,可以提高核保、核賠的准確性和效率。舉一個重疾險的例子,如果能在區塊鏈上查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診記錄,甚至直系親屬的就診記錄,對於投保人當前的身體狀況、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資料,有效地杜絕帶病投保。

保險公司風險監督

在保險公司運營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風險時有發生,監管機構只能採取事前審核或者事後約束的措施。但隨著保險業務的前端日益開放,參與保險市場的企業越來越多元化,事中監督的需求日益凸顯。而筆者看來,區塊鏈技術正是進行事中監督的有效技術手段之一。只要保險公司將日常運營流程搬到區塊鏈上,並向監管機構開發一個記賬節點(即使是一個只讀的記賬節點),監管機構就可以實時的觀察到保險公司的全部業務動向。例如資金流向和投資構成、產品的承保和賠付數據、主要的人事和管理操作等,無需等到保險公司事後申報,從而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業務風險和違規操作。

在此基礎上,監管機構還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對全國的保險市場進行分析和預測,及時發現和預防可能存在的系統性風險,或是發現潛在的保障需求和趨勢,從而更好地為老百姓提供保障。

目前國內出現首個區塊鏈創業公司阿博茨金融科技公司推出的首個項目同心互助,以網路互助為切入點,持續不斷的推動區塊鏈技術在中國的應用和發展。技術上,通過區塊鏈以及大數據技術,消除傳統網路互助模式的缺陷,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新型網路互助平台。

火熱的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體系中到底有什麼應用

區塊鏈應用中心imApp2.0版本已正式上線

區塊鏈應用中心imApp2.0版本已正式上線。imApp是全球首款全民分紅的區塊鏈應用商店,旨在打造區塊鏈行業的超級入口,讓用戶更輕松的使用區塊鏈應用。imApp2.0版界面上更加簡潔美觀,功能上增加了快訊,DAPP,內容上豐富了猜猜游戲。用戶通過IMAPP瀏覽,轉發,下載,更新,打開應用均可獲得IMAPP生態通證IA。imApp官方已與比特幣鑽石基金會達成戰略合作,生態通證IA可按一定比例兌換比特幣鑽石BCD。

區塊鏈技術運用到保險行業能解決什麼??

回答這個問題還是先介紹下區塊鏈的核心技術介紹以及目前保險行業的問題吧。

區塊鏈核心技術簡介

區塊鏈主要解決的交易的信任和安全問題,因此它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四個技術創新:

第一個叫分布式賬本,就是交易記賬由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多個節點共同完成,而且每一個節點都記錄的是完整的賬目,因此它們都可以參與監督交易合法性,同時也可以共同為其作證。不同於傳統的中心化記賬方案,沒有任何一個節點可以單獨記錄賬目,從而避免了單一記賬人被控制或者被賄賂而記假賬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於記賬節點足夠多,理論上講除非所有的節點被破壞,否則賬目就不會丟失,從而保證了賬目數據的安全性。

第二個叫做對稱加密和授權技術,存儲在區塊鏈上的交易信息是公開的,但是賬戶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在數據擁有者授權的情況下才能訪問到,從而保證了數據的安全和個人的隱私。

第三個叫做共識機制,就是所有記賬節點之間怎麼達成共識,去認定一個記錄的有效性,這既是認定的手段,也是防止篡改的手段。區塊鏈提出了四種不同的共識機制,適用於不同的應用場景,在效率和安全性之間取得平衡。以比特幣為例,採用的是工作量證明,只有在控制了全網超過51%的記賬節點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偽造出一條不存在的記錄。當加入區塊鏈的節點足夠多的時候,這基本上不可能,從而杜絕了造假的可能。

第四個技術特點叫智能合約,智能合約是基於這些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數據,可以自動化的執行一些預先定義好的規則和條款。以保險為例,如果說每個人的信息(包括醫療信息和風險發生的信息)都是真實可信的,那就很容易的在一些標准化的保險產品中,去進行自動化的理賠。

投保人風險管理

在現在的保險經營中,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糾紛時有發生,要麼是投保人提供虛假的個人信息騙保,要麼是理賠的時候對於免責條款的認定發生分歧。而這些問題的關鍵都在於對投保人的個人信息缺乏一個真實可信的數據採集和存儲手段。

而隨著諸如醫療信息數字化、個人徵信體系等國家系統性工程的推進,越來越多的權威數據源出現,如果能夠將這些數據引入並存儲在區塊鏈上,將成為伴隨每一個人的數字身份,這上面的數據真實可信,無法篡改,實時同步,終身有效,對於投保人的風險管理將帶來莫大的益處。

第一,是將不同公司之間的數據打通,相互參考,從而及時發現重復投保、歷史理賠等信息,及時發現高風險用戶。

第二,是將不同行業的數據引入區塊鏈,可以提高核保、核賠的准確性和效率。舉一個重疾險的例子,如果能在區塊鏈上查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診記錄,甚至直系親屬的就診記錄,對於投保人當前的身體狀況、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資料,有效地杜絕帶病投保。

例如,目前國內首個運用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網路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在傳統互助平台基礎上,藉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為大眾搭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的開放性互助信息服務平台。

② 比特幣首發多少人民幣一個

比特幣首發具有價值的時候相當於0.021元每枚。

2009年,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挖出了第一個比特幣,到如今,比特幣交易的價格已經翻了大約100萬倍,幾年時間,這種虛擬貨幣引起狂熱的追捧。

在2010年的時候,比特幣只要0.003美元一個。也就是說2010年,1萬元人民幣買入比特幣,那麼你現在將擁有100億元!七年之間,比特幣價格翻了約100萬倍。

2010年,比特幣第一次在現實世界獲得價格——美國的程序員拉絲勒•豪涅茨(Laszlo Hanyecz)用1萬枚比特幣交換了兩塊價值25美金的披薩,至今比特幣從0.003美元上漲到2700美元,上漲近90萬倍,相當於用了1.6億人民幣買了一塊披薩,成為「史上最貴披薩」。

(2)比特幣鑽石BCD是騙局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網路-比特幣

③ bcd 如何挖啊

挖掘BCD主要通過購買礦機、加入礦池或雲挖礦等方式進行。


BCD,即比特幣鑽石,是一種基於比特幣區塊鏈的加密貨幣。想要挖掘BCD,首先需要了解其挖掘的基本方式和原理。BCD的挖掘與比特幣類似,都是通過解決復雜的數學問題來驗證交易並產生新的區塊。挖掘者需要使用計算能力強大的礦機來競爭解決這些問題,成功解決者將獲得BCD作為獎勵。


購買礦機是挖掘BCD的一種常見方式。礦機是專門用於挖掘加密貨幣的硬體設備,其計算能力越強,挖掘效率就越高。購買礦機時,需要考慮其哈希率、功耗以及價格等因素。哈希率決定了礦機的計算能力,而功耗則影響著運行成本。在選擇礦機時,需要權衡這些因素,以確保投資回報率。


加入礦池也是挖掘BCD的一種有效方式。礦池是由多個挖掘者組成的團隊,他們共同貢獻計算能力來挖掘BCD。加入礦池可以提高挖掘的穩定性,因為即使某個挖掘者的礦機暫時無法解決問題,其他挖掘者的礦機也可以繼續工作。此外,礦池通常會根據每個挖掘者的貢獻來分配獎勵,這使得挖掘過程更加公平。


雲挖礦是另一種挖掘BCD的方式,它允許挖掘者通過租賃算力來參與挖掘。雲挖礦服務提供商會提供遠程的礦機或算力,挖掘者只需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可使用。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無需購買和維護礦機,降低了入門門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選擇雲挖礦服務提供商時需要謹慎,以確保其可靠性和信譽度。


綜上所述,挖掘BCD可以通過購買礦機、加入礦池或雲挖礦等方式進行。每種方式都有其優缺點,挖掘者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挖掘方式。同時,也需要關注BCD的市場動態和挖掘難度等因素,以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④ 分叉幣新玩法興起怎麼玩

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代幣發行)定性為未經批准非法公開的融資,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7年,ICO依託著「數字貨幣」「區塊鏈」「智能合約」等概念大熱了一把。但是僅僅通過幾人團隊發布一個「白皮書」,甚至有些連白皮書都沒有就可以啟動融資活動,這樣的運行方式為投資者埋下了極大的風險,外界也因此對於ICO的合法性一直有爭議。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對於ICO給出了明確定性,同時叫停了各類代幣融資活動。七部門在公告中表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然而,ICO被禁之後,幣圈又興起了新的玩法——IFO。所謂IFO是指基於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種而進行的分叉貨幣發行,在這些主流幣的原有區塊鏈基礎上,按照不同規則分裂出另一條鏈,產生新的數字貨幣。持有主流幣種的人在IFO過程中能夠獲得分叉後的新幣,IFO成為一種新的虛擬幣融資手段。

2017年8月1日,BCH的誕生標志著幣圈的第一次分叉幣產生。比特幣區塊設立的大小隻有1M,而區塊越小,容量越小,比特幣的交易就會越慢。為了解決比特幣區塊擁堵的問題,BCH區塊鏈成功在區塊478559與主鏈分離,由此產生新的加密貨幣默認區塊大小是8M,還可以實現區塊容量的動態調整。同時,原來持有比特幣的人可按1:1的比例免費獲得BCH。

自誕生以來,對於BCH是比特幣的新分支還是另外一種「山寨幣」,業內論調不一。不過,在BCH的價格經歷了幾番漲跌之後,開始逐步穩定發展。截至2月26日晚上20時30分,火幣網數據顯示,BCH的價格達到8058.8CNY(人民幣),BTC(比特幣)的價格為67558.69CNY。

繼BCH分叉成功後,越來越多新的虛擬貨幣通過IFO的方式產生了,如BTG(比特幣黃金)、BCD(比特幣鑽石)、SBTC(超級比特幣)等等。陳雲峰認為,據有關技術層面的說明,部分分叉幣是對於原有技術的升級或改進,如果是這個層面意義上的分叉,很難說其沒有價值,並且在監管層面反復提示虛擬貨幣投資風險的情況下,投資價值應由投資人自己做出判斷。

共享財經創始人史青偉則表示,IFO是過去兩個月幣圈產生的一個新玩法,大多數IFO產生的項目沒有投資價值。一些IFO發行方認為自己不是通過ICO的方式募資,是對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種的分叉,這些主流幣種的用戶數量很多。用戶在得到分叉幣後,一般會要求加入交易,然後IFO的發行方就會因之前預挖的分叉幣數量獲得巨大的利潤。他進一步表示,大多數IFO產生的分叉幣沒有投資價值,甚至比ICO的投資風險更高。

「預挖」分叉幣或存在欺詐風險

那麼,IFO究竟是如何賺錢的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礦工通過技術手段在比特幣區塊開發分叉幣,然後將開發的分叉幣按比例相應分配給比特幣持有人,並且在交易流通中獲得價值,部分也會通過數字資產交易所進行交易流通。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分叉幣在正式發布前都會「預挖」,預挖得來的分叉幣相當於是免費獲取的,由此分叉的創始者將能輕松賺取利潤。市場上,有人認為以「預挖」為名的IFO,實際上是一種更為赤裸的代幣發行圈錢游戲。

2017年11月15日,國內知名度較高的super bitcoin團隊宣布,將於12月17日在比特幣區塊鏈的第498888高度實施分叉,開始對BTC進行零知識證明、支持圖靈完備的智能合約等技術試驗,並將其區塊擴大至8MB,其還將於在2018年3月初上線智能合約增加BTC可擴展性、2018年5月底上線零知識證明、2018年11月底移除動態檢查點實現完全去中心化挖礦。若分叉成功,將產生新的分裂幣——SBTC,比特幣原來持有者將一比一贈送 ,其總量是2121萬,其中21萬為分叉預挖,歸分叉團隊基金會管理,主要用於激勵早期開發者投資生態建設以及基金會運營。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由於監管政策的缺失,用戶參與的門檻極低,IFO本身就可能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通過IFO誕生的眾多新的虛擬貨幣幾乎沒有太大的價值,這裡面可能存在忽悠與欺詐,投資者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史青偉分析認為:一方面,IFO會造成社區很大的分裂;另一方面,發行IFO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投資者,很少有真正踏踏實實做IFO項目的人,因為沒有很強的執行力和價值觀,IFO項目很難做出來。說白了,一些IFO項目就是缺錢,套現後就不做了,也沒有特別大的風險,加劇市場收購、割韭菜就行。最典型的風險就是欺詐風險,另外就是市場操作的風險,部分投資者已經被套在了IFO項目裡面。

在盈燦咨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看來,首先,IFO這種融資活動在我國法律上尚沒有明確的定義,存在被禁止的風險;其次是詐騙風險,隨著IFO概念的興起,很容易吸引不法分子利用「主流貨幣分叉」「區塊鏈技術」等概念吸引投資人,但實際上並沒有所謂的代幣發行和技術研究;第三是技術風險,目前市面上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貨幣分叉的技術和標准各不相同,並沒有同一的技術標准,技術水平也各不相同,技術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陳雲峰認為,對於以IFO名義的融資行為,其發行的分叉幣本身在沒有實際應用場景的情況下,投資人獲取分叉幣,僅通過數字貨幣交易市場交易過程中獲得增值收益,該種形式的融資活動在法律上尚未被明確定義,有待相關部門出台具體規范。

蘇寧金融研究院區塊鏈實驗室首席研究員洪蜀寧認為,IFO的風險表現在這幾個方面:一是未經深思熟慮地更改協議可能存在嚴重的漏洞;二是匆匆忙忙發布的軟體難免會有大量的BUG;三是每次IFO都會分流一部分礦工,對比特幣的交易順暢性造成波動;四是分叉幣由於接受度不高,導致價格波動可能遠超比特幣,對投資者不利。

洪蜀寧同時表示,真正意義上的IFO是不應該有預挖行為的,因為這違背了比特幣開發、公平、自由的初衷。實際上IFO與ICO一樣是一種變相的融資手段,需要預挖牟利的團隊應該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而不是打著IFO的旗號。

都不合法。

⑤ 誰知道比特幣是什麼它是怎麼運作的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

比特幣及其眾多衍生品被稱為加密貨幣。 該系統使用了加密技術來生成新幣,以及進行轉帳驗證。 加密序列有以下幾個目的:使交易幾乎不可能被偽造;使貨幣銀行或貨幣錢包可作為數據輕松轉移;驗證比特幣從一個用戶轉移到另一個用戶。

在比特幣被使用之前,必須先由系統生成或挖礦得到新幣。 這些區塊的編碼和解碼過程需要大量的算力,那些成功生成新區塊的用戶將獲得一些比特幣或一部分交易費用作為獎勵。

這樣一來,將比特幣從一位用戶轉移到另一位用戶的同樣過程中,在同等基礎上也為貢獻給比特幣網路的更多算力創造了需求,從而生成出可供使用的新幣。

(5)比特幣鑽石BCD是騙局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作用

比特幣就像現實中的金幣一樣:它們具有價值,也可以像金幣一樣用於交易。 可以透過比特幣進行投資——買入加密貨幣並從其價格波動中獲利。 每天都有新的地方將比特幣列入支付方式。

比特幣沒有一個正式價格。 比特幣的價格是根據人們願意支付的價格來確定的。比特幣的價格通常以一枚比特幣的花費來表示。 但是,交易所一般會允許以任何金額購買,即可以購買少於一枚比特幣。 Libertex 的價格指數就是即時查看比特幣價格的優質資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⑥ 比特幣鑽石還會到50元一個嗎

比特幣鑽石不會到50元一個了。因為2018年,比特幣鑽石的開盤價最高29人民幣,最低0.7202人民幣,2019年,比特幣鑽石的開盤價最高2.3401人民幣,最低0.2796人民幣,2020年(截至6月9日),比特幣鑽石的開盤價最高1.0329人民幣,最低0.2897人民幣。所以不會到50元一個。比特幣鑽石由BitcoinDiamondFoundation運營,是比特幣區塊的分叉幣,英文縮寫BCD,將於比特幣高度為495866發生分叉,在該區塊之後,將形成一條新的比特系列鏈,並產生比特幣鑽石。

⑦ 你不得不了解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相關法律法規


從事虛擬貨幣或者想要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不得不了解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定性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 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銀發〔2013〕289 號

通知明確比特幣的四個主要特點:

1、沒有集中發行方

2、總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從而進一步指出,比特幣盡管被稱為「幣」,但是由於其不是由 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而不能被視 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 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等的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 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涉及比特幣的網路財產侵 權糾紛案件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比特幣具有財產

作為權利客體需具備的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應認定其虛擬 財產地位,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給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發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民法第五章民事權利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 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是我國民法第一次對網路虛擬財產的概念做出規定,盡管此次規 定並未在法條中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及特性做出明確規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民事權利,歸入民法保護范 圍的重要意義。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權屬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所有)

2018 年,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受理的股權轉讓合同糾 紛的真實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權轉讓爭議,因涉及 BTC(比特幣)、 BCH(比特幣現金)和 BCD(比特幣鑽石) 此類特殊類型的物,屬於新 類型案件。

目前中國在法律和行政法規層面尚未對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的 概念、法律屬性、交付流轉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仲裁庭在現行法 律體系下,依據《民法總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約定,結合誠信原則以及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幣的財產屬性,依法予以保護,妥善處理了私人間比特幣 契約糾紛。

三、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發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五十六號

根據《反洗錢法》的規定,洗錢行為指的是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 瞞毒品犯罪、黑 社會 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

由於比特幣及類似網路虛擬貨幣、虛擬財產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點,使其很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對網路虛擬 財產予以合理的法律保護的同時,還應當在實踐活動中謹防藉助其 進行的洗錢犯罪。對於這樣的犯罪手法,司法實踐中已有判決案 例,應當引起重視。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該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虛擬貨幣的隱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點,將詐騙款項成功轉移到境外的銀行賬戶中,從而使警方 難以追查。根據嫌疑人所述,警方調查核實發現,他們通過數字貨 幣為詐騙團伙「洗錢」不到半年時間,就獲利人民幣 30 余萬。

《刑法》

發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歷史 修訂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07.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 修訂)[1997.03.14]

類似違法犯罪活動一度高發,在 社會 中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對於虛擬貨幣等虛擬財產可能涉嫌的傳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 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等行為,我國刑法分別以第一百七十 九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 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規定 予以規制,保護 社會 關系不被侵犯,保證 社會 秩序正常運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萬餘人參與、最大層級 3293 層、收取比特幣(BTC) 314211 個、比特現金(BCH)117450 個......價值人民幣超 148 億。 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Token傳銷案11月19日由江蘇省鹽 城市中級法院終審宣判。

四、禁止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由於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 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 濟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會」在內的七部委聯合發文,再次重申代幣發行 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 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對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予以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 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並且要求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不停止的的代 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經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 為。

七部委的此次發文主要是由於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 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很容易引發 群體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場穩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這並不意味著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的失效,就虛擬貨幣作為 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而言,還是要依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即「法律對 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案例一(對代幣發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間,被告人郝鈴聲、楊放伙(二人 均系二審上訴人)同崔某 等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天易家 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義,通過會議、 培訓和發展下線等方式向 社會 公眾公開銷售 LCC 影視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 下簡稱 LCC 幣),並宣傳該幣只漲不跌,以高額回報為誘 餌,吸引公眾投資。

期間,被告人郝鈴聲以香港三道集團執行董事等身份參與 LCC 幣 宣傳推廣會議的講課,被 告人楊放以天易家禾公司執行總裁「楊舜 琂」、「楊明心」等名義參與 LCC 幣的招商會,向 社會 公眾進行推廣 宣傳,並向部分投資者提供收款銀行賬戶以及代為收款購買 LCC 幣。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資人發現 LCC 幣交易網站無法登陸交易後 進行報案,經統計,報案的 700 余名集資參與人中提供轉賬記錄的 85 人(部分為集體報案人),所涉投資數額總計人民 幣 22842621.25 元。同時,該團伙將 LCC 幣轉換為柏拉圖 PTO 珠寶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期繼續吸引投資。

案例二(對於虛擬貨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仍給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偉鵬與被告王志兵簽訂的《協議書》 中約定原告以自己的名義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購買數字貨幣進行 投資被告,該投資協議於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兌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應於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將人民幣購 買的數字貨幣匯至被告平台賬戶,被告也提供了內部轉賬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賬戶轉入 6000 個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錢包地址轉 入 1 個 BTC。到期日截止後,被告並沒有及時兌付原 告的 1 個 BTC 與 6000 個 USDT 及相關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偉鵬出具 《欠據》,並載明欠葛偉鵬人民幣壹拾叄萬元 整(130000.00),保證所欠全款於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還清, 超期未還款項,違約金按照超期未還金額的每日 0.08%執行。

此後,被告王志兵陸續向原告支付寶轉賬 9 筆人民幣,共計 4150 元,剩餘款項並未償還。

⑧ bcd幣怎麼樣來


bcd幣怎麼來的
BCD幣是一種加密數字貨幣,全名為BitcoinDiamond,中文名為比特幣鑽石。它是由比特幣(Bitcoin)硬分叉(HardFork)而來。
在2017年11月24日,比特幣在區塊高度為495,866時進行了硬分叉,產生了BitcoinDiamond(BCD)。與比特幣相比,BCD的區塊大小增加了10倍,即8MB,可以處理更多的交易數據。此外,BCD還引入了新的挖礦演算法,稱為OptimizedX13(O-X13),旨在提高網路的安全性和去中心化程度。
與比特幣不同的是,BCD的總供應量是比特幣的10倍,達到了2.1億枚。同時,BCD也採用了新的分配方式,其中40%的BCD分配給比特幣持有者,而另外60%的BCD將用於挖礦和開發支持。據官方介紹,BCD旨在成為一種更具可用性和可擴展性的數字貨幣,為用戶提供更好的支付體驗和更快的交易速度。
總的來說,BCD是由比特幣硬分叉而來的數字貨幣,採用了新的區塊大小和挖礦演算法,並擁有更高的供應量和新的分配方式。

⑨ 比特幣是什麼貨幣

比特幣是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的一種。

比特幣:又稱「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網民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網民之間也有用來購買現實物品的情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9)比特幣鑽石BCD是騙局嗎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比特幣優點:

1,完全去處中心化,沒有發行機構,也就不可能操縱發行數量。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演算法實現。

2,匿名、免稅、免監管。

3,健壯性。比特幣完全依賴p2p網路,無發行中心,所以外部無法關閉它。比特幣價格可能波動、崩盤,多國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幣和比特幣龐大的p2p網路不會消失。

4,無國界、跨境。跨國匯款,會經過層層外匯管制機構,而且交易記錄會被多方記錄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幣交易,直接輸入數字地址,點一下滑鼠,等待p2p網路確認交易後,大量資金就過去了。不經過任何管控機構,也不會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記錄。

5,山寨者難於生存。由於比特幣演算法是完全開源的,誰都可以下載到源碼,修改些參數,重新編譯下,就能創造一種新的p2p貨幣。

但這些山寨貨幣很脆弱,極易遭到51%攻擊。任何個人或組織,只要控制一種p2p貨幣網路51%的運算能力,就可以隨意操縱交易、幣值,這會對p2p貨幣構成毀滅性打擊。

很多山寨幣,就是死在了這一環節上。而比特幣網路已經足夠健壯,想要控制比特幣網路51%的運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數量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比特幣缺點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

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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